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心全意为天主服务的圣职人员而言,如果他们过着下流污秽的生活而且生活在不洁的男女关系之中,那么,其行为必将招致全体信徒的共同反感,而且会使整个圣职人员阶层名誉扫地:因此,这种做法本身就已充分表明这种事是多么的丢人,它与圣职人员的名分又是多么的不相称。因此,为了能让教会圣职人员重新过上与其身份相称的节制而诚实的生活,为了能让民众从今以后更加敬重他们,同时也为了能让民众知道他们将过着更加纯洁的生活,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规定:对于所有圣职人员而言,不论是在自己的住处,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一律不得蓄养情妇,亦不得供养任何其他存有(情妇)嫌疑的女人,而且不得与她们发生任何的房事行为:否则,将依据神圣教会法规或依据各教会自己的规章条例对之进行惩处。需要注意的是,在其上司对其作过规劝之后,如果他们依然没有和这些女人断绝关系,那么,根据这一事实本身,对于其各种领薪圣职应得的薪俸、捐税、
收益以及其他各种收入中,将有三分之一被剥夺;至于这部分款项的去向,由主教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即既可将之纳人教堂财库,亦可将之用于其他某些宗教团体。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他们继续坚持其原先的罪恶,继续与原来的那个女人或其他某个女人保持关系,(其上司)将再次对之进行规劝;如果他们依然不听规劝,那么,其领薪圣职的全部薪俸和收益以及其他各种收入将被完全剥夺,这些收入同样也要交给以上所说的那些宗教团体;而且,还要暂停他们行使其领薪圣职,至于暂停的时限,则由教区教长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合适的决定,(在这个问题上),教区教长甚至可以说就是罗马圣座的代表。在被暂停行使领薪圣职之后,如果他们仍然没有将那些女人打发走,甚至说如果他们还与那些女人发生性关系,那么,他们原先拥有的教会领薪圣职、收入份额,各种职位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收入都将被永远剥夺:如果他们在生活作风上有了明显的改过自新,而且如果其上司认为合适且具备恰当理由的话,则可对他们作出宽免;在此之前,他们将不得也不配拥有任何形式的荣衔、显职,领薪圣职以及其他各种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在将那些女人打发走以后,如果他们胆敢重新恢复那一本已中断了的关系,或者如果他们胆敢与同属此类的声名狼藉的其他女人搞在了一起,那么,他们除了要受到以上所述的各种处罚之外,还将招致绝罚之剑的严惩。任何上诉行为或豁免权都不得妨碍或中止上述规定的贯彻执行:而且,对于以上所述的一切事项,其审理权不得归总执事、总本堂神父 或其他小品圣职人员所有,而只能归主教所有;主教可以独自对事情的真相展开调查,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必顾及各种噪音异议。也不必拘泥于司法程式。
对于那些手中没有教会领薪圣职或并未领有各种收捐权的圣职人员而言,(如果他们犯有上述罪行)。那么,将根据他们所犯罪行及抗拒裁决的严重程度,并根据他们在这一罪行上的顽固程度。由主教本人按照神圣教会法规的规定对之进行惩处,可以对之处以监禁,也可以暂停其圣职,也可以取消其(在以后)获得领薪圣职的资格,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对之进行惩处,
至于主教,天主当然是禁止(他们犯有此类罪行)的。但是,假如他们犯下了这种性质的罪行,而且假如在教省教务会议对之进行劝诚之后依旧不思悔改,那么,根据这一事实本身,其职务就要被暂停;如果他们在那一罪行上继续我行我素,上述教省教务会议就要将他们的情况汇报给至圣至洁的罗马教宗:教宗将根据其所犯罪行的性质对之进行处罚,如果需要的话,甚至可以被夺其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