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父们那些古老而崇高的律令,必须将最为称职之人——即在其先前的岁月中,包括从孩童到成年的每一个阶段中,在履行教会纪律方面一直令人称颂并能够证明自己品行端正的那些人——选进教会的管理机构之中,因为这种管理工作极为艰巨,即便是天使也会对之望而生畏。
首先从大本堂神父者入手乃合适之举,因为只有统治者正直无瑕,被统治者才能安全得救。
本届神圣大公会议都要向他们提出劝诫,而且也希望他们接受劝诫,即:他们“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天主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买来的”123;同时,正如宗徒 124 所要求的。他们“要凡事谨慎”,要为万事辛劳,而且要恪尽职守 125。不过,要让他们知道,如果他们像雇工那样抛弃被托付给他们的那些羊群 126,如果他们没有去看护他们的那些羊群,那么,他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职守,最高审判官 127 会因致死羊群之罪而惩罚他们 128;这是因为,假如狼已经把羊吃掉了,牧羊人却对此一无所知,那么,毫无疑问,牧羊人的辩解托辞肯定不会被(天主)接受。
令人扼腕哀叹的是,在当今这个时代,却存在这样一些教长,他们(不仅在牧民问题上玩忽职守),甚至对其自身的救赎也毫不在意,他们热衷于俗间事务而轻视天国事务,热衷于人事而轻视神事;他们游走于多个宫廷,或者整天忙于凡间俗事;他们的羊群被遗弃,对受托之羊的监管之责亦被弃而不顾。
本届神圣大公会议还认为有必要制定并颁布以下规章。不论何人,不论他拥有多么高的地位、多么高的身份,也不论他有多么显耀,如果不是遇有特殊阻碍并且这种阻碍在法理上能够说得通,或者说,如果没有公正合理的理由,那么,假如他擅离自己的首席主教座堂、总主教座堂或主教座堂,也就是说,假如他擅离自己的教区且持续时间长达六个月,那么,不论他享有什么衔头,不论他举出什么原因,不论他以什么名义,也不论他拥有何种特权,教会上级首脑将把这些收入转存于教会府库并将之用于救济当地贫民。如果在随后的六个月中他继续擅离职守,那么,仅凭这一事实,他的年收入就将再被裭夺四分之一,对这些收入的处理办法与上述相同。如果他继续目无法纪,那他将有可能招致神圣教规的严厉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总主教有义务对擅离职守的下属主教进行斥责。如果总主教擅离职守,那么,该教省中年纪最长的教区主教有义务对之进行斥责,而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以信函或派遣信使的方式将相关情况反映到罗马教宗那里;(如果这位年纪最长的教区主教未能履行这一义务)。他将遭到惩罚,也就是说,他将被禁止进入自己原先管辖的那个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