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基督教的修道者也是吃素的。这里所讲的早期基督徒是指跟随耶稣基督及其亲传弟子修道的人,如彼得、雅各、保罗、革利免、坡旅甲等人。在基督教《圣经》中,有许多处提到了吃素。参照《圣经》中提到的有关记载,可以清楚的看出《圣经》作者的原意:要善待一切生命,尊重一切生命,仁爱一切生命。因而吃素自然就是以仁爱为宗旨、以《圣经》作行动指南的基督徒理所应当的行为,所以遵从天主旨意的基督徒必定是素食者。 在《圣经·旧约》中有大量的篇章谈到了饮食问题,如创世纪、利未记、申命记、诗歌、箴言、以赛亚书、以西结书、但以理书等等,这些经文有的明确讲到哪些食物可以吃、哪些食物不可以吃,也有对杀生、吃肉、喝酒等在天主看来是罪恶行为的诅咒和惩罚。 1、《圣经·创世纪》中关于人类食物的说法: 按照《圣经·创世纪》中的记载,最初天主为人类安排的食物是这样的:“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可以看出天主在创造世界、创造生命之初,已经为人和动物分别安排了合适的食物。在《圣经》中还有类似的记载“祂使草生长,给六畜吃;使蔬菜生长,供给人用,使人能从地里得食物。”按照天主的安排,土壤中生长的蔬菜和水果是最适合人类食用的。 2、天主为什么允许吃洁净动物的肉? 大洪水之后天主与诺亚立约:“天主祝福诺亚和他的儿子们说:你们要滋生繁殖,充满大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到了后来的摩西时代还专门制定了有关食物的详细条例,将动物分为洁净的和不洁净的两大类。允许吃洁净动物的肉,禁止吃不洁净动物的肉。“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以致染了污秽。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也不可因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凡是牛、绵羊和山羊的脂肪,你们都不可吃。”“自死或被野兽撕裂的走兽的脂肪,可用作任何用途,但决不可吃。不论谁,若吃了能献与上主作火祭的牲畜的脂肪,吃的人就应由民中铲除。在你们任何所居之地,凡是血,不论是鸟血或兽血,决不可吃。不论谁,若吃了什么血,这人应由民中铲除。”由以上的记载中可以明确看出,天主要求其信徒:所有动物的油脂都不可以吃,所有动物的血都不可以吃。而且在上述经文中还强调:吃血的人“必从民中剪除”。换句话说,吃动物油脂、吃动物血的人就违背了天主的教诲,没有资格继续作天主的信徒。但是,上述经文存在明显的相互矛盾之处,前面讲“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可是后面又强调“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吃。”这倒有点类似佛教中所谓佛陀允许吃“三净肉”和“五净肉”的观念。 那么为什么天主允许人们吃某些动物的肉呢?对此,笔者是这样认为的:大洪水之后,在食物极其匮乏的特殊情况下,天主允许人们吃某些动物的肉。但是,天主的原意是要人们吃素的。犹太教圣典《塔木德》对此问题也持相同的看法。《塔木德》一书是犹太人继《圣经》之后最重要的一部典籍,又称犹太智慧羊皮书、犹太人的第二部“圣经”。《塔木德》谈到素食主义时是这样讲的:“素食主义是《圣经》的理想,让人宰杀动物是天主对人类弱点和欲望的一种退让。总有一天,狮子会吃草,就跟牛一样。”可见那些允许吃肉的条例是因为“人类心硬”,是“天主对人类弱点和欲望的一种退让”,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并不是天主的本意,天主的本意是要求其信仰者吃素的。 基督教复临安息日派是一个坚持素食的基督教派别,该派的怀爱伦夫人讲:“五谷、水果、硬壳果和菜蔬,这是造物主为人类所选择的食物。”“天主赐给我们始祖的食物,乃是祂预定人类当吃的食物。杀害任何受造之物的生命,乃是与天主的计划相反的。”“从身体方面讲,肉食是有害的;从道德方面讲,肉食之害也不逊于身体方面的。” 3、《旧约》中关于杀生、吃肉喝酒有罪、可憎的相关记载 《圣经·旧约》中还有多处经文谈到天主认为杀生、吃肉喝酒是有罪的、是可憎的,天主不仅不拯救杀生、吃肉者,反而还要惩罚他们。《圣经·以赛亚书》中讲到:“假冒为善的宰牛好像杀人。献羊羔好像打折狗项。献供物好像献猪血。烧乳香好像称颂偶像。这等人拣选自己的道路,心里喜悦行可憎恶的事。我也必拣选迷惑他们的事,使他们所惧怕的临到他们。因为我呼唤,无人答应。我说话,他们不听从。反倒行我眼中看为恶的,拣选我所不喜悦的。”“谁知人们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我们吃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万军之耶和华亲自默示我说,这罪孽直到你们死,断不得赦免。这是主万军之耶和华说的。”“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祂掩面不听你们。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你们的舌头出恶语。”类似的讲法在《圣经·以西结书》中也有记载:“所以你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吃带血的物,仰望偶像,并且杀人流血,你们还能得这地为业么。”在《圣经·诗篇》中有一段记载,也清楚地表明天主不喜欢吃肉者。以色列人不感激天主恩赐的食物,却要随自己的欲望要求天主。天主在给了他们所要的食物:肉和飞鸟之后,将他们杀死。《圣经·以赛亚书》、《圣经·耶利米书》中明确地讲天主不喜欢、不需要任何形式的物祭,天主所喜爱的只有一样,那就是要他的崇拜者做一个满怀爱心、真诚的人。“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你们来朝见我,谁向你们讨这些,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月朔,和安息日,并宣召的大会,也是我所憎恶的。作罪孽,又守严肃会,我也不能容忍。你们的月朔,和节期,我心里恨恶,我都以为麻烦。我担当,便不耐烦。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的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并没有提,没有吩咐他们。”“你们所当行的是这样,各人与邻舍说话诚实,在城门口按至理判断,使人和睦。谁都不可心里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圣经·箴言》中有一段经文,明确说明吃素的好处并要求信徒不要与吃肉、喝酒的人往来:“吃素菜,彼此想爱,强如吃肥牛,彼此想恨。”“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 4、犹太教的先知和耶稣都是不吃肉的 《圣经·旧约》中的经文还清楚地显示犹太教的先知们都是不吃肉的。《圣经·以西结书》中有这样的经文:“我说,哎。主耶和华阿,我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从先知以西结的话可以看出,他从小就不吃肉。因为以西结出生在一个犹太教祭司家庭,这也说明早期犹太教徒中的确有人是严格的素食者。《圣经·但以理书》中也有关于吃素的记载,当国王准备以自己日常所饮用的酒肉来让但以理吃的时候,“但以理却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监长容他不玷污自己。”“但以理对太监长所派管理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的委办说,求你试试仆人们十天,给我们素菜吃,白水喝,然后看看我们的面貌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面貌,就照你所看的待仆人吧。委办便允准他们这件事,试看他们十天。过了十天,见他们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于是委办撤去派他们用的膳,饮的酒,给他们素菜吃。”但以理坚决不吃肉、不饮酒,而且还认为吃肉、饮酒就玷污了自己。通过这个故事还可以看出吃素的但以理及其同伴们比那些吃肉的人更健康、更漂亮。所以就算是仅仅为了身体健康的原因,基督徒也应该吃素。这一点,已经为当今的医学、营养学的理论和实践所证明。《圣经·以赛亚书》对耶稣的出生作了预言,并明确地讲了耶稣所吃的食物:奶油和蜂蜜,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耶稣是素食者。“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 5、《新约》中对待饮食的态度 《圣经·新约》中谈到饮食问题的篇章较少,主要有罗马书和哥林多前书。从中依然可以看出基督徒对待饮食问题的态度。虽然“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但是使徒保罗又强调:“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可见崇拜天主、向往天国的基督徒对于饮食问题还是有明确的要求。《圣经·罗马书》中使徒保罗讲:“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柔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这里所讲蒙天主收纳的“他”,当然是指“柔弱的、只吃蔬菜”的人。基督徒信仰天主、追随耶稣的目的就是要求得天主的悦纳,既然天主悦纳“柔弱的、只吃蔬菜的人。”那基督徒该怎么做就已经很清楚了。《圣经·罗马书》中使徒保罗进一步讲到:“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圣经·哥林多前书》中使徒保罗又一次讲到:“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由上面所引述的《圣经》中的有关经文可以看到,不论是摩西、耶稣还是保罗都在教导信徒吃素。由此可知早期的犹太教徒、早期的基督徒都是素食者。 6、为什么《圣经》给人以可以吃肉的印象? 需要指出的是, 27卷本的《圣经·新约》大约是公元367年左右才最终确定的,而这时距离耶稣的时代、甚至早期教父的时代都已经很远了。早期基督徒中间流行的福音书多达100多卷,而不仅仅是我们今天的人所看到的27卷。近代考古发现的许多圣经古卷,的确向人们展示了一个不同于现在一般人所认识的早期基督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2001年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约旦沙漠中的发现》丛书(即著名的《死海古卷》全部8卷本),以及发现于埃及纳克·罕玛迪的大量的古代基督教诺斯替派的经书,其中就有许多的记述与今天人们所认识的早期基督教不同,甚至大相径庭。这一点非常值得对早期基督教有兴趣的人们注意、研究。 中文版《圣经》的翻译中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语义含混。最早的《圣经》是用古犹太语记录的,所以要想搞清楚《圣经》中有关经文的确切意思,最准确的办法就是查考古犹太语。下面的内容摘自《圣经原旨》一文,该文对《圣经》中容易引起误会的几处经文的翻译作了考证与纠正,从中可以看出早期犹太教、早期基督教是禁止杀生的。关于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圣经》出埃及记20章13节,即摩西十戒中的第六戒,犹太文原文是“lotirtzach”,它实际上应被译成“你们不可以杀生”。而不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你们不可以杀人”。二十世纪最著名的犹英语言学者之一, Reuben Alcalay博士在他写的《犹英词典大全》一书中指出,“tirtzach”指的是“任意种类的杀害,无论杀的是什么”而“lo”一词意指“你们不可以”。所以这句经文的正确的意思是“你们不可以杀生!”同样,耶稣五戒中的第一戒也应该准确地译为“不可以杀生”(30)。同时,该文还引述了《圣经》研究学者Rev·V·A Holmes—Gore对四福音书中有关食物用词的翻译考证,从中也可以看出基督徒是不吃肉的。翻译上的失误,造成后世的基督教信仰者理所应当地认为天主允许他们吃肉,这实在是很悲哀、很令人遗憾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