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先知中亚毛斯固有的特性就是他的不屈不挠的正义感,一切全按天主的规律来下判断,尽情暴露当时的罪恶。
虔诚的伊撒尔人和先知们都以游牧生活为最理想的生活,并非无故。因为度这种生活的人,缺乏现世文明的享受,不为物欲所累,容易举心归向上主。选民中伟大的领袖,如梅瑟和达味等人,也都曾度过这种游牧的生活。亚毛斯在他度着这种生活时,一定屡次推究过为什么当时的宗教如此腐败堕落;尤其是在北国,竟把恭敬上主的敬礼,同客纳罕地敬拜邪神的敬礼混合为一,使宗教的真正意义渐渐丧失,只成了一种表面上的敬礼和仪式;因此人们的道德生活与天主的法律和旨意背道而驰,愈去愈远。
上主不单是伊撒尔的天主,更是全人类的天主,至公至义的天主,万民的生活都该以祂的诫命为方针。
伊撒尔人民的历史处处离不了天主(3:6),但他们竟妄自尊大,只顾自夸为天主的选民(9:7),天主与他们同在 (5:14),却把唯一紧要的事:就是应该「寻求天主」(5:4-6),屈服在祂的权下的事,却忘得干干净净。像这样的民族,天主还能再认他们 为自己的百姓吗(9:8) ?
因此万民的基本法律全包括在这句话内:「只愿公道如水常流,正义像川流不息的江河!」(5:24)。
天主要人对祂公平,也要人对人公平。
一切民族之间都该遵守正义,因为一切民族彼此都是弟兄,伊撒尔民族不过只是长兄而已(6:1;9:11 )。
谁侵犯了正义,他的一切敬礼和善功,都是徒然,必不为天主所接纳(5:21-22),因为天主只和作事正义的人们站在一起(5:14 )。
天主在审判时,或对个人或对民族,所用的尺度都是绝对公义而又普遍的。祂的眼目常注视着所有的人类(5:12;9:8), 祂晓得人心内所有的隐匿思念(4:13),因而衡量罪恶的大小,以计算罪罚的轻重。
真正的敬礼,真正的祭献,应基于真正的热诚。如果人们不服从天主的旨意,甚至连自己的生活都与天主相敌对,怎能有真正的热诚呢?
伊民的过犯比其他人民的过犯更大且重,因为他们犯罪,同时也是亵渎天主的圣名(2:7)。先知在述说了异邦民族受审之后,又述说伊民受审,这审判极其严厉(2:13-15),超过其他一切民族,并且还邀请异邦人民来作那处罚的证人(3:9 )。
亚毛斯是被派来预报天主审判的先知。先知在宣讲神谕时通常都是先指出人民的罪过,然后提出天主的降罚。
向人民讲明大灾大难,充军异地等并不是来自地上的敌人,而是出自惩罚人罪的天主,因为敌人的权势全握在掌管天地审判万民的天主的手里。亚毛斯就在这统国遭受浩劫之时,向那些不同流合污的善人们预报了得救的喜讯:他们必要得救,因为天主是至公至义的审判主(9:9),他们必要怀着希望,因为天主是忠信的,既许必践(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