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找到麦先生
星期五,船在东河(East River)的码头舶岸。三勉尽快地跑下吊桥,向一个过路的人询问,他到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麦司提反?三勉以前所知道的地方,都是小到谁都知道谁住在什么地方的。像纽约怎么大的地方,要找一个人,而又不知他的地址,就等于俗语所说「海底捞针」了。然而,那起初就带领他的「父」的手,现在仍然带领着他。他所问的那个陌生人是个流浪汉,没有工作,没有钱。但刚巧他认识麦司提反,而且如果三勉肯给他一块钱,他就乐意带三勉到麦先生家去。当然三勉是身无分文可给他的向导,但他深信他的父会供给一切。于是他们俩人开始做一次三小时的步行,穿过那些热闹的街道,街上满了为不同目的而忙碌奔波的人。许多高大的建筑物,和他觉得新奇的事物,三勉全不感兴趣,他的心里只充满了一个思想——找到那个能告诉他多些关于圣灵的事的人。
当他们来到麦先生的办事处时,天已经黑了。他们来得正合时,因为他正准备回家去。
「那就是麦司提反先生了,就是把钥匙插进门孔的那位。」
三勉走向前对那人说:「我刚从非洲来,想向你请教关于圣灵的问题。」
麦先生用诧异的眼光看着这孩子。很显然地,这些话都是很诚恳的,但他并不以为会有非洲人来找他。于是问三勉是否有介绍信带来。
「没有」,那孩子回答道:「我没有时间去等!」
麦先生告诉他,他有些事要办,如果三勉肯在隔壁布道所等他,他回来后再替他安排是晚睡觉的地方。
「我的一块钱呢?」那个带他横贯城市的流浪汉问三勉。
「现在麦司提反会替我付所有的帐单!」三勉转身很平静地说。
麦先生照付了钱,这孩子对他的信心使他感到很愉快。。他带着微笑走进马车。扬长而去,留下三勉在布道所里等他回来。
当麦先生办完公事回来时,他发现毛三勉跪在地上祷告。在他四周有十七个人围绕着他,三勉已经把主耶稣如何亲自向他显现,和如何拯救他的奇妙故事告诉了他们。现在正在邀请他们接受主耶稣做他们的救主。于是他们与他一同跪下,他们当中有一些人自己立刻向上帝呼求赦免,接受他做自己的救主。
仅仅说麦先生是惊讶似乎形容得太轻了,对于这个未曾受过教育的黑童,在他来到美国的第一个晚上,竟能用他所懂得的那点英文,带领这些人归主,这情形实在深深地感动了他,他立刻决定当晚带三勉与他一起回家。这个非洲孩子,在不久以前还是非洲森林里的一个囚犯,在那里从来都见不到马匹。但如今他却坐在一架华丽的马车里,由一队骏马在前面拉着,这是多么兴奋啊!所以,当他抵达麦先生的家,虽然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但在进去之前,他仍要和那些马匹更加相熟一点,他因好奇而有的这种举动实在是不足为奇的一件事。
麦夫人在等候他的丈夫归来,但并没想到他会带什么人回来。当他见到三勉时,她叫着说:「怎么啦!司提反,你在玩什么把戏?」
「这是一位乌木天使。」他回答说。
「你将怎样安置他?」惊讶的麦太太气喘息着说。
「我准备将他安置在会督的床上。」他的丈夫回答说。
「啊!不行,不要这样!」她很反对。
麦先生是美以美教会(Methodist Episcopel Church)戴维廉会督(Bishop William Taylor)的秘书,他们家中常留着一间房子,准备会督随时来到纽约时居留使用。经过友谊性的辩论后,麦太太屈从了他的丈夫,结果当晚三勉就留宿在会督的卧室里。室内每一件事物对他都是新而又奇的。他从未见过一张床。麦先生必须教他如何翻开被单睡进去。室内是用煤气灯的,所以又要教他怎样熄灯。
因为他除了现在身上所穿的,再也没有别的衣物可以更换。麦先生只有在会督的睡衣里替他找一件。那时候的男人通常都穿一种长衣睡觉。宽大的睡衣尚未出现。会督是个非常高大的人,他的睡衣大到足可以盖起两三个三勉那种身材的孩子!当三勉换上衣服后,麦先生对着这个包在庞大的长衫里的非洲孩子,笑到无法止声。
撩起长袖子,他的手才可以伸出来。三勉提议他们应该跪在床边一同祷告。在这个华丽的美国家庭里,这个由非洲来的黑孩子,向那拯救他,带领他整个旅程的上帝,倾心吐意地献上他的感谢。
多年来麦先生传扬福音,教导他人;上帝不单把生命当做礼物送给那些相信他的人,同时也把圣灵赐给那些顺服他的人。他曾经作过无数人蒙福的媒介,但现在由非洲来的这个孩子,竟成了他蒙福的桥梁。那夜就在床边,他感觉到圣灵的能力,和上帝是那么的亲近,这感觉是他以前从未体验过的。
次日早晨,麦先生到三勉的房子去叫他,但发现室内空无人影。他很早就起来了,整理好房间之后,自己找到马房去。研究一下,并希望多知道一点关于昨晚拉车的那些畜生。不久,他又去帮助马夫去料理马,终于麦先生就在那里找到了他。
如今正是早餐的时候了,三勉当然已经准备好了。自从他离开船后,一直都没有吃过东西,他和麦先生事后都是那么惊奇,毫无疑问地他们昨晚都忘掉了吃东西了!麦氏家庭里从未有过黑人与他们同桌吃饭。三勉的相貌及他的奇装,与这装置华丽,布置美好的家庭,成了一个强烈的对照。他们必须教他怎样用刀叉,如何拿杯。他或者觉得刀叉是件难事,但他一定是太饿,所以毫不客气地饱餐一顿美好的早点。
是日早晨,麦先生要去主持一个葬礼,是一位在纽约郊区哈林(Harlem)死了的绅士的葬礼。他决定带三勉同去。中途他停下来,接两个在这次葬礼中做助理牧师的上车。他们用惊异的眼光,注视着麦先生马车里的那个有卑贱肤色的孩子。与这样的同伴同车,实在有损他们的身份!他们不时地交换着嫌恶的眼色,麦先生虽然知道也没有办法。
为了改换一下这种气氛,麦先生只有设法将三勉的注意力带到他们所经过的一切地方,诸如中央公园(Central Park)和大交响乐院(Grand Opera House)。但三勉的心并不在纽约这些伟大的建筑物上。他将手放在麦先生的膝上说:「你是否曾在马车上祈祷过?」
「我常用这段时间来想些属灵的事情,但从未真正地跪下来祷告过。」麦先生回答说。
「我们祷告吧。」三勉说。当这个非洲孩子突然发出一个非常感动人的祷告时,他们都跪下来了。他说:「父啊,我多月来想见麦司提反,为的是可以和他谈论关于圣灵的事。如今我在这里,他指给我看的是海岸,教堂,银行和其他的建筑物,却从未提过只字是关于圣灵的。我是多么焦急希望多知道些圣灵,求你自己充满他,使他除了你和你的圣灵外不再思想、谈论、写作或宣讲任何其他的事情。」
这是麦先生永不会忘掉的一次旅行。身为一个基督徒的牧者,他时常要参加各种聚会,他曾于会中感到上帝的圣灵与他同在,且深受圣灵感动,但他却从未经历过象这次一样的。跪在他身边的这个黑孩子,因为他的皮肤是黑色的,许多白种人就轻视他。虽然他没有受过教育,身无发文,穿着蓝缕的衣服。但麦先生立刻就认出来,上帝一定曾用不平凡的方法将自己向三勉显现过。这一次的行程,使麦先生由那一天起在生命上有了改变。他觉得当时所认识的上帝,是他以前从未认识过的。以后他时常回顾那一天他生命中那突出的经历。
其他两个传道人,同样的,也永不会忘记那次的行程。正如我所说的,起初,他们以为与卑贱的孩子为伍是有失身份,差不多认为是耻辱。但不久,当他们认出这孩子那圣洁的品格;他所忍受的可怖的苛待,和为了多知道关于基督的事而受的痛苦时,他们觉得羞愧到无地自容。或者他们会记起昔日上帝对撒母耳所说的那句话了:「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
麦先生决定立刻替三勉买些漂亮的衣服。于是吩咐车夫把车停在城里最好的商店门口。麦先生事先声明要替这孩子买最好的,然后他走开去寄一封信。当他离开后,那两个传道人,明知不用自己出钱,就鼓励这个孩子选店里最好的衣服。好在麦先生有足够的钱来付款。事后,他用开玩笑的口吻说:「无论那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循道会传道聚在一起,只要他们能找到别人代付帐,他们是从来不手下留情的!」
当三勉望向照身镜,见到自己身穿着美好的新衣服,他几乎认不出自己来。这个穿着时髦的孩子赶快回到马车上,因为购买衣服用了很多的时间,所以他们必须赶快直驶往举行葬礼的地方。因为死者是本地的名流,所以参加葬礼的人非常多。麦司提反为了这次聚会,早就准备好了讲章,但自从在马车上祷告之后,他有了新的灵感。当他一开始讲道,全体参加的人全部都异常肃静。听众中有许多人以前曾听他讲过道,也曾得到他不少的帮助。但在这次的聚会中,他们对他话语中所带的那股力量表示惊奇不已。对那些为了丧失所爱的人而悲伤的人,他的信息带给他们很大的安慰和盼望。看来正好象那位主耶稣自己称为「安慰师」的圣灵,亲自对他们讲话一般。
绝没有一个人猜想到,就是坐在他们中间的哪个黑孩子,透过他才使讲者话里可以带有如此的能力。至于三勉,他就坐在进口处,很清楚知道上帝实在是非常亲近,而且亲自对每一个人的内心讲道。
聚会完毕之前,已经有几人走出来,跪在棺材旁边,就在那里将自己生命许给主耶稣基督。圣灵籍着麦先生向他们所讲的话,进入他们的心,使他认识罪的可怕,又指示他们得救的办法,就是籍着相信那位主,他曾说过:「生命在我,复活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必永远不死。」虽然当时他们大家仍不知道上帝的大能籍着毛三勉,使一个普通的举行葬礼的地方,竟成了与上帝交通的地方。
三勉以前从没有参加过基督徒的葬礼。他觉得它是个非常美丽而又严肃的仪式。他曾参加过的是非洲同胞的葬礼。他知道,当一个非洲酋长死了,许多人在葬礼中被杀。他看过自己的同胞被杀后,尸身就留在荒野,没有埋葬,留待野兽来分尸。他见过那些凶残的主人,因为自己有虐待狂的怪癖,将奴仆虐待或杀死。他又见过海员打斗中杀死的人,抛到海里如同把那些无用的压舱物扔在海里一样。以前他从未听过在葬礼中讲安慰的话的。这次的葬礼使三勉得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实感;基督徒的死就等于如通往荣耀生命的门户。同时他对保罗所写的那些话也感到奇妙,保罗对早期基督徒说:不要「忧伤,象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睡在耶稣里!这几个字将基督徒的「死」形容了出来。毫无疑问地,基督徒的葬礼因为在坟墓以外还有更好,更丰盛生命的盼望,而显得有明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