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然圣经上称神的真理和超贤智的智慧为“权能”,为“公义”,为“救恩”与“救赎”,现在我们也要拿这些名号加以阐明。我觉得凡在圣经具有造诣的人,都能知道神体是超出乎任何设想的权能之上的。因为经上屡次把统治权归属于神所有,这样使祂和天使不相类同。那么,圣经所说这超乎一切权能的大能究竟属何意义呢?或者说,我们以何意义而能用这“大能”的名号在神格上呢? (二)我们的答覆如次:上帝为大能之故是由于在祂本身之中,祂先天涵有一切权能而又超过其上;亦由于祂是一切权能的原因,而藉一种不被挫折或限制的权能来产生万有;并由于祂是所有(不论在世界的全体系统或在某一部分)的权能之所本。祂具有无限权能,不但因为一切权能无不由祂而来,亦更因为祂是超乎一切权能之上,而是真正十足的权能,掌握着权能的超度,可以无穷无尽地产生无限数量的实际权能;并且,也为了那些永续不断无限倍增的无穷权力,决不能使这万能之能的大能稍有挫伤其超绝无限的活动;又为了祂这全部超权能之不可言说,不可察知,不可想象的伟大,透过超度的能力,给予软弱者以力量,维持及支配祂所创造的最低摹像;正如在那些大足以激刺我们感觉的事物当中,强光能打动那些微弱视力的眼,大声能震醒那些聋钝不聪的耳一样。(当然,那完全不能听的,不算是耳,完全不能看的,不算是眼①。) ①有的人反对说,上帝的大能若是无限无量的话,就应该没有败坏和死亡。作者就答说:有的受造物完全无无反应力,比如瞎眼不能对光反应。 (三)这样说来,上帝的无限权能是遍布于万有,世界上没有一件事物完全丧失能力的,却都有某种能力,或是直觉,或是理性,或是感知,或是生命,或是存在。我们甚至可以说,能力的存在本身,是从那超本质的大能演绎而来的。 (四)众天使的神般权力就是由这个大源而来;他们的不变存在和属灵生命①的所有恒久不息运动,即托命于此大源;他们的定力与对善的诚求,亦受自那个无限良善的权能,祂灌注这种能力和存在给他们,并使他们不断企求存在,又赋给他们那求取不竭能力的能力。 ①即指上段的直觉力(noeros),它比理性力高一级。 (五)这无穷竭的大能又遍涉势力于人类,动植物,以及整个自然界,使它们因所具有的相互和合而统一,也因所具有各别的个体,依照自然法则和各殊特性而区分,绝不混乱夹杂。这大能把那支配宇宙的法则予以保存,成全其适当功用,并保守那些圣洁天使们的不朽生命。祂又使天上耀朗的列星定居于其位级,并产生了“永恒”本身;祂把列星的轨道加以厘订,出发时各自分开,回归时又结合在一起。祂使火力不灭,水性不消;给空气以流动,立地球于太空之上,使它不断地有生产。祂把各种交织的元素维系于和谐,厘然而又不可分割,把那灵肉结合的形体锁织起来,又使植物具营养及成长之力,并维持万物的存在,使全世界永保坚固而不可溶消,最后又把“神性化”这一机能赐予那些配得神化的诸位①。要之,世界上没有一件事物不蒙上帝全能权力的拥绕支持。因为,没有权能就没有存在,没有个性,也在世界上没有位置。 ①作者认为按照圣经,凡被救赎而得成全的受造物,都有神性化的可能。参约10:34-36。 (六)然而魔术家以吕马①提出反对,说:“如果上帝真是无所不能,那你们圣经上说的有些事是祂不能作,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他非虽圣保罗说那句“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的话。我说到此,很怕有人会笑我如此愚蠢,将去推倒那无聊玩戏小孩子们在沙滩上所建搭的不稳屋子,并在企图解决这个神学问题时,好像是向达不到的靶子射箭②。但是背乎真我,无非是反乎真理。而真理等于实在;因之,反乎真理即是反乎实在。既然真理等于实在,而背乎真理即是反乎实在,所以上帝不能背弃实在。我们或可以说,祂不是无存在的,祂不能没有权能,祂不知道怎样缺欠知识。那聪明者(即以吕马)既不曾领会这点,就像一个低能运动家,往往设想他的对手比他还要软弱,而对手还不在场时,徒作大力打向虚影,枉以空拳粉粹空气,反诩诩然自夸得胜,以为自己勇武无伦,而还不知对手的能力。然而我们既然尽力察究了我们宗师的教训,乃归荣耀于超能力的上帝,祂是无所不能,是有福的唯一主权,以其大能统治永恒领域;万物中没有一物不在祂管辖之下,祂以其超本质的权能,在万有中超在并先在,而且以祂的超绝而丰满的大能,使万有具有存在之能,也有存在的本身。 ①这种魔术家不但出现在圣经里(徒13:8),也是历代都可以见到的。 ②作者的意思似有两点:一是,这种反对全是幼稚而不值一驳;另一是,整个问题实在太为深秘,非理解力所能达的。 (七)再者,上帝被称为“公义”,为了祂按照公正分配给一切事物,并规定其“比例”,“美”,“秩序”,“安排”,“地位”和“等级”,各按其最正当最公平的位置;祂也是各个事物之独立活动的原因。神的公义委派万有,厘定它们的界限,永保其不混杂而彼此分清,并亦按照各物所具的价值,给予以相当的应分。倘若这是不误,则凡怀疑神的公义者,将自咎为极大的不公,因为他们胡说,应死的该得永生,不完全的该有完全,具有属灵自由运动的该作机械必然运动,变迁的得以不变,软弱者有成功的能力,属时间的事物该当永恒,动变的东西该当不变,而一时之乐该得永续无穷。要之,他们要把万有的本质加以颠倒。然而他们应当知道,神的公义是被表显为真正的公义,因为它按照万有的各个价值,给予相适的品质,并把各个的性格就其正当的秩序和能力而予以保全。 (八)然而有人或者会说:“任听那圣洁的人类受邪恶者的压迫而不顾,是算不得公正的”。我们必须这样置答:若是你所称为圣洁的,抱着物质的欲望,贪恋尘世的事物,他们就已自甘抛弃对神的爱慕了。而且我真不知道他们怎能称为圣洁,要是他们颠倒错乱,为了那些不值得去追求爱慕的事,反而把那真正可爱而属神的事,恶意地抛弃了的话。但若他们渴慕那些真实的事情,那么,他们凡有所求,必应在其目的得达时而喜悦。倘若他们本乎企慕神事之忱,努力放弃对物质的贪恋,有志训练自己为“大美”的目的而奋斗,他们不是更接近于天使的德性吗?这样,我们该可以说,最合乎神义的做法是在于不将高尚人格的勇气,乘其受得物质的利益,而加以消磨,致于毁灭;而且在他们遇到这种试探时,不让他们无奈何地失当,倒要对他们的高尚忠贞予以强化,并将适宜于他们状态的事赐给他们。 (九)神的公义亦被称为“救恩”,世界的保全,因为它为各个事物保守其特殊存在和位置,不使与其它玷混;它又是世上一切特殊活动之纯正原因。而若有人称这救恩为援引世界脱离苦恶的拯救大能,我们自亦接受这种说法,因为救恩本有许多种方式。但我们只要求他加上这么一句,即是:拯救世界的基本救恩是在①保全万有于其正当的位置,无变迁,无龃龉,无毁坏;②守护万有使其各不相争,遵依它们正规的法则而行;③从世界中排除一切不平等和外来的干涉;④建立各物的适当能量,好叫它们不变成其反面物,也不失去其本质。其实我们若说这救恩是由保全世界的善性,按照各物所能领受的,而给它们以救赎,好叫它们不致堕丧其本然的德性,这番话不是与神学的教训不合。所以圣经上称救恩为“救赎”,不只为了它不让世界上实存的任何一物变为无,而且倘使有坠入迷谬,不能成全其固有之德者,必为偿赎其损失,救援其萎殆,补充其亏缺,支持其衰微,本乎父性的至爱,将其从苦恶状况中提拯出来,扶植之于正善的坚固地位,重再成全其所已丧失的德性恢复其正常秩序,使其臻于完全而毫无瑕疵。 以上即是救赎和神义之说明:万有的平等莫不藉此而受其正当的界限和规定,所有不平等(即各个事物失却其应有的平等)全告消失。倘若我们观察到那在世上万物的互相差异中所有的不平等,神义也已对此顾到,它不许万物有全然相杂和彼此干扰,却保住它们在原来所具有的格式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