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既然经上把大和小,同和异,类似和不似,静和动,都归于“普遍原因”,那么,让我们尽我们的思想所能把捉到的,试一研讨这些荣耀的神名。在圣经上,上帝被尊为“大”,不但在于能力上,也在于那表显祂之“小”的稀疏空气上。祂被称为“同”,经上写着“惟有祢永不改变”(诗102:27),而祂亦被描摹为“异”,因圣经里描写上帝为具有许多格式和特性。祂是“类似”,因为祂是与祂类似的万物的创造主;并亦是类似本身的创造者;祂是“不似”,因为世上无物似神。祂被称为“静”,即不动,永远安住,但也说是活动而走入万有之中。这一类的许多名号都在经上加在上帝之身。 (二)上帝被称为“大”,因其特殊伟大之故,祂把伟大性给予一切伟大的事物,流出到外在的一切体量,伸展到无际无涯;这伟大性包涵一切空间,越过一切数目,超绝无限地贯通于其极端充满及创新庞大,亦贯通于所自出的宽大恩赐,这些恩赐为万有所分享,却是全无减耗,永具同一的极度充满,不因分配而有所消蚀,毋宁反流溢更多。这伟大性是无限的,非所论于量或数。这绝顶的伟大之达到如此境地,是由于那无可解明的宏伟之绝对超度的流出之故。 (三)我们把上帝的本性描状为“小”或“精微”,只因祂是越出所有固体和距离,而密贯于万有之中,绝无阻障。真的,微小实为万有的根本原因;因为都没有任何“形”不以“小”为特质。这样,我们所以把“小”归之于上帝身上之故,是因为祂毫无阻隔地贯通和透过万有,在其中运行;祂“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或不如说万有),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来4:12,13)。这“小”是全然非所论于量或质;它是无极无限,不受压抑或限制,它包罗万有,却自身不可被包罗。 (四)所谓神的“同一”,乃指祂是本体地永恒不变的,定居于其本身,始终存在如一,一律降临于万有,坚毅无瑕地固定于其本身的基地,即在那超本体同一性的优美境界;它不受变迁,衰萎,贬损或变异,却是始终纯粹,不杂物质,绝顶单纯,自我完足,不增不减,亦“无生”,但这“无生”并不是待产或等候成全之意,更不可说其要从某某来源接受新生,不用说,绝无所谓全不存在的意味了;却是意味着祂全然不用生产,本身永恒而完全,始终同一,自我规定为不变的和同一的,并促使一种“同一”照射到凡能参预乎此的事物之上,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牵合而成和谐。因为它是一切同一的丰富和原因,以其超乎一切同一的因果作用,先天自涵所有对立,使其成为同一。 (五)另一方面,“异”也归诸上帝,因为祂既照顾万有,乃出现在万有之中,并为了保存万有而化成为万有,住在万有之中,却是在祂本身仍然始终如一,亦未尝从祂生命所由成立的那一永无休止的行动中之固有同一性走出来。这样,祂用不屈不挠的权能,专为使那企向上帝的伦辈予以神性化。上帝在祂众多意象上的各种不同表现,必是意味着跟那已在表面显出的有些不同。例如我们若以身体的形状来代表灵魂,以身体的各部来表示这个不可分割的实体,那么,我们或可将各部付予某种适宜于那不可分割的灵魂之意义,好比把头脑解释为“智力”,项颈为“意见”(因介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胸脯为“热情”,下腹为“兽欲”,而腿脚为“生动性”,这样地使用身体各部的名称作为非物质的机能之符号。所以我们有更大的理由,在提到超乎万有之神的时候,必须藉赖神圣的,与神相配的神秘说明,扫除那些归给上帝的各种不同格式和形状中所含的“异”意。而若你要把人世三重量向的象征,归之于无滞无形的上帝,则祂的广度便是祂在万有上超绝无边的流延,祂的长度便是祂胜过全宇宙的权能,祂的深度便是祂那为万有都不能领略的玄秘莫知。只是我们必须当心,在解释这些格式和形状上,勿任那些感官符号的名辞,跟神名之精神的意义相混乱在一起。这事我已在拙着象征神学上加以详叙,现在我愿于此澄清之一点是:我们万不可以为神的“异”是意味着祂那全然不变的“同一”是受了任何变易。不是的,它意味着祂那各种的行为皆无碍乎祂之统一,祂创造的丰富虽流逝于万般显现,但仍是一致的。 (六)若是有人称上帝为“类似的”(正如称祂为“同一”一样),来意味着祂是不可分地,永久地,全然与祂自己类似,我们必不可驳斥这“类似”的声称。固然圣经上说,超越的上帝本身不类任何主体,但是,对于凡企向祂的,凡追求模仿那些超乎一切定义和理解力的品质的,祂就赐以类似乎神。神的类似性之权能才使所有受造物一同归向于其本原。那么,这些受造物只因禀受了神的形像和样式才与上帝相类似。不过我们不可说上帝类似它们,正如我们不说一个人类似他的肖像。因为凡有同等的事物,可能说是互相类似,它们任何一个可说是类似那另外一个,而二者的彼此类似,皆能凭着双方共有的类似原则。然在因与果之间,我们不能承认这个交互的可能。因为上帝并不单拿类似状态赐给这些和那些物体,却对凡具有类似特质的事物作这状况的本因,而为类似原则的源泉。一切世上的类似,皆因依据神的类似性而占有这一特质;所有受造物合一的完成,即赖乎此。 (七)但是关于这一点,何必如此费力呢?经上宣称,上帝不类似乎万有,无物可与比拟。圣经说着,祂与万物全不相同,而更可怪的是,甚至无物与祂相似。然而这一类话,并不与凡百事物之类似乎神相矛盾。因为同一事物可说又像神又不像神;就它们都能模仿那超出乎模仿之外的上帝而言,它们是类似乎祂的,但就所有结果总比不上总因,而其卑逊程度无可比量而言,它们是不类似乎祂的。 (八)至于上帝的“静”,或“坐着”,我们讲什么呢?这无非是——上帝在祂本身始终就是如此,祂是固定于一绝无变动的自同,在其中坚固根植着祂的超越本体;祂的动作亦是同一而一定的,始终不变;还有,祂具有全然不变不动的自我存在,而且是超本体地如此。因为祂是万有静定之本因而祂更是超乎静定。万有在祂里面得着一致,好叫它们固有的德性坚定而不摇。 (九)但另一方面,当圣经上写着这不动的上帝,行动走到万物里来,这话岂不是必要与上帝适宜的意义来解释吗?祂的动作必以敬虔的心来说,它并不含有移动,变易,更换,运转,或回旋,不论直线式的,圆圈式的,或两者复合的;也不论是属于心智的,灵魂的,或自然势力的。祂的动作不外乎将万有加以生成,支援,并管理统治,与万有同在,把它们包罗于祂奥秘莫测的怀中,而对它们表演祂那照顾的流发和活动便了。不过,在说到不动的上帝有所行动时,我们必须按照理性,与祂配合。若说神的直线运动,就必解作祂目的的直接性和祂精力的坚决流发,而万有所以由祂迸涌创生。祂的螺旋运动,必须被释为一种亘永的流发和一种多产的沉静之两相结合。而祂的圆形运动则必须被释为祂的同一性,以及祂把各种极端和媒介物结集起来,并使得凡从祂出来的事物再回到祂那里去的这种圣工。 (十)而若有人认为经上所称“同一”或“公义”的神名,含有平等性的意义,我们必须说神是平等的,这不但因为祂没有偏倚,决不屈挠祂的目的,也更因为祂平等地贯穿万有而通达万有,并为平等原则的泉源,藉以平等地渗透万有,使万有各按其能量而一律占有其份,亦各按其价值而同具相当的恩赐;也因为一切平等性(不论是在自知的,被知的,理性的,感觉的,本质的,自然界的,或意志的范围中所具有的),都预先统一地,超越地,涵育于上帝之中,这是藉着祂那超乎万有,造成所有平等性的大能而办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