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蒙恩的提摩太啊①,我所作的神学大纲②既已完毕,就要进一步尽我所能来解释神的名称。在这里我们必须按照圣经上所立的标准,不用人生智慧的委婉言语,却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4),来说明关于上帝的真理,而且用一种超过语言和知识的方法,来包罗那些超过语言和知识的真理,这只有在一种超过我们的力量,超过我们的理论或直觉所能达到的那与上帝合而为一之中,才能成就。所以关于那隐秘着的超本质的神体,除了在圣经里面所显示者之外,我们就不敢说,也不敢想像③。因为对那潜在于超本质界的“非认识”,只有那超乎理论,超乎直觉,超乎存在的超本质本身,才能了解。我们既然知道这个道理,就须仰望高山,尽圣经的亮光所照射的,以圣洁和对上帝的敬畏来紧束腰身,努力攀登。因为,如果我们能相信那充满智慧和不能错的圣经的话,神的事是按照每一个心灵的力量而被显示给他,这种认识的程度是显出神的仁善,祂为要保护我们,就使我们的有限意识与万有的无限贯串起来。因为正如那些被理性所察知的不能为感官所觉到,纯一无形的不能以形像理解,抽象的也不能以具体来说明④,同样,那无限的超本质是超过了本质所能理解的,超理性的“统一”超过了理性所能涉及的,超思想的“独一”是通常思想所不能达到的,超言语的“善”是我们所不能言喻的⑤。是的,祂是统一一切的“统一”,祂是超本质的本质⑥,祂是心性所不能达到的心性,祂是不可言说的道,远超过人的理论或直觉,超过人所能称呼的名号,超过所有的存在物。神是一切存在的普遍根原,自己却超越了存在;祂既超乎一初实体,所以除非祂把自己启示给人,人就不能对祂有适当的了解。 ①作者既托名为使徒行使第十七章第三十四节所提的亚略巴古的议员丢尼修,就涉及保罗的伴侣提摩太,好使他的假名似乎是真实的。 ②按此书已不存在。 ③作者在这里把认识的肯定道路与“非认识”的否定道路相互对照。前者为了引我们到达后者而有价值,但只是在圣经所教训的范围里才可以算是可靠。不合圣经的上帝观是假的;圣经上的观念当然是真的,不过我们必须超过其字面上的意义。 ④这里似乎用三种说法来说明一个意思,按照柏拉图的理念学说,每一事物的本质是单纯的,无形的,只为心智所能认识的;有形的事物不过是这些理念的象征而已。 ⑤这样看来,一切存在可分三级:物质世界,真理及人格等精神世界,和那超世界的神格。 ⑥或说超位格的位格。 (二)那么,关于这隐秘着的超本质的神体,正如我上面所说过的,除了圣经所启示的以外,我们不敢说,也不敢想像。祂在圣经里很慈爱地晓谕我们,祂的本性不是我们的理解力所能涉及的①,因为那样的认识是超本质的,而凌乎一切存在之上。圣书作者有许多曾宣布说,祂不只是无形的,无可理解的,也是无法测度的,因为没有人曾透入了神无限的终极深处②。这不是说至善者不能显现自己给任何受造物;祂虽单独自在,就以祂那稳定的超本质的光亮,按照受造物的力量很慈爱地照耀他,吸引他,使圣洁的心对祂自己有相当的探索,分享,和像似③,就是那些正当地去寻找祂,不徒然冒充那过于他们力量的认识,也不因为自己倾向于卑下而退后的人们④;这些人是定意朝着那照亮他们的光前进,并以相当于此的爱和严肃的双翅上升。 ①参阅诗145:3,太11:27,罗11:33,林前2:11,弗3:8。 ②或译:因为没有任何透入神无限的玄秘处的人曾留下痕迹;意即他们所看见的异象是说不出来的。 ③这是前进的三个步骤;第三的“与上帝相似”是到最后的目的地(参约一3:2)。 ④这里说有两种不同的危险:精神的冒犯,和肉体的引诱。 (三)我们服从那支配天军的命令,就在敬默中崇拜这说不出来的真理,以深秘和圣洁的心①来接近神那超思想,超存在的玄秘。我们向圣经所照射的光爬上去,藉而进至天上的赞美②;既得一种超自然的启发,就能与那神圣的赞美相称,甚至能按照我们的力量看到神的光辉;跟圣经关于神所教导的道理来赞美一切光亮的根源。这样我们就知道祂是所有受造物的原因,本源,实体和生命。对那些离开祂的,祂是一个召他们回来的声音,一个使他们起来的能力,对那些已经败坏了在他们里面的神象,祂是一个更新的力量,祂是那些不致受诱惑者的神圣坚基,那些站立得稳者的保卫;祂是那些被吸引者的前导,那些被照耀者的光明原则;祂是那些迫近完成者的完成原则,那些趋向神性者的神性原则,那些导至单纯者的单纯③,那些导至统一者的统一④;祂以超本质的姿态而为一切本源的超然本源,为一切隐秘的仁善启发者(按我们能力接受的程度);总之,祂是一切有生命者的生命,一切存在物的存在,一切生命和存在物的本源和原因,以祂的慈爱使他们存在而支持他们。 ①在人心中有深秘处与上帝的深秘相称。参林前2:10,11。 ②意即是,或我们赞美神,或我们才能懂得天使所唱的赞美。 ③有形世界是复杂的,而人一心愿望上帝就成为单纯了。 ④这整个一句描写三个步骤:洗涤,被光照,及与上帝合一。译者用“;”符号把这三个步骤分开。 (四)这些玄秘是我们从圣经中学会的;圣经所用的神名都是象征地启示着祂慈爱的各种行为①。所以在提示神事的时候,都是赞美神的一体和统一性,这是指祂那超自然而不可分的单纯和统一性,也使我们的纷歧复杂质素合而为一,联成一体,并在人和人之间成全一个统一②。祂也可称为三位一体,因为祂那超自然的丰富是在一个三面的位格显出的,所以天上地下一切称为“父”的,是从祂那里得着名称。祂被称为一切事物的本原,是因为一切的存在都出自祂的慈爱;祂被称为上智者和纯美者,因为祂所造的一切,若保留其原性而不败坏,便是充满着神圣的和谐和优美③;祂特称为仁爱的④,因为祂的三位格中之一,成为像我们人类一样的人,好将堕落了的人类召唤回来,予以提高,这样不可触喻地,原来单纯体的耶稣就变了复杂的,原来永恒的就变了时间性的,原在超自然界的就诞生为人身,却不伤害祂那些根本的特性。还有别些属灵的真理,为我们受了灵感的教师,顺着圣经本旨而奥妙地解释给我们;我们之所以能领悟这些真理,是因为圣经和教会的传统很慈爱地,以原指感觉界的名称来指精神界的真理,以原指存在界的名称来指超存在的真理,以有形状的事物来说明无形状的事物,以各种不同的象征来把许多属性归于那不可想象的超自然的单纯。但后来,等到我们不朽而与基督相同的蒙福阶段之时,我们就必永远与主同在(帖前4:16),不断地观看祂,祂的光亮,永远地照亮我们,正像在耶稣化像时照亮门徒一样;那时我们的心性既然成为无情欲的和属灵的,我们就分享从祂来的属灵的启发,与祂有想像不到的合一——那时在祂灼耀的光照中,我们就变成像天上的天使一样。因为,按那不能错误的圣经所说的,我们到那时就与天使一样,既经复活了,自必成为上帝的儿子(路20:36)。然而在目今,我们只得尽所能的,用适当的象征来说明神的事,从而前进,尽我们的能力去探看那在静观中显出的单纯真理,由此离开了对神事的人为观念,停止一切心思的活动,尽所能地达到那超本质的光辉⑤。在那里,凡属知识的皆有其前定的限界,以至于我们不能说出,也不能想到,因为祂是超过一切,是我们知力所远不及的;祂虽然在祂自己的超本质的神体里包括了一切自然界的知识和力量,却不为这些所包围;祂的定居,甚至天使的心思也达不到。既然各种科学都是关于存在之物,它们的界限都在实存的世界之内,所以那超一切存在的也必是超一切知识的⑥。 ①即是说,绝对的神体既然是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所以圣经只得指出祂在相对的范围里的显现来暗视祂的本体。 ②按丢尼修的意思,上帝其实是超统一,然而因为祂的临在使一个人统一,也使社会统一,所以圣经就称祂为“统一”。 ③即是说,美必表彰上帝才有价值。“为美而美”的见解就不免失去了美的真义。 ④爱是上帝最完全显现,然而他是超过我们所知的爱。我们所知的爱是包含一种你我的分别,上帝却超过了这种分别。 ⑤这里说着三个步骤:默想;静观;和否定状态的更高静观。 ⑥这一段为我们表明:“在非认识”中也有积极的成分。 (五)然而祂既然是比一切理性和知识为更伟大,也安住在远离心思和存在的限界之上,也是包罗,支持,和预定一切,却自己不为它们所把捉,亦不能为任何认识,想像,推论,名号,说明,或理解所到达的;这超本质的神体既是不可说而不可名,那么,我们怎能讨论神的名称呢?正如我在神学大纲里所说的,那位唯一的,不可知的,超本质的,绝对的善(指那同是神,同是善的三位一体)是我们不能描写,也不能想像的;不单如此,即是天使与祂的交通,或说,从那足以盲着人眼而不可知的至善而来的发动或接受①,也是出乎我们的言语和知识之外,而只为那些天使所领略的,固然连他们也不知自己如何配得接受。不过我们的心性既具有神的形似,能多少效法天使,并藉着停止自然的活动而与超神性的灵光交通,就不如用否认祂任何一种属性的方法②来赞美祂。由于这种与祂相结合而得之超自然的真正光照,我们才知道祂虽是万有的本因,而祂自己不是一个存在物,因为祂是超本质地超乎一切存在。这样看来,若要对超然至善的至高神格下一个定义,作为一个爱好那超乎一切真理的“真理”之爱好者,断不敢用理性,或权力,或心思,或生命,或实在的名称来指明祂,因为祂是完全超过了一切所谓的情况,活动,生命,想像,推论,名号,言论,思想,观念,存在,静止,居处,合一,有限,无限,或总之,一切实存之物。然而这至善的本身,既然单以祂的存在即是万有的本因,所以全部受造物都必须来赞美祂博大的造化。因为祂是万有的中心和总旨,而确存乎它们之先,它们都仰祂的耆拄;由于祂的存在,世界得以产生而被维系;祂是为万有所渴慕:有直觉或推理的理性者就用知识来寻求祂,次一等的存在物则以感官,更低级的,或以生命,或仅仅的存在,来寻找祂。 ①发动是上帝所送出的,接受是天使这方面的。 ②这可表明“否定”也赖乎经验,而不是空恃思辨。 ③这是指人类,动物,植物,无机物四级。 (六)圣书作者既领会了这一点,就以各种的名称来颂扬祂,同时也承认祂是无名的。例如,圣书里记载说,有一次,至上的神体藉了一种象征的异象显现自己,对一个问祂“祢名是什么?”的人就责备他,这即是等于说祂是无名的;祂似在吩咐那人不要想藉任何名称而得认识上帝,所以回答说:“你何必问我的名?我名是秘密的”(士13:18)。祂的名之所以是秘密的,岂不是因为超乎一切名号之上(腓2:9弗1:21),是无名的,是固定在不只今世,也是来世的一切名称之外吗?在另一方面,他们把好多名称归祂,例如“我是自存永有的”(出自3:14),“我是生命”(约14:6),或“光”(约8:12),或“上帝”(创28:13),或“真理”(约14:6);那受灵感的圣书作者们,也从受造的万有中采取了好多名号来赞美造物主,例如好,美,有智慧,可爱,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圣,永恒,自有;万世的创造者,赐生命者,智慧,心灵,道,鉴察者,积蓄一切知识的宝库,全能,统治者,万王之王,亘古常在者,永不改变而无穷尽的年数,救恩,心义,圣洁,救赎,大于一切,同时也在微小的虱中①。他们也说祂是在我们的心性中,在我们的灵魂和身体中,在天地中②;祂一方面是自存不动,同时也是在世界之内,之外,也是超过世界和天空,甚至超过存在;他们并称祂为日,星,火,水,风露,云,盘石,一切的存在③,和无一存在。 ①依次见太19:17诗27:4罗16:27赛5:1诗136:2-3赛6:3申33:27出3:14创1:1-8创1:20;2:7;伯10:12约10:10箴8林前2:16约1:1诗94:21歌2:3启19:1启1:5启17:4但7诗102:25出15:2耶22:6林前1:30赛9:15王上19:12。 ②依次见约19:17林前6:19赛96:1。 ③依次见诗84:11启22:16申4:24诗84:6约4:24;徒2:2何14:5出18:21诗118:22诗31:2-3林前15:28。 (七)所以这万有的超然原因必是:一方面无名的,另一方面也具有一切存在的名称,这样,祂正可以支配万有,万有也可依靠祂作为它们的本原和目的;正如圣书所说,祂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王(林前15:28),真正被称颂为世界的造物主,因为祂创始,维持,并成全万有,作它们的保卫者和居所,并吸引一切到自己里来。祂这样作是出以统一的,继续不断的,和超然的行动。因为这无名的至善不仅为凝聚,生命,和完美的原因,以至于由这种活动而得名,并且是单纯的,无限制地,预先包括一切在自己里面,这是藉祂唯一的,万能的旨意而成的;所以祂从万有得到赞美和名称。 (八)并且圣书作者不单使用这些从普遍的或特殊的眷顾或受眷顾的活动所得来的名号,他们有时也利用神秘家和先知们或者在圣殿中或者在别处所看见的异象,按照这各样的奇事起名给那灼耀而超名的至善。有时他们把有光辉或火状的人形①来描摹祂,而提及祂的眼目,耳朵,头发,脸,手,翅膀,毛,臂膀,背,脚②;也把冠冕,宝座,杯,调和碗③等奥秘的事物来容饰祂;关于这些事我们要在象征神学一书中讨论得更清楚。现在我们从圣经中搜集出来凡关于本题目的材料,并采用以上所提到的规则来衡定我们的搜集,于是,让我们进而解释那可能了解的神之名称;并且按照圣教的定律,让我们以觐神的心接近这些神圣的静观,以灵洁的耳朵来听上帝圣名的解释,即按神的吩咐,以神圣的器皿来接受神圣的真理;这真理要隐藏起来,不让那些未奉教的人嗤笑,或者,毋宁设法去救一些恶人使其抛弃对上帝的仇恨。所以,提摩太啊,你要按照神圣的命令保持这些玄秘的真理,不透露给未奉教的人。至于我,愿上帝赐恩,使我配得宣布那无名之神的各种慈善的名称,也愿祂不使真理之言离开我的口。 ②依次见诗10:5雅5:4但7:9诗33:17伯10:8诗91:4,同上,申33:27出33:23出2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