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我们的宗教和事物真理的知识,是完全自明的,并不需要人类的老师教导,事实上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事实证明这种知识,而基督的教义更使它本身比太阳还要明亮。 2. 但是马卡里乌,你仍然想要听听这样的知识,那就让我们尽我们所能提出一些基督信仰的观点吧。这些观点你虽然也能够从神谕中找到,但仍然热切地想要从别人那里听到。 3. 诚然,神圣、受圣灵感动而写的圣经已完全充分地宣告了真理,我们蒙福的老师还为这一目标撰写了其他作品,人只要读到它们,就必能够获得理解圣经的-些知识,也能了解他想要知道的事情。但是,由于我们现在手头没有我们老师的作品,所以我们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你阐述我们从他们那里所学到的东西,亦即对我们的救主基督的信仰,免得有人轻视我们所学的教义,或者以为基督信仰是不合理的。异教徒就是这样诽谤和讥笑我们的,因为我们坚决主张基督的十字架这一事实,他们就大笑不已。岂不知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得不怜悯他们的无知,因为当他们诽谤基督的十字架时,他们不知道它的力量已经充满全世界,不知道借着它认识神的果效已经向众人显明出来。 4. 他们若是真诚地留意过神的本性,就不会讥笑这一事实。相反,他们会转而认识到这人就是世界的救主,十字架从不曾是一种灾难,而是对造物的医治。 5. 既然十字架之后,所有偶像崇拜都被推翻,一切魔鬼的显灵都被这一记号除灭,唯有基督受敬拜,借他显明父,同时使反对者心服口服,就在不知不觉中日益赢了他们的灵魂,那么你完全可以问他们,我们怎么能仍然把这事看作是属人的,而不承认高举在十字架上的人是神的道,是世界的救主?但是这些人在我看来,实在败坏至极,就如同那些因为乌云盖住了太阳就咒骂太阳的人,尽管因为看到整个造物界如何被他照亮,而对他的光感到惊异不已。 6. 正如光是高贵的,而太阳作为光的源头,就更加高贵。同样,整个世界充满他的知识是一件神圣的事,由此可以说,创造并促成这一成就的主要原因就是神和神的道。 7. 所以我们要尽我们所能,首先驳斥不信者的无知自错误的东西一旦被驳倒,真理就会自我彰显;而且我的朋友,你本人也会确信,你所相信的是真理,在努力认识基督过程中并未受骗。另外,我想,与你讨论基督的问题是适当的,因为你是爱基督的人,我也相信你把对他的信心和认识看作高于一切。 第2 节 恶不是事物的本质属性。人在神的恩典和知识中的最初被造和构造。 1. 起初,恶并不存在。就是现在,在那些圣洁的人中也不存在恶。恶更不是他们的本性,而是人后来设计出来的,精心制作出来让它来伤害他们自己。他们还如法炮制地设计出偶像,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当作存在的来对待。 2. 神,这万物的造主,万物之王,他的存有超越一切实体,非人所能测度,但因为他是良善的,也是极其高贵的,他借着自己的道,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按着他自己的形象造了人类,使人凭着与神的这种同一性而能看见并认识实在,认识他,甚至能知道神自身的永恒,目的是为了保存人的本性不受沾污,好叫他不离弃神的观念,也不撇开与圣者的联合,而是拥有神所赐给的恩典,也从父的道得到神自己的力量,好叫他与神同乐、为友,过上完美无缺、真正蒙福的不朽生活。因为没有任何东西妨碍他去认识神,他甚至能凭着自己的纯洁看见父的形象,神的道,他就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当他沉思借着道渗透于整个宇宙的神意〔Providence 〕时,不由得万分惊奇,他在沉思中被提升到感觉之物以及一切形体表象之上,凭着理智能力紧紧抓住天上属神的、靠思想领会的事物。 3. 当人的心灵不与身体交流,也没有从虚无沾染它们的任何欲望,而是完全超越于它们,与自己同住,如同它起初的样子,此时,它就超越了感觉之物以及一切属人之事,被提升到高处;它既看见了道,也在他里面看见了道的父,以沉思他为乐,因对他的渴望而获得更新;4.他与被造的第一人没有两样,那希伯来语里称为亚当的第一人,按圣经的描述,起初心里自由,毫无愧色地向神,在对理智之物的沉思中与神联合。这些理智之物是他在自己的所住之处享有的,这地方,摩西在比喻的意义上称之为园子。所以,清洁的灵魂本身就足以沉思神,主也这样说过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 第3 节 人由于接纳了质料性的事物,就从高处坠落。 1.如我们所说的,造主就这样造了人类,并打算让他这样保持下来。然而,人看轻佳美之物,停止领会它们,开始寻找离他们更近的喜好之物。 2. 离他们更近的事物就是身体及其感官,所以当他们的心灵离开了靠思想领会的事物之后,他们就开始关心自己;他们既这样做,抓住身体及其他感官之物,并且可以说,被他们自己的周围之物欺骗,就陷入自己的欲望之中,宁愿考虑他们自己的东西,而舍弃沉思属神的事物。等到他们对这些东西非常熟悉,再也不愿抛弃如此亲近的东西之后,他们就使自己的灵魂卷人了身体的享乐之中,受到各种欲望的剌激和困扰,完全忘了他们原初从神所得的力量。 3. 其实,从初造的人就可以看到这一真理,圣经里关于他的记载清楚地告诉我们,他只要使自己的心灵向神,沉思神,就拒斥了对身体的沉溺。然而,由于蛇的劝告,他抛弃了对神的思想,开始关注自己,于是他们不仅陷入身体的欲望,而且也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的,知道了也就有了羞耻感。不过,他们知道了自己的赤身露体,与其说是没有穿衣,不如说是失去了对神圣之物的沉思,将他们的悟性转向相反的事物。因为抛弃了对独一的真实者,即神的沉思,不再思想他,他们就开始追逐各种欲望,追逐那几种感宫的对象。 4. 然后,顺理成章,既己产生对纷繁之物的欲望,他们就开始适应这些欲望,甚至害怕离开它们。于是,灵魂变得胆怯而警惕,顺从于享乐及可朽的念头。因为不愿意抛弃自己的欲望,她就害怕死亡,害怕离开自己的身体。同样,由于欲望和欲望的无法满足,她学会了杀人和作恶。下面我们会尽自己所能,一步一步地表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 第4 节 灵魂滥用自由的权力,渐渐地从真理坠向谬误。 1.灵魂离弃了思想对象,渐渐习惯了身体的各种活动,沉迷于对身体的沉思,看到快乐对她是好的,于是她就误入歧途,滥用"好"这个名,以为"好"的本质就是快乐。正如一个人因丧失理智,要求给他一把剑,看到谁就砍谁,却以为这是正常之举。 2. 她既爱上了"快乐",就开始想方设法实现”快乐"。由于她的本性是可动的,尽管她已经偏离善的事物,但并没有失去可动性。于是她不再按照美德运动,或者为了看见神而运动,而是想象虚假之事,把自己的力量用到新的地方,即用来追寻她所设想出来的快乐。无论如何,她被造时有支配自己的能力。 3. 她是有能力的,正如她可以倾向善一样,她也可以拒斥善。但她一旦拒斥善,就自然而然地产生善的反面即恶的思想,因为如我前面所说的,她的本性是可动的,她根本不可能停止运动。她知道自己有支配自我的力量,看到自己能够利用自己的肢体向善或向恶,既可以走向"所是" 〔what is〕 ,也可以走向"所不是" 〔what is not〕 。 4. "善"就是”所是" ,"恶"就是“所不是"。我说的"所是”是指善的东西,因为它在自有永存的神〔God Who is〕 那里有范型。而我所说的"所不是“,就是指恶的东西,因为恶不过是人思想中的一种虚幻想象而已。试想,身体有眼睛可看见所造的世界,从它整体和谐的结构认出造主,有耳朵可聆听神的话语和律法;有双手既可以从事必需的工作,也可以向神求告祈祷。然而,灵魂却离开了对善的沉思,不再在自己的领域里活动,偏离正道,滑向反面。 5. 如我前面所说的,她既看到并滥用自己的能力,意识到可以让身体的肢体朝相反方向运动。于是,她的眼睛不再凝视造物界,而转向欲望,表示自己也有这种能力。而且心想,只要自己在运动,她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随心所欲地行事并不是在行恶,却不知道神造她不只是叫她运动,而是让她朝正确方向运动的。所以,有一句使徒的格言告诉我们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第5 节从本质上看,恶就是选择低级事物,舍弃高级事物。 1.然而,人总是胆大妄为,不考虑有益和适合的问题,只关心可能与不可能,从而开始行相反的事。于是,双手向相反方向运动,去杀人;耳朵不听忠告,去听悖逆之言;其他肢体不行合法的生育,去通奸;舌头不好好说话,满口诽谤、侮辱、偏见;双手还去偷盗、攻击同胞; 嗅觉去亲近各种淫荡气息;他们的脚飞跑,杀人流血,他们的肚腹贪婪,醉酒暴食。 2. 这一切都是灵魂的堕落刨出〕和罪:没有一样是有原因的,全都是对良善之事的拒斥。正如车夫把马拉上了跑道,却不去注意目标,不知道要跑向哪里,只是能怎样跑,就怎样跑,或者准确一点说,想怎样跑,就怎样跑。所以,常常撞上所遇到的人,常常奔下陡峭的坡,以马车最大的速度往前冲,冲到哪里算哪里,以为这样奔跑并没有错过目标——因为他只一昧地关心奔跑,浑然不知已经离目标越来越远——同样地,灵魂偏离了通往神的路,以其自身的行为,赶着身体的肢体越过正道,或者毋宁说,将她自己与肢体一道赶离正道,自己犯罪、作恶,却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偏离了道路,离开了真理的目标,那是披戴基督的圣保罗所奔向的目标,他说:我"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可见,这位圣徒只将善作为他的标竿,从不曾行恶。 第6 节对恶之本性的错误观点,即认为恶是某种属于事物本性的东西,有实体性的存在。〔a〕异教思想家(恶在于质料〕。对他们的驳斥。〔b〕 异端教师:二元论。圣经的驳斥。 1. 有些希腊人错失正道,不认识基督,认为恶是一种实体性的、独立的存在。就此他们犯了双重错误:如果恶是一种独立的实体,有自身的存有,那就否定了造主是万物的造主;或者如果他们承认造主是一切事物的造主,那就必然承认他也是恶的造主。因为在他们看来,恶属于存在之物。 2. 然而,这显然是二律背反,是不可能的。因为恶不是源于善,也不在善里面,不是善的结果,否则,善就不可能是善,本性中包含恶,或者是恶的原因,这怎么还能是善呢? 3. 然而,那些偏离了教会教义的宗派成员,在真道上就如同船破坏了一般,还错误地认为恶有实体性存在。他们任意幻想在真神,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之外,还有一个神,说他是非受造的,是恶的生产者,一切邪恶的头,也是世界的设计者。不过,要驳斥这些人很容易,不仅可从圣经驳斥,就是人的理解力本身,他们这些疯狂念头的源头,也可以驳倒他们。 4. 一开始,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就在他自己福音书里确证摩西的话:“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既然神是独-的,而且就是天地之主,他之外怎么可能还有另一位神呢?或者说,既然这独一的真神充满了天地之间的一切事物,他们所设想出来的那位神还能立足于何处呢?既然按照救主的话,神,基督之父本身就是主,怎么可能还有另一位天地的造主呢? 5. 除非他们的意思实在是说,这是为了保持一种平衡,恶神能使善神变得更好。他们若说这个意思,可见其不敬虔心态已经堕落到了何等深渊。因为如果有两种权能势均力敌,就可能找到更高更好的权能。如果即便一者不愿意,另一者也存在,那么两者同等强大,也同等软弱。说同等是因为任何一者的存在都是另一者意志的缺陷;说软弱是因为所发生的事都与他们的意志相反,即善神不顾恶神而存在,同时,恶神不顾善神也同样存在。 第7 节 从理性驳斥二元论。两位神之不可能性。关于恶的真理就是教会所教导的理论,即它的起源,它的根源,在于黑暗灵魂的悖逆选择。 1. 更不必说,他们必受到以下的反驳。倘若可见之物是恶神的作品,那什么东西是善神的作品昵?因为除了工匠的作品之外,没有什么是可以看见的。倘若善神没有任何作品可让人认识他,那有什么证据证明他的存在呢?因为工匠唯有借自己的作品叫人认识他。 2. 另外,两种相反的原理如何并存?或者那独立于它们并把它们分开的东西是什么?它们既是彼此相克的,就不可能存在于一起。而且由于它们的本性是不相融且不相似的,它们也不可能彼此包容。这样,那个把它们分开的事物显然就是第三种原理,这原理本身就是神。但是这第三种原理的本性是什么呢?是善的,还是恶的?不能断定是善是恶,也不可能既是善的又是恶的。 3. 这样,他们的这种骗局就不攻自破了,教会神学的真理必然随之显明出来,即恶从不曾与神同在,或在神里面,它也没有任何实体性的存在。 4. 就如同有一个人,当太阳高照,整个地球都光芒四射时,却紧紧闭上眼睛,想象毫无黑暗的地方有黑暗存在,然后摸索徘徊,似乎行在黑暗之中,不时跌倒,滑人悬崖,以为周围一片黑暗,没有光明,也就是说,他明明能看见,却想象自己什么也看不见。同样,人的灵魂原本可以看见神,却紧紧闭上她的眼睛,想象恶,并朝那个方向移动,以为自己是在做什么,不知道其实自己什么也没做。因为她只是在想象不存在的东西,同时她也不再停留在原初的本性之中。她的所是〔what she is〕 显然是她自己混乱无序的结果。 5. 神造她是叫她看见神,被神照亮,但她抛弃与神的和谐,转而追寻败坏之事和黑暗,如圣灵在某处写着说:“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因此可以说,一开始就是人自己找寻,设计并幻想出恶来。现在我们该说说他们是如何陷入拜偶像的疯狂之中的,好叫你知道偶像的炮制与善毫无关系,完全是恶之所为。而凡是源于恶的,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称之为善,只能完全是恶的。 第8 节偶像崇拜的起源与此类似。灵魂因忘却神而质料化,沉迷于地上之物,把它们造为诸神。人类坠人了一种虚幻而迷信的绝望深渊。 1. 人的灵魂就这样造出了恶,但她并不满足于此,开始一步一步地尝试更大的恶。她有了各种各样快乐享受的经历,就把神圣之事的记忆完全遗忘。由于不断受到愉悦的剌激,又想着身体的种种情欲,全是眼前之事,全是对这些事的看法,不再思考存在于可见之物之外的事物,或者说,除了短暂而属体的事物之外,不再关注任何良善之事。 这样,她就偏离了,忘了她原是善神的形象,仗着自己拥有的能力,不再凝视那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她出来的神的道,离弃自己的本性,幻想并臆造出"所不是的" 〔what is not〕。 2. 可以说,她里面原本有面镜子,唯有借着这镜子她才能看见父的形象,但由于属体的种种欲望错综复杂,这镜子蒙上灰尘,她再也看不见灵魂应当看见的东西,只能随波逐流,只能看见感觉之物。因此,在各种属肉体欲望的重压之下,受困于对这些事物的种种印象,她以为她的理解力所遗忘的神可以在属体的感觉之物中找到,于是,就对可见之物冠以神的名称,只荣耀那些符合她的欲望并能愉悦她的眼睛的事物。 3. 所以,恶就是产生偶像崇拜的原因。对于人而言,既然已经学会怎样炮制恶,尽管它本身并没有实在性,也能用同样的方式为自己臆想出根本没有真实存在的诸神。正如人潜入到深渊之处,再也看不到光线,也看不到靠光显现的事物,因为他的眼睛朝下,而水全在他上面。他只能感觉到深渊里的东西,就以为除了这些之外,再也无物存在,而他所看见的就是真实的实在。同样,先前时代的人,失去了理性,潜入到对属肉体事物的欲望和想象之中,忘却了神的知识和荣耀,他们的理性能力既已迟钝,或者毋宁说跟从非理性,就把可见之物造为神,去荣耀受造之物,而不荣耀造物的主,神化作品,而不敬奉主,神,作品的因和工匠。 4. 正如以上的比喻,潜入到深渊的人,越是往下降,就越陷入黑暗和深处,人类也是这样。因为他们并非只是以简单的形式来崇拜偶像,也不是停留在原初之处。相反,他们越是在开始的道上往前行,就造出越多新的迷信。他们不满足于最初的恶,还要造出其他的恶来充塞自己,在无耻的路上越滑越远,在不敬不虔上"精益求精"。圣经见证了这一点,它说"恶人进到恶的深处,就产生藐视。" 第9 节 偶像崇拜的各种发展:对天体、元素、自然物体、恐怖怪物、拟人化的欲望、死人活人的崇拜。安提诺斯和神化皇帝的例子。 1. 如今,人类的理解力已经偏离神,并且在其自己的意念和幻想上越滑越低,首先把对神的尊敬投射到天上,敬拜日月星辰,不仅以为它们是神,还以为它们是比之更低的其他神的原因。然后,他们在其黑暗的幻想中走向更低处,把诸神的名给予上层以太、空气及其里面的东西。再在恶里更进一步,把构成形体的各种元素和原理,即冷热、干温也尊为神。 2. 正如那些像蚯蚓直直地潜人黏土的人一样,最不敬的人离开神的观念,越坠越低,就将人或将人的样式树立为神,有的是活人,有的甚至是死人。这还不是极致,他们还谋划、设想更恶的东西,最后甚至把属于神的神圣而超自然的名转到石头和木头身上、地上、水里的爬行动物身上及非理性的兽类身上。把每一种神圣尊严都献予它们,完全偏离真正且唯一真实的神,基督的父。 3. 这些蠢人的胆大妄为若是能就此止步,不再于不敬的自我棍乱中越陷越深就好了。然而,有些人其理解力堕落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坠到心灵的最黑暗处,甚至为自己设计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把在被造之物中根本无立足之地的东西称为神。因为他们把理性之物与非理性之物结合起来,把本性中迥异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把这样四不像的东西尊为神,比如埃及人中盛行的狗头、蛇头和驴头的神,利比亚人中侍奉的羊头亚摩。还有人把人的身体分成几个部分:头、肩、手和脚,把每一部分神化,敬奉为神,似乎他们的宗教对完整的身体感到不满。4. 更有甚者,把不敬推向极致,把炮制这些事物以及他们自己的恶行的动机,即享乐和欲望神化,敬拜它们,比如他们的厄洛斯〔胁〕,帕福斯的阿佛洛狄〔Aphrodite 〕。有一些人似乎要与他们的堕落争奇斗艳,胆敢把他们的统治者甚至子孙立为神,或者是出于对君王的尊敬,或者出于对暴君的恐惧,比如克里特的宙斯,在他们中间久负盛名,还有阿卡迪亚的赫耳墨斯、印度的狄奥尼索斯、埃及人的伊西斯、俄西里斯和赫鲁斯,我们自己的时代有安提诺斯,罗马皇帝哈德良的最爱,尽管大家都知道,这位皇帝只是一个人,并且不是受人尊敬的人,恰恰相反,是个极其放荡之人,但出于对他的畏惧,他要求敬拜,就不得不敬拜。因为哈德良曾到埃及地作短期逗留,其间他最喜爱的大臣安提诺斯死了,于是就下令敬拜他,这诚然是出于他对这位年轻人的至爱。但对于众人来说,也是把他自己的私欲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并且证明一切偶像崇拜之所以出现在人间,不是别的原因,正是出于制造者的欲望。正如神的智慧预先见证时所说的:“偶像出笼之日,就是淫乱开始之时。" 5. 不必惊奇,也不要认为我们所说的难以置信,因为就在不久前,听起来似乎不可能是事实,罗马元老院投票决定,那些从一开始就统治他们的皇帝,或者全部,或者按他们的意愿决定其中一些在诸神中占有一席之地,还颁布法令敬拜他们。对那些与他们敌对的人,他们视为仇敌,称为人,承认其真实本性。而对那些他们所喜爱的人,他们则命令人敬拜其美德,似乎他们凭自己的能力可以造出神来,尽管他们自己也不过是人,并没有显示出超越必死性的特点。 6. 他们若是要造神,自己就得是神,因为创造的必须比他所造的优秀,论断者必然对他所论断的对象具有权威。给予的,无论给予什么,只要是给人益处,就在地位上比接受者更大更高。这样说来,他们若是高兴规定谁是神就规定谁是神,那他们自己首先得是神。然而奇怪的是,他们这些必死的人,却投票决定那些被他们神化的人,这岂不暴露了他们十足的愚蠢。 第10节 希腊诸神有类似的属人起源,忒修斯的法令。使必死者成为神的过程。 1. 当然这种习俗并非新近才有,它也不是始于罗马元老院,相反,它在远古时代就早已存在,原先应用于偶像的制造之中。古代希腊人中著名的诸神,宙斯、波塞冬、阿波罗、赫菲斯托斯、赫耳墨斯,女性神中的赫拉、得墨忒耳、雅典娜和阿耳特弥斯,由忒修斯的法令冠以神的头衔,这是希腊历史所记载的。这类法令的制定者也同样像人一样死去,同样被人哀哭悲号,尽管有人借他们的恩惠被敬拜为神。真是矛盾至极,荒唐透顶!虽然知道是谁颁布的法令,但他们更尊敬那些被法令所规定的对象。 2. 但愿他们制造偶像的疯狂止于男性,而没有把神的头衔落到女性偶像头上。须知,就是让女子来审议公共事务都是不安全的,他们却把她们当作神来敬拜和侍奉,就如以上提到的;忒修斯所喜爱的那些女神,此外还有埃及的伊西斯、少女和年轻者,其他民族中有阿尔特弥新。至于其他名字,我想,就是提一提也是不适当的,实在是充满了离奇怪诞不经。 3. 因为不仅在古代,在我们自己的时代也如此。许多人失去了所爱之人,兄弟同胞,妻子儿女,许多妻子失去了丈夫,虽然本性都是必死的人,他们却造出这些人的画像,设坛祭献,神化他们,后来,因对艺术家精湛技艺创造的形象大为感动,就敬它们为神,从而陷人了与本性的不一致。他们的父母为他们哀哭时,并没有把他们当作神〔父母若是知道他们要成为神,必不会哀哭,当他们是丧命了一般。正因为他们的父母既不认为他们是神,也不相信他们还能存在,所以才要画出他们的画像,他们虽然不再存活,看到他们的画像也多少是一种安慰〕,然而愚蠢的人把他们当作神,向他们祷告祈求,敬之为神。 4 比如,在埃及,就是到今天,人们仍在为俄西里斯、赫鲁斯、提福等唱挽歌。多多那的大锅,克里特的科里班特,证明宙斯不是神,而是人,有一个嗜血成性的父亲。说起来也真奇怪,就是柏拉图这位希腊人所敬慕的圣贤,尽管吹嘘自己对神有多高的领会,却与苏格拉底一道往拜里厄斯去拜阿耳特弥斯,人所虚构出来的一个造物。 第11 节 异教神的作为,尤其是宙斯的作为。 1. 然而,关于这些以及诸如此类的制造偶像的疯狂,圣经早已预先教导我们,它说:"偶像出笼之日就是淫乱产生之时,它们一经造出,便败坏人类的生活。偶像并不是亘古就有的,它们也不会永世长存。将它们带到世上的乃是人类的虚荣,这就是它们注定要速速灭亡的原因之所在。有个父亲,因自己的孩子夭折而哀痛不己,于是便为离世不久的孩子制了一个肖像,随后就敬他为神——尽管其人已死,并且将秘密崇拜仪式传给于下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此种恶习愈演愈烈,终于变成了法律。国王发布命令,要求人都来敬拜死人的像。那些因为住得太远不能当面敬拜国王的人,就远远地想象他们所敬拜的国王的样子,然后就造出他的一个形象,到最后他们本着这种热心,对他的像极尽奉承之能事,似乎这像就是他本人。另外,艺术家的非凡勤奋也确实促进了无知之人的迷信,因为他很可能愿意取悦于当权者,于是便施展其全部技能,把肖像制作得非常理想,而民众被这作品的雍容典雅所吸引,不久前还把他当作人来尊敬,现在就拿他当神来崇拜了。这就是欺骗世界的一个时机,当人们面临灾难或暴虐时,就会把无以言表的圣名归于石头或木头。" 2. 炮制偶像的开端和过程就是这样的,正如圣经所表明的。现在我们要用证据来驳斥它,这些证据与其说是从无中来的,还不如说就是出于这些人自己关于偶像的观点。从最低处开始,如果人采取他们所谓的神的行为,那么就会发现他们不仅根本不是神,甚至是最可鄙的人。请看看诗人笔下的宙斯,他的爱和淫行是何等的不堪!请听听他的故事:一方面带走甘尼美德,行苟且之事,另一方面又惊慌而警惕,恐怕特洛伊人的城墙被毁,使他的愿望成为泡影。这是什么故事!我们看到他对自己的儿子萨尔佩冬之死悲痛万分,想要救他却无能为力,又遭受其他所谓的神,即雅典娜、赫拉和波塞冬的谋反,得到一个女子过提斯和百臂巨人埃该翁的救助,受制于各种享乐,臣服于女子,为得到她们的青睐冒险化成各种化身,包括野兽、爬虫和飞鸟;又看到他如何躲避父亲对他的图谋,或者克洛诺斯如何被他捆绑,他又如何使父亲致残,这些都是怎样的故事!请问,设想神做这样的事难道是适合的吗?就是普通的人做这样的事,罗马的公民法也要严厉惩治他! 第12 节 异教神的其他可耻行为。所有一切皆表明他们只是先前时代的人,并且不能算是好人。 1. 为避免冗长,在众多的例子中我们只提少数几个就足以说明问题。凡看到他对塞美勒、勒达、阿尔克墨涅、阿耳特弥斯、勒托、迈娅、欧罗巳、达那埃和安提俄础的放荡和败坏行径的,或者看到他胆敢把自己的妹妹抓在手上,做他的妻子,有哪个人不会对他讥笑不已,并认为他该死?因为他不仅犯了通奸罪,还把那些他通奸而生的后代,比如狄奥尼索斯、赫拉克勒斯、狄奥斯科里、赫耳墨斯、咱耳修斯和苏成拉神化,抬升到天上,企图把这种神化当作一个面纱,遮盖他的放荡行径。 2. 凡看到这些所谓的神在特洛伊为希腊人和特洛伊人彼此相争,不可开交,谁会看不出他们的弱点,因为他们出于彼此的嫉妒,甚至煽动凡人争战相斗?凡看到阿瑞斯和阿佛洛狄忒被狄奥梅德打伤,赫拉和来自地下的阿伊多纽斯——他们也称之为神——被赫拉克勒所伤,狄奥尼索斯被捕耳修斯所伤,雅典娜被阿尔卡斯所伤,赫菲斯托斯急速坠下,跌成跛脚,谁会看不出他们的真实本性?谁还会再称他们为神,相信〔既然得知他们原来是可败坏的,有感情的〕他们不是别的,不过是人而已,而且是软弱的人,从而仰慕那些伤人者,而不是被伤者? 3. 或者,凡看到阿瑞斯与阿佛洛狄忒通奸,赫菲斯托斯设陷阱加害他们两个,而其他所谓的神被赫菲斯托斯叫来见证他们的通奸,观看他们的淫事,谁会不觉得可笑,不认为他们实在是卑鄙小人?或者,看到赫拉克勒醉酒的蠢相,他对奥姆法勒的不当行为,谁会不放声大笑?他们的行乐,他们毫无廉耻的情爱,他们的种种神像,有金的、银的、铜的、铁的、石头的、木头的,我们根本无须通过论证来揭示,这些事实本身就是令人厌恶的,光凭这些事实就足以证明这一切无不是骗人的;所以,我们对这些事的主要感觉是可怜那些受骗上当的人。4. 因为他们恨恶那些用不正当手段收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通奸的人,却不以把教导通奸的老师神化为耻;他们禁止自己乱伦,却敬拜那些行乱伦之事的人;他们承认子女的败坏是一种恶,却侍奉那些犯有这种恶的人; 连法律也禁止人行的事,他们却毫不羞耻地归于那些他们称为神的偶像身上。 第13 节偶像崇拜的愚蠢以及制造偶像的可耻。 1. 再者,他们在敬拜木头和石头之物时,却不明白这与他们平时踩在脚下、拿来焚烧的东西绝没有什么不同,偏要把其中的一些部分选来称为神。他们刚刚还在使用的东西,出于愚蠢雕刻成一种形象加以敬拜,却不知道也压根不想一想他们所敬拜的不是什么神,乃是雕刻家的艺术品。 2. 只要石头还未经雕琢,木头还未经加工,他们就天经地义地踩在石头上,使用着木头工具,为自己的目标服务,有的甚至是并不高尚的目标。可一旦艺术家运用自己的技艺对它们进行加工,刻成男人或女人的模样,他们就开始敬这些东西为神,以高价从雕刻家手上买过来。而且,往往是造像者自己向自己的作品祷告,忘了这是他自己亲手制作的,把刚刚还在他手上削削切切的东西称为神。 3. 倘若有必要崇敬这些事物,那么去崇敬技艺高超的艺术家的技艺,而不是崇敬艺术家的作品胜过艺术家本人,那倒还好些。因为不是质料装点艺术,而是艺术装点质料,并使它神化。这样说来,他们若是敬拜艺术家,而不是他的作品,倒更公平合理得多,因为艺术家的存在先于艺术所造的神,也因为作品的形成是由艺术家的喜好决定的。然而事实上,他们把公正撇在一边,把技艺视若敝屣,却去敬拜技艺的产品,当制作的人死了之后,他们把他的作品视为不朽的东西,而它们若没有得到日复一日的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必销声匿迹。 4. 我们看着这些人这样敬拜根本看不见的东西,听到他们向根本听不见的东西祷告祈求,怎能不怜悯他们?他们虽然是人, 生来就有生命和理性,却把那根本不能活动,甚至完全没有生命的东西称为神,最奇怪的是,他们把掌控在自己能力之下的事物当作自己的主来侍奉。不要以为这只是我的一种陈述,我也不是在贬损他们自这一切事实的确凿性有目共睹,任何人只要想看,就可以看到诸如此类的记载。 第14 节圣经指责偶像崇拜。 1. 当然对这一切最好的见证出于圣经,它早已预先告诉我们说:"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他们也逃不过先知的指责,因为圣灵有话驳斥他们说:"雕刻偶像的尽都虚空,制造神抵的必觉羞愧,设计出这一切的人也必枯萎。任聋子聚会,任他们站立,都必惧怕,一同羞愧。铁匠把铁,在火炭中烧热,用锤打铁器,用他有力的膀臂锤成,他饥饿而无力,不喝水而发倦。木匠拉线,用笔画出样子,用刨子刨成形状,用圆尺画了模样,仿照人的体态,作成人形,好住在房屋中。他在墓地从主所栽种的树林中砍伐树木,这树,雨水滋润使其生长,人可用以烧火,他自己取些烤火,又烧着烤饼,作雕刻的偶像向它叩拜。他把一份烧在火中,把一份烤肉吃饱。自己烤火说:‘阿哈!我暖和了!我见火了!'他用剩下的作了一神,就是雕刻的偶像。他向这偶像俯伏叩拜,祷告它说:‘求你拯救我,因你是我的神。'他们不知道,也不思想,因为耶和华闭了他们的眼,不能看见;塞住他们的心,不能明白。谁心里也不醒悟,也没有知识,没有聪明,不知道他曾拿一份在火中烧了,在炭火上烤过饼,也烤过肉吃,然后把剩下的作成可憎之物,向它叩拜。要知道,他们心中昏迷,被蒙偏邪,谁也不能救自己的灵魂,也不能说:‘我右手中岂不是有虚谎吗?'" 2. 既然连圣经也指控他们不敬,他们怎能不被众人判为邪恶?他们既如此公然被断为敬拜无生命之物,而不拜真理,谁还能说他们不是可悲之人?他们既信靠毫无知觉、不能动弹的东西,把它们当作真神来敬拜,那还有什么盼望?能有什么推诿? 第15 节 诗人和艺术家对诸神的具体描述表明它们没有生命,不是神,甚至不是高贵的人〔男人和女人〕。 1. 假如工匠能造出没有任何模样的神,这样倒有可能使他们避免暴露出如此明显的无知无识。因为倘若它们没有感官的标志,比如眼睛、鼻子、耳朵、双手和嘴巴,没有实际感知的活动,也没有领会感觉对象的能力,那他们或许还能嘲笑单纯民众认为偶像有感宫的想法。然而,事实上,这些偶像既拥有这些东西,又没有这些东西,虽然站立却不能站立;虽然坐卧却不能坐卧。因为它们并没有这些器官的真正活动,只是制造者高兴怎样便怎样,所以它们始终是静止不动的,没有显示出任何作为神的迹象。很显然它们只是没有生命的物体,由人的技艺造出来放在那里。 2. 倘若这些假神的预言者和先知,我的意思是指诗人和作家,只是简单地写着他们是神,而没有详述他们的所作所为来暴露他们邪恶而可耻的生活,那倒还可理解。因为光有神的名称,他们很可能会偷走真理,或者准确地说,可能导致一大部分人偏离真理。但事实上,他们叙述了宙斯的处处留情和伤风败俗的行径,其他神的堕落败坏行为,女神的淫荡和嫉妒,恐惧、胆怯以及其他诸恶,这就使人不得不相信他们所叙述的不仅不是神,而且甚至不是可敬的人。相反,他们是在讲述可耻之人的故事,这样的人,离高贵相差十万八千里。 第16 节异教徒为掩饰以上事实所提出的论证, "诗人对这些面目可憎的神话负责。"但是诸神的名称和存在是否得到更好的证实?要么都成立,要么都不成立。或者必须对这些行为作出辩护,或者必须放弃诸神的神圣性。人们不认为英雄有这种与他们的本性不一致的行为,而根据这种辩解,诸神被认为有这些行为。 1. 面对这一切,不敬者也许会诉求于诗人的独特风格,说这是诗人们的特点,制造出并不存在的虚幻之物,为了取'说听众,讲述虚假的故事。因此,这是他们所编的关于诸神的故事。然而,他们的这种托词,就算比其他任何人多,从他们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宣称来看,显然是多此一举的。 2. 如果诗歌里所说的是编造的、虚幻的,那么宙斯、克洛诺斯、赫拉、阿瑞斯以及其他名称也必是虚假的。因为如他们所说的,就是名称也可能是编造出来的,事实上根本没有诸如宙斯、克洛诺斯、阿瑞斯这样的存有物存在,是诗人臆想出他们的存在来欺骗听众。既然是诗人们编造出来的不存在之物,那他们为何还要叩拜它们,似乎它们原本就是存在一样? 3. 也许他们还会说,名称不是虚假的,只是他们描述的行为是虚假的。但这种辩解同样是不牢靠的。因为如果他们编造了行为,那无疑也编造了名字,这些行为归在这些名下。如果他们所说的名称是真实的,那么可以推出,他们所说的行为也是真实的。更何况,那些在自己所编的故事里说这些是神的人,必然知道神应当如何作为,应当不会把人的观念归到神身上,就如同人不会把水的属性归到火身上;火是燃烧的,而水的本性则相反,是冷却的。 4. 这样说来,如果行为与神相配,行为者必就是神了;但如果行为是人的行为,并且是卑鄙之人的行为,诸如通奸以及上面所提到的种种恶行,那么做出此类行为的必是人,而不是神。因为行为必然与本性相对应,所以可以从行为者所做的事知道他的本性如何,也可以从他的本性推断出他会做什么样的事。正如一个人在讨论水与火,说到它们各自的活动时,不会说水使物燃烧,火使物变冷。同样,人若论到太阳和泥士,也不会说泥土发出光芒,太阳中生长草木果子。他若是这样说了,那就是疯狂透顶,无以复加。同样,他们的作家也不会这样说,尤其是最优秀的诗人。如果他们真的知道宙斯等等确实是神,就绝不会把这样的作为扣到他们头上,表明他们并不是神,只是人,并且还是不健全的人。 5. 如果他们作为诗人,所说的就是虚假,那你是在贬损他们,否则,当他们论到英雄的勇敢时,为何就不说他们是在说谎,不认为他们是捏造软弱来代替勇敢,捏造勇敢来代替软弱?他们岂不应当那样做,就如同对待宙斯和赫拉一样?同样,他们应当指责阿喀琉斯缺乏勇气,称颂塞尔西特斯勇猛无比,同时,指责奥德修愚钝,指出涅斯托尔是个鲁莽的人,叙述狄奥梅德和赫克托的女子般行为,宣扬赫库巴的男子汉气概,因为他们既说诗人叙事的特点就是虚构和虚假,那就当把这种特点推演到一切情形中。然而事实上,他们刻意隐瞒真相,却不知羞耻地宣讲他们那些所谓神的天方夜谭。 6. 他们中有些人会争辩说,诗人们描述诸神的荒淫之事时说的是谎话,但就其赞美之事来说,比如说到宙斯是众神之父,是至高者,奥林匹亚山上的神,在天上作王,他们没有说谎,而是在说实话。这样的辩护,不要说我自己,任何人都可以驳斥。因为我们只要回忆一下前面的证据,真理就一清二楚,与这些人所说的恰恰相反。诸神的行为表明他们只是人,但对他们的称颂却超出了人的本性。这两件事是彼此矛盾的,因为属天存在者的本性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而做出这种行为的人不可能成为神。 第17 节事实真相可能是这样的,可耻的故事是真实的,而归于他们的神圣属性则是诗人们的奉承之语。 1. 那么,我们还能作出什么论断昵?我们只能说,对他们的称颂是虚假的,纯属馅媚奉承之语,而所描述的行为是真实的。这一点真实性可以从人们通常的做法中得到确证。没有人一边称颂人却一边指责他的行为的。事实往往是,如果人的行为是可耻的,引发了丑闻,他们就用颂文来抬高他们,以夸张的赞美强行打动听众,以掩盖其他人的不当行为。 2. 正如一个人必须对某些人发表赞美之辞,但从他们的行为或个性中找不到任何可赞美的材料,所找到的唯有行为和个性中丑陋的一面,于是他就换种方式赞美,拿不属于他们的事物来吹捧他们。同样,他们那些了不起的诗人,在描述他们所谓的诸神时,避开其不耻行为,给他们加上超人的头衔。殊不知,他们不可能借着这种超人的幻想来掩盖他们属人的行为,反倒借着他们属人的缺点更进一步表明了神的属性根本不适用于他们。 3. 我倾向于认为这些诗人真实地叙述了诸神的情欲和行为,不论诸神本身是否存在。既然他们努力要把圣经里所说的神不可言传的名和尊荣赋予那些并非是神乃是必死之人的存在物,他们的这种努力既伟大又不虔敬,因此即便违背他们的意愿,他们也不得不根据真理阐明这些人的情欲。这样,史诗中所记载的他们的情欲就向后世彰显,证明他们根本不是神。 第18 节异教徒继续辩护。 "敬拜诸神是因为他们创造了生命的艺术品。"但这是人和自然的成就,不是某个神的成就。既然如此,为何不是所有的发明者都被神化? 1. 那么,这些坚持此类迷信的人,还能提出什么理由证明这些是真实的神?根据以上所说,我们的论证已经充分证明他们是人,并且还不是可敬的人。但也许他们会转向另一种论证,自豪地诉求于他们所发现的对生命有用的事物,说,之所以把他们看作神,是因为他们对人类有益。因为他们说宙斯掌管塑造术,波塞冬掌管飞行术,赫菲斯托斯掌管炼铁术,雅典娜掌管编织术,阿波罗掌管音乐,阿耳特弥斯掌管持猎,赫拉掌管制衣,得墨;武耳掌管农业,其他诸神各自掌管不同技艺,如那些向我们讲述他们的故事之人所说的。 2. 但人们不应当只把这些以及诸如此类的技艺归属于诸神,而应归于人类的共同本性,正是人通过观察自然、本性发现了各种技艺。就是在通常的说法中,也称艺术是对自然本性的模仿。就算他们对其所追求的技艺精通,那也不是视他们为神的理由,倒是视他们为人的理由,因为技艺不是他们的创造。相反,在技艺上,他们与其他人一样,模仿自然。 3. 按人的定义来说,有一种追求知识的本性能力,所以如果凭着人的智力,通过他们对自己本性的洞察,逐渐了解把握它的规律,不期然就发明了艺术,对此我们一点儿也不会感到惊奇。如果他们说,艺术的发现使他们有资格被称为神,那就该把其他艺术的发现者也宣布为神,前者配得这一头衔,同样的理由后者也配得。排尼基人发明了文字,荷马创造了史诗,埃利亚的芝诺创立了辩证法,叙拉古的科拉克斯创立了修辞学,亚里斯泰乌发明了养蜂术,特里波托勒姆斯发明了种谷术,斯巴达的莱喀吉斯、雅典的梭伦创立了法律,帕拉美德斯发现了字母的顺序、数字、度量和重量。还有其他人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各种有益的事物,这些都有我们的历史学家作见证。 4. 假若按他们的说法,艺术造就神,所雕刻的神也因此而得以存在,那么可以推出,那些后来发明其他艺术的人无疑也必定是神。或者,如果他们不相信这些人配得神的荣耀,而认为他们都是人,那么要保持逻辑的一致性,就不能把神的名称赋予宙斯、赫拉以及其他人,只相信他们也是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是那个时代不受尊敬的人;正如把他们的形象刻成雕像,这一事实只能表明他们不是别的,不过是人而已。 第19 节偶像崇拜的自相矛盾。掩饰性论证。神圣本性必须以可见的记号体现。偶像是借天使与人交通的超自然手段。 1. 他们还能把他们雕刻成什么模样?不过就是男人的样子,女人的样子,低级造物,非理性之物的样子,各种飞鸟,各种野兽、家畜,爬行动物,包括地上的、海里的,整个水域所产生的生物的样子。人既已坠入到情欲和享乐的不可理喻之中,除了享乐和肉体的欲望之外,再也看不到别的东西。因为他们的心思全在这些非理性事物中间,也就想象神圣原理也必在非理性事物中,所以刻出大量的神来迎合他们的各种情欲。 2. 他们有各种兽和爬行动物以及鸟类的像,如神圣而真实的宗教的阐释者所说的他们的思念成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因为如我上面所说,他们的灵魂先前已经沾染了非理性的享乐,所以落到这种造神的地步。一旦拒斥神,自甘堕落,此后就一路下滑,在污泥里打滚,把神,道之父,描画成非理性的样子。 3. 对此,那些被当作哲学家和智者的希腊人,一方面不得不承认他们有形的神是人和非理性之物的样式和形象,但又辩解说,他们拥有这样的东西,目的是为了借着它们使神回应他们,显现出来。因为若不如此,他们就不可能知道不可见的神,唯有通过这样的形象和仪式才能知道。 4. 还有一些声称要给出比这些更深刻、更富哲理性的理由,说预备并塑造偶像的原因是为了祈求圣天使和权能显现出来,他们借此显现之后就能教导人关于神的知识;他们的作用就如同给人文字,叫人从借着这些途径显现出来的圣天使,学会如何去领会神。这就是他们的神话学——我们绝不能称之为神学。但我们只要仔细地检查这种论证,就会发现,这些人的观点,与以前所论到的一样,都是错误的。 第20节 但这种假想的偶像之美德存在于哪里?在质料中,还是在形式中,或者在制造者的技艺中?所有这些观点都立不住脚。 1. 对此,我们完全可以在真理的审判台前反问他们,神如何借这样的物体回应他们,或者叫他们知道?是由于构成它们的质料,还是它们所拥有的形式?若是由于质料,那还要形式有何用,神不是在这些事物形成之前就借着一切质料,毫无例外,显现出他自身?他们建起各种神殿,用一大块石头或木头或金子做门也是徒劳的,因为全世界满地都是这些东西。 2. 但如果外加的形式是神显现的原因,那么金子等等这些质料有何用,神岂不可以借着真实的动物显明自己,偶像不就是它们的样式吗?假如基于同样的原理,认为他是借着活生生的动物,不论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显明自己,而不是让人在毫无生命、根本不能动的事物中寻找自己,这种关于神的观点倒显得更高贵一些。 3. 由此看来,他们对自己行了最大的不敬之事。虽然他们放弃了活生生的动物,兽类、鸟类、爬行类,或者因为它们的残忍,或者因为它们的肮脏,然而却把它们的样子刻在石头、木头或金子上,使它们成为神。他们若是叩拜活物本身,而不是叩拜它们的石像,那倒更好些。 4. 当然,也许两者都不是,导致神显现的既非质料也非形式,而是高超的技艺,因为它是对自然本性的一种模仿。但如果神是由于技艺与形象交通的,那同样,要质料何用?技艺不在于人吗?如果神的自我显明全是因为技艺,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形象才被敬拜为神,那就应当去叩拜并侍奉拥有技艺的人,他们不仅有理性,还拥有技艺昵。 第21 节 借天使交通的观点包含更大的矛盾,即便这种说法是真的,也不能证明偶像崇拜是合理的。 1. 关于他们的第二点也是他们自称的更深刻的辩解,我们可以合理地补充如下。如果这些事物是你们希腊人所造,不是为了神的自我显现,而是为了使神的天使显现,那你们为何把用来祈召权能〔天使〕的偶像看作比所祈召的权能更高级呢?你们刻出偶像是为了领会神,如你们自己所说的,却把神的荣耀和头衔投到实际的偶像上去,这岂不是把自己置于渎神的地位吗? 2. 一方面承认神的大能超越于微不足道的偶像,并因此不敢借着它们直接呼告神,只敢祈求低级权能;但另一方面,你们自己又越过这些低级权能,把你们所敬畏的神的名称赋予石头、木头,称它们为神,而不再当其是石头和人的作品,对它们顶礼膜拜。就算承认你们的错误说法,假设它们是你们用来沉思神的文字,那也不能给予符号比符号所指的实体更大的尊敬。如果有人写下皇帝的名字,然后敬它胜过敬皇帝本人,这样做绝不可能没有危险,相反,它很可能招致死刑判决;另一方面,书写是由书写者的技艺形成的。 3. 同样,就你们自己来说,你们若有充分的理性能力,就不能把如此伟大的神性启示简化为质料,也不能给予雕像比雕刻家更高的荣誉。倘若这样的辩解,即它们作为文字指向神的显示,因而是神的指示,值得神化,有一定的道理,那么神化把它们雕刻出来的艺术家,认为他们比其所刻的作品要强大而神圣得多,因为作品是根据他们的意志创作出来的,岂不更加有道理了。如果文字值得敬仰,那书写者岂不比它们更神奇,更值得敬佩,因为他心里装有这种艺术和技能。然而,我们既然不能因此就把他们当作神,那也必须质问他们为何如此疯狂地追求偶像,要求他们证明偶像崇拜的合理性在哪里。 第22 节形象不能表示神的真实样式,否则神就是可败坏的。 1. 若说他们之所以这样塑造形象,其原因在于,神具有人的样子,那么他们为何还要赋予它非理性造物的样子?或者,如果神的样子就是后者的样子,那为何还要用理性造物的样子来体现呢?或者,如果两者都是,他们认为神是由两种样子联合而成的,即神既有理性造物的样子,又有非理性造物的样子,那么他们为何把联合在一起的东西拆开来,分成兽的像和人的像,而不是始终是人兽混合的像,比如希腊神话里的斯库拉、卡律布狄斯、半人半马的怪物,以及埃及神话中的阿奴庇? 他们或者应当这样用两种形象来表示,或者如果只有一种形式,就不能错误地同时使用另一种形式。 2. 再者,如果它们的样子是男性的,为何还要把它们塑造成女性?如果它们是女性的,为何还把它们塑造成男性的样子?同样,如果它们是两性泪合的,就不应当分成不同性别,而应把两者结合起来,仿照所谓的男女同体的样式。这样,他们的迷信为观众提供的就不仅是不敬和诽谤的场景,还是可笑滑稽的场面。 3. 一般而言,如果他们认为神是有形的,因而为他设计出肚腹、手脚、颈项、胸膛,以及其他属人的器官,那么可见他们的心灵滑落到了何等不敬和邪恶的地步,心里所怀的全是这样的神。因为由此可以推出,它必也具备身体的所有其他属性,可以切割、分离,甚至可以完全毁灭。但这些以及诸如此类的,全不是神的属性,完全是属地形体的属性。 4. 神是无形的、不能败坏的、不死的,不需要任何东西来满足什么目的,而这些东西是可朽的,是身体形状,需要身体上的管理,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我们常常看到已经变旧了的像被刷新,那些因风吹雨打,日久天长,或者被地上的这种或那种动物破坏了的像被修复。在这种情形下,有人必会指责他们的愚蠢,因为他们把自己所造的东西宣布为神,这些原本是他们用自己的技艺装饰防止其败坏的东西,他们却向它们祈求拯救,他们完全知道这些东西需要得到他们的关照,却祈求它们满足他们的需要,把这些封闭在小小神龛里的东西称为天地一切造物的主,却毫不羞耻。 第23 节各种偶像崇拜仪式表明它们全是虚假的。 1. 然而,你不仅可以从这些思想中体会到他们的邪恶,还可以从他们自己对偶像的彼此矛盾的观点中看到他们的邪恶。如果按照他们的论断和推测,这些偶像全是神,那么究竟哪一个是效忠对象,哪一个是至高者,使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敬拜神,或者如他们所说,可以完全确定地认作神〔? 因为并非所有人都把同样的存有者称为神,相反,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想象出来的神。甚至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城镇内部,对他们偶像的迷信都有冲突之处。 2. 比如,排尼基人不知道埃及人所称为的神,埃及人也不会敬拜排尼基人的偶像。锡西厄人拒斥波斯人的神,波斯人也不承认叙利亚人的神。佩拉斯吉人厌恶色雷斯人的神,而色雷斯人也不知道底比斯人的神。同样,印度人的偶像不同于阿拉伯人的,阿拉伯人的偶像也不同于埃塞俄比亚人的。叙利亚人不会敬拜西里西亚人的偶像,而卡帕多西亚人所谓的神也不同于所有这些偶像。庇推尼人接受的是另外的偶像,而亚美尼亚人想象出来的又是不同的神。我还需要举出更多的例子吗?内陆人叩拜的神不同于岛国人的神,小岛上的居民与大陆居民所拜的也是不同的神。 3. 总而言之,每个城市和乡村,都不知道别人的神是什么,只偏爱自己的神,并且相信自己所敬拜的才是神。关于埃及人的恶劣行径,甚至没有必要提及,实在是有目共睹之事:各个城邑的宗教怎样的彼此对立,互不相容,邻人与邻人之间往往敬拜完全相反的对象,以至于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这群人向鲤鱼祷告,相邻的一群人则视之为可庆之物,这些人敬狮子为神,他们的邻人别说敬拜它,只要看见这野兽,就要杀死它;一个民族把鱼当成神圣者,另一个地方则拿它作桌上餐,腹中食。 4. 奇怪的是,从历史学家的记载来看,佩拉斯吉人是从埃及人学了诸神的名称,但他们却不知道埃及的神,敬拜的是另外的神。一般来说,凡是迷恋偶像的民族都有各不相同的观点和宗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有一致性。这并不令人吃惊。 5. 因为他们偏离了对独一神的沉思,坠落到众多不一的对象上;既已离弃了父的道,基督这众人的救主,就必使他们的悟性四处飘荡。正如人离开太阳进入黑暗,在许多没有路的地方徘徊,看不到那些呈现在眼前的,却幻想那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似乎看见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看见;同样,他们离开了神,灵魂就是黑暗的,心灵处于飘浮状态,就像醉酒的人,什么也看不见,就想象并非真实存在的东西。 第24 节 此处所谓的神在另一处被用作祭品。 1. 这样看来,每个城市,每个国家,都有许多各不相同的神。不同的神彼此毁灭,所有的神也就毁灭殆尽。这绝不是微不足道的证据,恰恰能够证明他们的邪恶彻头彻尾。有些人视为神的,另一些人却拿来作祭品献给他们所谓的神。反之亦然,在有些人是牺牲的,在另一些人却是神。埃及人侍奉公牛和小牛犊埃皮斯,而其他人则拿这些动物来祭献宙斯。即便他们没有拿别人作为圣物的动物来祭献,由于祭献的是它们的同类,看起来就是在献别人的圣物。 2. 印度人崇拜狄奥尼索斯,把这名字用作酒的符号,而其他人把酒倒出来作为对他们的神的祭献。有人敬江河和泉水,尤其是埃及人,对水特别崇敬,称之为神。然而其他人则用水来洗灌别人和自己的污秽,并可耻地把用过的水倒掉,甚至敬拜水的埃及人自己也这样做。几乎埃及的整个偶像体系都是这样,把其他民族拿来祭神的祭品当作偶像加以崇拜,所以受到别人的嘲笑,把那些并非神而是别人,甚至他们自己拿来慰藉神的祭品和牺牲神圣化。 第25 节 人祭,它的荒谬性、流行性及其灾难性后果。 1.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走到了敌视宗教和极端愚蠢的地步,以至于杀死活生生的人去祭献他们虚假的神,而这神,不过就是人的形象和样式。可恶的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杀的牺牲就是他们所造、所拜、向其祭献的神的范型。有人会说,他们是拿同等的事物祭献,或者毋宁说,拿高级的献给低级的,因为他们拿活的造物献给死的造物,拿理性的人献给没有活力的东西。 2. 被称为汤瑞亚人的锡西厄人,在祭献他们的童女——如他们所称呼的——时,把海难中幸存下来的人,以及战争中抓到的希腊人作祭品,甚至不敬到拿他们本民族的人开刀,恰恰在他们的神面前暴露了自己野蛮残忍的本性。试想,神意从危险和大海中拯救起来的人,他们却将其杀死,这岂不可以说是直接与神意作对吗?他们正是以其野兽般的性格违背良善的神意。而其他人,当他们从战场凯旋之后,就把囚犯分成几组,每组一百人,从每一组中挑出一人,献给阿瑞斯。3. 并非只有锡西厄人因为其作为野蛮人与生俱来的残忍本性,故而做出这种令人不齿的恶劣行径。相反,这种行为乃是与偶像和假神相关的邪恶的独特后果。其实,埃及人先前也常常用这种祭品来祭献赫拉,排尼基人和克里特人常常祭献儿童来与克洛诺斯和解。就是古代的罗马人也用人祭来敬朱庇特·拉提阿里乌斯,如他们所称呼的。总而言之,有些以这种方式,有些以那种方式,但无一例外,全都招来了污秽,行了站污之事:仅就他们为杀人所做的预备而言,就招来了污秽,何况还让他们自己的殿充满这种祭品的黑烟,岂不更是大大沾污了圣殿。 4. 这是人类大量恶行的现成源泉。因为看到他们的假神悦纳这些东西,他们就效仿自己的神,行同样的不当之事,以为模仿高级存有者——他们以为那些是高级的——就是对自己积德。由于成人和儿童大量被杀,也由于各种无法无天之事的存在,人类变得稀少了。几乎每个城市都充塞着各种放荡之事,这是由于它们的神的野蛮特点造成的。在偶像的殿里,除了所有人都见证其放荡淫乱的那个之外,没有哪个人的生活是健康正常的。 第26 节 异教主义的一切道德败坏都源于诸神。 1. 比如,古代的排尼基妇女常常坐在殿里,忍受人们用她们的身体向神献祭,以为通过淫乱就能告慰他们的女神,就能谋取她的恩惠。而男人们否定自己的本性,不想再做男人,穿上女人的服饰,以为他们这样做就是尊敬他们所谓的诸神之母,使她满意。然而,这一切都与最卑微者共存,与他们中的最恶劣者同等,如基督的圣使徒保罗所说:"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成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①2. 他们以诸如此类的方式行事,实际上就是承认并表明他们所谓的诸神的生活也与他们同类。他们从宙斯学会了年纪轻轻就败坏通奸,从阿佛洛狄成学会淫乱,从瑞亚学会放荡,从阿瑞斯学会杀人,从其他神学会其他诸如此类的事,都是法律必予严惩、正常的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事。那么,还能把他们称为神,而不因这种放浪形骸的行事方式而认为他们比兽类更无理性吗?还能把敬拜他们的人看作是人,而不看作比兽类更无理性,比无生命之物更无灵魂的东西而怜悯他们吗?他们若是想想自己灵魂里属理智的部分,就不会一头扎进这些偶像里面,也不会否认真正的神,基督的父。 第27节 总结对流行的异教的驳斥,进而讨论较为高级的自然崇拜。大自然如何以其各个部分的相互依存为神作见证,这也要求我们不可把其中某一部分当作超越的神。这一点要详尽论述。 1. 也许有些人已经超越了这些事物,对整个造物惊异不已,而对这些可恶之事的暴露感到羞耻,所以联合起来拒斥易受谴责、易被驳倒的东西,但同时自认为拥有一种根据充分、无可辩驳的观点,即对宇宙及其各部分的崇拜。 2. 他们会夸口说,他们敬拜侍奉的不只是木,头、石头,人、鸟、爬行动物、野兽的形象,而是太阳、月亮,以及整个天宇,还有大地,整个水域;他们会说,没有人能表明这些事物有哪一点不具有神性,因为众所周知,它们既非没有生命,也不缺乏理性,甚至超越了人类的本性,因为一个住在天上,一个住在地上。 3. 那么我们不妨来看看并检查一下这些观点。其实,毋庸置疑,这里我们的论证也必把他们批驳得体无完肤。不过,在我们检查之前,或者开始证明之前,造物界自身就有洪亮的声音驳斥他们,并且指出神才是它的创造者和工匠,他统治着整个造物界,是万物之王,也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但是所谓的哲学家们却撇开他,转而去敬拜并神化从他而来的造物界,他们因这造物界而否认造物的主,然而这造物界本身却敬拜并承认它们的主。 4. 人若是这样惊异于造物的部分,视它们为神,那么他们完全可能被那些部分的相互依存驳得哑口无言,而这种现象转过来进一步表明并见证了道之父,他是主,也是所有这些部分的造主。它们因永恒之法顺服于他,如神圣律法所说的:"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 5. 这一切的证据并非是模棱两可的,在那些悟性还未完全泯灭的人看来是非常清晰可见的。人若是把造物界的各部分分开来看,孤立地思考,比如孤立地看太阳,或单独看月亮,还有土和气,热和冷,湿和干,全都把它们从相互联系中分解出来,个别地看,他必会发现,没有一个能够自足,所有东西都需要其他东西的配合,需要彼此胁助。太阳环绕着并包含在整个天字里面,永不可能脱离它的运行轨道,同时月亮和其他星辰验证太阳为它们提供的协助。同样,显而易见,大地若没有雨水,就不可能长出庄稼。反过来,雨水若没有云的帮助,也不可能降到地上。而没有空气,就是云也不可能出现并帮助雨水形成。空气虽由上层空气加温变暖,却是由太阳照明变亮的,而不是靠它自己。 6. 同样,井泉和江河若不同有地土就不可能存在,但地士也不是自足的,而要依赖于水域,而水域则保持在它的原处,被紧紧地围在宇宙的中心。海和洋在大地周围流淌,只要有风刮来,水就波动,被风带走。而风也不是自己产生的,根据那些研究这一题目的人的记载,是在空气中形成的。由于上层空气加热,温度升高,与下层低温空气形成反差,造成对流,产生了风,到处吹拂。 7. 至于构成自然物体的四大元素,即冷热干湿,谁会悖谬到不知道它们实际上是结合而成的,如果彼此分离,单独存在,就可能由于比较丰富的那种元素的强大力量而彼此毁灭?冷的成分太多,就会毁灭热。反之亦然,热的成分太多,就毁灭冷。湿太重,干就变成了潮湿;干太足,湿便被干化了。 第28 节 宇宙机体不可能是神,否则,神就成为由不同部分构成的东西,就有可能分解和毁灭。 1. 这些事物既然需要彼此的协助,它们怎么可能是神昵?或者说,它们自己都要祈求彼此的帮助,你怎么能向它们祈求什么呢?只要我们承认神确实是这样的,他无所缺乏,无所需要,自足自存,万物都依靠他,他帮助万物,但不求助于万物,那么,怎么能把太阳、月亮以及其他造物称为神呢?因为它们全不是这样的存在,甚至是需要彼此帮助的事物。 2. 不过,如果把它们分开,单独来看,我们的对手自己也会承认它们是相互依赖的,因为这实在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他们会把所有部分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单一体,然后说,这整体就是神。因为一旦把各部分复合成整体,它们就再也不需要外在的帮助,整体就是自足的,在各方面也是独立自存的,至少未来的哲学家会这样告诉我们,所以这里必须再次作出批驳。 3. 这种论点并不比前面所讨论过的其他论点高明多少,只能表明他们的大不敬和全然无知。试想,如果把各部分联合起来构成一个整体,那么这整体就是由部分组成的,每一个都是这整体的一分子。然而这样的整体与神的观念是大相径庭的。因为神这个整体不是由多个部分合成的整体,他本身就是整个宇宙体系的创造主。他们说出这样的话,可见对神是完全不敬不虔的。不然,神若是由部分构成,就可以推出,他必不同于他自己,是由不同的各部分构成的。比如,他若是太阳,就不是月亮;若是月亮,就不是大地;若是大地,就不是海洋;如此等等,这样一步步推论下来,就可看到他们的这种理论是多么的荒谬可笑。 4. 其实,从观察我们人的身体得出的这一点,就足以驳倒他们。正如眼睛不是听觉器官,耳朵不是手,同样,肚腹不是胸膛,脖子不是脚,每一个肢体都有自己特有的功能。一个单一的身体是由这些各不相同的肢体组成的。把各部分复合起来使用,但在时间的流逝中,各部分注定是要分离的。自然,就是按照神的命令把它们复合起来的自然,又根据神的旨意把它们分开。因此〔但愿至高无上的神饶恕这样的论点〕,如果他们把造物界的各部分复合成一个整体,然后说它是神,那么可以推出,首先,他不同于他自己,如上面所表明的,其次,他注定要被重新分解,因为部分的自然倾向就是分离。 第29 节 大自然的平衡力表明它不是神,不论是整体还是部分。 1. 我们也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借着真理之光驳斥他们的邪恶。倘若神的本性是无形的、不可见的、不能触摸的,那么他们怎么能把神想象成一个身体,敬拜我们既能用眼睛看见又能用双手触摸的事物呢? 2. 再者,如果关于神的话是真实的,即他是全能的,没有东西在他之上,相反,他是万物之王,万物之主,那么他们这些神化造物界的人怎么能看不到造物界根本不符合关于神的这个定义呢?当太阳落到地平线下,地的影子就挡住了它的光芒,而到了白昼,太阳又用其明亮辉煌的光芒遮住月亮。风暴常常损害地上的果子;若有洪水泛滥,火就被熄灭。春天迫使冬天让路,夏日不允许春日迟迟不走,秋季到了,该轮到夏季乖乖地退出季节的舞台。 3. 如果它们是神,就不应当彼此相争,相互失色,而应当始终共存,同时施展它们各自的功能。不论是黑夜还是白昼,太阳和月亮以及其他星辰都应当一起同等地放光,把光芒给予万物,叫一切事物都被它们照亮。春夏秋冬不应当相互交替,而应一起出现。海洋应当与泉源联合,一起为人提供饮水。风和日丽与暴风骤雨应当同时发生。水火应当为人提供同样的用途。因为它们若是神,如我们的对于所说的,不会做任何有害的事,只是一概为善,那么谁也不会受它们的伤害。4. 然而,这一切全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彼此互不相容,既然如此,这些互不相容,彼此相争,不能联合的事物,怎么能给予它们神的名称,敬拜它们如同敬拜神呢?本性不和的事物怎么可能因人的祈求就给他们和平,成为他们的和谐之主呢?这样说来,无论是太阳、月亮,或者造物界的任何部分,更不要说石像、金像,其他质料刻成的像,或者宙斯、阿波罗,诸如此类,诗人所编造的故事中的人物,没有一个可能是真正的神,这就是我们的论证所表明的。这些事物中,有些是造物界的一部分,有些是无生命之物,有些干脆就是必死的人。因而,他们的敬拜和神化根本不属于信仰,只是引入了邪恶,引入了-切不敬,大大地偏离了对独一真神即基督之父的知识。 5. 既然这一点已是显而易见,希腊人的偶像崇拜充满了邪恶,它的引入不是为了有益于人类,而是为了毁灭人类生活。那么现在,就如我们的讨论一开始就说好的,我们既己驳斥了错误,就让我们踏上真道,凝视宇宙的首领和制造者,父的道,好叫我们借着他领会父本身,也叫希腊人知道他们已经离真理有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