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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的真相(安克伯而登 著)列表
·前 言
·第一部分 生命何时开始
·第二部分 堕胎的过程
·第三部分 堕胎的危险
·第四部分 圣经的观点
·若你曾堕胎,怎么办?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一部分 生命何时开始
第一部分 生命何时开始
浏览次数:3477 更新时间:2008-5-12
 
 
 

1.现代科学对人类生命的开始有何结论?

 

很多人误以为堕胎是一个「宗教」议题,其实不然。它是一个科学问题,尤其是一个生物学上的议题。要问生命什么时间开始,生物学家才是科学权威,但是当我们在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们常常最后去请教这些人。现代科学的结论是非常清楚的: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的时候。这是科学事实,不是哲学、推测、意见、猜想,或者理论。今天,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是一个证据确凿的事实,没有一个在理性诚实,且有知识的科学家或医生能够否认这点。

 

1973年,高等法院判决「洛伊对韦德」 (译者按:「洛伊对韦德」案是关于美国德萨斯州德一名未婚怀孕女子,因为德萨斯州的法律禁止堕胎,无法获得合法堕胎。当时美国有几个州是允许堕胎的,可是祂没有路费前往。最后她上诉美国高等法院获胜,她的案件影响了美国其他五十个州同时通过堕胎合化,轰动一时。可是今天,这位女主角已经是一位重生的基督徒,并且大力反对堕胎。)判案时说,他们没有必要裁决生命何时开始这个「难题」。为什么?其实,他们说的是:「我们无法决定生命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法庭在当时误导了众人,而被误导的人,今天也继续误导大众。

 

任何熟悉高等法院近年历史的人都知道,1971年十月,在「洛伊对韦德」案之后,220位杰出的医生、科学家和教授联署,向高等递呈一份顾问摘要(此类文件乃是就某法律问题向法庭提出建议)。他们向法院说明,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人类生命是延续的,未诞生的孩子,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人,应该和其母一样,被视为人。这份文件的要旨是「说明现代科学(胚胎学、胎儿学、遗传学、产期学,与所有的生物学),都清楚而肯定地证实:未诞生的婴儿确已是个人。」

 

例如,「在第七个星期的时候,(未诞生的婴儿)已具备成人所有的外部特征和内部器官……大脑的构造已如成人的脑,送出脑波,指挥其它器官的功能……心脏稳定地跳动,胃部产生消化的汁液,肝脏制造血细胞,肾脏也开始活动,从小孩的血液中抽取尿素……手臂和身体的肌肉已经在运动。第八个星期之后……足月的婴儿所具备的每一样构造都已齐全。」

 

毫无疑问,这份文件用科学事实证明了人的生命是开始于受孕之时。此外,「根据修正案第五和第十四条,未诞生的婴儿是一个人。」

 

事实上,在「洛伊对韦德」案之前,几乎每一本医学和生物学的教科书都认为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也都如此教导。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虽然未必是经过讨论确定的医学事实,但已是一个公认的医学事实。所以,许多教科书都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加以讨论,但也有许多教科书都提到这一点,例如,1975年,杜鲁门向伊利诺斯州高等法院提呈了一份文件。他说:

 

「我们提出一位医学教授的宣誓书,内中详述今日在医学院使用的十九本胚胎学教科书,全部都同意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那些教科书都同意人的生命从此时开始。当时法院没有驳倒它,也不可能驳倒它,因为这条法律是合乎逻辑,且有生物学上的根据。

 

虽然高等法院已经知道这个科学证据,他们决定仍然声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未诞生的婴儿是一个完全的人。基本上,他们的决定只是反映了社会上所提倡的意见,不是科学事实。1970年代.堕胎的辩论愈来愈热烈,《加州医学》这份科学杂志的几位编辑指出人们是在「刻意回避众所周知的科学事实,就是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无论是在子宫之内或是在子宫之外,生命延续,直至死亡。」

 

堕胎革命二十五年后,虽然科学的意见不免蒙上政治色彩,医学教科书通常仍假定或确定生命是开始于受孕之时。例如,莫尔教授是多伦多医学医学院解剖系的教授和系主任,他所着的《人类的发育:临床胚胎学》常被医学院胚胎学课程所采用,书中说:

 

「小孩子从一个单细胞发育而成的过程是相当神奇……当女性的卵子从男性受精之后,人类的发育是一个不断的过程,单细胞的受精卵生长和变化……最后变成一个多细胞的成人。」

 

一本纯粹世俗的教科书会提到这样的「神奇过程」,其实不为奇。即使单单是人类细胞中的一串DNA,其中的资料栏已经当于有一千本藏书的图书馆。根据美奥诊所的首席遗传学家高登博士所说,受精卵的复杂程度「是超过我们所能理解的。」在短短的九个月内,一个受精卵生长,变成一个有六百亿万细胞的,会呼吸的活人。

 

再者,医学字典和百科全书都肯定胚胎是一个人,在这些书中,我们可以引用:《朵氏图解医学辞典》,《杜氏医学百科辞典》,《医学、护理与保健百科辞典》,都将胚胎定义为:「从卵子受精到第三个月初,这一段时间中的幼小人类。」

 

1981年,美国国会对「人类生命从生命时候开始?「这个问题举行听证会,国际名科学家出席一个参议院立法委员会,哈佛大学医学教授洛兹告诉美国国会,「生物学和医学都承认一个事实:任何经由两性繁殖所产的个体生命都是开始于受孕之时……

 

科拉罗多州大学医学院的鲍斯博士证实说,「从生物学的观点而言,简单且显而易见的,一个人生命的开始就是受孕之时。这在生物学上是不争的事实,不应该为了迎合社会、政治和经济的考量而加以歪曲。」

 

宾州大学医学院的庞基凡尼博士指出:「标准的医学教科书向来都是说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

 

他又说:「我不认为这些处于发育初期的人是不完主的人,正如我不认为青春期剧变之前的孩子……不是一个人。纵然不完全,这仍是人类生命的每一个阶段,直到青春期的晚期。」

 

迪米而博士是一个开业的医生,也是田纳西州大学的法律教授,他证实说:「人格与人体的开始就是受孕的那一刻。」

 

世界有名的遗传学家李居讷博士是法国巴黎迪卡大学的基础遗传学教授,他声明说:「每个人都有个非常独特的开始,就是受孕那一刻。」

 

博士也强调:「从受孕到年老,人类的人性不是一个玄学上的主张,乃纯粹是一个实验的证据。」

 

美奥诊所医疗遗传学系的主任高登教授证实说:「从现代分子生物学的标准而言,生命是开始于受孕的那一刻。」

 

他又进一步强调说:「现在我们可以斩钉截铁的说,生命从何时开始这个问颢……是一个已经成立的科学事实……这个已经成立的事实是,所有生命都是从受孕的时候开始,人类的生命也下例外。」

 

当美国参议院提出参议院:法案第158(称为人类生命法案’)时,参议院伊斯特主持一连八天的听证会,共请出57位证人。参议院的报告结论说:

 

医生、生物学家,和其它科学家都同意,受孕是一个人生命的起始点——此一个体是有生命的,且是人类的一份子。在无数的医学、生物学和科学文献中,对于这一点有压到性的一致看法。

 

1981年,只有一个科学家与大家的意见相反,而他所提出的理由是哲学上的,不是科学上的。事实上,当有人促请他们的时候,提倡堕胎的人,连一位专家的意见也举不出来,无人能明确的证实生命定始于受孕之外的任何时候。(注:也有一些人主张生命可能始于孕体着床之时。着床虽然重要,却不能用来作为生命开始的界限。)

 

很多其它生物学家和科学家都同意生命始于受孕之时,而且他们都同意,从受孕到出生这段时间中,找不到一个实点或一个片段,可以说未诞生的胎儿不是人。

 

哈佛大学医学院洛兹教授曾经强调说:「认为生物学的论据不够有决定性,这是不正确的看法一一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就是当卵子和精于结合,形成受精卵的时候,并且这个孕育中生命,无论在任何阶段,都是我们人类的一分子,这是完全符合科学的正确说法。」

 

总结来说,我们同意于医学研究前辈苏园士博士的看法「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个事实: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

 

在此重申,这不是一个宗教问题,完全是科学问题,科学家们不论有任何宗教观或没有宗教观(不可知论者、犹太教、佛教、无神论者、基督徒,印度教等),都同意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国际医学道德法典声明:「一位医生必须时刻谨记保存人类从受孕直到死亡的生命之重要性。」

 

所以日内瓦宣言要求医生如此声明:「我必对人类受孕起的生命保持至高的尊重——即使遭受威胁,我仍不会以自己的医学知识触犯人道法律。」

 

这些声明可见于1949年四月和1950年一月的《世界医学联会报》,世界医学联会重申,支持日内瓦宣言。

 

人类生命是否始于受孕,究竟有何差别?其差别就在于:若人类的生命始于受孕之时,那么,堕胎就是谋杀。

 

而根据科学,我们无法否认这个事实。(注:但是,如果接受这个事实,却又坚持夺人性命在道德上并无不当之处,简直是不可思议。这使人想起德国的纳粹分子。然而,今天,这样的论调却越来越为人所接受。)

 

 

2. 现代科技怎样证明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

 

近来的医学技术发展,譬如音波显像镜让我们可以探视子宫,甚至从受孕后开始,就可以观察胎儿发育。这比起过去所了解的,就如人从水中看自己倒影与照镜子相比,那样的不同。现代胎儿学让我们可以观察母腹中这个小生命的生长,令人惊奇,难以致信。

 

纳森摄博士表示现代科技的进展,使他支持堕胎的信念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素称「堕胎之王」,田为他在这方面非常有名,曾经主持超过60000次的堕胎,但他今天大声疾呼反对堕胎,因为近年胎儿学的发现使他不得不承认——胎儿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超音波技术好象是在子宫开了一扇窗户,这是第一次我们亲眼看见里面的婴儿,在此之前,我们从来未能如此做。我的意思是说,X光是静态的,单凭X光,不能充分证明或或反驳种种有关胎儿的事。但是,藉由超音波,我们取得这些非常清楚准确的照片,让我们可以刺激胎儿,看他怎样呼吸,怎样活动,怎样吞食,怎样排尿,观察子宫里的一切动静。

 

现在,超音波技术更有一项新的突破,叫做子宫音波图,叫人非常兴奋,[在此之前]的照片已经很好,但都比不上这些照片——这是怀孕最初期的珍贵资料。

 

我们现在可以用子宫音波图看妊娠囊——受精后两星期出现的一个小囊,三到三个半星期后,[我们]可以看见心脏开始跳动。这样就修正了我们许多有关胎儿的资料。

 

我相信不久还会有更新的技术:例如,有颜色的超音波会让我们看见更清楚,更生动的照片,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未出生的婴孩。

 

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现代科学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乃是因为音波显像和现代胎儿学大力支持这个判断。每项已知的科学定律(例如,生物起源——生命只来自生命)和每一个科学事实(例如,一个遗传学上新而独特的人类生命体,从受孕起即已存在)都叫人作同样的结论。

 

这一切都在在说明,人类生命的开始除受孕的那一刻以外,别无任何实点。(例如,有生存能力时)可以作为起点。

 

3. 胎儿是否仅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

 

在生物学上来说,怀孕的时候,是有两个不同的身体并存,这是一个科学事实。其一是女人自己的身体,另外,还有一个身体——孩子的,许多怀孕妇人和胎儿的血型不同,这就显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身体。一个人有两种不同的血型,这在医学上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个证据,女性所怀的胎可能是男孩,清楚可见这是另一个身体。

 

此外,母亲自己的身体也视婴儿为外来的,如果不是胎盘的保护,婴儿就会把母亲的身体当作「外来组织」而加以排斥。医生们说,胎盘并非自己发育而生的,而是未诞生的婴儿为了自己的生存所激发的,事实上,卵子受精后72小时便开始制造胎盘。

 

在纽西兰欧克兰的胎儿学生理学教授李雷被誉为「胎儿学之父」,他说:

 

胎儿不像传统所认为是一棵被动的、依赖的,没有神经且脆弱的植物;而是一个幼小的人,很有动力,可塑性极高,很有弹性,而且,很能控制自己的环境和命运……总之,胎儿控制母亲的机能……因此,营养的供给是偏重胎儿的需要……在怀孕的过程中,母亲才是被动且依赖的。

 

并且,

 

胎儿停止了母亲的经期,又刺激形成胎盘和一层如同保护囊的液体,将母亲的的子宫变得适合居住。它自己调节羊水,有时母亲说「破水了」,都是胎儿导致的。最后,决定何时分娩的是胎儿,不是妈妈。

 

他又说:「在生物学上而言,没有一个阶段的胎儿可视为母亲的附属物。根据遗传学,从受孕开始,母亲和婴儿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生理学上,我们必须承认,怀孕过程极大部分是操之于孕体。」

 

此外,另有一个科学事实告诉我们,这个在母腹中的小生命,有指纹、手、脚、皮肤、眼晴、耳朵与生殖器官,这些都不是母亲的;他有自己的肺、呼吸、血液、心脏和血液循环,不是母亲;他有自己的嘴、胃、消化系统,也都不是母亲的。

 

所以,胎儿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正如「一个吃奶的婴儿十是他母亲乳房的一部分,又如试管婴儿不是试管的一部分。胎儿与母亲的子宫,分明是不同的。如果将一对黑人夫妇的受精卵移植到一个白人妇女体内,她所生的是一个黑皮肤的婴儿。」

 

因为这些无可否认的科学事实,我们现在可以分析那些流行的堕胎口号。拥护选择着主张:「每一个女人都有权利控制自己的身体。」

 

当然,每个女人都有权利控制自己的身体,但是她没有权利去控制别人(在她子宫中的胎儿)的命运。让我们来审查这口号所用的字眼。

 

每一个女人——遭到堕胎的婴儿中,至少50%是女性,那么,这个口号对这些被堕胎的女婴而言,显然是错的。如果她们也算是所谓的「每一个女人」,她们显然没有得到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事实上,这个口号只是提倡有能力者可以胜过那些没有能力的,不是提倡所有女性一概平等。如果所有被堕胎的女性可以复活,你想她们会同意实行堕胎是为了保障所有女性的权利与平等吗?

 

都有权利——法律上,没有人有绝对的权利可以控制他人。人的生命是相互联系的,因此,为了社会的好处,许多个人的权利必须加以限制。例如,没有人有权利可以残害自己的身体、滥用药品、自杀,或者危害别人的生命。母腹中的生命也是一样,没有人有权利去毁灭它。

 

控制——「控制」意味着负起个人的责任,但事实上,大部分的怀孕是不负责任的行动(例如,性关系杂乱)所造成。于是堕胎变为保护不道德生活方式的方便手段,企图掩盖节育方面的不负责任,或者逃避教养孩童的责任。

 

自己的身体——正如前面所说明的,胎儿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他是一个独立的人,有他自己的身体。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伦理与生命科学协会」主席卡莱翰说:「除了营养的来源以外,无论就遗传、荷尔蒙,或身体器官各方面而言,胎儿甚至胚胎,与母亲都是各自独立的。」

 

4. 胚胎或胎儿怎么会是人?

岂不只是一个「将是而未是」的人吗?

 

支持堕胎的人声称在子宫内活着的胎儿不是完整的人,只是「将是而末是」的人,因此不足以受宪法对人的保护,可以堕胎来中止其生命。

 

高等法院对「洛伊对韦德」案件的仲裁意味着「假如未诞生的胎儿能在母腹外面活得有意义」,他才算是一个人。他们判定「宪法议案第十四条修正案中所讲的并不包括未诞生的胎儿。」

 

认为胎儿必须能够在母腹外过一个「有意义」的生活才算昙一个人,这个判定有什么错误?问题是他们没有为「有意义」下一个定义。有些人认为有意义的生活,其它人不一定同意。谁去决定?正如愕理所写的:

 

如果我们按照盛行的支持堕胎的说辞去做决定,那么除非他母亲想要他,除非他是完全健康,没有畸形或任何不正常,否则未诞生的胎儿不是一个人。

 

这种论调的问题是,它是基于偏见人士的主观见解——也就是母亲和()支持堕胎的人。这样的做法不但否认了未诞生胎儿的宪法人权,而且会开始一个不可收拾的弊端。

 

为什么要以受孕为生命的开始?首先,科学事实指出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的时候。其次,因为所有认定人格的方法都不一致,譬如沟通技巧,意识程度或能力,未诞生的胎儿或许都没有这些,但是很多残疾人士也一样。第三,因为人类的生命和人类的人格二者是分不开的。

 

字典怎样给人格下定义?《牛津美国字典》的定义是「个别的人」。《韦氏第三国际英语字典》的定义是「个别的人」。换言之,一旦证实了(我们已经讲过)受精卵是「个别的人」,你就证实了它是一个人。人格的客观定义就是字典中的定义,也是生物学上的定义——「个别的人」。那么,「根据客观的和科学的标准,这个体在整个生理发育过程中都是一个人。」

 

那么,今天在胎儿是否是人这个问题上,为什么有这样多的混乱?主要原因是因为很多人把性格和人格混淆了,性格有别于人格,因为它们并不相等:

 

性格是一个心理学上的观念:人格是一个本体学 [存在物的特点和知识]的问题。性格是一个特点,而人格是一个人的本质;性格是因环境形成的,但是人格是上帝所创造的。所以,性格是慢慢发展而成的,但是人格是在受孕的时候立即有的。

 

所以,宣称一个有生命的人不一定是一个有人格的人,是错的,「有生命的人」和「有人格的人」,之别是勉强的,基本上,「有生命的人」和「有人格的人」无大差别。

 

那么,当一个人的生命存在的时候,人格也存在,而且有着所有人类的权利,那些给人格勉强下定义的人,不应该否认这些权利。

 

人格和人性不是长成的,是天生的;不是学来的,是本有的。没有人比其它人「更」是一个人。

 

这些话指出:受精卵不仅仅有可能是人,因为:(1)它是活的;(2)它有独特的人性(不仅有人性的潜能)(3)在任伺发展阶段,该视为一个有潜能的人,而且实在是人。

 

从受精卵开始,遗传上和身体上,一个独特的人就存在了:「它开始活着,虽然它只发展了一部分,它仍是完全的一个人,没有所谓有生命潜能的有机体。」

 

受精卵是一个人,因为它只能发展成为一个人,没有其它可能;它的人格的本质已经存在:

 

没有个别的人可以「变成」一个人,除非它已经是一个人。没有生物可以变成它本身以外的东西……只有人工制品才是一部分一部分的出现,譬如时钟和宇宙飞船;生物一次同时存在,然后才渐渐向世人,向自身展现其本体,虽然它尚在萌芽阶段。有些发育学家将受精卵比作蓝图计划,但是蓝图不会变成房子的一部分,除非你把它用作壁纸。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堕胎是谋杀,是谋杀人类;没有人可以不关心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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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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