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已经申述了为着神的旨意背负十字架的原则,但我们必须把哲学家的忍耐和基督徒的忍耐略加区分。 很少哲学家有那么高明的智慧,能够体会到我们受磨炼是出于神,所以应当服从。 他们甚至以为忍受磨炼是无可奈何的。 这岂不是说,我们之必须服从上帝,是因为我们无法反抗祂? 服从上帝若是出于不得已,那么,要是能够摆脱上帝,就可以不服从祂了。 2. 可是,圣经之要我们服从神的旨意,是另有理由的:第一是因为祂的旨意是公义的,第二是为要完成对我们的拯救。 因此,基督徒对忍耐的劝勉乃是:我们不论是穷困,流亡,被拘禁,受谴责,或疾病,或丧失亲友,或遭受其他灾难,我们必须承认这些都是出于上帝的旨意和安排;而且相信祂所行的都是最公正的。 若将我们日常所犯的无数过犯,和祂所加于我们的磨炼相比,我们岂不应受更严厉的责罚? 我们的情欲必须克服,且须接受约束,因恐一旦放纵,即将陷于不法的罪中,这岂不是很合理吗? 因为,我们的罪岂不值得我们受上帝的公义和真理的判断吗? 假如上帝的公义表现在苦难中,那么我们若对之埋怨或反抗,我们就难免犯罪。 我们不再听到哲学家冷酷的话语,以为我们的服从是不得已的。 但我们得了一个有力的教训:我们必须服从,反抗是不合理的。 必须忍耐接受苦难,因为不忍耐等于反对上帝的公义。 3. 既然除了有益于我们的拯救之外,没有什么是可羡慕的,所以我们最慈爱的父在这方面给了我们无上的安慰,因祂宣称虽在十字架的磨炼当中,祂仍然要成全我们的拯救。 如果受苦于我们有益,为什么我们不应该以感恩与和平的心去忍受呢? 所以我们之忍受苦难并不是不得已的服从,乃是承认这是自己的益处。 我们受十字架的痛苦愈重,所得属灵的喜悦就愈大,这是我们以上讨论的结果。 这是应当感恩的,而感恩没有不含着欢乐的。 神就要以属灵的快乐去调剂十字架的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