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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格的光芒(oblivious忘却 译)列表
·导言
·第一章 预 备
·第一节 一个天主教家庭
·第二节 抗争的开始
·第三节 漫无尽头的苦难
·第二章 试炼
·第一节 罪行
·第二节 骚扰和逮捕
·第三节 审讯:克格勃的地下室
·第四节 庭审和辩护
·第五节 前往劳改营
·第六节 劳改营的女人们
·第七节 劳改营的规矩
·第八节 流放
·第九节 自由与迫害
·第三章 从古拉格获释后
·第一节 在天主的保护下
·第二节 无家无业 骚扰的继续
·第三节 真理的事业
·第四节 抗争的英雄——彼特拉斯·
·后记
·尼约勒·萨杜奈特访谈录(2006年)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四节 庭审和辩护
第四节 庭审和辩护
浏览次数:865 更新时间:2022-7-24
 
 

第四节 庭审和辩护

我被六名士兵护送到庭审现场,而即使是杀人犯也只有一两个士兵看守。他们极度害怕,生怕我的辩护词和我的最后陈述被公开。

庭审开始时,检察官巴库琼尼斯(Bakucionis)手里拿着装有我的辩护词和最后陈述(我没能在克格勃地牢里夺回)的信封,洋洋得意地宣称:“今天要是不说你准备好的话,你就能在庭审后获释回家!”

最高法院的检察官向我允诺了自由,用以换取我的沉默。他们是多么惧怕真相啊!我答道:“我不是投机分子,我拒绝出卖我的信念。今天我要发言!”检察官脸色发白,垂头丧气地坐下来。

坐在法庭上的只有六名契卡人员;我被年轻的俄罗斯士兵看守着,他们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完全不懂立陶宛语,这样他们就不会明白我在法庭上说了什么。

我问法官为什么法庭是空荡荡的。他诈称庭审是秘密的。[1]

“那么,你们为什么要在证人作证后立即把他们赶出去?无论如何,就算是在秘密审判中,他们也应该留到最后。我要求他们留在法庭上,因为我需要他们。”

法官愤怒地喊道,他和我都管不着这些,我们都必须遵守法律。然后法官威胁说:“再多说一句话,我就叫人把你押走!然后对你做缺席判决,怎么样?”

“你可以把我押走,”我针锋相对,“那么你们的审判将是三重不公正的:观众不在,证人不在,我也不在,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审判?”

他们允许我留在法庭上,这令他们后悔不已。

当我开始做自我辩护时,公诉人、法官和助理法官都低下头,垂下了眼睛:[2]

我想告诉你们,我爱你们所有人,就像爱我的兄弟姐妹一样,如果有必要,我会毫不犹豫地为你们每个人献出生命。今天,没有这个必要。但我必须当面告诉你们一个悲惨的事实。有人说,只有爱人的人才有权利批评和训斥。在对你们讲话时,我行使了这个权利。每当有人因《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而受审时,普蒂纳斯[3]的一段诗歌似乎是最合乎这种情形的:

在傲慢的法庭上

杀人犯宣告义人有罪

你们践踏了祭坛。无论罪恶还是正义

都在你们法令的重压下崩溃

你们很清楚,《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的支持者热爱他们的同胞,只不过是为他们的自由和荣誉,以及享有良心自由的权利而奋斗,宪法、法律和《世界人权宣言》保障所有公民享有这些,无论他们持有怎样的信仰。他们探求以确保这些不只是纸面上的漂亮话,也不是谎言宣传——正如此时此刻发生的那样,而是真正付诸实践。宪法和法律的字句很重要,即使它们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被遵守,对信徒的歧视无处不在。《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像一面镜子,映出了无神论者对信徒犯下的罪行。邪恶没有为自身的可憎而着迷,而被它在镜子里的映像所惊吓。

然而,这面镜子并没有失去它的价值。贼窃取的是钱;你们抢走的是人们最珍贵的东西——对自己信仰的忠诚以及将信仰传给子女——年轻一代的机会。

《教育公约》第五条[4]保证了父母有权根据自己的信仰决定子女的道德和宗教教育。然而,在我的案件中接受讯问的教师林考斯金女士(Mrs. Rinkauskiene)在记录中说:“既然有统一的苏联学校系统,就没有必要令孩子困惑,教他们虚伪。”

谁教孩子们虚伪?是获得保证有权根据自己的信仰养育孩子的父母,还是像这样的老师?当父母因学校的影响而失去权威,导致孩子日渐堕落时,由于某种原因,受到指责的却是父母而不是老师。

克莱佩达第十中学(Klaipeda Middle school No. 10)的教师凯图拉凯特小姐(Miss Keturakaite)在她的审讯记录中指出“由于我是一名历史教师,我有机会向我的学生解释宗教问题。我在解释基督教的起源时,同时也解释了基督的起源神话....”

凯图拉凯特小姐怎么能解释超出她专业范围的宗教问题呢,况且,她在历史领域也是门外汉,因为她仍然坚持“基督只是一个传说”这一过时的无神论谎言。就是这样的文盲教育年轻一代,利用他们作为教师的权威,将谎言灌输到学生的意识中。

审讯员彼特鲁斯凯维丘斯中校、审讯科科长里姆库斯和审讯科副科长卡齐斯多次威胁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因为我没有回答他们的问题,尽管我解释说我的沉默是对这次庭审的抗议。在厌倦了这些威胁之后,我给共和国的国家公诉人、克格勃主席和审讯科科长写了申诉信,要求后者将这封信放入我的案件记录中。这封信没有放在记录中。但坐在这里的共和国副国家检察官巴库琼尼斯书面答复说,他们有权进行精神检查,尽管在审讯员看来,没有进行精神检查的依据。

但你们看看,这不是这封信的主题,这封信是对审讯员施虐的抗议,他们试图恐吓被审讯者,迫使他违背自己的良心。我在信中写道,引述如下“当被审讯者拒绝违背自己的良心和信仰时,审讯员是否有权威胁将被审讯者关进精神病院或进行精神测试?”

在审讯我的过程中,彼特鲁斯凯维丘斯中校多次威胁我说要把我关进精神病院,这将比监狱糟糕得多,只因为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审讯科副科长卡齐斯第一次见到我时,就很不客气地将我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他认为我有精神分裂症的思想,威胁要让他所在的精神病学委员会对我进行检查。审讯科科长里姆库斯少校在我不回答他的问题时,多次威胁要对我进行精神病检查。

苏联的司法完全建立在恐惧之上吗?如果我有精神疾病,我应该得到治疗,而不是被人用疾病来威胁。如果一个人有病,他就有错吗?但即便是审讯员也不相信这一点,因为他们连续第五个月都在威胁我说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试图以此摧毁我的意志。审讯者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人的尊严,我抗议这种针对我的恶行。审讯者使用暴力来获取证词,违反了《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第157条。[5]

在我发出抗议后,审讯科科长里姆库斯责备我的抱怨并嘲笑我:“如果你有这种反应,你就是不正常的。你并不了解所有的合法(审讯)技术。”

是的,我不仅不熟悉这些技术,也不熟悉法律的本质,因为我没有学习过。然而,我现在知道,撒谎和诽谤他人对于苏联检察官而言是常事,他们不仅对被告,对完全陌生的人亦是如此。这种行为构成了精神上的流氓行径,应该受到惩罚,因为精神创伤比肉体创伤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愈合。

你们根本不考虑纠正不公。相反,你们纵容并鼓励它。作为证明,我们可以注意到,在我的案件中被询问的证人能够核实《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中公布的事实,他们首先被问及这些事实是如何传到《纪事》的编辑那里的,他们向谁讲述了这些事实,谁听到了这些事实等等。

你们所担心的就是事实。审讯员没有讯问或传唤那些对持异见者充满仇恨的人,那些人因为库拉乌图瓦中学(Kulautuva Middle School)教师斯塔塞·雅修奈特(Stase Jasiunaite)佩戴十字架而解雇了她,并且用各种方式嘲弄她,甚至不愿意雇用她做最低级的厨房助手。

调查人员没有传唤帕内维齐斯(Panevezys)工人代表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马尔凯维丘斯(Markevicius),也没有传唤财务部主任因德里乌纳斯,他们解雇了玛丽特·梅迪斯奥斯凯特(Maryte Medisauskaite)(有9年工作经验的秘书和打字员),因为玛丽特参加教会活动。

然而你们总是声称,宗教是公民的私事,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无论他们有什么信仰。你们的宣传是美好的,但现实是丑恶的!审讯员没有注意到诺约吉·阿克梅涅(Naujoji Akmene)的文法学校校长库普里斯(Kuprys)和教育部门的其他成员犯下的罪行,他们解除了一名教师的职务,这名教师在和她的学生去考纳斯实地考察时,允许他们使用考纳斯公园里的一个厕所——罗马斯·卡兰塔(Romas Kalanta)在那里自杀。这是什么罪行?奇怪的是,你们还在害怕罗马斯·卡兰塔的鬼魂,但这又怎么能怪老师呢?

审讯员没有警告任何一位高级医生——他们滥用职权,不允许临终者享用司祭的服务,即使这种服务是由父母自己或其亲属要求的。即使是罪犯的临终愿望也会被听取。但你们竟敢在一个人最艰难的时刻——他死亡的时刻——嘲笑他最神圣的信仰,并且像贼一样残忍地剥夺了成千上万的信徒的道德权利。这就是你们的共产主义道德和伦理!

维尔纽斯大学的讲师安格斯(Angus)粗暴地诽谤教宗保禄六世、已故的普兰西什库斯·布齐斯主教(Pranciškus Būčys)、乔治·拉贝格神父(George Laberge)和普兰纳斯·拉丘纳斯(Pranas Račiūnas)神父。这种可憎的诽谤何时会被收回?它没有被收回,因为谎言和诽谤是你们日用的食粮。

明道加斯·塔莫尼斯(Mindaugas Tamonis)是一位从事古迹修复工作的工程师,也是一位即将获得技术科学学位的学者,你们被他的思想吓坏了,把他关在瓦萨罗斯·加特维(Vasaros Gatve)的精神病院里,希望能“治愈”他的信仰。谁给你们的权利告诉司祭可以或不可以邀请哪些司祭参加避静或奉献活动?毕竟,苏联曾颁布的《关于教会同国家分离和学校同教会分离》法令肯定了国家不干涉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在立陶宛,教会没有与国家分离,而是受到国家的压迫。政府机关以最粗暴、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方式干涉教会的内部事务及其教规。他们恣意对司祭发号施令,而且不顾法律的规定而惩罚他们。

这些和其他数百个事实证明,无神论者的目的,就是让每个人成为他们的精神奴隶,他们还为自己的种种手段:谎言、诽谤和恐怖做辩解。

你们为你们的胜利而沾沾自喜?在你们的胜利之后还剩下什么?道德沦丧,上百万未出生的胎儿死去,价值观被玷污,软弱堕落的人被恐惧征服,丧失了生活激情?所有这些都是你们的丰功伟绩。耶稣基督是正确的,他说:“你们可以通过他们所结的果子来认识他们。”你们的罪行正越来越快地把你们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感谢天主,不是所有的人都被打垮了。我们在社会中的力量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质量。我们既不怕监狱,也不怕劳改营,我们必须谴责所有带来不公正和堕落,或导致不平等或压迫的行为。每个人都有为人权而斗争的神圣职责。

我很荣幸能为《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受苦,我相信这是正当和必要的,而且我将继续忠于它,直到我咽下最后一口气。因此,你们想通过什么法律就通过吧,但你们自己要守法。人写的东西必须与天主规定的东西区分开来。凯撒应得的,不过是天主应得之物的残余。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是使心和思想摆脱恐惧,因为对邪恶让步是一种巨大的罪过。

他们坐在那里,脸色苍白,没有一次抬起眼睛,就像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我希望我能够拍下这些脸的照片。可怜的人,他们意识到自己在犯罪!这一点连俄国士兵都注意到了,他们在庭审后问我:“这是场什么样的庭审?两年来,我们一直在护送受审者,我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事情。你倒像是检察官,而他们所有人都像是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你在庭审中讲了什么,让他们如此惊恐?”

庭审的第二天,在我的最后陈述中,那些审判我的人也脸色苍白地坐在那里,脑袋耷拉着。我是这样说的: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我因《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而受审,这份刊物正在与物质和精神上的暴政作斗争。这意味着我是为了真理和对同伴的爱而受审。生活中还有什么比爱自己的同胞、爱他的自由和荣誉更重要的呢?

对同胞的爱是最大的爱的形式,而为人权的斗争则是最美的爱之赞歌。愿这首赞歌永远在我们心中回响,永不沉寂。我被赋予了义不容辞的任务,光荣的命运,不仅要为人权而奋斗,还要为人权而被判刑。我受的判决将成为我的胜利!我唯一的遗憾是,为同胞工作的机会,我得到的太少了。

我将欣然为他人受奴役,我愿意去死,为的是让他人可以生存。今天,当我接近永恒的真理——耶稣基督时,我记住了他的第四个“有福”:“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饫。”

全能的天主已经保证,光明将战胜黑暗,真理将战胜谬误,人们怎能不欢欣鼓舞呢?我不仅愿意入狱,而且愿意死亡,以加速这一结局到来的进程。我想用诗人莱蒙托夫[6]的话提醒你们:“无论如何,上主的义是公正的”。主的旨意和祂的公义将有益于我们所有人。我将在我的一生中为你们向主祈祷,我希望以我在监狱中想到的诗句来结束陈词:

我必须走的路越是难行,

我就越能理解生命。

我们都有义务为真理而奋斗,

战胜邪恶,不计较使命的困难。

我们在世的短暂岁月不是用于休息的,而是为了参与斗争

为无数人的幸福而奋斗。只有完全投身于这场斗争的人才会觉得自己走在正确的路上。一个人所能经历的最大幸福

莫过于决心为他人而死。

在这样的场合,人的内心充满了喜乐

这喜乐不会在监狱里结束

或在冰冷的劳改营里终止。

因此,让我们彼此相爱吧,我们将获得幸福。唯有不爱的人是不幸福的。昨天,你们对我在人生的艰难时刻表现出的达观感到惊讶。这证明了一个事实,即我的心充满了对同胞的爱,因为爱他人会使其他一切事都变得简单!

我们必须严厉地谴责邪恶,但我们也必须爱我们的同伴,即使他犯了错误。这只有在耶稣基督那里才能学到,祂是所有人的唯一真理、道路和生命。亲爱的耶稣,愿你的国在我们心中降临!”

我想请求法院将所有为人权和正义而战的人从监狱、劳改营和精神病院释放出来。这将大大有助于弘扬生活中的和谐与善,也意味着美丽的口号“人与人皆兄弟”将成为现实。

1975年6月17日,库迪里亚索夫法官宣布了法院的裁决:由于复制和传播《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她被判处在严格的政权劳动营中的三年有期徒刑,并被流放三年。[7]




[1] 《纪事》1975年7月4日第17期摘录:“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法院于1975年7月16日开始审理尼约勒·萨杜奈特的案件。会议于上午10点开始。会议由库迪里阿索夫(Kudiriashov)主持;国家公诉人是巴库琼尼斯。

“以下证人被传唤到场。约纳斯·萨杜纳斯——尼约勒的哥哥、弗拉达斯·萨杜纳斯——尼约勒的表弟、雷吉娜·萨杜妮耶涅——弗拉达斯的妻子、波维莱提斯(Povilaitis)——中学的校长、库斯莱卡(Kusleika)和布隆涅·基比凯特。

“在开庭时,证人被隔离,在提供证词后被命令离开法庭,所以他们无法追踪法庭程序。

“只有六名士兵和五名克格勃特工在法庭上。首席法官只允许尼约勒的兄弟约纳斯·萨杜纳斯留下;外人不得进入。克格勃卫兵告诉他们,法庭程序已经结束。”

尼约勒拒绝接受律师的服务,以免有人像她在庭审中协助谢什凯维丘斯神父那样陷入困境;她还拒绝回答法庭的问题。在所有的证人中,只有一个人作证说,尼约勒给了他《立陶宛天主教会纪事》的副本,甚至他后来也承认(在醉酒的情况下),他这样做是害怕克格勃。尼约勒对法官滥用法律的行为提出了几次抗议,于是公诉人建议判处她四年苦役外加五年流放。

[2] 法官库迪里亚索夫和检察官巴库琼尼斯知道尼约勒的辩护词的内容,担心尼约勒的讲话被证人听到,就清空了法庭,只允许她的哥哥留下。——《纪事》第28期,1977年6月29日。

[3] 文加斯·米科莱提斯·普蒂纳斯(Vincas Mykolaitis Putinas),立陶宛诗人(1893-1967)——译者注

[4] 1975年苏联与其他欧洲国家签署的《赫尔辛基协定》的一部分。

[5] “进行调查或初步审讯的人,如果在审讯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取证词,将被判处三年监禁。包括使用暴力或嘲弄被审讯者的类似行为,可判处3至5年的监禁”。

[6] 米哈伊尔·尤里耶维奇·莱蒙托夫,俄罗斯诗人(1814-1841)。

[7] 注:庭审结束后,审讯员皮莱利斯对尼约勒说:“就你所犯的罪而言,你受的判决太严厉了。”

一位病人在劳改营给尼约勒写信说:“在我们的苏维埃现实中,我们习惯于给一切事物起不同的名字。真相就是谎言;善就是恶;事实就是诽谤。民族英雄是不法分子或罪犯”。

这些话语的准确性在法院对尼约勒·萨杜奈特的处理中得到了证实。此案是纯粹的诬告,甚至连证人(波维莱提斯和弗拉达斯·萨杜纳斯)都被克格勃特意收买和指示。例如,弗拉达斯·萨杜纳斯在喝醉后向亲属承认,克格勃强迫他作证说,尼约勒给了他几期《纪事》和《西马斯》(Simas)一书让他阅读。亲属们问他为什么不在审判时解释这一点。他直言不讳,这么做的话克格勃就会要了他的命。(摘自《纪事》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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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站时间:2006-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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