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屹立世界文坛的经典之作。其实细读他的作品,也和西方人中的经典《圣经》有很多关联的地方。用帕灵顿的话说,霍桑关心伦理道德远远超过浪漫主义的价值观,他对原罪比对罗曼司这类东西更感兴趣。而《红字》中海丝特的罪孽还象征着使人永不翻身的原罪。而作者也正为这处在原罪诅咒之下的人寻求出路。在小说第一章《狱门》中,霍桑有下面这段精彩的描绘: 新殖民地的创建者们,不管他们原先计划建立的是什么样的人类美德与幸福的乌托邦,一定会在处女地里圈出一块墓地,另一块修建监狱,因为他们认为这两者都是殖民的开创时期不可或缺的东西。……野草虽然有着跟这块土壤意气相投的东西,因为这块土壤早就让文明社会的一朵黑花——监狱在它上面扎根蔓生。说来凑巧,就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槛边,倒真的长着一丛野玫瑰。在当前的六月里,像宝石般精致的花朵争妍竞放,使人浮想联翩,觉得它们仿佛在向步入监狱的囚徒或步出监狱走向刑场的死囚奉献一份温馨和妩媚,借以表达大自然对他们由衷的怜悯和仁慈。而作者又将这个野玫瑰的来源:“传说圣徒安妮·哈钦逊在她踏进监狱大门时踩踏了这块土地,从而使花儿在她脚下破土而出呢”。墓地象征的死亡,监狱象征的罪恶,野玫瑰象征的希望,正是交织成整个故事情节的基本元素。整个故事沉浸在阴暗、忧郁、沉寂的气氛中,但同时也透出一丝曙光。那从惟信论圣徒安妮·哈钦逊脚踏之地破土而出的野玫瑰,带给了这部描写“有关人性脆弱和人生悲哀”的故事一线希望。 细读《红字》,我们发现“罪”的观念始终阴郁沉重的笼罩着全篇故事。小说第二章中海丝特·白兰紧搂自己三个月大的女儿,想要遮掩的正是那个象征罪恶与耻辱的标记——一个用红布做成,四周用金色丝线精绣成的字母“A”。还有那年轻有为的青年教师丁梅斯代尔胸口上的红字,以及被仇恨燃烧成魔鬼般的白兰先生,小说中化名为齐灵渥斯的老医生,都在传达一个信息:没有义人,连一个无罪的都没有 。这在小说中的第五章通过处在孤寂、痛苦中的海丝特的思想表露了出来:要是把各处的真实情况都兜漏出来,那么许多人的胸前就该像海丝特一样配上闪亮的红字。既然没有无罪的人,罪恶必然伴随着惩罚,惩罚要将人带向哪里?这种惩罚可以不可以避免或逃脱?并对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有没有得救的途径?作者将这些问题带给了我们,也指出了一条充满阳光的荆棘之路。笔者拟以一个基督徒得救的真理,围绕前面几个问题对《红字》做出基督教救赎教义上的解读。 在这部大约十五万字的小说中。霍桑写了一篇三万多字的楔子,名“海关”,交待他怎样获得“红字”的历史残存文件。大多数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因为有人认为其与小说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其中有几个段落讲述了《红字》一书的起源。不过,近代学者多数认为“海关” 的序言是解读《红字》的关键。 在这篇序言当中,他有了第二次想把自己不平经历公之于众的冲动,首先他细数自己的谱系渊源。在从英格兰移民到美洲马萨诸赛州塞勒姆城的赫桑家庭中,他特别提到随身携带着〈圣经〉和利剑的威廉·赫桑,它是一个法官和教会的领导,具有清教徒的一切特点,曾残忍逼迫过贵格派的一个妇女教徒。威廉·赫桑的儿子约翰·赫桑也继承了他父亲那种迫害精神,在1692年的塞勒姆的驱巫案中任法官,处死了19人。作者为祖先的种种暴行深感羞愧。〈海关〉中说:“我,一名作家,作为他们的代表,却为他们深感羞愧,我祈求,这些由他们招来的诅咒——如我所听到的诅咒,也如多少年前人类凄凉悲惨的境况充分说明其存在的诅咒——从此以后消除殆尽。”这种负罪感还促使他在上大学时在自己的姓氏Hathorne里加进一个“W”,变成“Hewthorne”,以示有异于不光彩的祖先。这个“W”可当成“Wicked”(邪恶的)来看,这种罪恶感在他心中形成深深的负罪意识,这使他的小说变得愈发内省,主题的一致性是高于一切的——研究原罪在人类意识和性格上的反映。 在作品中,作者把我们带到了清教徒殖民美洲的初创时期,故事便发生在新英格兰的塞勒姆(撒冷)。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所面对的正是政教合一的政府,这政教合一的政府依据《圣经》(特别是《旧约》中的希伯来思想)和世俗法典建立起来一套严酷的法律观,就是当时新英格兰清教徒的世界观。这是被律法主义充斥的世界观。所以在此世界观熏陶下的人们,性格中少有宽容和理解,相反是严苛与排斥。人人充当了律法的条款,在触犯的人身上,强烈的指责。如此我们不难理解民众对海丝特的指责与排斥,小说第二章《市场》中的那些清教徒妇女们和时常恶意攻击海丝特母女的小孩子更让我们感到这种严苛和排斥的冷酷。当时信徒只会靠聚会证明自己的信仰,或以恪守律条来证明自己的虔诚。因而信仰不是呈现饶恕与接纳,而是斥责和“与罪人严厉划清界限”。这造就了站在那刑台上的海丝特无限的孤独和对众人的怜悯仁慈的绝望,还有那与海丝特同样有罪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刑罚的恐惧和认罪的犹豫不决。而齐灵沃斯也正运用这样刑台般的律法来折磨摧残丁梅斯代尔。这种深深的被指定为罪恶的感觉,是律法主义带给人的沉荷。霍桑本人也可以说是个受害者,他的家族祖先的罪恶加给他的便是“Hawthorne”中那个本来没有的“W”(Wicked“邪恶的”)。作者带着这种负罪感在创作《红字》,这“W”与《红字》中的海丝特衣服上绣的“A”字是有相通的地方,作者本人也在这种重压之下寻求得以自由和释放的光明大道。 按照《圣经》中上帝的律法要求,人都是有罪的。面对这一事实律法主义告诉人:人得救的希望在于遵行律法,即善行。 律法主义带给海丝特的是自我罪恶和耻辱感。这个极其明显的表现在海丝特对她胸前绣的字母“A”的态度上。这里一个“A”是“Adultery”(奸淫)的代表。是《旧约》十诫中的第七诫。 并且她的女儿也甚至被视为一个活的罪恶。《红字》第二章《市场》中有这么一句话“然而,很快她明智的意识到用象征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她把眼睛往下朝自己衣襟上的红字看了看,甚至用手指触摸了一下,为的是让自己相信婴孩和耻辱都是真实的)。“刑台上的示众受辱是律法审判的直接结果。而在生活中的海丝特·白兰,面对那些被律法主义充斥头脑的新英格兰的人民,她却成了“罪孽的形象、罪孽的肉体和罪孽的存在”,成了布道师和道学家众手所指的罪的一般象征。以至于她站的地方,众人都会空出一个大圈来。这样被社会孤立和摒弃的海丝特,生活在窒息的环境中,她可以离开新英格兰,开始她新的生活,但她没有。这其中有她对丁梅斯代尔的爱情和为这种爱情寻找机会的幻想,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这也是律法主义带给她的。我们看一下海丝特怎样说:“她对自己说,这里是她犯下罪孽的地方,这里也就应是她接受人间惩罚的地方。或许,她这样日复一日地受凌辱折磨,最终会净化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因为这正是她殉道的结果”。因此她靠自己的双手生活,并把自己辛苦得来的收入救济那些侮辱她的人,用善行和消除自己的欢乐的刻苦己心希冀净化自己的灵魂,达到救赎。霍桑指出这本身是“大可怀疑,十分错误”的,海丝特也曾质问牧师“你做了大量好事来弥补和证实你的悔过,难道就不是真实的吗?”靠善行而得救,这正是律法主义下的清教徒所具有的倾向,律法主义告诉海丝特她的罪恶和耻辱,也把她带向了另一面,她发现人人都是有罪的,无论是有口皆碑的牧师,还是公认玉洁冰清的虔诚的妇人,还是头戴冠冕的政府领导。这一发现无疑是真理性的。既是如此,有谁有资格拿石头先打那犯罪的妇人呢?这成了《红字·新约.约翰福音》第八章记录的那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的故事的另一写本。海丝特由此走向了精神的荒原“世上的法律对她的思想来说不是法律”。因此霍桑说“那个还没有完成它的职责”海丝特建议牧师出逃正说了这点。强烈的定罪,并不能让罪人真正的悔改,而有可能走向执迷不悔。这一点在《红字》早期的评论中的乔治·贝利·洛林是有所洞察的。“洛林不赞成社会加给他们(海丝特、阿瑟)的严厉惩罚,因为严厉的清教法规和道义并不能避免他们不犯罪,而只会‘将他们逼入精神道德的混乱状态’。他警告说通过这种生硬手段,除了能使他们毫无悔意的犯罪之外,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霍桑在《红字》中,完整表达了基督教拯救教义,展示了基督福音信仰的核心:“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赐给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他的这部作品正是以这种思想来表现自己的理解,让人从中得到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