第十六章 掌家之喻、贫富之报
1 耶稣又诲其徒曰:「昔有为富翁掌家者,人以其浪费财物,告其主,
2 主召之曰:『闻人言尔,何竟至此?兹后解雇,其速交代,毋掌吾家。』
3 掌家自思曰:『主免吾职,将如之何?耕既无力,丐又无颜。
4 予兹知所为矣。必使罢业后,有人迎我入其家,方为得计。』
5 爰召各债户,问先至者曰:『汝负吾主几何?』
6 对曰:『油百篓。』曰:『请收回尊券,速坐,改书五十。』
7 又问其次曰:『汝负几何?』曰:『麦百斛。』曰:『请收回尊券,改书八十。』
8 掌家固不义,然其深思远虑,即其主人,亦不能不为之叹佩。盖世俗子之所以谋身者,有敏于光明子之所以谋道者焉。
9 故予劝尔,亟以虚夸之财富,广结良友,则尔谢世之时,必有迎尔入于永宅者矣。
10 夫人忠于小事,亦必忠于大事;不义于小事,亦必不义于大事。
11 尔若处理虚夸之财富,犹不能尽忠,谁复托尔以真富耶?
12 处理他人之事,犹不克尽职,谁复授尔以切身之事耶?
13 一仆不能事二主,非恶此而爱彼,即厚此而薄彼,天主与财富,固不能兼事也。」
14 贪婪成性之法利塞人,一闻此语,即嗤笑之,
15 耶稣曰:「尔曹希俗取容,矫义人前,而天主固洞悉尔心。应知人之所贵,正天主之所贱也。
16 律法与先知至如望而集其成,自如望而后,天主之国已宣扬于世。惟勉强力行者,始克进焉。
17 虽然,律法一成不变,天地可逝,律中无一点一画可废也。
18 凡出妻而另娶者,奸也。娶人所出之妻者,亦奸也。
19 昔有一富翁,衣紫披纱,日事饮食宴乐;
20 一丐名辣柴鲁,疮痍徧体,卧其门外,
21 欲食富翁几下余屑,而不可得,更有犬来舐疮。
22 无何,丐死,天神送诸亚伯汉怀中。富翁亦死,葬后惨受地狱之苦,
23 偶举目遥见亚伯汉,与其怀中之辣柴鲁,
24 乃竭声而呼曰:『大父亚伯汉,其垂怜焉!予处焰中,苦不堪言,请发辣柴鲁沾水指尖,以凉吾舌。』
25 亚伯汉曰:『儿乎,当忆汝生前如何享乐,辣柴鲁如何受苦,今则彼见慰,而汝受罪矣。
26 况尔我之间,实隔巨渊,欲往不得,欲来无从。』
27 曰:『大父,既如此,请发辣柴鲁至吾父家中,
28 以其所见,为我五昆弟证之,庶勿来此苦痛之所。』
29 亚伯汉曰:『若辈自有摩西及先知,可资遵循。』
30 曰:『大父亚伯汉乎!斯未必可也。若有人自死者中起而往告之,则若辈必幡然悔悟矣。』
31 亚伯汉曰:『不听摩西与先知,纵死者复活亦不可劝化矣。』」
附注
「则尔谢世之时。」吕译新约为「到了牠用尽的时候。」法文 Botte 译本、英文 Westminster Version, Revised Version, Clarandon Bible, Spencer 译本、俱如吕译、然通俗拉丁译本及 Martini, Crampon, Parsh 等译本、则如此译文、作「则尔谢世之时。」
耶稣此喻、其意在劝人施财好义、以有害之财、取无穷之天福。喻中谓掌家者、善自为谋、非以其所为为善;其善自为谋之心、可足法也。
注释
↑ 亟ㄑㄧˋ:屡次、每每。
↑ 希俗:阿附世俗。取容:讨好他人以求容身。
↑ 矫义:假托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