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在读五书的时候,发现在纸质版思高圣经,在申命纪三处经文中,对一个有关洁净的词组进行翻译的时候,用了以下写法:
但是你可在各城镇内,依照上主你的天主所赐与你的祝福,随意杀牲食肉;不洁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如吃羚羊和鹿肉一样;(申 12:15)
全如吃羚羊和鹿肉一样;不洁和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申 12:22)
可在家里吃,不洁与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如吃羚羊和鹿一样;(申 15:22)
意即:当以色列占领许地之后,洁净律即告废止。如此,食物不再有洁净与非洁净的区别,以色列均可受用。
实际上,这是一个相当大胆的假设。
我们知道,在以色列整个的历史里,洁净律一直都是衡量选民圣洁与否的基本标准。不光是在旷野漂泊时期是如此,在
直到新约教会得到建立之后,新约圆满了旧约,饮食的洁净律才告废止。
即便如此,在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中,论血的可食性,依然遵循旧约传统。显然的,这顾及到了当时教会中的犹太信徒,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教会成分多为犹太人所组成。
现在我们知道:
天主所造的样样都好,如以感恩的心领受,没有一样是可摈弃的。
(弟茂德前书 4:4)
但是,在整个旧约里,洁净律乃区分犹太人与外邦人、纳齐尔人和献身者、选民身份标识和圣殿荣辱兴衰的主要准则。
从新约的角度解释,旧约是新约的预像,所谓洁净的标准,乃是预表我们在基督内的圣洁、与罪分离。以外在的洁净预备以色列人学习灵魂的圣洁,预备承载天主的圣宠。
假如圣经原文正如此三节圣经所译,以色列入福地之后洁净条例就宣告废止。那么,历代先知责备以色列不洁的话语就失去了依据,也不会存在三松诞生、达尼尔和他的同伴守素斋、马加伯起义、人民拒食猪肉而殉道的圣徒典故了。
看,你将怀孕生子,从今以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各种不洁的东西都不可吃,因为这孩子从母胎一直到死,是献于天主的。(民长纪 13:7)
但是达尼尔心中早已拿定主意,决不让自己为君王的食品和君王饮的美酒所玷污,所以他请求宦官长使自己免受此玷污。(达尼尔 1:8)
虽然如此,仍有许多以色列人坚持不变,决不吃不洁之物,(玛加伯上 1:62)
······
所以,我查考了包括原本在内的其他圣经译本,此三节圣经的译法是:
申12:15:
[和合本]“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KJV]Notwithstanding thou mayest kill and eat flesh in all thy gates, whatsoever thy soul lusteth after, according to the blessing of the LORD thy God which he hath given thee: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may eat thereof, as of the roebuck, and as of the hart.
[和修]“然而,你在各城里都可以照着耶和华-你 神所赐给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的人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钦定本]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神所给你的福分,随魂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原文直译]然而在你们任何城里,都可照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福分,随你们魂一切意欲的屠宰吃肉,那不洁净的人和那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就如(那)羚羊或鹿一样。
[Aleppo]טו רק בכל אות נפשך תזבח ואכלת בשר כברכת יהוה אלהיך אשר נתן לך--בכל שעריך הטמא והטהור יאכלנו כצבי וכאיל
[ALXX]αλλ η εν παση επιθυμια σου θυσεις και φαγη κρεα κατα την ευλογιαν κυριου του θεου σου ην εδωκεν σοι εν παση πολει ο ακαθαρτος εν σοι και ο καθαρος επι το αυτο φαγεται αυτο ως δορκαδα η ελαφον
申12:22:
[和合本]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KJV]Even as the roebuck and the hart is eaten, so thou shalt eat them: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shall eat of them alike.
[和修]其实,就如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你要这样吃它,无论洁净的人不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钦定本]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原文直译]你吃那肉就有如吃那羚羊和那鹿一般,那不洁净的人和那洁净的人一起都可以吃。
[Aleppo]כב אך כאשר יאכל את הצבי ואת האיל--כן תאכלנו הטמא והטהור יחדו יאכלנו
[ALXX]ως εσθεται η δορκας και η ελαφος ουτως φαγη αυτο ο ακαθαρτος εν σοι και ο καθαρος ωσαυτως εδεται
申15:22:
[和合本]可以在你城里吃,洁净人与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KJV]Thou shalt eat it within thy gates: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person shall eat it alike, as the roebuck, and as the hart.
[和修]你们可以在城里吃,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和鹿一样。
[钦定本]可以在你城里吃;洁净人与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原文直译]在你城里可以吃,那不洁净的和那洁净的人,都可一起吃,就如吃那羚羊和那鹿一样。
[Aleppo]כב בשעריך תאכלנו--הטמא והטהור יחדו כצבי וכאיל
[ALXX]εν ταις πολεσιν σου φαγη αυτο ο ακαθαρτος εν σοι και ο καθαρος ωσαυτως εδεται ως δορκαδα η ελαφον
故,其他译本的大意是:“不洁净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废除人群限制)
纸质圣经思高译本则是:“不洁净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废除动物差别)
看清其中差异了吗?
按原文的意思是:入福地后,洁净或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肉。
原来,根据肋22:1~16节,只有洁净的人才能吃献祭后的圣物,但申命记12章所论及的是单为了吃而宰杀的牲畜。故任何人都能食用。
而且,在旷野行军时,献祭取肉只可以在圣所中举行。百姓到了福地,分散居住,离圣所遥远,很难依例办事。所以梅瑟愿意把宰牲和献祭分开,可以独立处理,这样就不涉及礼仪上洁与不洁的问题,大家都可以吃肉。
但如果按思高此处翻译,则意为:入福地后,洁净律终止,不再有洁净动物或不洁动物的区别。
具体的差别是:
纸质思高本:不洁与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原文及译本:不洁与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一个逗号的差别,导致两种断句的读法,表达两种截然相反的神学。
如果是印刷的误差倒还可以理解,但接连三处圣经的写法都“错了一点点”,这就很难解释是无心之过了,抑或是本具深意,故意为之?
其次
更让人困惑的是,同是思高译本,我在“我灵赞颂主”“圣经小助手”等软件上,却看到了正确翻译:
当我查看原版思高圣经时:
赫然写着:不洁净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所以原版和大陆通行版一样,都与原文有“一点点差距”。
但是,传统的1938年思高圣经(注解版),却保有正确的翻译:
愿我们效法他们对主话语的认真,热心学道、身体力行!
赫然写着:不洁与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这样,我们就得出如下结论:
思高学会在1938
但在现行纸质版思高圣经中,该学会的翻译未能与原文、其他译本、甚至是1938年本会的传统译本保持一致。其中原因,或出于误差、或出于学术、或出于对原文语言的不同解读(形容词名词的界定),或出于不同神学立场,具体不得而知。
当然,译经的本身就是对经文的加工、解释,不同译者对同一经文存在理解的差异是无法避免的遗憾。但值得注意的是,若实为误译,偏离原文、上下文太甚,则破坏了圣经启示的一惯性,使主的话语相互矛盾,降低圣经的可信度。
从这个角度看,正确与错误之间那‘一点点’的差异,反映的是天主圣言是否精确的大问题、更体现着我们——天主子民,对主话语认真与敬虔的程度,由此观之,译经无小事,不能不慎。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段犹太经师对解经的评语,这是来自一本犹太释经书上的话,他们实在是拿着手术刀和显微镜读经:
“ 犹太古典注释书作者都巨细无遗地分析妥拉(梅瑟五书)的字句篇章,这是他们的最大特色。既然看妥拉为神圣的经书,为上主启示的成果,就必须认真看待和接受经文的一点一划···”(P4)
愿我们效法他们对主话语的认真,热心学道、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