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函
“尔等大都知道,凡有好心的人,看见妇女服装时髦得太不像样,都在担忧。尔等也知道,教宗对这可悲的坏风气,曾经屡次示谕申斥。去年八月十五日,教宗在满堂信众前,发表称扬可敬保烈那弗拉西纳底Ven.Paolina Frassinetti英雄德表的上谕的时候所说的话,想必也还记得。(阅后丁编六第八至九页)这一次圣父重新提起说许多轻浮的妇女们,拿自己交代给虚荣的魔鬼,在这样危险的光景当中,跑来跑去。
关于这件事情,所可惜的,就是在修女们所管理的膳宿学校,或者主日学校里的走读女生,也竟然染了这个坏风气。
这坏风气传播日广了。所以管理修会的圣部,为改革恶风起见,奉了教宗的命令,曾经宣布下列各种办法。务请尔等遵照管理所属学校:
一,修女们所管理的学校、高等学校、主日学校、幼稚园、职业学校等,此后如有服装式样不依诚朴规条,及信友端正条款的小姑娘及青年女子,一概不准收录。
二,对于这一层,女校长们当严厉管束,如有不愿遵守这些章程的,当立即命其出校。
三,女校长们,当不顾人情世面,或者物质的利益,或者学生们家长的有财有势,来办这事。倘使遇到这种情形,则宁使学生少些。
四,修女们当更进一层做,在教训学生的时候,当竭力设法,用温和,然而是坚决的态度;来启发他们的心,使得他们爱这朴实,而自己重视这朴实。知道这是洁德分明的标记,与保障,同时也是女性的真实妆饰。
为欲使修女们所管理的学校里,遵行这章程时,可以守着一律的规条起见,希望注意:倘使一件衣裳的领口,在颈项下面,露出胸膛,比两只指头还阔,那就不能算端正。一件衣裳的袖头,短得还遮不满臂弯子;旗袍,裙,或者袴脚管,短得刚好遮没膝盖,也不能算端正。还有薄纱做的衣服,同肉色的袜子,看来似乎没有穿的一样,也是一样的不端正。
希望尔等,及尔等手下一总的人们,留心遵照这章程做。并且也希望罗马的青年妇女们,立起一个教友的朴实表样,和一个顺从救世主,耶稣基利斯督代表的,意愿的表样。
现将这事托付于尔等,赐尔等以遐福,以及于与尔等共事的人们,暨管理尔等学校的人众。”[1]
[1] 教宗代牧公署一九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公教函牍汇编
Documentation Catholique第六五五至六五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