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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本笃会规(圣本笃著)列表
·原序
·第一章至第十章
·第十一章至十八章
·第十九章至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至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至第四十九
·第五十章至第六十章
·第六十一至七十三章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六十一至七十三章
第六十一至七十三章
浏览次数:4249 更新时间:2007-3-7
 
 
 

第六十一章  论如何收纳外方的隐士

  若有来自远处的外方隐士,愿意客居隐院中;如果他对所在地的习俗感到满意,又不以其奢求扰乱隐院,反而对一切遭遇表示满足时,他愿住多久,就留他多久。若他本着爱德,谦虚地合理地有所指责或陈说,院长该明智地处理此事,或许天主特为这事而派遣他来的。日后如果他要决意在此定居,不要拒绝这样的志愿;特别是因为在他客居的时间内,已能探知他的为人。

  设若在客居的时间内,发现他是个奢求的有毛病的人,不仅不该让他加入隐院的团体,且该有礼地请他离去,以免别人因他的可怜而变坏。可是,如果他不是那种堪被逐出的,不单在他申请时,可收他加入团体,还该劝他住下,好使别人都能观摩他的善表。因为到处都是侍奉同一天主,都是为同一的君王作战。再者,院长如果发觉他的德才堪配(直译:是这样的),亦可安插他在稍高的位置。不独待隐修士如此,即待上面所说的司铎及神职界各级人员都如此,如果认为他们的生活是配得起的话(直译:是这样的),院长可安插他们占高于他们进院时的位置。对来自熟悉的其它隐院的隐修士,若无其院长的同意或介绍书,院长为了谨慎,不可收录他;因为经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六十二章  论隐院的司铎

若院长为自己的隐院请求祝圣司铎或六品时,该从自己的属下中甄拔那能胜任者。被祝圣者当谨防自矜和骄傲;除院长所命者外,不得擅自作为,要知道自己更受规矩的约束。不可因铎品的缘故而置遵守法令,服从纪律于脑后,但该在天主内,日新月异地前进。除了为尽祭台上的职务,或因见他德才兼备,由团体的推荐及院长的旨意要选升他的光景以外,他经常该保持他进院时的地位。再者:凡十人长或副院长所定的条例,他也有遵守的义务;倘擅敢违犯,则不以他为司铎,却以他为叛徒,而受裁判。若屡教不改,连主教也请来为之作证。如果这样还不改过,他这样跋扈,竟至不屈服,不肯遵从法令,那么罪恶即已昭彰,便逐之出院。

第六十三章  论会员的位次

弟兄们在隐院里所有的位次是按进会的时日,操行的功过所决定的,或依照院长所指定。院长不要扰乱受托的羊群,也不要专横地,有何不公平的措施;但该常思念自己的一切断定,一切工作,将来都要向天主交账。所以弟兄们该按院长所指定的位次,或依他们原有的次位,去行和平礼,领圣体;启圣咏,占歌咏席的位次亦相同。不论何处,总不以年龄决定位次,而位次亦不该受其影响;因为撒慕尔和达尼尔二少年且曾审判过长老。所以,除了如我们上面所说,院长因某种高尚理由所拔擢的,或因某种确实的原因所贬黜的人外,其余众人都按入会的先后而排列位次,例如:第二时进院的,不论他年纪多大,地位多高,该自认是那位同日第一时进院者的晚辈。惟孩童在一切事上,该受众人的约束。

  晚辈应尊敬他的前辈,先进该慈爱他的后进。彼此称呼时,谁亦不许直呼他人的名字,前辈该称晚辈为弟兄,晚辈称前辈为父老;父老所以表示敬之如父之意。因为院长既被信为基督的代理人,为尊敬基督,爱慕基督,做称之为院长,并非出自他的僭用。院长该存念此名,又该这般持身,庶几堪当此尊荣。弟兄们彼此无论何处相逢,晚辈要求前辈祝福。长者走过,少者起立让座位;若长者无命,少者不得坐下。

这是为实行圣经所说的:彼此争先尊敬。儿童,幼孩及少年,在圣堂,在饭厅,各人保持自己的位次,谨守纪律。在圣堂及饭厅以外,及其它场所,他们该有人照顾管教,直到他们达到解事的年龄。

第六十四章  论推选院长

推选院长,应遵守此原则,凡经会员,秉着敬畏天主的情绪,全体一致推选者,或是只一部分会员——人数虽少,但所根据的理由却较为健全——所推选者,便立为院长。选举候补人,当着重他品行的优越和智慧的学识,虽列在团体的末席者亦可被选。切望无此事:但设令全体会员竟一致选举了一位苟合他们恶习的人为院长,若该隐院所在地的主教,或院长们或近处教友得知了此弊端,他们该阻止这班恶人的阴谋实现,该为天主的住宅,另立一位称职的管家,他们当知道,如果他们存心纯正,只为天主的光荣而为此,他们将要受厚报,反之,他们若置之不理,则将获罪于上主。

  被立为院长者当常自思接受了何职,将要向谁交代管家的清账。又该知道他当多为弟兄谋福利,不是专为管他们。所以,他当精通主的法律,好知道从哪里提取新的和旧的东西;他该是贞洁朴素而又仁慈的,且待人该常多用仁慈,少用公义,好使自己亦能获得同样的待遇。要憎恨毛病,却要怜爱弟兄。可是在纠正过失时当明智从事,不要矫枉过正;不要因急于刮除锈垢,竟打破了器皿,要常思念自己的软弱;又要牢记不应折断要破的芦苇。但这不是说:该放纵恶习蔓延滋长,而是说:除恶该明智而仁爱,该如我们所说的,在各种情况下,该按他认为最有益的方式而行之;且更该勉励争取人的爱戴超过使人畏惧。院长之为人,不可慌张多虑,不可苛求固执,也不可嫉妒多疑,因为否则他将永无安宁。在发号施令上,不论是关于天主的事,或关于世俗的事,当深谋远虑,谨慎周详;在分配工作上,亦该慎重有度,记住古圣雅各布伯的谨慎,他说:如果我追赶我的羊群超过他们能行的力量时,他们会一天死尽。诸如此类的引证,都是谨慎——诸德之母的好模范,院长若秉此以处理一切,将健壮者仍有力求的余地,而弱者亦不致沮丧退缩。特别在一切事上,他该遵守这本规则;如此善尽职务,他便能听到主子赞美那按时配给工友粮食的好管家的话: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要委派他管理自己的一切财产

第六十五章 论隐院的副院长

 隐院里往往因委任副院长而发生严重的恶表;因为有些被骄傲的恶魔所吹嘘而自矜的人,自命为院长第二,窃权僭位,树立恶表,在团体中挑拨离间;尤其是在那些地方,隐院的院长与副院长,是由同一主教或院长团所指派者,这种僭窃的事件最易发生。此惯例是多么愚蠢,显而易见:因为在任命之初,已给他骄傲的鼓励,已暗示了他不隶属于院长权下的思想;因为他与院长是由同一人所任命的。从此掀起了嫉妒,忿怒,争执,毁谤,竞争,分裂,紊乱。院长和副院长的意见既互相冲突,他们的灵魂势必因此倾轧而蒙受危害,他们的属下因有所偏袒,亦将同归于丧亡。这罪恶,应由那些种下紊乱祸因的人们去负责。

  所以,为维持和平,保障友爱起见,我们认为妥善的办法,是,隐院内的一切任命,全按院长之意处理。如可能的话,如我们上面所说的,院内的一切事务,由院长所任命的十人长去管理。这样,事务既由多人负责,个人便不会骄傲了。然若地方环境需要,或由全体谦恭合理地申请,而院长认为有益时,他该和敬畏天主的弟兄们商议,然后甄拔任何人,立为副院长,作他的助手。该副院长应敬畏地奉院长之命去办理一切,毫无违背院长的意愿及命令。因为被举越高,越该谨守会规。若发现副院长有重大的缺失,或为傲气所惑,或被证实蔑视圣规,先该口头规劝他,至四次;若他不悔改,则处以规定的惩罚。若他仍不改,则革去其副院长职,另立称职者补其缺。倘日后他在团体中不安分守己,不肯服从,则应除之出院。到底院长该存念,他自己的一切定夺,均将向天主交账,慎防嫉妒的火焰焚烧灵魂。128

第六十六章  论隐院的守门者

  在隐院门口,应安置一位善于应对的智慧老人;他的年纪既已老成,将不会到处流浪。守门者该在靠近大门处的一个小室中,以便来宾随时能够找到答话的人。守门者一听有人扣门或有贫者呼叫,立刻答说:多谢天主,或说求天主祝福你;带着敬畏天主的和蔼,怀着爱德的热情,迅速答复所问。如该守门者需要,他可以获得一位少年的弟兄作助手。

 如可能,建筑隐院,该把一切必需部分,如水,磨房,园圃,烘面包室,及其它技术场所,都包在隐院内,这样隐修士不须走出院外;因为隐修士外出,很不利于他们的灵魂。我们愿意团体中屡屡诵读这部会规,以免弟兄中有人借口无知而自为解脱。

第六十七章  论奉命旅行的弟兄

  凡奉命外出的弟兄,应托求众弟兄并院长为自己祈祷;又在日课最末的祝文中,大家该常纪念不在场的众弟兄。旅行回来的弟兄,返院的当天,于每份日课结束时,当俯伏圣堂地上,求众人为自己的过失祈祷,因为道途中,恐怕犯了妄视妄听或闲谈的过失。谁亦不许把在院外所见所闻的任何事,擅自告诉别人,因为这会发生许多害处。犯者应受规定的处分。若无院长命,擅自出院赴某处或做某事,纵使极小的事。亦该受同样的处分。

第六十八章 如果弟兄受命做不可能的事

 倘长上命某弟兄作很艰巨或不可能的事,该弟兄亦当心平气和地怀着服从的心,接受发命者的命令。但如见所命的事,实在远超过自己的力量时,可把自己不能胜任的理由,在适宜的时机下,耐心地向自己的监督人陈述明白,但不得带着傲慢,反抗或辩驳的态度。于陈明自己的意见后,若长上仍坚持前令,属下要知道这样的措施为自己有利;便当一心依靠天主的帮助,秉着爱德,听从命令。

第六十九章  隐院中不许彼此维护

  隐院中当尽力防范,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准隐修士彼此维护,或彼此偏袒,即使谊属血肉至亲者,亦不例外。且亦不得用任何方式,擅敢为之,因为由此可能发生很严重的恶表。犯者应受严罚。

第七十章  不许任意殴打或弃绝人

 为避免隐院中一切僭权越分的机会,我们规定并颁布法令,凡未经院长授权的人,不许弃绝或殴打弟兄中的任何人。对于犯者,当众加以申斥,为叫其它人有所警惕。惟未满十五岁的童子,当受众人的管教与监护。但管教亦应有节制,且应合情合理。凡无院长之命,擅敢责罚十五岁以上的人,或殴打童子无度者,应受规定的处罚,因为经上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七十一章 弟兄间应互相听命

  众人不但对院长当修听命之德,即在弟兄间亦该互相听命,须知听命是抵达天主前的大道。所以,院长及院长所立的上司的命令应居首位,我们不许任何私人的命令占优先;此外,幼辈均该秉着爱德,细心地听从他们的长辈。如发现有好辨者,惩戒之。一位弟兄,如果为了小故,被院长或任何上司责斥,或发觉任何上司对自己动怒,或对己微有不满时,当立刻投其足下,伏地赔礼,直至上司息怒给了降福为止。凡鄙视而不肯这样做的,应受体罚,如果他是刚愎执拗的,则被除出院。

第七十二章 论隐士应有的好热情

   有远离天主,导进地狱的酸苦的恶热情;同样亦有远离邪僻,导归天主,引至永生的好热情。隐士该以炽热的爱情修养此种好热情;就是该彼此互相尊敬.以十二分的忍耐,互相涵容各人身体及品行的弱点。彼此兢先听命。谁亦不要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更该为别人谋福利。他们该纯洁地实行同胞爱。敬畏天主。以诚信谦恭的情愫,爱慕自己的院长。喜爱基督于万有之上,愿基督领导我们同至常生,亚孟。

第七十三章 这部会规并不包罗义德的全部方案

我们订立这部会规,为使在隐院中遵守之,能表现我们J获得了一些德行,并已开始度隐修生活。至于为那些急.进修全德的人,另有圣父们的训条,遵守这些训条,自能引人登上全德的峰巅。天主默启的古新圣经,哪一页哪一句,不是人生的准绳?公教教父们的著作,哪一本不是为给我们宣示,为趋赴我们的造物主应循的正道?136

至于隐修祖师们的会谈录制度传记,及我们的圣父巴西略的会规,为那些善生听命的隐修士,哪一样不是修德的法式与工具?可是为我们这班怠惰的,生活邪恶而又疏忽的人却带来满面羞惭。所以不管你是谁,凡愿意急奔天乡者,请你仗赖基督的助佑,先实践这本入门的小规则;然后再在天主的护佑之下,才能抵达我们上面所说的圣学及德行的绝峰。

  为叫天主在一切

事上享受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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