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西西教区来说,圣保禄修院是一相当重要的本笃会女修院;因为这座修院在政治上具有极大重要性,教廷方面对这座修院并没有控制权。1201年,教宗依诺森三世颁布了一个谕令,并给予这座修院在处理庇护方面的特权;其中一个重要特权就是:保证这座修女院士地及财产的拥有权利,尤其是在亚西西城及柏路佳两城之间战事频繁中的几年期间,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特权。它是一座相当富有的修道院:它所拥有的土地及其财产,若不是比亚西西主教来得多,至少也是一样多。而圣保禄修女院是依赖着主教。 在圣保禄修院一段时间之后,佳兰便离开了修院;我们可以断定修女们所提供的庇护权,并不足以保护佳兰面对来自父母亲及家庭的反对力量,以致于为了表明真正离家的意向时,佳兰只得抓紧祭台布抵抗。但是在传记里,它却叙述说,佳兰的家人及其亲朋,看出无法挽回情势了,只得在佳兰仍生活在圣保禄修女院时,宣告失败了。那么,为什么佳兰又要离开这座修女院呢? 在佳兰离开了父家的最初时期,她显得并不平静。她彻底的生活选择,以及在宝尊堂所作的剪发礼,都是毫无问题的;但是,佳兰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活能做什么或是如何来生活:她仍不明白天主给她的召叫,要她度怎样的生活。 在庞佐的圣安哲乐圣堂 选择离开圣保禄修道院,不应全是来自外在的压力,而是因为来自佳兰个人的信念。另方面,我们可以说明为何佳兰选择了在庞佐地方的圣安哲乐的团体:这是一座位于苏比阿西欧山坡地的修女院,靠近亚西西城,也更能让佳兰遭受家人曾在圣保禄修女院有过的激烈反应。 为什么佳兰要离开圣保禄修女院呢?为何佳兰不满意在该院作为一位悔改者的生活呢?所有数据对这一点并没有多说什么,也许在数年后,当佳兰成为了一位著名的妇女,而且圣达勉堂成为圣座及枢机常拜访的地点之后,圣保禄堂可以说是圣达勉堂修女们所喜爱的修院之一,也就是说,借着历史及会规的不同经验的联系,这座修女院在精神上成为一个友爱的弟兄姊妹团体。那么,为什么在佳兰的《列品行实》及其官方的传记中,记载着这些与最初不一致的情况呢?这种沉默有其好的动机,而佳兰的离开这座修道院,也仍是一个待解的问题。 佳兰目前的处境全是一个不寻常的流浪生活:方济在此时已不再停留在古比欧的圣威雷康多的修道院里,方济最初曾在这里度着悔改者的生活罗。在方济之前,早已有了一些修院生活的革新人事,例如圣罗慕阿尔多,在革新的事宜上,都是为了有意放弃先前的一些结构,让生活能有一个更为彻底的福音理想的经验。 佳兰也正如其前辈们一样,似乎在一个富有及又如此完备结构的生活中,有困难实施贫穷的生活:这并不是说佳兰已有足够的谦逊,能够担当起卑微的生活条件;而是因为她有着一个让她自己的整个生活、会院及其度祈祷生活的圣堂都是贫穷的需要。 佳兰为自己的生活所选择的第二个地点,看起来会使人感到兴趣,因而在数据中,尤其是在她的传记内,对这件事有详尽的说明,这第二个地点就是在庞佐的圣安哲乐圣堂。事实上,我们不用[修道院』来称呼,而是以不常用的说法:[圣堂』来称呼之。在1212年间,没有任何条件会让人们认为圣安哲乐圣堂是一座具有相当组织的修道院;一些城市的文件里,都说这个地点于1232—1233年间,才开始有仅有的一座修道院,在大众爱德的协助之下,这座修道院才被列入组织的目录之中;在大约五年之后,教宗国瑞九世在一道谕令中,让圣安哲乐圣堂成为圣达勉堂修会的圣堂之一。 在几年之后,圣安哲乐圣堂在收入及财富二方面,都成为相当富有的修道院。但是,当佳兰到了这座位于苏比阿西欧山坡上的小圣堂后,她在那儿发现了什么?在这里的确是无法给予一个真确的答复。在当时的确是有一些愿意度一种更为紧凑的祈祷及补赎生活的妇女们,她们选择退隐在城市中,靠近圣堂的地方或是乡村附近,依赖人们的施舍而生活度日。在义国的中部,尤其是在翁布里亚地区,这种现象是相当普遍的。第十三世纪的前半段,我们看出妇女们在宗教信仰生活方面有着强势的要求;不但在修院生活的传统管道上发现了出路,并且也推动了许多新颖的经验。在这同一时期,类似的现象也在欧洲发生,尤其是在巴尔旁德及雷纳尼阿地区,也就是祈祷的经验,在爱德及补赎上开花结果了:这些都是使北欧地区出现了一些以女性信友们组成的团体。 当佳兰来到了圣安哲乐圣堂时,她可能发现一个由妇女们所组成的团体,她们一起生活在补赎之中,但没有宣发官方认可会规的圣愿重要。以过去圣安哲乐圣堂的情况来看,佳兰在与这种宗教信仰的生活方式接触中,一定了解了一些事情,而就在这些年中,也有许多其它妇女围绕着她,佳兰的团体也就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 依搦斯的离家出走 一个可预见的看法以及改变了佳兰的新因素就是她亲妹妹的来到。那时候,当佳兰仍在圣安哲乐圣堂时,嘉德琳——通常我们称作依搦斯)也愿意效法她的姊姊放弃家庭,参加佳兰的生活行列。 有关第二次逃离法瓦罗内家出走的故事,只有在传记里才有记载。可能是佳兰的姊妹亲自告诉薛拉诺,而她的作证极具有价值;更为重要的是,按照薛拉诺的习性,他在报告这个情节时,是按照急速拍子的诗韵节奏;因而在这件事情上,不可避免的是,在表达依搦斯与家庭之间的冲突时,会有逐渐升高的趋势,并且在传记的叙述上,作者再次着重于佳兰的祈祷功效: 『在佳兰悔改的第十六天之后,依搦斯在天主之神的启发下,跑去见她的姊姊,向她倾诉心中的秘密意向:并且告诉佳兰愿意完全事奉天主。佳兰高兴地拥抱了依搦斯,并且说道:『我感谢天主,最亲爱的妹妹,因为祂俯听了我对妳的关怀。』』 因而,自开始佳兰就没有意思独自一人生活;她的梦想或足所关怀的,只有勇敢地向天土承认自己愿意拥有同伴,尤其是期望有自己的姊妹,或其它的家人也能参加她所选择的生活。这方面会引起许多的困难:除了要维护自己的生活选择所产生的困难之外,还有来自家庭方面的反应: [因为当喜乐的姊妹,住在庞佐的圣安哲乐圣堂时,已经聆听主更多的佳兰,正在教导作为初学生的妹妹,由亲戚家人来的新攻击,正骤然地来到这位年轻的女孩身上。在听到了依搦斯逃到佳兰所在的地方,第二天,就有十二位男士,外表上隐藏着他们邪恶的目的,正怒气愤然地跑到该地方,以虚伪的和平姿态要进入。] 带领着气愤中的家庭成员前来找麻烦的是佳兰的伯父莫纳尔多,他可能是这个家族为首的。因而,在这事情上,他有必要负起对适婚年轻女孩应负的责任,于是带领了十二男士壮丁前来绑架依搦斯,要将她从所选择的生活中拉回,并且为了达到目的,还不惜使用了暴力,拳打脚踢的方式。传记说:他们成功地将依搦斯拖拉了一段不短的距离,但就到了山头上时,因着佳兰的代祷,嘉德琳的身体突然变成如此地沉重,以致于所有愿意将她抬起的人们,手臂都停留在半空中,一点也不能动,并且还会引起阵痛。相当有可能的是:传记中这件奇迹事件的分析,一定是源自依搦斯嘉德琳本人;如果家庭的人们无法绑架这位年轻妇女的奇迹事件是可能的话,这就说明了依搦斯对佳兰所怀有的感激行动;其实在数年之后,嘉德琳的确知道,当她在反抗来自家人的压力及甜言蜜语的劝诱时,是因为佳兰祈祷力量的协助,而不是依靠着自己的力量。 在这个战斗结束了之后,嘉德琳在方济的手中接受了剪发礼,而且在这个时机中,她也可能接受了之后一辈子常以依搦斯作为她的名字。可能就是因着这二件事情,让方济对佳兰及其初期同伴们,相对地也表示了他对她们的关切。正如传记上所说的: 『方济亲手为她剪了头发,并指导她和她的姊姊(佳兰),共同走在上主的道路上。] 方济给嘉德琳剪发,再次重复了曾在佳兰身上实行的不寻常事情和行动;而且一位自称不学无术的平信友,竟然负起直接培育她们神修生活的责任。 圣达勉堂的决定性选择 是佳兰的计划,也更是和方济共同的计划:他们更加清楚的是,再不以庞佐的圣安哲乐为她的家。自从有了住在圣保禄堂的本笃会修道院的经验,佳兰似乎也愿意将她自己在圣安哲乐所得的经验予以实现,而且是以新的补赎生活方式,和依搦斯一起开始修会生活的家庭,同时还与方济会的生活经验紧密地结合一起。因着这个原因,她们在方济的建议下,来到了苏比阿西欧山坡地的圣堂。 我们再一次地看得出来,这次迁移的动机和观念,不是迫于外在的因素,也就是说,这次的行动的动机不是来自家庭的压力,对这些来自家庭的压力,佳兰与依搦斯已经证实了她们曾经已有效地回答了。如果情况真是如此的话,佳兰一定会躲得远远地,但事实却是相反,佳兰选择住在城的近郊,且是住在一座几乎是要废除的小堂内——圣达勉堂,在这里很容易就可作为家人捕捉的地点。 因而,在佳兰三次迁移的事件上,如果她的家庭扮有重要角色的话,那么它也只是一种间接性的角色;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表达:家庭成为了一个间接性的角色。若是佳兰的家人越是有意迫使她撤回她的计划,佳兰则是越坚持自己的选择。若是在她越是不能找到真正的庇护所修院及其它的团体生活,佳兰就越坚信方济会的生活方式。 圣达勉堂是初期方济会运动的核心地方之一。在这个地方,方济曾第一次听到了要将这残缺不堪的圣堂加以修复的邀请;也是在这个地方,为了逃避父亲的愤怒,它成为方济的庇护所:最后也是在这个地方,方济获得了二位同伴。在这次由庞佐的圣安哲乐圣堂迁移到圣达勉堂后,佳兰便完全地投入了方济会的团体中。 在圣保禄及圣安哲乐二地作为悔改者的过去时期,为佳兰来说,它是一个试炼的时期;是方济决定要接受她进入[弟兄团体]之前,所经历的初学时期。这是一个为了考验生活的肯定性,是方济会运动开始时无法预见的。当时她们所拥有的只是: 『随后,他为我们撰写了一个生活方式,尤其是要我们时常在贫穷中坚持下去。』 遗嘱中的这句简单明了的话,便是指最初方济给圣达勉堂姊妹们所写的,并作为会规的[生活方式]。其实,这个会规不能看作是一个合适及真实的会规,也只能说是方济在一个隆重的方式下,给[姊妹们]说出他个人的劝言而已。但是在她的1253年会规的第六章里,佳兰就将这个[生活方式』放在会规里: 『妳们既由天主的感召,荣为至高无上君王、天父的女儿兼婢 女,和圣神的净配,并选择了按至圣福音的圣德而生活;我立意并许下,我自己和我的弟兄们,将殷勤照顾,并特别关注妳们,犹如弟兄一样。 就是以这个[生活方式],方济隆重地将[姊妹们』接纳并进入了[弟兄团体』之中,并且也在对待她们及自己的弟兄们之间,在照顾及关怀上,建立起一个美好的一致性。其次,这一段话也是姊妹们的生活方式的核心,借着这个缘故,他们于服从中,被接受加入团体中的[姊妹们]。 在四十年之后,圣达勉堂也较具有规模时,预见人们要进入这个[姊妹团体],因而在其所写的会规里,佳兰要求凡愿进入划体者,要有[全体姊妹』的一致同意和接纳,要槟弃她所有财防,接受剪发礼,同时接受初学期;因而,[让她在服从中被接吶,誓许永远地遵守我们贫穷的生活方式。] 论工作 佳兰在会规中,在说完了有关方济会的[生活方式]之后,陡着便论及到工作;她再次地采用方济在不同时机中给弟兄们所主的意向: [在午前经之后,凡因主恩而能工作的姊妹们,应忠实虔诚地工作:这是属于一种有德的生活及共同的利益。她们怔须要如此行事,以驱除闲散,它是灵魂的仇敌:她们不能扑灭圣善祈祷和热忱的精神,因为所有其它我们现世存有的事物,皆必须助长这种精神。] 所以,按照佳兰的意思,工作本身也完全是依循传统修院生舌的思想,它的目的是为了防阻人心灵闲散的敌人。同样在方济1223年第二会规中,也给我们表达了相同的思想: [凡因主恩能工作的弟兄,应忠诚和虔诚地工作,以避免空闲,它是灵魂的仇敌,他们不得因工作而扑灭圣善祈祷和热忱的精神,因为所有其它现世事物,都应为这种精神服务。] 佳兰强调了方济l223年会规的内容;因而,在姊妹们之间,建立起一个因着不同的工作,各有所贡献的生活方式,并补充说道: [院长或是其助手,在会议里于全体姊妹前,应指派每一位将履行的手工。] 新约中常提到[以自己的双手工作],尤其是在保禄的思想里更是如此。在第十二世纪里,尤其是在第十三世纪初,这个说法几乎是成了一个口号,更好说:为那些面对一种新的精神,以及在工作土寻找和推动一种新的教会活动时,它成为一个特殊的说法。为佳兰来说,[以双手工作]是她生活经验中最为基本的因素之一,直至她的生活最后一刻,即使是在严重的病情而未能起床时,她仍愿意常继续地工作。她不但是为了逃避空闲的危险,也是为了给姊妹们树立榜样,因为方济视工作为一种[微末]的特征。在他的《遗嘱》中回忆起初期的弟兄团体的情况: [他们应是朴实及和顺附属他人。我曾用我的双手工作,而且我乐意工作;我坚决地要所有弟兄有正当的工作。凡不会工作的应当学习,并非为了贪得工作的薪金,而是为了树立善表,避免空闲。] 即使我们在这里提到工作是在为了避免空闲,但是方济在这方面的观念,仍有胜过一般修院生活制度的决定性看法:方济认为工作是为了[给予善表],意思是说:工作的内在性有种积极性的作用,自然地,它应是一个属于诚实和虔诚的态度中的工作。在方济的第一会规里,工作的积极价值与[微末]的理想本身有其关联;在会规中强调的是: 『弟兄们无论在何处,在为他人服务或工作时,不能接受行政或是监督者的职务;在他们所服务的家中,也不得接受管理者的职务;也不得接受任何会产生恶表,或是有损他们灵魂的职务:反之,他们应是微末及附属于他们家中的一切人。』 佳兰以双手工作,并且愿意她的姊妹们也能如此行事;但是,佳兰所提到的工作又是怎样的工作呢?要注意到这方面的意向,数据中可找到不少,尤其是在她的《列品行实》中,帕齐斐卡的见证说: [当佳兰病重得自己不能自床铺起来时,她自己会用许多垫子来支撑她的背部而直坐起来。她编织了亚麻布料,作了圣体布及祭台布,并将它们送给亚西西附近山区平民的教堂。] 因而,佳兰的手工是某种的编织工作。在帕斋斐卡的作证里,能看见圣达勉堂会院中一个内部团体的组织:佳兰所作的是编织工作,而其它的姊妹也是在作编织的工作,或是针织布科,并且编织一些圣体布,为供给教区圣堂使用。同时,在这些见证里,也显示出姊妹们怀有数种的手艺;在《列品谕令》中说道: 『当她长期卧病在床时……她仍以其双手工作,即使在她的病患中,仍不让自己懒惰,因而,她以技巧及劳力,编织了最好的亚麻布,为祭台上的祭献编织了许多的圣体圣血布。』 由这些数据,让我们肯定佳兰所编织的布料是亚麻纱:在《列品行实》中反而说是丝绸[拉绉]的衣料。 可能的情形足这样的:佳兰在年轻的时候,便在家中学习了编织毛料的手艺;但她在圣达勉堂则是作另一种工作。编织的工作需要有一些工作的器具、技巧和一些专门性的知识,而这种技艺是每一个贵族家庭中年轻妇女们都应学习的。 方济个人也是一位布匹商人,在他所选择的工作上,也不会与这方面的工作没有任何关联。根据《柏路佳传记》的作证,方济看到了出身贵族家庭的弟兄们,从事于一些卑微的工作,或是自献于行乞而欣喜不已;也许方济也愿意这些年轻妇女们也能做相同的事。 按照会规的规定,佳兰除了做一些编织的工作之外,有些姊妹们则是在土地上工作,这可能是一项较为轻松的工作,为提供团体生活的需要,负责菜园的工作。 菜园的工作不在于获得经济土的利益,甚至于编织工作上的所得产品,也是都被送到修院外,且是以礼物的方式送出修院外。工作所得不是用来作交易用的,有时这些礼物可能换取了一些施舍,但绝对是不能要求得相等的金钱。由于这样的工作方式所呈现出来的特征,使圣达勉堂的姊妹团体,有别于当时欧洲所发展出来的各类修会的生活方式。例如在米兰及义国的北部,分布着[谦卑者』的团体;这种团体或是由男女混合组成,或是由男女各自独立形成,他们就是从事以纺织布匹的商业活动,藉此而获得生活的维持。在斐安德雷)则有自称为贝奎,以女性为主的团体,她们都从事于手工,尤其是纺织的工作。 在我们强调了行乞修会的主要角色时,同时也看出一种新的神修,以及一种在第十三世纪欧洲新社会中发展出来的工作观念。在这方面,就如其它许多情况一样,这种角色的改变,与以学问追求及研究为主的男性修会团体成为强烈的对比;同时也应强调当时以女性为主的各种不同修会团体的生活方式正在发展及形成中。 有关第十三世纪的事件中,为人们极为重视的见证就是来自雅格主教所提供的。他是北欧女修会团体的起源的维护者及玛利亚一她是普拉邦德妇女团体的创始者一传记的作者。1216年他正在柏路佳;在他的一封信函中,首次出现有关方济的[弟兄]及[姊妹],并描述了他们彼此之间关系,这些见证被保存了下来,其中还有不少是有关工作方面的报告: [妇女们住在离城不远的一些救济院里,她们并不强调人们给予的赠品,但是却以双手工作为主。』 妇女们以她们的双手工作为生。在早期的同一信件里,雅格又以同样的这种特征说明来描述谦卑者团体:在他的眼里,他说他自己在义国经验到的新修会生活都具有这共同的特征;也认为他自己在给斐安德雷所作的报导中,有关这种生活的特征都有不错的描写。 但是,在与当代的其它女性修会团体经验的比较下,圣达勉堂团体明显看来是一个独特的团体。无论有多少和贝奎及谦卑者团体的共同点,由佳兰及其姊妹对工作的态度来看,仍可以看出圣达勉堂团体的原始性。 在圣达勉堂的团体里,有人在编织或染布,也的确有人在做缝补及刺绣的工作;也可以说,她们主要的工作就是第十三世纪工业社会中重要的工作方式:纺织。但是她们却不作任何商业贸易方式的活动。谦卑者团体很快地便成为一种经济土的重要潜力,一些在斐安德雷的贝奎团体从事的纺织工作,便让该地区的布匹或布料,成为著名的产品。在圣达勉堂住处的姊妹们的工作便不会有这类情况的产生:她们的工作是为给予他人施舍用的,这是一种与经济为利益的行动相反及不同的表达;在圣达勉堂,工作是一项重要事务,但它不是用来作为维持生活的方法;所以,她们全是依靠施舍来维生的,就是说:她们永远是处于依靠外来的施舍而生活。 为佳兰来说,工作是件基本的事项,帕齐斐卡姊妹的作证,正如在前面已说过的,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说法:佳兰在患病时,虽然只能卧病在床,但仍以其双手工作,并编织了圣体布分送给亚西西城平原附近的圣堂使用,同时也是为给姊妹们树立榜样。帕齐斐卡清楚知道:佳兰从事能参与全体姊妹生活的重要行动: 『被问到她是如何知道所说的一切,她回答说:她看见佳兰在编织布料:当这些布料编织好了,姊妹们便加以缝纫,再由弟兄们将这些布料送给那些教堂,并给予来到那儿的司铎们。』 可能薛拉诺本人对这种行动并不是十分了解,所以在他撰写的传记中,他加上一章内容,专门是为了说明佳兰对圣体圣事的热忱: [她对祭台土圣体圣事的热忱。]其实,佳兰的行动是在说明工作本身的价值。在这方面,她是极具现代化的,她留意到一个在变化的世界,工作常应得到其重要性的事实。早在前一个世纪里,妇女们不但在家庭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发展,而且也在染布和编织的店铺里工作;工作不再是一个翠独的行动,它具有一种社会价值。可能佳兰自小孩时起,便曾聆听过有关丝织工作的悲伤著名作品;这个作品已由克雷田安插在其作品:Yvain之中(约在1180年的作品): [我们常在编织着丝绸的布料,但却未有过更好的衣着。我们常是在贫穷赤裸中生活,而且常是在饥饿及口渴之中;我们清楚明白我们所赚得的,不会让我们有足够较好吃的。我们所有的面包都是借来的,早晨的面包少,晚间则更少了:因为从我们的双手工作里,为了生活,我们每一个人只有一个里拉的四文钱而已。还有,这样下去,我们所能有的还不足购买所需要的衣服及肉类:因而,在一周内所赚得的一切,其所得的微薄仍不足以生活。我们都在极大的悲惨情况之中,但是,如果要以我们的薪金来致富,那我们该作什么样的工作呢?在大多数的夜晚,我们指望着在整日的日子里,能够赚取它。我们在威胁中,手握着纺织机,我们休息时,我们的肢体仍不敢有所休息。』 在圣达勉堂团体姊妹们的工作,实在与克雷田描写的情况完全不同;圣达勉堂姊妹们的工作所得,并未被一位靠她们生活的主人所夺,相反地,她们将所得的一切产品,视作一种礼物,而不视作是多余的东西。圣达勉堂的[贫穷姊妹们』(正如佳兰喜欢如此称呼她的同伴)是贫穷的,而且也常在工作着。因而,她们的薪金不是来自痛苦的面包,而是来自人们对她们表达怜悯的礼物。 还有,佳兰在病患中时,她会作些合适的工作,可能不是如同薛氏所说的,佳兰从事手工只是为了祭台的圣体圣事而已,为佳兰来说,工作本身与她所选择的生活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她选择了一个卑微的生活条件,如同在同一个传记中所说的,佳兰[从未逃避过任何日常生活的杂务工作。] 在团体生活中也是这样,即使是贫穷,并缺乏了大多数的工作用具,但以双手工作的生活总不会少。因而,在圣达勉堂,每日的工作,在全体姊妹的合一下,没有任何例外,一起共同分享之。在会规中确实地预见了她们此彼此之间,要以一位母亲对其血肉儿女的爱及培育的感情,在彼此相爱之中彼此培育。在当时较大的修女院里,尤其是接近西笃会士的女修道院,具有二种修道者:一个是所说的“coriste”,她们主要的工作是祈祷,一般说来,她们都足来自贵族家庭,并受过这方面教育的人们:另一个叫作"converse"或是“servienti”,她们在团体申从事并负责所有必要的实际工作。其次,在圣达勉堂里有被称作为“ScrvienteS”的姊妹,她们常为了团体的需要而外出修院的姊妹们,因而,在圣达勉堂的这些外出的姊妹们并不是另成一个团体,因为全体姊妹都应有她个人的工作,姊妹之中没有任何高贵与低级的工作区分。佳兰率先给予榜样,她自以双手工作,并且也常负起卑贱的工作。 贫穷特权 雅格在柏路佳为那些[女性信仰团体』作辩护时,他看见了这种团体在斐安德雷快速的产生及发展,他在自己撰写的玛利亚的生活记录中,说明了一个新女性圣德的模式,并给予异端运动更为有效的答复。 其实,佳兰与玛利亚略传二者之间所依据的极为不同。玛利亚于1177—1178年间,生于一个动荡的家庭里,十四岁时便与一位年轻的少年结婚,但婚后不久便与自己的丈夫共同作了一种协议,要一起度着如同弟兄与姊妹般的生活,并住在癞病院里。就这样,他们服事癞病人有十五年之久,直至她的丈夫去世。之后,她就如同其它独居的贝奎人们一样,选择了祈祷的生活,并择地住在靠近唷尼耶斯有规律生活团体的地点,一直到离开这世间。这二位妇女虽然生活的地点有如此的遥远距离,但是却有着一些共同点;为佳兰来说,她的拒绝是指婚姻的关系,但对玛利亚来说,它则是指由她原有的婚姻关系,而转变成一个弟兄及姊妹的友爱关系及爱德的行动。她们二人都是选择了祈祷的生活,让她们在人性及信仰生活的追寻上,也都有了着落点,而且如果说佳兰的四周有许多的同伴,并形成了新的团体生活,而玛利亚则是比较喜欢独居的生活,在她四周有许多[精神朋友]的关照和感情,这些[精神朋友]则常去拜访玛利亚,并接受一些神修方面的建议和启迪。 雅格主教被认为是这些玛利亚[精神朋友』中的一位,雅格自己也特别地留意到这种新女性的修道生活方式。在已有记载的信函里,他清楚地指出这种新团体的困难和价值:这些妇女事实上是共同生活在不同的救济院内(因此,在这里所说到的是早在1216年的不同团体),但是,她们的困扰是:她们由神职人员及一般信友所得到的尊敬,大过于她们所应得的。 在我们论及到这种新型的团体时,看见这些团体在法律上,未能给予适当的位置和惯例时,来自神职人员及平信友方面的影响力,所带来的困扰是明显的。首先是那些来自参加这些团体姊妹的家庭方面的影响,只要我们思考一下,面对自己所选择的生活计划时,佳兰由家庭方面所遭遇到的暴力反应,以及依搦斯也遭受同样的困难时,也就不难想象出姊妹们来自家庭方面类似的反应了。 雅格主教是在佳兰选择了她的生活计划后的四年,他才开始描述这种情况;从他所说的来看,当时所处环境的紧张气氛,不但对圣达勉堂的团体,即使是其它的不同团体,在短期内也都不可能消失的。其实,从那些已经为人们所承认,并且为人们所接受和尊敬,并且有组织的修道院来说,各种不同女性团体的存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雅格主教对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当然在斐安德雷的女性修道团体也会遭到相同的困难。雅格主教在义国为她们向圣座求得法律土的认同与许可。 其实在第十三世纪初期,有不少真实及合适的女性小型的团体,自然地就不断扩张起来,尤其是在斐安德雷、巴尔旁德及、雷纳尼亚,以及义国的中南部,这些地区都是宗教热忱团体产生的摇篮。通常来说,教会当局对她们都保持着谨慎的态度,在这些团体中,并没有说它们有什么任何嫌疑,但是却在1215年的拉特朗第四次大公会议中,才郑重地宣布:禁止任何没有按照教会传统的会规而成立的修会。这个大会议的禁令中,是为了防止一般普遍化的信仰团体运动,尤其是那些有异端嫌疑的团体,其实这条命令也是为了防止一些新女性宗教团体的出现。 就是这些没有按照正确生活规则而生活度日,并且在开始时也没有请求教会当局许可成立的修会,让教会当局在职责土感到不少的顾虑。大多数的女性宗教团体都采用了一种教会传统的会规(按当时来看,则只限定于本笃会或是奥斯定会的会规),同时,她们也愿意拥有一些的特权,以界定她们应有的自主性。一个会规也需要引进一明确的神修生活规范,本笃会会规就是属于比较是修院式的神修,对每一个形式而言,女性团体在选择一种会规时,同时为了让她们能够得到[灵魂的照顾],也会选择一种男性的修会,以获致神修方面的指导。 女性团体在选择了某修会的生活规范之后,但大多数的男修会并不愿意负起对她们在[灵魂的照顾』的责任。在第十三世纪初,首先有许多西笃会士,之后又有方济会与道明会,都有意以各种方式来逃避这种责任。因而有不少教会神职人员特别注意到了这些新修会的生活方式,愿意鼓励这种女性团体,并且愿意作为她们官方代言人,而雅格主教就是其中的一位;另一位也在这方面付出心力者,那就是在宗教史上,在第十三世纪里较为和平,也具有政治性人物:胡高林枢机。 胡高林枢机是教宗依诺森三世的同乡和亲戚,被任命为突斯卡尼的教宗代表;在拉特朗大公会议的命令宣布了以后,便有许多该地区的女性团体为了获得保护而转向于他,这位高级神职人员,也曾在这同一时期与方济会晤过,他后来也成为亚西西方济的好友及商议者,同时他也协助过教宗何脑略三世(1216年承继依诺森三世);因而胡高林枢机对这些新方式的修会生活有清楚的认识,故此,他就接受了负责这些团体在圣座的保护之下的权柄;有了这个权柄之后,胡高林枢机所关心的是这些新团体的土地问题,因为在这些土地上,要建立起她们的房舍,并要有固定收入,藉此她们在日常生活所需要的事物土,可以得到保证。 很自然地,这些在突斯卡尼的新兴团体必须遵照大公会议的法令,应由已经获得教会批准的会规中选择其中一个,作为自己的生活方式。胡高林枢机为她们选择了本笃会会规,但是,在这件事情的基础上,他为她们安排了一些[结构』,也就是说:不必以现有的本笃会会规替代之,但是她们应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会规,并且让这些新兴团体在这新的基础上,仍含有她们自己的特点,尤其是指她们所采取的隐院生活方式。 在这个时期间,圣达勉堂的团体也要有一些的转变,其实在过去的几年里,这个团体有来自其本身的经验,以及在新系统于法律上认可二者之间的困难。 在第一个时期里,圣达勉堂的团体,在方济的身上,可以获得生活的指导,佳兰本人也向他许诺服从。这个小团体就根据方济给予她们的[生活方式]所指示的,从弟兄们的精神获得了支持;1212---1216年之间,方济多次有不算短的时间,远离了亚西西城,也就是在这期间,圣达勉堂团体也跟着成长,而且有为数不少的姊妹们参加了最初的原始核心团体;因着这些理由,这个团体有必要作一些的改变。方济也注意到了:若是他自己不确实地为她们表示关怀和顾虑,谁又能够负担起这个团体的责任呢?毫无问题地,方济愿意佳兰自己能够负担起圣达勉堂团体的责任,如同帕齐斐卡所作的见证: 『圣女佳兰在修会内三年之后,在圣方济的祈祷和坚持之下,几手就是在强迫之下,接受了管理及指导姊妹们的工作。』 对所选择的生活方式是不可以打折扣的;例如,在这几年之间,圣道明就建立了不少的女性团体,并将她们交托给司铎代表们,负责她们灵魂的照顾。在这种团体中,担负较重大责任的是院长,在任何状况之下,她有必要服从这位司铎给予这团体所提出来的决定。方济则作了不同的选择:他将圣达勉堂团体的责任交付在佳兰一个人的身上;为了这个缘故,方济为佳兰选择了一个传统修会用的名街:院长。传记清楚地说明了这个名衔: [在她悔改后的三年,辞谢了院长的名衔和职务,她有意在谦逊中,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下:并且在基督的婢女中间,更愿意服事他人,而不愿受到服事。然而,在圣方济的迫使之下,她接受了管理姊妹们的权柄:在这个职务上,她所得到的自由,不会是如同服事他人时一样的增加。』 从方济的立场来说,院长名称具有相当的意义。事实土,本笃会的院长赋有广泛的自治权,有时还享有保留给修会的种种特权。但是,对一个负责如此贫穷团体的人身上,这种相类似的名衔,以其原始性的看法来说,它是给予人一种的权力与自治权,但这情况与圣达勉堂的社会条件及其经济来源,二者是绝对不能酉己合的。 这件事的发生(正如在《列品行实》及《传记》都一致作了同样的见证)是在佳兰悔改后的三年,可能也就是在1215年;这个日子的巧合,显然也是一种偶然,因为方济要求佳兰使用院长的名衔的考虑上,的确是有意符合拉特朗第四次大公议的指示,而圣达勉堂团体也必须采用一个曾被教会批准过的会规;称呼佳兰为[院长],方济是将圣达勉堂团体置于本笃会的行列之中,并且就有可能让这些姊妹们选择了圣本笃的会规;如果按这种思想来解释的话,佳兰一定会想尽办法做出激烈的反应,避免接受这个[院长]的名街。然而在传记里所记载的,以及在这里讨论有关圣达勉堂组织方面的真确性,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但在传记中,方济的提议及佳兰以谦逊精神而接受这个名衔,还用了一章的分量来讨论[佳兰的谦德];但为佳兰最为可能的说法是:一般[院长』之职务并不在于其个人的德行问题,但在佳兰的团体看来,这个名称与德行人有关联。因而,选择了本笃会的会规,以及接受了院长的名衔,并不是说就要将圣达勉堂团体,变成为一个如同在圣保禄修道院一样,其实佳兰在该修道院为时不多也就离开了。 另方面来说,佳兰也在盘算着:她的团体有必要自教会当局获得法律上的批准和认可;在那几年中间,有些在地理位置土邻近亚西西城的团体,也都自当地的主教那里取得了保护,至少一直到当时,圣达勉堂团体未看出有这种情况。其它的团体——尤其是在突斯卡尼一正如我们已看见过的,在这几年中,也都在胡高林这位枢机身上,获得了它们的保护,就以圣达勉堂团体来说,也有可能自贵道主教身上,获得一些有利的豁免,但是,事实土,教区本身从未给予它官方承认的文件。 因而,佳兰接受[院长]的头衔的同时,也担心这样的名街与规则,根本性地会改变,甚至于结束了她原有团体的面貌,所以,佳兰便直接地向教宗依诺森三世,给予她一个独有的认可:就是《贫穷特权》。这个文件遗失了好一段时间,也囚着这个缘故,有不少人对这文件抱着怀疑的态度。今天对这文件的注意 L天主仆人中的仆人,依诺森主教致书给基督内可爱的女儿们,佳兰及其它无论是现在或是那些将来在亚西西圣达勉堂,誓许度会规生活的基督教会女仆们: 明白地显示出来,妳们已弃绝了对所有现世暂时事物的渴望,只愿奉献妳们自己给天主。因这缘故,自从妳们变卖了所有的一切东西,并施舍给了穷人后,妳们便提议不要拥有任何东西,而在一切事上,坚持追随那位是道路、真理及生命各的足迹,祂为了我们的缘故而成为贫穷的。而且不会因缺乏财物,使妳们因着这种提议而害怕:因为天上净配的左手在妳们的头下,支持着妳们肉体的脆弱,妳们藉有纪律规则的爱德,将妳们的肉体置于妳们灵魂的法律之下。最后,养育天上飞鸟的祀,及给田间百合花衣穿的,将在食物或衣服上,使妳们不虞匮乏,一直到祉在天上照顾妳们,尤其在完全看见祂的时候,祂的右手将更愉快地紧紧抱着妳们。因此,我们以宗座的权威,照妳要求的,批准妳们的至高贫穷的建议,以此信的权威予以同意,且没有人能强迫妳们接受财产。 因此,我命令不能让任何人鲁莽地打扰妳们或是妳们的圣堂,或者以任何一种恼人的事情麻烦妳们。故此,如果有任何一位一无论是教会的人或世俗人,知道我们这文件所肯定的及其法规,而胆敢试图鲁莽地反对它,在经二次或三次的警告后——除非他借着适宜的补赎行为,他将失去他的权力及荣誉的尊严职位,并知道为他所做的恶事,他应遭受到天主的惩罚,自至圣主的体血及吾主耶稣基督——我们的救赎主——被剔除,并且在最后审判受到严厉的惩罚。 愿主耶稣基督的平安和妳们全体,及那些同样在基督内坚守爱情的人们同在:如此,她们能接受现世的善果,也在苛求的判官前,获得永恒平安的报酬。』 谈到方济会的[弟兄友爱生活]方面,这个文件应该是最早的文件了;其实,在方济前往罗马请求他的补赎团体会规批准的时候,教宗给予的批准,也只是口头上的准许而已。佳兰所要求得来的认可(当然可能方济也曾这样建议过),在有关这个新的[弟兄团体』生活意义方面,它是最早来自教廷的文件。这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文件,而在这文件里应注意的一点是圣达勉堂生活经验的核心:贫穷生活的选择。 这个特权所记录的,是那些来自不同生活背景的年轻妇女们初期生活情况;她们都是抱着极大的热忱,愿意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主,选择了放弃她们自己的财产,并分施给贫穷人们,并有意生活在毫无任何占有,跟随在基督的足迹。所有我们所说的,都能完全反映出在传记中所看到的,也在佳兰自己的遗嘱中可以看出来的。同时在这个《贫穷特权》里,让我们看出佳兰初期生活的速描,但是这个文件特殊的地方是基于一个事实:以立法的方式肯定了贫穷的价值。事实上,论及到这方面的法律上证明时,若是以第十一世纪的教会法律技巧来说,它会使我们感到惊讶的。其实,《贫穷特权》本身便是一个[没有特权的生活特权],一个保证没有拥有任何生活保证的特权。它是一个直接由教会最高权威教宗所赐与的特权,给予一位由不学无术平信徒手中接受了修会圣愿的女性信友。在传记中也可以看出来这种让人惊讶的认可: 『佳兰向依诺森三世请求了贫穷特权,期望她的修会能以贫穷为头衔而著名。这位伟大的教宗,私自庆幸在这位贞女身上有着如此大的热忱,就强调她的建议是独特的,因为圣座从未给过这样的一个特权,教宗自己亲自以最大的喜悦,起草了佳兰所要求的特权。就这样,一个寻常的恩宠眷顾了一个不寻常的请求。』 借着这个出自教宗的文件,说明了那些[誓许有规生活]的圣达勉堂的姊妹们,在当时接受本笃会的会规的程度是如何。无论是不是有圣本笃会规的因素,或是有没有采用[院长]这个名衔,但是终究会规仍具有其相对的价值,而得到了这个特权,其实就是表示圣达勉堂的生活已经隆重地被认可了,而特权本身就是佳兰团体的核心,也是佳兰整个生活申所珍惜的秘密。在她自己的遗嘱,便说明了这个特权所顾虑到的是: [所以,其它将继承我的职务者,要时常紧紧地在天主的协助下,遵守这个神圣贫穷,也要其它的姊妹遵守之。其次,为了有更大的保证,能让我们向方济父亲所许诺的至圣贫穷圣愿,借着教宗主人依诺森的特权予以加强;就在其教宗在位期间,我们已开始,且借着他的其它继任者,我们永不且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离弃她。] 这个特权要加以保护,而且在具体行动上,佳兰还以最为珍惜的方法来加以维护。在《列品行实》申,姊妹们都是这样作证的: [她从未被教宗或是奥斯迪主教说服接受任何财产。对于所赐与她的贫穷特权,常被尊为最大的荣幸,并且以最大的谨慎来保护它,因为她害怕失去了它。] 佳兰这样地来保护《贫穷特权》,证明了她非常清楚了解这个特权的重要性。只有佳兰独自一人提出了这种特权,这个贫穷特权是她团体的秘密,同时也是这个团体的特质与圣召。 佳兰及其同伴们在最初三年期间的[修会生活』之后,可以说这时期所获得的生活经验,成为她们以后生活的特色。佳兰放弃了圣保禄的修院生活,也放弃了在庞佐的圣安哲乐圣堂的修会生活,开始了一个全新的修会经验;一个由与她同年纪及年轻妇女组成的团体,却度着与方济及其弟兄们共融的生活经验。 这个新修会生活的经验特质有三:共融的生活、以双手工作及贫穷的生活。 共融生活的选择不能有任何折损:佳兰开始了一个隐修的生活道路,或是说一种独居的生活;但是,这种独居的生活却能呈现出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团体,在其中,每一个人的生活,要能发展出同心同德的弟兄友爱。以自己的双手工作表示一种愿望:在初期几年建立的贫穷生活,不是为了祈祷生活,而逃避痛苦及一些困难;也就是说,她们的生活在于看重工作的价值。但是,赋予以上二种生活经验本质及价值的基本选择,就是佳兰所选择的贫穷生活,这个贫穷选择是一个绝对缺乏生活保障的生活,也是一种完全依赖城市人们慷慨好施而维生的生活形态。 这种绝对贫穷的生活,也产生一种圣达勉堂的经济观念,这似乎是一种矛盾的经济作法:为了赠与而工作,为了生活而行乞。在这方面来说,工作不是为了经济上的价值,而是为了表达一种贫穷生活选择的特色。 在这贫穷生活选择的光照下,以佳兰的立场来说,这种选择在团体中最好能够有一个法律上的保证。如果选择了绝对贫穷的生活,并且还以独居的隐修生活度日,就没有必要自教宗处获得任何的特权。佳兰(与方济一样)有种愚蠢的企图:她要求整个姊妹团体是完全贫穷的,并企图求得《贫穷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