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蒂玛回忆录(第二集)
导言
路济亚修女(以后简称路修女)在第一集回忆录手稿中,曾经给自己的长上披露:她尚小心谨慎地保存着许多事情,而这些事情大概只能在服从下方能揭露出来。冯赛嘉(Fr.F onseca)神父于一九三七年四月致函于主教称:第一集回忆录曾披露:「在圣母发显的事实中,有许多颇饶兴趣的细节……如今尚未让外人知道。如劝说路修女详细地、诚实地,像福音一般简朴地,为光荣圣母记出她能忆起的每一件事情,这是否可能?或其间有何困难?我这只是一个提议,假如主教认为有助益,那末,只有主教才能玉成此事。」
若瑟主教(Bishop Jose)征求了道劳蒂修会之省会长玛利姆姆(Madre Mariado Carmo Corte Real)之同意,遂发出了紧要的命令。路修女于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七日复函回答说:「我今日已经开始写了:因为这是天主的圣意。」由于起稿在十一月七日(如众所周知),脱稿于二十一日,意思是说:她为撰写这么长的文件,只消用两个星期。此外她不时为工作所累,时作时停。修会的工作她难得有自由时间,一如上边所提到的。这本文件有三十八页,前后满是密集的字迹,差不多没有什么涂改。就此我们又可看出:路修女的清晰头脑,沉静和理智方面的平衡。
在该集回忆录内所涉及的主题更是惊人,像天使的显现,初领圣体时之特别祝福一九一七年六月发显中之圣母无玷之心以及其他细节,这一切一直到那时尚无人知晓。路修女在写这集记录时所有的目的,(一如她所说明的),仍是在揭露「法蒂玛事迹真象」。因此她不像在前集回忆录内谈论一些传记资料,把圣母发现的主题若隐若显地放于背后,相反地,她在本集回忆录内把圣母显现的本身置于突出的地位。
路修女撰写的原意由下边这几句话可以明了:「我再也不愿同祢单独地分享祢爱情秘密的快乐,自今以后,别人也要歌颂祢那宏伟的仁慈……看,主的婢女就在这里,希望照祢所认为最好的,继续使用她吧!」
卷首语
愈显主荣
啊!天主的圣意,袮就是我的乐园
可敬主教,我在这里,右手握着钢笔,准备承行天主的圣意。因为我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目标,我开始运用我的会祖所传与我的格言,我也遵循她的榜样,在写回忆在世过程中很多次,我要反复诵念:「啊!天主的旨意,祢是我的在世乐园。」
主教,请容我说明此格言中所含有的深意。不拘何时矛盾或爱护秘密之情使我们隐藏一些事实,那末,这句灵修格言则要作我的规范,我的向导。
我曾有意要询问,像我写的这样的回忆录有什么用处,因为我的手稿不堪呈奉到您面前,但是我现在无庸再问了。我知道,彻底服从不追问原由。主教的话为我足够了,因为这些话使我确信:这事完全为了在天圣母的光荣。事实确也如此,为此我恳求圣母无玷圣心的祝福与保护,并且谦恭地跪伏在她脚下,用她自己最神圣的话,给我主天主说:「啊!我的天主,我是祢婢女中最渺小的一人,如今来完全服从祢的至圣圣意,为掀起我那秘密的帐幔,揭示法蒂玛事实真象。我再也不要单独同祢一齐品尝爱情秘密的快乐;自今以后别人也要同我一齐歌颂祢的宏伟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