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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三篇(第四至第七章)
第三篇(第四至第七章)
浏览次数:3172 更新时间:2007-6-19
 
 
 

第四章 论互相交通的方式。

我们已经屡次说及本性是一事,内存本位或个体乃是另一事。本性表示同类的个体之共通,而普遍的形相,如神,人;个体则是不可分的独立实存,例如圣父,圣子,圣灵,或彼得,保罗。所以要注意那神性和人性的名称是表示本性或性格。当神的名称与人的名称用于性格方面的时候,就如像我们说神是有不可思议的本性,神是唯一的;而关于个体则较特殊地来应用它更通常的名称,如当经上说:“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油膏你”(诗457):这里经句是指父子;还有,“乌斯地,有一个人”(约11),这只是指着约伯。

 

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而论,我们承认祂具有两个性格,但是只有一个由两个性格组成的本位个体;所以当我们想到祂的性格时,我们就说祂的神性和祂的人性,而当我们想到由两重性格所结成的个体存在时,我们有时就用有关于祂双重性格的名称,如“基督”,“同时是神,也是人”,及“化成人身的神”等;有时我们用那些只表示祂一种性格的名称,如单说“神”或“神的儿子”,单说“人”或“人子”;有时则用一些表示祂的崇高之名号,有时又用那些名号之表示祂的谦卑。因为与神相似亦与人相似的祂是唯一的。祂是神,乃是由于那永无起因的父,但是后来化成了人,则由于祂对人类的爱。

 

第五章 论性格的数目。

就神体而论,我们承认祂只有一个性格。但是我们宣称有三个本位实际存在着,并且主张凡就性格及本质而言万物,概是单纯的,也发现本位存的区别只在三个特质方面,就是自存的和父的特质,有原因的和子的特质,有原因的和发出来的特质。我们更知道这三者是彼此不可分割,永不离开,结合成一个,彼此相互贯通而不混乱。让我再说一遍:它们的结合绝不混乱,因为它们虽然结合了,但仍然是三位,虽不可分离,但仍然有区别。虽然它们每位独立存在,这就是它们每位是一个完全的实存;还有一个它自己的特质,也就是说各有不同的存在方式;然而它们在本性和性格的特质方面却仍然是一个,不能与父的本位分割或离开,它们二都是一神,我们也说它们是一个神。那么,同样的情形,那神圣的和非言语可形容的计划,我是指独一真神三位一体的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之化身为人,是超出一切思想和理解的。我们承认祂是具有两个性格,一是神圣的,一是人类的,这两个性格彼此互相联合一起,在个体本位中合而为一,所以一个复合的本位是由两个性格形成的。但是我们说即使在结合之后,这两个性格仍然被保留在那一个复合的本位内,就是在那独一的基督里面,而这两个性格真实的存在着,并且各有它们根本的特质;因为它们的结合并不混乱,用不着分开就可将它们辨别和列举出来。正如圣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一样,没有混乱就结合了,不用分开就可将它们辨别和列举出来,这个列举并不发生它们当中的分门别类,或隔绝,或裂开(因为我们只认父,子,圣灵一体的神,)基督的两个性格也是同样情形,虽然它们被结合了,但是没有混乱而就结合了;虽然它们彼此互相贯通,然而它们不容许一个改变或变化成为另一个。因为它们每个保留着自己生来的特质,毫不改变。因此,虽然可计它们的数目,但这计数决不引起分离。因为基督实在就是一个,祂的神性与人性都是完全的。数目自然不发生分离或统一,它只是将列举出来的多少表示出来而已,无论这列举出来的是统一着的或分离着的。例如:当五十块石头造成一个墙壁,这就是统一,但当五十块石头排在地上时,就是分离。又如:红炭一物是由火与木的两个性格合成,而火的性格是一事,木的性格是另一事,这就是分离了。因为这些东西的统一或分离并不是由于数目,而是另有其因。所以正如神体的三个位格,虽然彼此互结合为一,但是我们不能说它们是一位,因为这样做,我们就把它们混乱,并且消灭了本位之间的特点;同样,虽然基督的两个性格是在其本位中结合着,我们也不能称之为一个性格,因为这样我们就把它们混乱,并且消灭了两个性格间的特点。

 

第六章 神性的全部在其位格之一的当中,与人性结合起来,是整个的结合,不是一部与一部拼成。

那共通的和一般的情形怎样,可以觇知它们里面特殊,各节的情形又怎样。那么,本质是共通的,例如一种形相或种类。但是个体的实存则是特殊的,它的特殊性并不是因在性格上只占了一部而没有别的部份,其特殊乃是在数目的意义方面,因为它是各个的。实存个体间的相互差别是由于数目,而不是由性格所致。因此,我们可以由实存的个体而觇知共通的本质,因为在同样种类的每一个体里面,本质都是完全的。所以在本质上来说,个体彼此并无差异之点,其差异只是在其附属的一些特征,但是个体的特征而不是性格的特征。事实上人们把个体解释为具有一些附属物的本质。所以个体包含一般的和特殊的,而有一个独立的存在,至于本质却没有独立的存在,只可探索之于个体中便了。随而,当某一个体受痛苦时,整个的本质(由于本具感知痛苦的能力),也受着痛苦,其痛苦程度与那受苦的个体相等。虽然如此,但是一切同类的个体却不一定与那受苦中的个体一同痛苦。

 

似此,我们承认神的性格整个而完全地具在它的每一个体,即每一位格中,它是全部寓在父里,全部寓在子里,亦全部寓在圣灵里。因此,父是完全的神,子也是完全的神,圣灵也是完全的神,又论到圣三位一体的神,道的化身,我们也认为神性在其位格中之一的当中整个而完全地与整个的人性联结着,不是神性局部与人性局部的结合。圣使徒说得真对:“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那就是说在基督的肉身里面。使徒的学生丢尼修,曾受了神的默示,对神事知识异常丰富,他说过,整个的神性在它的一个位格里面与我们相交。但是我们不应承认上帝体性的所有位格(即是三个),在实存个体方面是与人性的所有个体一致的。因为父与圣灵只在“道”的化身中参加了善意和旨趣是了。但是我们认为上帝体性的整个本质是与整个人性联合着的。因为上帝“道”当初造我们的时候所注入于我们性格内的事物,祂没有减少一件,祂自己将它们完全带来,就是身体,有思想的和有理性的灵魂,以及身心的一切属性。因为缺乏这些里面任何一件的受造物就不是人了。但是祂在祂的丰盛里,我在我的丰盛里,完全与完全两相结合着,祂才能依着祂的恩典,将救恩赐给整个人生。因为那没有被拿取的,就不能复原。

 

于是神的道以心为媒介而与肉身联合着,心就是神的纯洁与肉身的沉浊之间的桥梁。因为心是临乎灵魂与身体,但当心成为灵魂的最纯洁部份时,神就是那个心的最纯洁部份。当那更优良者准许时,基督的心就证实它自己支配的权能,但它是为那更优良者所统治,所引导,而去做那些神愿意的事情。

 

还有,心就成为神性与它结合成一个体时的位置,正如心与身体相结合一样的明显,而并不是像一个同居者那样,这正是异教徒该被抨击的错误,他们说一个斗不能够包容两个斗,因为他们用物质的标准去衡量那非物质的。如果只是在基督里面有一部份神性与一部份人性结合着,那么基督怎么能被称为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并且被说是与父同有一本质,亦与我们同有一本质呢?

 

还有,我们主张我们的性格曾从死里复活,并且升到天上,坐在父的右边,这并不是说所有众人一概曾从死里复活,坐在父的右边,却只是在基督的本位内,我们的整个性格曾经发生过这件事情。实在圣使徒说:“上帝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着”(弗26)。

 

关于这点,我们更以为这种结合是藉着共通的本质而发生的。因为各种本质都适合于它所包含的个体,在那里找不出一个局部的及特殊的性格或本质;因为要不然的话,我们就必将以为同样的个体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而又是不相同的,则关心圣三位一体的神性,也是相同的,而又是不相同的了。所以在每一个体里面,我们只见到相同的性格,当我们说:“道”的性格成了肉身时(如有福的阿塔内细阿及息立尔说的一样),乃是指神性与肉身结合。因此,我们不能说“道的性格受痛苦”,因为在肉身里面的神性并未痛苦,我们只是说在基督里面人性受痛苦,而不说人类的一切个体受痛苦;我们也承认基督在祂的人性里面受过痛苦。所以当我们说“道”的性格时,乃是指“道”的自身。“道”又兼有本质的普遍意义及个体的特殊意义。

 

第七章  论上帝圣道的唯一复合本位。

我们认为上帝“道”的神圣个体是早存在于万有之前,其存在是无时间的,永久的,祂是单纯的,本来非复合的,非被造的,无形的,看不见的,摸不着的,无限定的,一切父所有的,祂也都有,因为祂与父是同一本质的,只是关于祂的出生方式,祂与父的位格不同;祂也是完全的,从来未曾与父的位格分离过,只是在末世祂才以一种无限制的方式,定居于圣童贞女的子宫里面,但祂仍然没有离开父的怀抱,也不用种子为媒介物,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只有祂自己才知道的方法,发生了得自圣童贞女的肉身,而存立于那在万世之前的同一位格里面。

 

所以祂是在万有之中,也在有万之上,并且也曾藉化身的能力,居住在上帝之母的子宫里。于是祂成了肉身,从圣母祂接承了我们复合性的初结果子,即具有思想的及理性的灵魂之肉身,因而上帝道的个性就附丽了肉身而存在,从前本是单纯的道之位格也变成了复合的,由两个完全的性格——神性与人性——结合而成;并且产生了上帝道的圣子之独特,而明显的属性,由此而与父及圣灵判然不同,又产生了化身之独特而显明的一些属性,由此而与圣母及其余的人类不同;更产生了神圣性格的一些属性,由此而与父及圣灵结合着,又产生了人类性格的一切特征,由此而与圣母和我们结合着。祂与父,圣灵,圣母及我们都不同,乃因其同时是神,也是人。为此我们知道这是基督个体之最特殊的属性。

 

因此祂即使在化身之后,我们仍承认祂是神的唯一儿子,也是人子,是唯一的基督,唯一的主,神的独生子和道,我们的主耶稣。我们敬重祂的两个出生,一个出生是在万古以前从父得来,并且超越于原因,理性,时间,和自然;另一个是出生在这末世为了我们才有的,与我们相似,却超越于我们。祂为我们的缘故,乃是为了要拯救我们,祂出生与我们一样,乃因祂是由女人怀孕足月后产生的,祂超越于我们乃因祂不是藉种子而生,只是藉圣灵及圣童贞女马利亚所生,超越了孕育的规律。我们不宣称祂只是上帝而全无我们的人性;然而也不宣称祂只是人,因而取消了祂的神性;也不宣称祂又是这个又是那个,而应当宣称祂是唯一而同一的,同时是神。也是人,是完全的神及完全的人,是整个的神及整个的人;祂虽然也有肉身,但仍然是整个的神;祂虽然有至上的神性,但也是整个的人。至于所谓“完全的神”及“完全的人”,我们意在说明这两个性格各是充足的,绝无缺欠;另一方面我们称祂是“整个的神”及“整个的人”,乃是郑重说明祂的位格的独特性及不可分解性。

 

我们也承认上帝道的一个性格化身,照有福的息立尔的说法,肉体的本质是由“化身”一词表明出来。所以道成了肉身,然而并未失去祂自己固有的非物质性。祂化作了整个的肉身,然而依旧是绝对无限制的。在身子这方面祂诚然被减缩到狭隘的范围内,但因为祂原是神,所以祂是无限制的,可见祂的肉身并不与祂的神性一同伸展。

 

于是祂是整个完全的神,然而并不单单是神,因为祂也是人。祂又是整个完全的人,但并不单单是人,因为祂也是神。在这里“单单”是有关于祂的性格,而“整个”则有关于祂的个体,比如说“另一事”,是关乎性格,而“另一个”则是表示个体。

 

但应知道,虽然我们说主的两个性格是交融的,然而,我们知道这交融乃是从神性发出的。因为就是那神的性格才能随意贯通和渗透万有,然而没有任何事物能贯通它。也是那神的性格将自己的荣耀分给它的肉体,然而它自己仍然一直平静无动的,并亦不具肉体的情苗;试观太阳将它的能力分给我们,然而并不丝毫感受我们的能力,何况是创造太阳者的主,这情形必定是何等的真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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