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理26至30
歌谱
天主教教理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卷 一 「我信」──「我们信」
第一部分 主祷文:「我们的天父」
第一章 天主为人是「可及」的
第一部分
「我信」──「我们信」
在宣认我们的信仰时,我们这样开始:「我信」或「我们信」。教会的信仰是指在信经中所承认的、在礼仪中所庆祝的、在实践诫命和祈祷中所生活的信仰。在阐述教会的信仰前,我们先问「信」有甚麽意义。天主向人启示自己,并把自己赏赐给人,同时又给寻求生命终极意义的人充沛的光明,而信仰就是人对天主的回应。首先我们要讨论人类的这一寻求(第一章 ),然後讨论天主的启示,这启示就是天主将自己显示给人( 第二章 ),最後讨论信仰的回应(第三章 )。
第一章
天主为人是「可及」的
一、对天主的渴求
对天主的渴求已铭刻在人的心中,因为人是由天主及为天主而受造;而天主也不断地吸引人,只有在天主内,人才能找到他不断寻找的真理和幸福。
人性尊严的最崇高之处,在於人被召叫与天主共融。自出世之初,人被邀与天主交谈。如果不是天主以圣爱造生并保存他,人便不存在。除非人自由地承认这圣爱,并将自己完全委身於天主,否则不算完全地依照真理而生活。
人类在其历史中直到今日,曾以许多方式,透过他们的信仰和宗教行动 (祈祷、祭献、敬礼、默想等等),表达他们对天主的寻求。虽然有些表达方式是模糊的,但它们是如此普遍,以致人可以被称为
宗教性的存有
: 天主由一个人造了全人类,使他们住在全地面上,给他们立定了年限,和他们所居处的疆界;如他们寻求天主,或者可藉摸索而找到祂;其实,祂离我们每人并不远,因为我们生活、行动、存在,都在祂内(宗17:26-28)。
然而这种「与天主不可或缺及密切的关系」,可以被人遗忘、轻视、甚至明确地拒绝。这些态度可能源自不同的因由:例如对世上邪恶的反抗、对宗教的无知或漠不关心、对世俗和财富的焦虑、信徒们的坏榜样、敌视宗教的思想潮流以及犯罪者的倾向──他们由於害怕便躲藏起来,不敢面对天主及逃避祂的召唤。
「愿寻求上主的人,乐满心中」(咏105:3)。即使人能忘记或拒绝天主,而天主却不厌其烦地召唤每个人去寻找祂,好使人能生存及找到幸福。但此种寻求需要人全力运用他的理智、正直的意志,有「一颗诚恳的心」,而且也需要其他人的见证,以引导他寻求天主。主,祢是伟大的,是堪受赞美的; 祢的美善是无限的, 祢的智慧是莫测的。人要称赞的,就是祢。可是他是 祢造化中渺小的一分子,到处带著他死亡的命运,带著他罪恶的痕迹,以及带著 祢抗拒骄傲者的凭证。但不管怎样渺小,他还是要歌颂祢。是 祢激励他在歌颂祢时取得快乐,因为我们是为了 祢而受造,除非安息在 祢内,我们的心将得不到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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