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37年正定教堂的主教神父,为了在战争中保护妇女儿童而牺牲了生命。实践了耶稣基督照顾羊群的训导。战争无疑是残酷的,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那些弱小的平民百姓。战争中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无疑是教会的使命和责任。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在类似的残酷境况中,教会的神职人员都应该义无反顾地提供这种人道主义援助。如果说这是实践了人道主义,那么,呼吁和平,推进和平,维护和平,是防患于未然的人道主义,是最大的人道主义。故此,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们也应当义无反顾地呼吁和平,推进和平,维护和平。然而,和平,总是相当脆弱的,需要人们时时呼吁,常常维护。和平的关键不是双方或几方力量的平衡,而是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才是维护天平平衡的关键。
1937年10月8日,在激战之后,日军占领正定城。 正定教堂里的9位主教神父教友,为了保护在教堂内避难的妇女们免遭蹂躏,义正词严挺身而出,最终惨遭杀害,被焚尸灭迹,奉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以自己的生命实践了耶稣基督的训导。“谁若为我和福音的缘故,丧失自己的性命,必要救得性命。”(谷 8:35) 我们深信,他们必当承受天国永恒的生命。 记得在童年时代,每当来到正定残破的城墙下面,脑海中就浮现出老人们讲述的正定城墙下炮声隆隆横尸断流的景象。战争无疑是残酷的,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那些弱小的平民百姓。那时的教会,恰如这9位真福之人所做的,在战争中为弱小者提供了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这无疑是教会的使命和责任。我们也深信,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在类似的境况中,教会的神职人员都会义无反顾地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 非但如此, 教会秉承耶稣基督的训导,不仅救助于弱小者的已然之时,也会关注弱小者的未然之际。故此,我们今天在此以研讨会的方式纪念正定教堂惨案的受害者。这就令我们更加默想到耶稣基督的话,“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做的。”(玛 25:40)在战争中,妇女儿童平民百姓成为了最弱小者,身为基督徒,我们自然要尽己所能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人道主义救助。然而,我们也记得耶稣基督训导,“你们先该寻求天主的国和它的义德。”(玛 6:33)这“义德”自然包含着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正是和平的枢纽与关键,而和平恰恰是最大的人道主义,是对尚未成为战争中弱小者的必要的人道主义救助。 为此,教会常常且恒久地呼吁和平,推进和平,维护和平。相对战争而言,维护和平就是防患于未然的人道主义,也是最大的人道主义。故此,我们也会义无反顾地呼吁和平,推进和平,维护和平。基督徒就应该是和平的缔造者,因为复活的耶稣基督对门徒们所说的第一句话总是,“愿你们平安。” 然而,和平,就像一架天平,既可以长久维持和平,又总是相当脆弱的,稍有不慎就会失去平衡,失去和平。为了维护天平的平衡,不是在天平两边交替着添加重量和砝码,天平两边都同时撤去重量,天平也会维持其平衡,而且会是更加恒久的平衡。因此,和平的关键绝不是双方或几方力量的平衡,而是真正的公平正义,也正是耶稣基督所要求的“义德”。 真正的公平正义或“义德”首先要求我们尊重他人,尤其尊重他人的生命。假如当年正定城的占领军有对妇女的尊重,他们也就不会将保护那些妇女的主教神父教友带走杀害。假如这些占领军有对人的尊重,他们也就更不会将这些保护妇女的主教神父教友焚尸灭迹。公平正义或“义德”,要求我们尊重他人,也就是,“人人应将其近人视作第二个自我,一无例外,尤其应照料近人的生命”。[1] 无论什么人,假如他确实能视他人为第二个自己,并且考虑到有责任照料他人的生命,那么他肯定会尊重他人,不会企图蹂躏他人,更不会残害他人的生命。 尊重他人,也是耶稣基督“爱人如己”之诫命的内涵。的确,正如《世界之正义》声明所说,“基督徒的爱邻人和正义密不可分。”[2] 正义就需要给予他人应得的尊重,包括尊重他人的性别,种族,肤色,信仰,权利等,这一切又都以尊重他人生命为核心。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尊重他人的“人”不是抽象泛泛谈论的人,而是每一个具体的人,个体的人,实实在在可见可触摸的人。只有当每一个个体之人得到应有尊重时,真正的公平正义才能得以实现。我们切不可将公平正义仅仅视为社会地位的平等,物质生活的平等,资料分配的平均。就公平正义而言,这些固然重要,但真正的公平正义显然会超越这一切,而且有着更加深层的生命意义。公平正义特别涉及到人的生命。没有个体之人生命的彼此尊重相互平等,就不会有真正的公平正义。 实在而言,社会地位、经济生活、资料分配等都是公平正义的外在条件,如果没有对人之生命的真正发自内心的尊重,这些外在条件有时就会成为践踏生命的保护伞和遮羞布。由正定教堂惨案不难看出,虽然残害生命的占领军不得以而参加了为被杀害者举行的祈祷追思仪式,但他们所缺少的正是对生命发自内心的尊重,因为从现有材料来看,对被残害的生命负有责任者,自始至终都没有对被残害的9条尊贵的生命表达忏悔和歉意。没有对被残害之生命的真诚忏悔和歉意,就不会有对个体生命的真正尊重,也不会有真正的公平正义。故此,尊重他人,尤其是尊重他人的生命,确是公平正义的内在本质。 此外,真正的公平正义或“义德”也与爱德密不可分。公平正义或“义德”与爱德,貌似毫不相干,但却肝胆相照唇齿相依,一存俱存,一亡俱亡。“和平亦是爱德的成果,爱德远超过正义所能贡献的。”[3] 公平正义是和平的枢纽,爱德的成果则是和平。爱邻人的诫命自然会延伸到爱邻邦,爱人类。假如当年正定城的占领军能够秉承爱邻人,爱邻邦,爱人类的原则,就不会想到要蹂躏妇女,更不会去残害那些主教神父教友的生命。的确,由公平正义而言,对残害那些生命而负有责任者参加了为被害者举行的祈祷追思仪式,似乎已经满全了公平正义的要求,然而,没有爱邻人,爱邻邦,爱人类的精神,占领军还会继续占领其它城镇,还会残害其他人的生命(历史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如此而来,和平当然也不会实现。因此,和平也是爱德的成果,只有公平正义显然无法完全达致和平的成果。只有对他人生命的爱,才能阻止对生命的残害并产生出和平的成果。由此而言,“爱德远超过正义所能贡献的。”因此,为达致和平,仅有对他人生命之尊重的公平正义还远远不够,必须拥有对他人生命之爱的爱德,“正义不但不能与爱德无关,两者也不能各行其道,正义不能与爱德分割。”[4] 由正定教堂惨案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今日社会的和平必须建基于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与爱,必须建基于对个体生命所拥有的公平正义与爱德。显而易见,为达致和平,我们必须善待生命,特别是人类生命。善待生命,我们不能没有公平的正义诉求,更不能没有爱德的宽厚仁慈。反之亦然。 在此意义之下,和平就成为最大的人道主义,因为现今所谈论的人道主义,其内涵显然是对生命生存的最低保障。正定教堂惨案向我们揭示出,没有和平,生命就会陷入被蹂躏被残害的危险境地。在如此的危险境地,生命的生存就难于得到最低保障。虽然和平中也会需要其它必需的人道主义援助,但和平是对生命生存的最大保障,最有效的保障。和平是对人类生命的最大尊重,最有力的爱护,因而也是最大的人道主义。 参考文献: [1] 梵二文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965.12.07),27节。 [2] 世界主教会议,《世界之正义》声明(1971),34节。 [3] 梵二文献,《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1965.12.07),78节。 [4] 本笃十六世,《在真理中实践爱德》通谕(2009.06.29),6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