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西班牙的情势仍很混乱,自由派和保守派互相争权。1869年6月1日政府制定并通过一条宪法,自然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很多教友见宪法对教会有害,便提出抗议。我的主人若瑟先生,因不肯宣誓承认新宪法,而被迫辞去法官之职。 主人一旦停止领薪,这个小康之家不得不开始节省了。 首先他们辞去所有的佣工。我是那么爱他们,看他们受苦,我非常伤心,觉得在他们痛苦的时候,离开他们有欠忠信,所以只剩我没有走,陪着他们,为他们义务服务。这样一来,苦了那些穷人,我实在同情他们,想办法把我自己吃的饭留给他们吃。 那段时期,我一个人做以前所有工人应做的事,虽然女主人会帮忙,我仍是忙得不可开交。但无论怎样忙,我还是抽出时间来读书﹑写字,因为这是天主的圣意。 只有晚上,等他们入睡后,我自己静下来祈祷,才能享受跟天主亲密来往的喜乐。 天主白白赏的这些恩惠,使我心中充满喜乐和宁静。在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时刻(你们将会看到我要经历不少的困难),我仍觉得离祂很近,从来没有失去内心的平安。 天主已催迫我应该开始创立修会了,临行前,我先去老家向父母辞行。 他们一直等我回家,并认为在多禄撒入修会就好了。他们想,这次可能我会留下,在家乡入会。所以祖母每天都在说服我:「妳在这里入佳兰会,一方面满足了妳修道的愿望,另一方面我们离妳很近,大家都高兴,多么好。」我说我的圣召是别的路,他们根本不能懂。遗憾的是我无法随他们的意愿,打断了他们的希望,使他们伤心不已。 每次提到我圣召的事,他们就不高兴。一天,正在吃饭时,又谈起了我的圣召,他们认为我离开家乡是一个大错误。 那一次,父亲太激动了,想不到他正在说话时,突然晕倒在地﹑失去知觉。大家非常恐慌,我觉得这是我的过失,心里非常难过。他醒过来时,嘴唇还不大灵活,断断续续地向我说:「小若翰纳,我的女儿,天主叫妳去的地方,妳就去吧」。从那时起,谁也不过问我的圣召了。我常想,这是天主召唤我的另一个新标记。我父亲告诉了我:去天主叫妳去的地方。我便设法寻找天主叫我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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