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明白圣灵的洗乃是信徒一种应有的经历,并且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经历。这是圣灵的一种工作,与他重生人的工作有别,是更进深一层的。灵洗主要的目的,是为作见证和服事主;故其重大效果,是在神召我们所作之事工上得到能力。我们也已经明白圣灵的浸,于神所悦纳的服事及有效的事工上是绝对必须有的经历。并且我们在前章里也看明了领受圣灵的浸乃是教会历史上每一时代的每一信徒应享的权力,而且为了要获得它,当不惜付上任何代价。这是我们各人所负之最严重的责任。我们且认识清楚了,若我们为这祝福付上代价,因而得到它,则借着我们的工作,灵魂便得拯救,不然,灵魂因此便得不到拯救。所以,若我们为此祝福不付上代价,就得不到它,我们就要对每一个可能得到拯救却不幸而失丧的灵魂,在神面前负责任。 这就叫我们面对并求解答下边一个绝对重要的问题,「我们当怎样行,才能获得圣灵的洗呢?」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但是神的话里已经有了很清楚的回答。在神的话已经铺下了一条很显明的途径,包括几个简单的步骤,乃是任何人所能履行的,并且绝对确定的事,是任何人履行这些步耳骤必定领受「圣灵的洗」。 这是一个极其肯定的声明,若非神的话同样肯定地说,我怎敢有这样的肯定引述?然而当神的话明言信徒若履行了某种肯定的条件,就必得到某种确实的结果,我们又怎敢把神坚定的话与妄加改变?我们怎敢说若实行某种肯定的事,却不一定得到某种肯定的结果呢? 有一条明显的途径,包括七个极简单的步骤,为今日任何信徒所能履行的,并且绝对保证︰凡履行了下述之七步的,必然获得这福份。这七步可以在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里找到。我以后要引证其它经文,为的多得亮光,使其中有些步骤更显得清晰,但在这七步的整个意思都包括在这节经文里。 我们不妨就念出这一节:「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须领受所赐的圣灵。」 这里记载彼得的声明之确实,正如我所有的声明之确实一样。他说,若是我们实行某种肯定的事情,其结果则是我们必要「领受所赐的圣灵」。那么,我们有甚么权柄说若是我们履行这些事情,我们或者可以领受所赐的圣灵呢?关于此事,并无「或者」之可言,我们乃是肯定的。 第一步 悔改 头一步是在「悔改」二字里找到。悔改是什么意思呢?你们当中许多人无疑地屡次听见过人讲悔改乃是一种心意的转变。这是正确的真理。但是人对甚么转变心意呢?经文指出对于三件事情要转变心意:就是对神、对耶稣基督、对罪改变心意。在任何情况里,转变心里之对象为何必须以经节的上下文为定准。照此处上下文的情节说,转变心意的对象原是耶稣基督。第三十六节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再读第三十七节:「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我们当怎样行?』再往下读第三十八节:「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意思就是对于耶稣基督要转换你们的意向,从弃绝基督,钉死基督的态度和意向,转变成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并以祂为主人。这样就是走向领受灵洗的第一步——即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与主人。 第一,要接受耶稣为救主。试问你已否这样接受了祂?倘若我要走下讲台到你们所坐之席位前,逐一问你们各人说:「你已否接受了耶稣基督为你的救主?」我想大多数会回答,「是的,我已接受了。」但是,假使我再问第二个问题,「你在神面前的悔改有何根据呢?」我深知你们中间有些人会多少有如下的回答︰「我到教会去,我读圣经,我已经受浸,已经加入教会(或领受了坚信礼),按时参加教会聚会,领受圣餐,照我的收入将什一捐给教会或贫苦之人,并照我所知道的正当方法行事为人。」这样讲来,若是你得救祇根据于上述之事,你还没有得救。上述一切所行之事,乃是你的工作;那些善行本身固然有其价值,不过样样都是你自已的工作,而神的话在罗马书三章二十节清楚地告诉我们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所以,倘若你在神面前被接纳是根据你信靠上述之善行,你尚未称义,你尚未得救。 但是,倘若我要问你:「你得救了么?」你立时会回答我说:「我得救了。」那么,倘若我要再问:「你是根据甚么得救的呢?」你会有下面的答复︰「我不是根据我所作的或将要作的任何事情,乃完全根按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亲身担负了我的罪所作成的工。」若那是真确的,你就是得救的人。并且,你已经在接受灵洗的途径上履行了第一步。可见,走向领受圣灵洗的第一步乃是完全靠着耶稣基督在顝髅地之十字架上所已成就之工。即靠着祂为我们赎罪所受死之功。这就是神接纳我们唯一的根据。 第二,保罗曾叫加拉太新归主的信徒注意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以前被称为义的事实,「亚伯拉罕以单纯的信心信神」,因此「这就算为他的义」(加三6)。他指明并叫他们知道亚伯拉罕这样用其单纯信心而称义之后,他纔受了割礼,并非为称义,乃为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记」(罗四11)。 保罗在第二方面暴露犹太教派基督徒的错误。他直接引起加拉太信徒注意到他们的实际经历,对他们说:「你们岂不曾受了圣灵的洗,成为你们一种确定的经历么?」他们的回答自然是正面的。那么,保罗又说:「让我再问一个问题︰你们怎样受了圣灵的洗呢?———「是因行律法呢?」(意指因遵行摩西的律法)还是「因听信福音呢?」(意指因单纯地信神给耶稣基督所有的见证表述祂在十字架上已经背负了他们的众罪,并纯一地信靠神因耶稣基督已经替他们受死而赦免他们的众罪)。他们回答保罗时说:「自然是我们因听信福音而领受了圣灵的。」那就是我们各个人领受祂所必行之道。那么,这就是确定的第一步,也就是领受圣灵的洗之最基本的步骤,完全靠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已完成之功为我们得神接纳的唯一根据。当我们这样接受耶稣基督时,圣灵的洗就成为我们应享的长子权。 第二步 弃绝一切的罪 第二步亦包括在「悔改」二字之内,即心意对罪的改变,亦即在态度上由变慕罪改变到弃绝罪。那么,领受灵浸的第二步就是弃绝一切的罪。我们于此论到领受圣灵的洗之过程中这是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圣灵乃圣洁的灵,我们必须在圣洁的灵与不梁洁罪之间抉择其一,二者不可兼得。许多人正是在这一点上失败,得不到祝福。他们曾读过论到灵洗的书籍,赴过多次的聚会,听了不同的讲员,参加过「祷告等候」的聚会,为求圣灵的浸单独作长时间的祈祷,但无何结果。其故安在?因为为他们仍在坚持着某种罪孽。 男男女女常来对我说︰「我为得到圣灵的洗已经祷告了一年之久。」或有人说二年、三年或五年之久,情节不一。一天在纽约第一长老会里,当我讲完道时,有位宣道士来对我说︰「我为得到圣灵的浸已经祷告了二十年。我在波士顿作宣道有二十年之久,未曾得到一个人归信主」。试想这位作了二十年的宣道士,却未得到一个人信主!这位宣道士那时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每当一个人在这种情形下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或问我困难究竟在那里时,我通常便一直注视着那人的眼睛说︰「我的弟兄啊,是因罪的缘故。」今天早上你们中间有为得到圣灵的洗曾经长期祷告却毫无所得,多半是罪的拦阻。倘若我现在能看透人心一样的话,我便能指明阻止信徒得不到这祝福之确定的罪。我们往往喜欢称之为「小罪」,因而把我们关闭在灵浸的门外。实际上所谓「小罪」者乃是措辞之误。可以说一些有关小事的各种罪,但每种罪都是反抗神的举动。某一事件无论其本身是多么微小,没有一件反抗神的举止是小事。假设你的小孩子忽然发怒把一本书捧摔地上,你对他说:「把那本书检起来!」这诚然是件小事,但假设你的小孩子说:「我不作!」那么,这岂是一件小事么?每种罪其本身无论大或小,若对神说:「我不作!」根据这种亮光来看,可知每种罪都是一种骇人的事。 芬尼(Mr. Finney)在某处讲道题到纽约州中部有一个妇女,曾大大关怀她领受圣灵洗的事。当晚散会时,她就回到她家里作深夜长时间的祷告,并且连睡眠也不顾了。她的朋友们?心她要发疯了,她的祷告也没有得到回答。一天晚上,她从聚会回到家中,关进房间内祷告。在她跪下祈求得着圣灵的浸时,一些头饰的小事呈现在她面前,这大概不会使任何别人为难的,但是却成了她和神中间的一种争论。当她跪在那里,她用手将她头上的饰针尽行拔去扔在地板上,并且说:「滚去罢!」之时,圣灵立刻降到她身上了。究竟是甚么东西曾拦阻她得不到这灵福呢?是头针么?不,乃是她与神的争论,这就是罪。 当你们最接近神时,若有任何事物时常出来打扰你们,那就是该对付的对象。你们知道许多人平常作的事自以为对,然而每次与神最接近时,每次特别涉及属灵生活时,这些事物便出来使我们的良心不安。现在若有任何事物在我们和神最接近时出来扰乱我们的心,那就是应当立刻对付清楚的问题。 第三步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 第三步也包括在这一节圣经里,「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必须在世人面前有公开的表明对罪弃绝并接受耶稣基督。圣灵的浸并非为秘密的信徒所有的,乃是为公开出来在世人面前表明自已与罪断绝,并接受耶稣基督的人所有的。当亚力山大先生和我环球布道时,有成千成百的人曾多年作秘密的信徒,而今却出来在我们的布道聚会上公开承认基督,因而获得了灵福。 自然,神对于我们的表明与罪断绝,并藉水礼承认自己已接受了耶稣基督,有祂自己指定的方法,且藉水礼这种举动,许多人同时因之领受圣灵的,因为他们就是在该时该地公开地表示与罪断绝并接受耶稣基督。 第四步 顺从 我们读使徒行传五章三十二节,就可找到第四步︰「我们为这事作见证;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这第四步,依照该节所指出的,乃是顺从。这节经文告诉我们,神赐圣灵给「顺从之人」。这一步其实在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里已经记载了,因为当我们研究该节经文时,就已明白我们必须接受主耶稣不但为我们的救主,而且为我们的主,其意包括我们应完全顺从,至为明显。这节经文对于你们中间有些人是已经很清楚的,所以我在这里也将它给你们提出来。 我再重复说一次,第四步乃是顺从。但顺从作何解释呢?有人要说,顺从是作神叫你作的。岂是指一件事、两件事或三件事么?不,乃是指每一件事!有一个宗派的人极端注重顺从,这自然是对的,因为在全部圣经里都异常强调这个教训。可惜这个特殊的宗派将顺从的范围限于一件事内,即限于某一种仪式的行动上。那是错误的,因那不是顺从的全部,顺从并非仅仅遵行神的一条二条或三条命令,乃是遵行祂一切的命令。顺从的心寓于意志。顺从的实际,乃是将意志屈服于神,乃是来到神前说:「哦,神啊,我在这里,?可任意差我何往、任意在我身上行、任意使用我!」这是领受圣灵的浸最基本事件中的一件,即将意志无条件的屈服于神。 大多数人即因此点得不到圣灵的洗。但是这一点却是许多人在受圣灵洗之前的一个极为严重的试验,其重要性远在其它任何一点之上。有许多信徒在为基督牺牲的事上付代价,他们甚至为作外国宣道士而离家别井,放弃本国舒适的生活,经过牺牲和受苦,远往异邦地区工作,但仍是功亏一篑地未曾完全降服神。因之也就功亏一篑地未曾得到灵洗的福份。倘若你不将你的意志降服于神,也不肯对神毫无保留地交给神,你虽祈求圣灵的洗,或赴其它的聚会,也全无用处。除非你将自己的意志完全降服于神,虽你祈求到世界末日,也得不到圣灵的洗。 许多人怕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他们畏惧的,是他们若这样作的话,神就要命令他作些艰苦或至力不能胜的事。究竟谁是我们的神呢?祂若那样苦待祂的儿女,祂一定不会是圣经里的神。在圣经里神的名字是爱,「神是爱」。那么绝对地交托给神。简言之,就是绝对地交托给无限量的爱。那样,还有什么可惧怕的事呢?再者,神的爱不但比任何地上的父亲更聪明,也比任何地上的母亲更仁慈。 无论如何,直到你完全交托给神,你必不会领受圣灵的洗。直到你来到祂面前从心的深处诚恳地说:「天父啊,我在这里,乃是属乎?的。?用重价将我买下,我承认?在我身上的主权。随?意差遣我到何处去,随?意在我身上行事,随?意使用我罢!」就是因为不这样作的缘故,今日成千的信徒失去了圣灵的浸;反之,因为这样作,成千成万的信徒进入了这福地。 第五步 渴 第五步记载于约翰福音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节;「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但耶稣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圣灵说的。」 我们在这里又提到前章所讨论过的第一步,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信我的人。」但是我们也在这段经文的「渴」字里得到第五步,「人若渴了」。当我们的主耶稣说出这话的时候,祂的心里无疑地已存有以赛亚四十四章三节,「因为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后裔,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子孙。」请仔细注意这句话,「浇灌口渴的人」。这第五步就是「渴」。你们知道干渴的意义吗?你们曾否真正经历过干渴?我曾有过这个经历。当西班牙与美国战争期间,我曾参加的军队在芝卡毛加公园(Chicka mauga Park)扎营,有六万兵丁集合在一地,许多日子未曾下雨,昼夜充满着尘土的空气有三丈高。我们吃的、喝的尽是尘土,且睡在尘土中,做的梦也是尘土,无任何水可作饮料。我深切了解了干渴的滋味。再者,当我一九零二年在华南时,霍乱猖獗,人人需要十分谨慎所喝的水。当时我曾饱受了干渴的苦味。一个人真正渴了时,他身上的每一毛孔好像只有一个呼喊︰「水,水,水!」现在可以如此类推到灵内干渴的情形。当一个人心灵内有了干渴时,他的全人只有一个呼喊:「圣灵,圣灵,圣灵,神哪,赐给我圣灵!」 我们若以为虽未明确地领受圣灵的洗,也可在工作上迁就下去,我们就必不会急欲得到祂。我们若以为能善用雄辩的新把戏,或专靠自己擅长词令,或应用各种心理学,以及其它各种巧取之法,以激动听众的情感,就可成事,那么我们永不会获得圣灵的洗。然而,当我们确切感到我们急需圣灵的洗为要事奉神,作出有效的事工来,并且因渴想得到它,愿付上任何代价,那么,这灵福必为我们所得,不然我们是得不到的。 我可以拿两位传道人的实例,证明我的意思。第一位,他在纽约州詹母士城所举行之基督教青年会的州议会上听了我的讲道。我讲的题目就是我这两天所讲的。这位传道人走出会场对另一位传道人说:「那样的教训(指我所讲的)不祇叫人疯狂,更叫人失望。」他却不理我所讲的是否合乎圣经。他不能说这教训不合乎圣经;若那样,他必被定罪。他所以出此聪明的遁词,乃是要避免他自己良心上的内咎。像这样的一位传道人是不会领受圣灵洗的。 再看另一位传道人,这是我在诺莎非得慕迪先生所举行的一个会议上遇见的。在周六下午我曾讲「圣灵的洗:其意义、工作、急需与谁能获得?」在主日上午我的讲题是「圣灵的洗:怎样获得?」在那天上午极早的时候,这位传道人来到我住的地方,说:「陶芮先生,我从新泽西州某城(他作牧师之城)来此赴会唯一的目的,就是为要领受圣灵的洗。我宁愿死于此地也不愿不获得这福份而回到我的教会去。」我当时对他说:「我的弟兄,你必然会得到祂!」次周一早晨他必须乘早班火车回去,但他离开之前曾来见我说:「我要告诉你,我已经领受圣灵的洗了。」 第六步 祈求 第六步可以在一节很熟悉的经文里找到,即路加十一章十三节︰「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祂的人么?」第六步就是所求。意思乃是明确地祈求神赐给确实的圣灵的洗。质言之,这第六步就是为这确定的灵福而有的确定的祈祷。在最近的时日中,有许多人往往是某些知名之土,也是有体面的人,告诉我们,不应当求圣灵,并且他们所持之辩论颇有道理。他们说:「神在五旬节已赐下圣灵给教会,祂与教会永远同在」(那是真实的),他们于是又问道:「为甚么求得你们已经得到的东西呢?」对此间题,戈登博士曾有概括的回答:「神在顝髅地将耶稣基督赐给世人作永久的恩赐(此诚然真确,可读约翰三章十六节),神将祂赐给世人乃是指全体的世人,然而世人必须自己去取得这恩赐。同样,神在五旬节将圣灵赐给全体教会,但这是赐给教会之全体的;教会全体的各个肢体,必须亲自去领受。神使人领受灵洗的方法,乃是祈祷。」 不过这些弟兄们往往更进一步说︰「在基督里的每位信徒都有圣灵,」那所求也是正确的,这是前边提过的,也是明显的事实。罗马书八章九节明确地告诉我们︰「人若没有基督的灵(这里所说「基督的灵」,并非指基督的精神,人常有这样的误解,乃是圣灵的一个名字),就不是属基督的」。所以在道理上说,每位信徒都有圣灵,是明显的事。这些弟兄们又说︰那么,既然每位信徒都已经有了圣灵,何须再祈求呢?对此问题圆满的答案是︰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就如祂在每位信徒里面),不过是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并不明显感到祂的同在是一件事;让内在的圣灵全权掌握祂的居所,就如人领受了圣灵的洗或被圣灵充满了时祂所作的,是另一件更超异,更荣美,且是十分不同的事。无论如何,耶稣基督清楚而无疑的话,可以驳倒人们一切似是而非的论辩。路加十一章十三节说得清楚:「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赐给求祂的人么?」数年前,我在波士顿(Boston)国际基督徒工作人员会议上担任讲员,到最后的一晚,我讲圣灵的洗这个题目。在中午有位文质彬彬的弟兄来对我说:「我在秩序表上看到今晚你要讲圣灵的洗,是吗?」我说:「是的。」那时他说:「我想这是最重要的讲题。」我回答说︰「我也想是重要的题目。」他又接着说:「你一定要告诉会众不要祈求圣灵。」我回答他说:「我的弟兄,我将要告诉他们的正是你所说的反面;因神曾说:『何况天父,岂不将圣灵赐给祈求祂的人么?』他辩驳说:『哦,是的,但那是在五旬节以前。』我说︰『不错,你怎样解释使徒行传四章三十一节呢?那是在五旬节以前或以后?』他说:『那自然是在以后。』我说:『你可读这一节︰他们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神的道。使徒行传八章十五、十六节是在五旬节以前或以后呢?』他说︰『自然是以后。』我说:『你可读这一节︰彼得约翰到了,就为他们祷告,要叫他们受圣灵。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堂了浸。』所以可以翻阅全本圣经,就清楚地晓得在五旬节以前和以后,有明白的记载及例证,就是男女信徒作了祷告时,他们受了『圣灵的洗』或被『圣灵充满了。』 然而这对于我并非仅仅一种经文的一注释。但是对于我,这是一种明确而全然真实的经历。我知道因为人们祈求,神就以圣灵给他们施洗。因为他们祈求,祂就重新将圣灵充满那些已经受了圣灵洗的人,正如我确切的知道水解渴、食充饥一样,这乃是根据我个人的经历而知道的。因为我曾屡次单独地祈祷或因为我曾与意念相同的一些兄姐们一同祈祷,圣灵曾降在我们身上,正如我曾确实地听见了雨点降在房顶,或觉得它浇灌在我的全身一样的真实。 我举一个例。数年前,芝加哥城的牧师在基督教青年会为即将举行的慕迪先生布道会,每日中午学行一个祷告会,我感到荣幸,每次聚会我都作主席。一天中午,聚会时有位浸信会的牧师站起来说:「陶芮弟兄,在芝加哥这里我们所需要的,乃是举行一次牧师们整夜的祈祷会。」我应声回答说︰「很好,倘若,倘若芝加哥城的牧师愿意举行一次整夜的祈祷会,下周五晚上十时都来聚集在芝加哥街慕迪教会内,我们就在那里举行一个这样的祈祷会。届时若神叫我们整夜祷告,我们就整夜停留那里祈祷。我们可以照神的保守,要祈祷多久就多久。」那天晚上十时,大概有六、七百人聚集在芝加哥教会祈祷室内祈祷。他们不都是牧师;有许多是圣工人员。 你会否参加过一个魔鬼竭力捣乱破坏的聚会?那正是我们聚会开始时的情形。比方,靠近祷告室门口的地方,有三个男子伏在座上乱敲乱叫,假装着高声祈祷。有人走近劝他们说︰「凡事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他们不但不听,反而咒骂劝他们的人。少顷后,在我左边有个人跳起来大声宣告他是伊莱贾。那人尚有可恕之处,因他是一个患癫痫病者。在当时,我知道美国有七个自称是伊莱贾的人,这人是其中之一。祷告会上一些信心比较软弱的人开始想︰「唉,像这样的一个祈祷会,我不如回家去。」但是我们大多数的人仍然停在那里,为得神的恩福,并且我们曾打定主意留下直等到祈祷会结束了。 约在午夜神使我们完全得胜,一切不知和谐的分子全被除去了。从那时直到翌晨两点钟以后,祷告的情形何等热诚啊!我想我看见了前所未闻的那样热烈的祷告;以后也极少听见过那样的呼吁和祈求。在两点一刻(我知道时间,因在不久之前我将手表除下)我们全都双膝跪着,忽然圣灵降在我们身上了。其时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话,没有一个人能够祈祷,没有一个人能够歌唱。所能听到的,只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大喜乐的轻微呜咽声。当时我跪在那里,若我向上仰望,我觉得我会清楚看见圣灵就在那里。这事发生于周六凌晨。翌日早晨,即主日早晨,在我结束了上午崇拜之后,我的一位执事来到我面前,仍然几乎说不出话来,紧紧握住我的手,低声说︰「陶芮弟兄,昨天早晨的经历使我毕生难忘。」 然而那并非一种仅属情感的作用;不,感谢神,绝对不是的。在那天凌晨起,男士们披带着神的能力,往各地去为主作见证。有位商人清晨赶早班火车到密苏里州去。在他办完了事之后,他问旅馆的主人甚么地方有聚会。他回答说︰「有的,某弟兄在金巴仑(Cumberland)长老会正在学行一次长聚会。」这位弟兄正是金巴仑长老会的会友,在他的公会里颇具声誉,他于是去赴会了。聚会开始后,他由座位上站起来,请问教会牧师可否让他向会众说几句话。牧师回答说:「某弟兄,当然可以。」那人立刻倾吐出他心灵的见证。不久后,我听说有五十八人因他的见证归主得拯救。另外一位青年人名叫林费尔得(Emil Lindfield)的,他那天破晓往威斯康星州(Wisconsin)巴拉布(Baraboo)去,不久听到由该地传来的消息说,当他在那里作见证时,有三十八位青年人归信了主。后来他到南非洲作宣道士,死在那里,工作极有成效。又过了不久,我从威斯康星州靠近密尔窝基(Miwaukee)的一位卫理会牧师那里,接了一封信,问到在我们的学院里是否有位青年人名雅塞缪尔,是芝加哥圣经学院的学生。他曾在数间学校,在卫理宗教会,以及士兵退休院里讲道,每处都有得救的人。这个人也是在那天早晨极早出发到外边,披带着神的灵,来到那一带地方的一位。 第七步 信心 我们现在要讨论第七步,就是最末的一步。在其方面看,这是最简单的,然而对许多人讲,这是最困难的,并且也正是人们在这一步上失去这福份的数目几乎较其它任何一步更多,在马可福音十一章廿四节,记载基督的话明显地指出这一步︰「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这第七步就是信心。单纯地期望神赐给你所所求的,圣灵的洗。无论神所应许的话是如何明确,我们若不信它,就永远不能实现在我们自己的经历里。比方,雅各布书一章五节告诉我们说︰「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这话要算真确至极,再不能比这话更真确了。然而雅各布书并非至此为止,他更进一步说:「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因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风吹动翻腾。这样的人,不要想从主那里得甚么。」这在当前所论的事上也正是如此。神的应许已够明确;但除非我们信这应许并大胆地期望获得神已明确地应许了祂所要作的,我们的祈祷就毫无效果。无数诚恳寻求圣灵洗的人,就在这里失败而得不到这灵福,即因他们不大胆地期待获得之故。他们履行其它条件;他们确切而诚恳地祈祷;但他们不确信一定得着,所以他们得不着。 但是还有一种超过期望的信心。这一种信心伸出它的手来在确定的点上承接它向神所求的确定事项。马可福音十一章廿四节在英国修改译本(E﹒R﹒V﹒)的经文里,可以看出此意︰「所以我对你们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你们是已经得着了,你们就必得着。」 有一天我在书房里,读到约翰壹书五章十四、十五节:「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那时我便明白了马可十一章廿四节的意思。你们明白它的意思么? 我体会你们中间有些人明白,有些人却仍不明白。那么我要加以说明,为要使神的每位儿女都能明白。当你们借着祷告来到神前,第一个要问的问题乃是:「我们所求于神的是否『遵照祂的旨意?』」若所应许的确实是出于神的话,那么,你们自然知道那就是「遵照祂的旨意。」现在再读约翰壹书五章十四节︰「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在坦然无惧的心。」然后对自己说:「我祈求了这件确定的事,知道这是遵照神的旨意,因为这应许确实是出于神的话,所以照约翰壹书五章十四节所应许的。我知道祂已经垂听了我。」那么再读第十五节︰「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这样所请求之应有的事物就为你们所得而持有了,不是因为你们有何感觉,乃是因为神的话这样明确地说了。 现在可以应用这原则于领受灵洗的经验上。你们已经履行其它步骤了,而现在也已经来到神前且祈求祂明确地让圣灵洗你们(或照你们所在之各别情形下,让圣灵充满你们。)然后问自己︰「我所求的是否遵照祂的旨意?」你们知道因为使徒行传二章三十九节及路加十一章十三节是这样说的。再读约翰壹书五章十四节:「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这时照说:「我祈求了圣灵的洗,我知道那是照祂的旨意,因为路加十一章十三节和使徒行传二章三十九节是这样说的。所以我知道祂已经听了我所求于祂的。」再读第十五节:「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我所求的乃是圣灵的洗,我知道祂已经听了我;我知道我已经得着了我所求的;我知道我已经领受了圣灵的洗。并且、若你绝对因信神的话而支持祂的应许,你以后在实际的经历里,必然得着所有权。 我可以述说一个具体的例证。伦敦梅尔先生和我曾一同在威斯康星(Wisconsin)之日内瓦湖参加一个学生聚会。他在那天晚会上的讲题是论到圣灵的洗。当他讲完了时,他说:「若你们中间有人愿意来和陶芮先生或我谈谈关于圣灵的事,在会后欢迎你们来。」有位刚从依立义大学毕业的青年来向我说︰「我一个月前,听过这题目;但我自那时起,都在祈求圣灵的恩福,为甚么到如今我仍末得着呢?」我问他说︰「你把你的意志放下了否?你曾否已经把你的意志完全交托给神了?」他说:「否,我还没这样行。」我说︰「那么,你的祈祷毫无裨益,除非你放弃了你的意志。你愿意现在就把你的意志放下么?」他说︰「我不能。」那时我说:「你愿意神替你作么?」他说:「我愿意。」我当时说:「让我们就跪下求神作罢!」于是将两把椅子相并而放,我们靠近椅子跪下了。我翻开约翰壹书五章十四、十五节,将打开的圣经放在那青年面前的椅子上。我说:「现在就求神替你将你意志放下罢。」他祈祷说:「天父啊,替我将我的意志放下,倒空我自己,使我的意志完全投降?并合乎?的旨意,祈求是奉主耶稣的名。」我说︰「事作成了吗?」他说:「一定的,因为我所祈求的乃是照祂的旨意,我知道祂已经垂听我,并且我知道祂已经作成了我求于祂的。」我说︰「好了,你所求于他的是甚么呢?」他回答说:「我所求的是圣灵的洗。」我说︰「祈求它罢。」他又祈祷说,「天父啊,现在就让圣灵洗我罢。我的祈求是奉主耶稣的名。」我问他:「事成了吗?」他说︰「我不感觉甚么。」我说︰「那不是我问你的事,再读放在你面前的圣经节。」他于是念道:「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我说︰「你所祈求的是否照祂的旨意?」他说:「是的,路加十一章十三节与使徒行传二章三十九节是这样说的。」那么我说:「你如今所知道的是甚么?」他说:「我知道祂垂听我的祈求。」「好了,再念以下一节。」他念了︰「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我又问他:「你如今知道的是甚么?」他答道︰「我知道我求于祂的已经得着了。」我再问︰「你祈求祂的是甚么呢?」他说:「是圣灵的洗。」我说︰「你现在所知道的是甚么?」他答道:「我知道我已经得着了圣灵的洗。我虽不感觉甚么,但神这样说了。」我们站起来了;我又同他谈了几句话之后,就各归各人的住处去了。 次日早晨,我乘船到湖边车站,赶搭开往芝加哥城的早班火车。数日后,我又回到聚会地方,看见了这位青年坐在圆形会场的听众间,我那时在讲台上向他望去,问他说︰「你曾确实地得着了圣灵的洗吗?」他不必回答甚么,因他的面容表达了答案。然而他曾确实地回答说,他已经得着了。两三年后,我在芝加哥城卫理公会牧师所举行的一个聚会上,述说过这件事。当时有位好奇的弟兄曾间我说︰「那么,那位青年以后如何呢?」我必须回答说:「我不知道。」但在两周内,当我坐在芝加哥圣经学院办公室时,有叩门的声音,我说:「进来!」一位体面的青年人走进来了。他说︰「你还认得我吗?」我答道︰「我知道在某处看见过你,但我一时想不起来在甚么地方。」这就是那位青年人,他那时成了芝加哥神道学院的学生。数日后,芝加哥神道学院有一组学生来邀请我在他们神学院为各大学所举行的祈祷聚会上讲道,我曾问到这位青年人的情形如何?他们告诉我他在这的一切都美好,都令人惊奇。他虽然在神学院只有中级班生,却已为神学院委托在威斯康星地方一间教会负责传道,这已经是一件很不平常的事,然而他们提到他有更美的见证,就是「他每次讲道,都有人归主得救。」这可以说,他在日内瓦湖聚会,因当日神的话之信心而有的。 三个问题 现在有几个很重要的问题,诸位或者要问我,所以我顺便列述于下,并一一略加解答。 一、第一个问题是:在我们负起事工之前,是否必须知道我们曾否领受了圣灵的洗?是的,一定是必须知道的。但是怎样知道呢?有两个方法知道︰第一、借着神清楚的话;第二、借着经历。借着神的话比借着经历知道的更确实。我们的经历或至少说我们的感觉,来来去去,乃是照我们所吃的或我们健康的情形而定;但是神的话永久是一样的。照你们所已正确明白的事实,你们就在今日借着神显明的话,能知道你们曾否领受了圣灵的洗。不管你们有无甚么感觉,你们能借着简单的信心,信靠神启示的话,而能求得这个恩福。 二、然而仍有些人要问第二个问题。我们为得圣灵的洗,是否必须等候一些时日,正如使徒们在主耶稣的的应许和五旬节之间,必须等候了十日?为回答这个问题,我要问:「难道你们向来不曾注意圣经的话,为甚么使徒们必须等候十日吗?」读使徒行传二章一至二节,就可以找出为甚么使徒必须等候了十日:「五旬节到了(希腊文是「在应验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住的屋子。」换言之,在五旬节那日尚未完全来到之前,圣灵不能降在他们身上。在旧约表样亘古之时,即在神永远的计划里,五旬节日子已早设立,为要在那日赐下圣灵来,并为要集聚祂的教会。所以在五旬节日子尚未完全来到以前,祂是不能赐下的。然而今日五旬节日子早已经到了。所以人如今不需再等候了。五旬节以后,还有甚么人等侯呢?读使徒行传四章三十一节,「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了。」 哥尼流家的人曾有甚么等候吗?他们正在那里留心听彼得宣讲福音,乃是他们第一次听道。当时彼得的讲道达到了高潮,使徒行传十章四十三节,「众先知也为祂(主耶稣)作见证,说,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他们立即都信了,圣灵就在当时当场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大数人扫罗曾有甚么等候的事吗?读使徒行九章十七节:「亚拿尼亚就去了,进入那家(即大数人扫罗在那里瞎着眼睛等候的地方),把手按在扫罗身上说,兄弟扫罗,在你来的路上,向你显现的主,就是耶稣,打发我来。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他拉他起来,给他施了浸,为他祈祷,他立刻被圣灵充满,受了圣灵的浸。隔两节在往下读,「就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祂是神的儿子。凡听见的人都惊奇说,在耶路撒冷残害求告这名的,不是这人么?但扫罗越发有能力,驳倒住大马色的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以弗所的几个门徒确实等候了,但错在他们,因为他们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当保罗告诉了他们圣灵已经赐下,他们那时才采取必须的步骤,就在聚会末散之前,立时受了圣灵的洗。那时,你们或许需要等候,但等候的原故不在神的方面,乃是你们自己的方面。神的旨意乃是叫祂的未领受圣灵洗的每位儿女,要在今天这样领受;但人却在耽延,因不信基督所已作成之工为在神前蒙接纳的惟一根据,或因自己不愿丢弃各种已知的罪,或因不愿公开地承认自己的罪,并在人前接受基督为主,或因不完全投降神,或因不愿付上代价以求获得,或因未确实地用上祈祷的工夫,或因不迫切地期望并立时立地请求得到这个恩福。若人真的必须等候十日或十分钟的话,困难全在于人,并不在于神。若信徒中任何人在离开此地以前,已受了圣灵的洗,或从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也需要求再被圣灵充满。 三、有些人要问第三个问题,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当我们这样受了圣灵的洗时,是否有特别表现,所有一切经历是否正如从前一样?倘若如此,究竟有甚么好处呢?是的,实在的,必然有一种表现;但请注意两件事:第一、表现的特性;第二、表现的时间。 第一、让我们讨论一下表现的特性,或在你所经历的情节上,灵浸本身或有特别的表现。有些人要求得的表现是「舌头方言的恩赐」,或「说方言」,不再求别的。但照我们以前所了解的,这样的祈求完全不合乎圣经,并且这样命令圣灵是违反神的话之清楚的教训。还有些人所祈求的又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表现。你们很可能已经读过了韦斯利约翰、芬尼、慕迪等人的经历。他们都述说过极相似的故事。芬尼先生的经验大约是这样,当他受圣灵的浸时,好似巨大电波掠过了他的全身,他当时不得不求神停止祂的手,以免他因过于狂乐而立即死去。慕迪先生虽然极少提说,但有过类似的经历。现在许多人期望得到像那样的表现。我不否认这些经历的真实。如芬尼和慕迪这些人的话都是可信的;还有其它理由使我不否认各种经历,但我最好不要提说它好了。然而我要挑战任何人从圣经里指给我看,有任何一处记载像这样的经历。我倒以为使徒们曾有这些;但有自己知道,却不向外人述说。他们这样保守缄默,我甚以为是对的,因他们任何人若描述这样一种经历,则成为我们都要追求的对象了。 在圣经所记载的每种情形里,各有甚么表现呢?就是事奉的新能力。在五旬节那一天,他们会用当时会众所有不同的乡谈说话,讲说「神的大作为」(徒二8,11)。众人都领会了他们所说的,结果凡听见他们出生之地的乡谈的,有许多人明确地归信了主。这时所说的「别国的话」和今日有些人自夸会「说的方言」,并无相似之处。 大数人扫罗的情形,圣经里没有记载他那时说的是甚么方言,虽然我们有理由知道保罗以后有时单独说过方言,但若在公共会场上,他曾宣布说:「我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9)。保罗究竟有何表现呢?读使徒行传九章十七至二十二节,就可找到其表现不过是这样,即他宜传耶稣是基督时,有不可抵御的能力。那正是在你的经历里应有的表现之特征,即在神召你去作之事工上,所极需的新能力。 现在要考查一下表现的时间。表现在何时来临?是在因信神明显的话而得到圣灵的洗之后。神的次序是这样的︰第一、神的话,即神的应许;第二、我们信神的话,完全因为是神说的;第三、经历。人想要改爱神的次序︰第一神的话,即神的应许,第二、经历;第三、信心。其实那全不是信心。参考亚伯拉罕经历的情形。神告诉亚伯拉罕要他作多国的父。亚伯拉罕除信神的话外,无其它可信的理由。他本身的情形是不可相信的,他那时已是百岁的人,他妻子的年龄和他也差不了很多。他们都超过生养儿女的岁数,但圣经的记载是「亚伯拉罕相信了神」,那么,因亚伯拉罕绝对地相信神的话(因神曾如此说),就是因他有单纯的信心,「神就算」他「为义」。他当时并无特殊的感觉!除有神的话,并无其它。当儿子产生了,他使充满了欢乐的感觉,并亲眼看见了他自己的儿子艾萨克,完全因为他信神明显的话。神要求人的一样事,是要人信祂所说的话。无论何时,在你信神的话之前,要求得到一些感觉或一些经历,你就使神成为一个撒谎者。 以我自己的经历来讲,在我觉悟了若没有明确地领受了圣灵的洗,就没有权柄传道以前,我已经作了传道人数年之久。我曾往访一位商友,私下对他说:「直到我确实地知道我已领受了圣灵的洗,或直到神用某种方法命令我怎样行,我就不再登坛讲道。」其后,尽我所能有的时间,把自己关闭在书房内,继续恳切祈求神让圣灵浸我。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那恶者曾试探我说:「假使主日来到,你仍未获得圣灵的洗,将怎样呢?」我回答说︰「不论甚么日子来到,我也不再登坛讲道,直到我领受了圣灵的洗,并确实知道有此经历,或神用某种方法命令我怎样行。我甚至必须向我的会众宣布我向来不合用于传道,我也愿意。」然而主日尚未来到之前,这灵福已赐给我了。我领受时所有的经历,多少像我的见解里所曾料想到的情形;但在我见解里所已计划有的经历并未实现。我记得当时在书房跪祷时的准确地点,我仍能追忆到那个地点是在明尼阿波利斯城北之亚当街一千三百四十八号的房内。是在一个极恬静的瞬息间,是我向来所知道最恬静的一个时间。的确说,我想我必须等候这么长久的一个理由,是因为我需要那么长久使我的心灵在神面前完全沉静下去。那时神曾直接地告诉我,不是用平常可听见的声音,乃是在我心里说:「这恩福已为你所有了,现在去传道吧!」哦,巴不得我以前更了解圣经。祂已经将祂的话,约翰壹书五章十四、十五节告诉了我,但那时我对于圣经不若现在所知道的清楚。神怜悯了我的无知,曾直接地对我的心灵说这话,你们不必要有这样的经历,因为今天早晨我已经将祂的话向你们指明出来了。 我又开始进行传道了,自那时至今日,竟成了一个新的传道人。我虽然已在雅礼大学获得两个学位,并在两间德国大学作过研究工作,而我那时却是在一间小而无名的教会作牧师。但是自那时起,我的工场开始有了惊奇的扩展,一直到后来曾环游世界传扬福音,并且看见了成百成千的人们归信基督。 在有了这经历相当时间之后(我不记得确有多长时间之后),有一天正坐在室内旋转书架的前面,我不晓得曾否想到这个题目,我记不起了,但照我所能描述的,我忽然从所坐的椅子上被打倒在地板上,并发现我自己在大声呼或(我并非生长在呼城的环境里,我也没有呼喊的性情,但我那时曾大声呼喊像一个呼喊最高的德理宗教会的会友一样):「荣耀归与神,荣耀归于神!」我不能止息。我曾试着要止息,但正如有一种另外的而非自已所有的能力,在推动着我的嘴巴。最后,当我已经恢复了自己原有的状态时,我走下楼去将我所经历的告诉了我的妻子,然而那却不是在我领受灵洗的时候。当我用单纯的信心,信靠了神显明的话而接受了主时,就已被圣灵洗了。今日任何信徒都能这样受到灵洗,是的,你在今天下午未离开会场之前,能这样受到灵洗。愿神使你可以得到它。我要叫你作一件超乎一切的事,乃是不需要任何担保,一直单信神的话,并以纯一的信心,信神明显的应许而接受圣灵的洗。 附 言 「耶稣︰嘱附他们说…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徒一:4)让我先说,你作一个信徒所该等候的,乃是圣灵的能力在你里面更丰满的表现出来。在复活日的晚上,主耶稣曾向他的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但他们仍须等候丰满能力的洗——慕安得烈 二、圣洁是得圣灵的洗所要求的代价——包括了六个一切︰(1)神的一切;无论是他的旨意、尊贵、权能、祂必须(理当)成为我们的一切。(2)罪恶的一切;信徒若渴望圣灵的能力,他的眼睛必须看见在他里面罪恶管辖的范围是何其广泛,所以必须借着,圣灵更新的工作才行。(3)基督的一切;基督不但为信徒作成了赎罪和赦罪的事。祂也很渴望成为我们的生命和力量,内心的居住者。祂以能力生命供应我们的心灵,使我们真正成圣。(4)一切都奉献;由于认识基督是一切的事实,很自然就要引到承认祂必须得一切。离开一切,变卖一切,撇下一切,这乃是当主在地上时所有的要求。这个要求直到如今仍是继续有效力的。(5)圣灵的一切;神的一切和基督的一切,需要圣灵的一切作为一个必要的结果,倘若圣灵自己不是一切,没有得着一切,也不能用祂自己的权能占有并通过一切的话,祂怎能作成此工呢?(6)信心的一切;哦,读者啊!倘若神的一切,基督的一切,圣灵的一切是如此不可测度的,倘若那可怕罪恶的一切的权势是那样不能限量的,倘若你对神降服,并决志完全为祂而活的一切也是非常的实在,那么唯愿你对神必为你工作的信心,也是没有限度的——慕安得烈 三、如何保守与增长︰无疑的若没有保守它可能再失去的,唯有借着与主的交通和我们的完全被祂占有,完全的顺服;与基督身体上肢体的交通以及为着祂的国度把自己奉献给圣灵使用作神的工作。这乃是保守这个宝藏,唯一可靠的秘诀。——慕安得烈 四、防备邪恶势力的工作;信徒若对圣经上三而一神工作的教训的无知,而直接去行所谓「顺服圣灵」超然指示,那么那迷惑人的可能制造假冒圣灵引导和同在来欺骗他。这危机是关乎所谓超然的「指示」是因并未晓得与圣灵合作的条件和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也关乎一些模仿的「显现」,皆因不能「辨别」去察验出假冒光明天使的工作。这假冒的天使能够带来仿造,如说预言、方言、医治,和其它灵界的经验,而这些都是与真实圣灵工作相似。 那些明白灵界争斗势力的人,才会知道极少信徒能够保证在超然的直接引导下,是单单在服从神自己。因为他知道有很多因素在影响,例如信徒自己的心思,自己的灵,自己的意志与黑暗权势的欺骗。因为邪灵能够在父子,圣灵三方面来模仿神,所以信徒需要清楚知道神作工的原则,来分别神和撒但的工作。——宾路易师母 五、为什么在灵洗之后,信徒特别容易受邪灵的影响呢?既然邪灵必须占有地位才能作工,而圣灵已经得着一切,那么信徒为何会被邪灵搅扰呢?这是因为在以前的年日,信徒因为犯罪,以致有一个邪灵能够进到身体或心思中的地位,深深的隐藏在他里面,使他末曾侦察出而把它赶走。这个邪灵的行动装作很合乎「自然」,很近似信徒的性情,所以它在信徒里面不受纷扰,一些身体的习惯,被误认为是他自己主动的,虽然也许被别人非议,但他以为是合情合埋而且非常重要。有时邪灵借着一些只有这信徒自己知道秘密的罪,或借着他特殊的性情来支配他。在追求灵洗的过程中,当然应当对付过去一切的罪,但是有人往往未曾察验那些以「人的辟性」来掩饰的邪灵。因为当信徒受灵洗之后,圣灵虽然浇灌入人的灵、身体与心思亦已经降服于神,但是那个隐藏在深处的邪灵,已经也许习惯了数年之久,现在牠出来活动,借着圣灵真正的工作为掩护,大肆活动。结果,虽然短期之内,信徒心中充满了爱,灵里充满了亮光和喜乐,舌头也释放地见证主。但不久之后,就可以察出有一种「狂热的灵」出来,或是一种「骄傲的灵」或是「重看自己」和「高抬自己」,这些现象就会与神纯净的圣灵果子搅杂在一起——宾路易师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