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祈求圣人圣女
这种祈求受到不虔诚的加尔文(Calvin)的谴责,但最不合逻辑。因为如果像先知巴路克(Prophet Baruch)所做的那样,祈求活着的圣人在祈祷中帮助我们,是合法且有益的:“此外,愿你们也为我们祈求上主我们的天主!”(巴:1:13);和圣保禄宗徒说:“弟兄们,你们也要为我们祈祷。”(得前:5:25)。正如天主亲自吩咐约伯的朋友们向他祈祷,这样借着约伯的功劳,使天主对他们有好感:“到我仆约伯那里,...... 也叫他为你们祈祷,因为我要看他的情面,我会接受。”(约:42:8)。如果,向活着的人推荐我们自己是合法的,那么,召唤在天堂面对面享受天主的圣人,怎么可能是非法的呢?(注:加尔文主义(Calvinism):宗教改革者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所倡的教派。在苏格兰始称改革教会;传到英美时,改称长老(教)会。以《圣经》作为一切教义的基础,并认为天主造世、救世的终极目的,并非为了满足世人需要,而是为彰显上主的荣耀。)
(a)祈求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有益和有用吗?
这不是贬损天主的尊荣,而是加倍的荣耀;因为这荣耀不仅在君王的身上,而且也在祂的臣仆身上。因此, 圣多玛斯(St. Thomas) 说,求助于许多圣人圣女是件好事,“因为通过许多人的祈祷,我们有时可以获得,我们无法通过一个人的祈祷,所获得的东西。”如果有人反对,认为为什么要求助于圣人圣女为我们祈祷,因为他们已经为所有值得的人祈祷了?同一位圣师回答说: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圣人圣女为他祈祷;而是“他通过虔诚地求助于圣人圣女,他就变得值得了。”
(b)祈求在炼狱中的灵魂好吗?
同样,向炼狱灵魂推荐自己是否有任何用处,也是有争议的。有人说,处于那种状态的灵魂,不能为我们祈祷;而这些都依赖于圣多玛斯(St. Thomas)的权威,他说那些被痛苦净化的灵魂,比我们低劣,因此不处于为我们祈祷的状态,而是需要我们的祈祷。但还有许多其他的教会圣师,如贝拉明(Bellarmine)、西尔维乌斯(Sylvius)、红衣主教戈蒂(Cardinal Gotti)、莱西乌斯(Lessius)、麦地那(Medina)等人,却以极大的可能肯定,我们应该虔诚地相信,天主向那些圣洁的灵魂表达我们的祈祷,以便他们为我们祈祷;这样,以便他们和我们之间,就可以保持互相祈祷的爱德交流。
圣多玛斯(St. Thomas)的这些话也没有太多困难;因为,正如西尔维乌斯(Sylvius)和戈蒂(Gotti)所说的,不处于祈祷状态是一回事,无法祈祷又是另一回事。确实,那些灵魂是不具备祈祷的状态的,因为,正如圣多玛斯(St. Thomas)所说的,他们虽然受苦,却不如我们,反而需要我们的祈祷;尽管如此,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仍然能够很好地祈祷,因为他们是天主的朋友。如果一个父亲,因为一些过错,把他深爱的儿子,关在监狱里;如果儿子此时不在为自己祈祷的状态,那他有什么理由不能为别人祈祷呢?既然他知道他父亲对他的爱,难道他不能指望得到他所要求的东西吗?因此,在炼狱中的灵魂,被天主所宠爱,并在圣宠中得到证实,绝对没有障碍阻止他们为我们祈祷!
然而,教会仍然没有祈求他们,也没有恳求他们的代祷转求,因为他们通常没有注意到我们的祈祷。但我们可以虔诚地相信,天主会让他们知道我们的祈祷;然后,他们充满了爱德,肯定不会忘记为我们祈祷。
圣女加大利纳波罗诺(St. Catherine of Bologna),无论何时她需要任何帮助,都会求助于炼狱中的灵魂,并立即得到回应。她甚至作证说,通过炼狱中灵魂的代祷转求,她获得了许多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所无法获得的恩宠!
(c)为炼狱中的灵魂祈祷是我们的职责吗?
但在这里,让我离题一下,以支持那些神圣的灵魂。如果我们希望得到他们祈祷的帮助,我们应该用心用我们的祈祷和善行,来帮助他们,这是公平的。我说这是公平的,但我应该说这是基督徒的责任;因为爱德要求我们在邻居需要我们帮助时,尽力帮助他,我们可以帮助他而不会造成严重的不便。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在我们的邻居之中,炼狱中的灵魂虽然不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但他们还没有离开“诸圣相通功”。圣奥斯定(St. Augustine)说:“虔诚的死者的灵魂,不会与教会分离。”圣多玛斯(St. Thomas)更强调了我们的宗旨:对于在天主圣宠中死去的亡者应得的爱德,只是我们活着时欠邻居的同样爱德的延伸:“爱德,是团结教会成员的纽带,不仅延伸到生者,也延伸到死于爱德的死者。”(注:communion of saints:诸圣相通功;诸圣相通;圣徒相通;诸圣共融:天朝圣人圣女和现世教友间的精神融合、圣宠交流、祈祷互惠,借以分享耶稣基督的救恩。)
因此,我们应当尽我们的能力,去救助那些圣洁的灵魂,把他们当作我们的邻居;由于他们的需要,比我们其他邻居的需要更大,因此我们救助他们的责任,似乎也更大。
但现在,那些神圣囚犯需要的是什么呢?毫无疑问,他们的痛苦是巨大的。圣奥斯定(St. Augustine)说:折磨他们的烈火,比人类在这一生中,所能忍受的任何痛苦,都更令人难以忍受:“那火将比人类此生所能遭受的任何痛苦,都更加痛苦。”圣多玛斯(St. Thomas)也有同样的想法,并认为它与地狱之火相同:“被诅咒的人受到痛苦折磨,而天主选民则在同一场烈火中,得到净化。”而这仅与感官的痛苦有关。
但那些神圣的灵魂,所遭受的失去的痛苦,(即无法见到天主),要大得多;因为不仅他们天生的感情,而且他们燃烧着天主超性的爱,以如此强烈的力量,吸引他们与他们至高无上的至善结合在一起;当他们看到,他们的罪孽所造成的障碍时,他们感到的疼痛如此剧烈,以致于他们若能死去,他们便一刻也不想活下去。因此,正如金口圣若望(St John Chrysostom)所说的,这种被剥夺天主的痛苦,比感官的痛苦,更折磨他们:“一千个地狱的火焰加在一起,所造成的痛苦,并不能像失去天主的痛苦那样,造成更大的痛苦折磨。”因此,那些神圣的灵魂,宁愿遭受其它所有可能的折磨,也不愿被剥夺,他们渴望与天主结合的片刻。
因此圣多玛斯(St. Thomas)说,炼狱的痛苦,超过了我们今生所能忍受的一切:“炼狱的痛苦,一定超过今生所有的痛苦!”嘉都西修会(Carthusians)的狄奥尼修斯(Dionysius)则叙述:一个因圣耶罗 (St. Jerome)的代祷转求而复活的死者,告诉耶路撒冷的圣济利禄(St. Cyril),与炼狱中最轻微的痛苦相比,世上所有的折磨,都是令人心神舒畅的:“如果将世界上所有的折磨,与炼狱中最少的痛苦折磨相比,它们就会显得很舒服。”他还补充说,如果一个人曾经尝试过那些折磨,他就宁愿忍受人类所能忍受的,所有尘世的痛苦,直到审判日,也不愿忍受炼狱中,最轻的痛苦一天。因此,圣济利禄(St. Cyril)写信给圣奥斯定(St. Augustine)说:“就造成的痛苦而言,这些痛苦与地狱的痛苦是一样的,...... 它们唯一的区别,在于它们不是永恒的。”(注:Carthusians:嘉都西修会:1084 年圣布鲁诺(St. Bruno)创立于法国。规律严格,训练会士克己苦身,独居斗室,专心祈祷和工作。该会全名为 Order of Carthusians ,缩写为 O. Cart. 。)
因此我们看到,这些圣洁灵魂的痛苦是极端剧烈疼痛难忍的,而另一方面,他们又无法自拔;因为正如约伯所说的:“他们一旦被锁链束缚,被痛苦的绳索所系。”(伯:36:8)。他们注定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但他们被禁止占领他们的王国,直到他们的净化完成的日子。他们无法帮助自己(至少还不够,即使根据那些断言,他们可以通过祈祷,获得一些解脱的神学家的话),摆脱他们的枷锁,除非直到他们完全满足天主的公义为止。这正是一位熙笃苦修会士(Cistercians),对他修道院的圣堂更衣所管理人所说的话:“帮助我,我恳求你,用你的祈祷;因为至于我自己,我什么也得不到。”这与圣波纳文图尔(St. Bonaventure)的名言是一致的:“贫困阻碍偿付能力。”也就是说,那些灵魂是如此贫穷,以至于他们无法使自己得到满足。(注:Cistercians:熙笃苦修会士:1098 年圣罗拜(St. Robert)创立于法国,主张生活严肃,平时禁止交谈,故俗称哑吧会,重个人清贫,终身吃素,每日凌晨即起身祈祷。英文全名为:Order of Cistercians of the strict observance,简称 O.C.S.O. 。)
另一方面,既然可以肯定,甚至是信仰,通过我们为炼灵的代祷转求,主要是通过我们的祈祷,正如教会特别推荐和实践的那样,我们可以拯救那些神圣的灵魂;如果一个人忽略给他们一些帮助,至少通过他的祈祷,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宽恕这个人的罪过!
如果一种责任感,不能说服我们,去帮助他们,那么,让我们想想,看到我们努力把祂心爱的配偶,从监狱里解救出来,让他们可以和祂一起在天堂,这会给耶稣基督带来多大的快乐。让我们想想,可以通过实践这一伟大的爱德行为,我们可以积累多少功德;让我们也想一想,那些灵魂并非忘恩负义,他们永远不会忘记,我们在减轻他们的痛苦方面,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好处;并通过我们的祈祷,为他们获得进入永恒荣耀的预感;所以当他们在那里时,他们永远不会忘记为我们祈祷。所以如果天主应许怜悯那些怜悯邻人的人:“怜悯人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受怜悯。”(玛:5:7);如果他记得去帮助那些如此受折磨,但又为天主所宠爱的灵魂,他就可以合理地期望得救。
(d)有必要祈求圣人圣女吗?
无论人们对炼狱中的灵魂,是否能为我们祈祷,有什么疑问,因此,无论我们推荐自己给他们的祈祷,是否有用,对圣人圣女而言,都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可以肯定的是,求助于被教会册封为圣人圣女的灵魂的代祷转求是最有用的,他们已经享受了天主的“荣福直观”(beatific vision)。(注:beatific vision:荣福直观;享见天主;真福神视:指完全淨化的灵魂,直接面见无限美善天主的圆满境界。善人在今生,直接、清楚地体验到无限美善的天主,但有限的人类只能窥豹一斑,却足以使人灵魂超拔,叹为观止。而在天堂上的善人,始能达到与天主合一的圆满境界。)
根据圣波纳文图尔(St. Bonaventure)、如贝拉明(Bellarmine),以及其他人的说法:认为教会在封圣过程中会犯错误,这是一种罪恶,或者是异端邪说;或者根据苏亚雷斯(Suarez)、阿佐里乌斯(Azorius)、和红衣主教戈蒂(Cardinal Gotti)等人的说法,至少是近于异端邪说;因为根据圣多玛斯(St. Thomas)的说法:教宗在册封圣人圣女时,是受到圣神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影响和指引。
但是,回到刚才提出的问题:我们是否必须求助于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吗?我不想干预这个问题的决定;但我不能省略对圣多玛斯(St. Thomas)学说的阐述。在上面所引用的几个地方,特别是在他的神学名著《句子的评论》(Commentary On The Sentences)中,他明确地指出,每个人都必须祈祷;因为正如他所断言的,除了通过祈祷之外,没有其它方式,可以从天主那里获得救恩所必需的圣宠:“每个人都必须祈祷,因为他必须为自己获得灵修上的益处,这只能从天主那里获得;因此只能通过向天主祈求才能获得。”
然后,在同一本书的另一个地方,他提出了确切的问题:“我们是否必须祈求圣人圣女,为我们代祷转求?”他的回答如下,为了理解他的真正含义,我们将引用整段文字:“根据狄奥尼修斯(Dionysius)的说法,天主为祂的受造物所建立的秩序,要求遥远的事物,可以通过离他较近的事物,带到天主面前。因此,由于天上的圣人圣女与祂最亲近,祂的法律的秩序要求,我们这些“留在肉体里,却远离天主的人”,应该通过圣人圣女,带到天主面前。这是由于天主的仁慈,通过他们倾注祂的圣宠来实现的。既然我们回归天主的道路,应当与天主传给我们的美好事物的道路相对应,既然天主的圣宠是通过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而降临到我们身上;那么,我们也应当以同样的方式,被带到天主面前,以便我们可以通过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再次获得祂的圣宠。因此,当我们请他们为我们祈祷时,是我们让他们成为我们与天主的代祷者,就像我们的中保一样。” (注:mediator:中保;中间人;媒介:(1)指耶稣基督是天人间的中保(弟前:2:5)。(2)指为人代祷者,如梅瑟、先知、司祭、圣母、圣人、圣女。)
请注意这些话:“天主法律的秩序要求”;尤其要注意最后的话:“既然天主的圣宠通过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而降临到我们身上;那么,我们也应当以同样的方式,被带到天主面前,以便我们可以通过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再次获得祂的圣宠。”
因此,根据圣多玛斯(St. Thomas)的说法,天主法律的秩序要求我们凡人,应该通过圣人圣女而得救,因为我们通过他们的代祷转求,获得了救赎所必需的帮助。然后他提出反对意见,即求助于圣人圣女似乎是多余的,因为天主比他们更仁慈,更愿意倾听我们的心声。对此,他回答说:“天主如此命令,不是因为祂缺乏怜悯,而是为了保持祂已经普遍建立的正确秩序,就是通过第二个原因工作。这不是因为祂没有怜悯之心,而是为了维持上述天主在创造宇宙天地时的秩序。”
与圣多玛斯(St. Thomas)的这一教义一致,图内利(Tourneley)和西尔维乌斯(Sylvius)的继承者写道,虽然我们只能向天主祈祷,因为祂是圣宠的创造者,但我们也必须求助于圣人圣女的代祷转求,以便遵守天主为我们的救恩,所建立的秩序,即下等人的得救,要靠上等人的帮助。“根据自然法则,我们必须遵守天主所指定的秩序;但是天主已指定下等人,应通过恳求上等人的帮助,来获得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