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会施展各种各样的花招,想方设法地拒绝向教堂缴纳其本应缴纳的什一捐,这样的人是不可容忍的;
有些人则会把别人用于缴纳什一捐的那部分钱财占为己有并归自己使用,而缴纳什一捐是由天主规定的,因此,这样的人也是不可容忍的。
不论是谁,如果他们拒交什一捐或者阻挠他人缴纳什一捐,那么,他们就是在僭夺他人的财产。
有鉴于此,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要对所有有义务缴纳什一捐之人作出以下规定:缴纳什一捐是他们的法定义务,不论他们拥有什么样的身份,也不论他们居于什么样的地位,从今以后,他们都必须要按照什一捐的法律归属而向主教座堂,其他各类教堂或相关人员足额缴纳什一捐。拒交什一捐者或阻挠他人缴纳什一捐者都将被处以绝罚;只有在全额补交所欠什一捐之后,才可赦免其所犯之罪。
此外,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要向每一人和所有人发出以下劝告,即:为了天主的荣耀,同时也为了让他们的那些牧者能够维持其应有的尊严,本着基督徒的慈爱精神并本着他们对主管牧者的应尽职责,他们应该毫无怨言地从天主赋予他们的那些财物中拿出一那分,慷慨支援那些主管着穷困教堂的主教和司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