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奉献的意义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藉这种奉献,我们将最为心爱的一切,全部经由圣母而交给耶稣了。没有一个修会要求这样的牺牲,就是放弃自己支配的权利,而且也放弃自己祈祷、施舍、刻苦与补赎价值的权利。我们将这种支配完全交给圣母,让她按照她的意愿来自由支配,愈显主荣,因为天主的最大荣耀只有圣母认识得最为清楚。
30、将我们做的善功所带来的救赎价值及邀得天主恩宠的价值,也悉数交由圣母支配;为此,我们作了这种奉献以后,我们已不再是我们所做善工的主人了。圣母可以把它转给炼狱里的任一灵魂,来减轻其痛苦并救其出离炼狱,也能转给某一可怜的罪人,使他早日悔改。
31、藉这种奉献我们把自己的功劳放在圣母手中。但这只是交给她保管,以使我们的功劳增长、丰富,因为我们没有能力把此功劳(注:圣化恩宠与享受天上荣光的功劳)转让给他人。但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切祈祷与善工,及可以得到的恩宠与赎罪的价值,交由圣母,让她自由支配、分发、给予她愿给的人。
我们做了这奉献之后,假如我们愿意用我们的祈祷、我们的施舍、我们的刻苦、我们的牺牲来解除炼狱里某一灵魂的痛苦,或拯救某一罪人,或支援我们的某一朋友,则必须向圣母谦虚的请求,并接受她的决定:虽然我们不太清楚她的决定为何,但深信我们善工的价值,在经过圣母的手分施后,一定会愈显主的光荣,因为天主也用圣母的手分施给人祂的恩宠和祂的恩惠。
32、我说,这种敬礼在于把自己奉献给圣母,就像奴隶一样将自己奉献给自己的主人。但必须注意,奴隶有三种。第一种是受造界的奴隶,所有的人,不论好坏,都这样隶属于天主。第二种是强迫的奴隶,魔鬼与下地狱的人是这样的。第三种是爱及自由的意志的奴隶,我们应以这种精神把我们经由圣母而奉献给天主,这种奉献是我们人把自己交给天主的最完美方式。
33、还请注意,奴隶与仆人之间的不同。仆人为他的服务要求酬劳;奴隶就没有这个权利,绝不能求什么酬报。仆人可以自由的随时离开他的主人,他只是暂时为他服务;但是奴隶一辈子属于他的主人。还有,仆人并不将自己的生命权交与主人,但奴隶是完全属于主人的,主人也可以要求奴隶的生命。
从这里我们看到奴隶完全的、无条件的隶属于自己的主人。这种奴隶式隶属,严格说来,只可存于天人之间,即人对自己的造物主有完全的隶属义务,而在人与人之间,一个基督徒决不能接受此种关系。
34、把自己“以爱的奴隶”的方式经由圣母,完全奉献给耶稣的人,真是有福的,万分有福的!因为他们已借着受洗,摆脱了魔鬼暴虐的奴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