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一诫至第四诫)第二年级之课
你们想要神父给你们赦罪,先该把所犯的罪告诉神父听。你们现在已经晓得告罪吗?晓不晓得说呢?恐怕一下做不到的。想要说明自己的罪,要紧先该仔细思想考查自己犯了哪些罪。这样考查自己的良心,叫做省察。
省察为办神工自然是要紧的,但神工外也当多次行这种省察。最好的办法,就是每天晚上省察自己的良心。有好多人心里想自己是好教友,到底想错了,自己哄自己。实在他们身上有各种的罪,他们认不出来。因为总不省察,所以他们认不得自己,很不明白自己灵魂上的事。这样的人很难改良自己,整理自己灵魂。
因此他们犯的罪一天多一天,一天重一天。到了死的时候,害怕得很,因为他们的罪在天主面前的大光中,要明明显露出来。
你们不要和这些人一样,从今天起你们要察考你们的良心。我也要相帮你们,但只靠我的相帮还不够,你们当求天主圣神的相帮。祂会光照你们,好能认出你们的罪,祂要感动你们,好发真正的痛悔。祂要坚固你们,好能老实告罪。你们可以这样说:“可爱的天主圣神,我恳求你帮助我办神工。赏我明白认罪,真切的痛悔,老实的告解。”
你们初次办神工的,要省察从领洗以来所犯的诸罪。你们晓不晓得什么是罪呢?你们几时明知某事是天主禁止不准人做的,你们却故意做了那事,就犯了罪。几时明知某事是天主叫你们做的,你们不听命,没有去做,也算犯罪。(比方)过年的时候,虽然晓得化钱纸、敬魔鬼,是天主禁止的,到底你们跟别人化了钱纸,是犯第一诫的大罪。或当主日上,在你们本地方有神父做弥撒,你没有大阻挡,故意不去望弥撒,是犯了第三诫命的大罪。最要小心莫犯第二诫和第六诫的大罪,就是发虚誓,行邪淫。
大罪是什么?就是在大有关系的事上,完全明知故犯天主的诫命,那算为大罪。省察大罪,当查明它的次数,因为一回或两回、十回在一样的事上得罪天主,关系不是一样,大有分别。如果是记不起那大罪的次数,至少也要查考一个大概的数目才好。
还没有开明悟的时候,所做的事。比方:六七岁以前的行为,不必省察,因为那时不能犯罪。后来虽然开了明悟,却对于天主的诫命,还不大明白,虽然多少已经有犯诫命的意思,到底所犯的还不算犯大罪。
如今我们就要省察天主十诫、圣教四规、和七罪宗所犯了的过失,今天我们只省察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诫,后那六诫等到明天继续考查。
第一诫
一、我信了异端或做了恭敬魔鬼的事情吗?
二、我没有念钦崇天主的经吗?
三、念经的时候我故意分了心吗?
四、另外因我有聪明才干、体面的相貌、华美的衣服、满足的钱财,发了骄傲,不归光荣于天主吗?
第二诫
一、我因不合意的事乱喊了天主的圣名,或因这小事,赌了咒没有?
二、我发了虚誓,赌了假咒吗?
第三诫
一、主日或瞻礼日我缺了弥撒吗?或者没有神父的地方,我念经了吗?
二、罢工的日子我做了劳力的(比如挖土)工夫吗?
第四诫
一、我对父母或长上发了骄傲吗?有起了不喜欢、恼怒的意思吗?
二、我说了轻慢父母的话吗?(打、骂了父母吗?)
三、我没有听父母或长上的命吗?
四、我听他们的命听的勤快吗?他们吩咐我做的事,我做的清楚吗?有懒惰的毛病吗?
我们省察前四诫的时候,一定记起多少犯了一些罪过,所以该发痛悔,伤心难过恼恨自己所犯的诸罪。
一、该想:我既然犯了罪,就算害了我的灵魂,和最尊贵的天主发生了事端,天主一定不喜欢我,恨我。这个恨我的不是个人,却是一位全能的大主,祂能罚我在炼狱的烈火里做很重的补赎,祂也能罚我下地狱,常常受那顶厉害的苦,使我尝那常常死而终不死的大痛苦。我怎能奈何呢?受的住呢?我不是吃了顶大的亏和损失?不是比失了钱财、失了好朋友、生了大病、受了重伤或被人惨杀的苦楚更大吗?我不是遭了极凶的祸患吗?我实在可怜,无法自救啊,可爱的天主呀,我本来不堪当你的矜怜,只因祢无限的仁慈,不愿我死在罪恶中,特意降到世上来,甘心受尽万苦万难,为救我的罪,免我受地狱的永罚,因此我还盼望能再得到祢的宠爱。我实在悔恨我的罪,我愿做补赎。神父罚的补赎越多越好,另外祢可以安排我在世上多受些苦,我一概甘心忍受,只求祢莫舍弃我,莫罚我下地狱,再收我做祢的好儿子,准我升天享福。
二、我既然犯了诫命,我算作了什么事呢?算把最光荣的至圣的天主轻慢了,算把万万美好的天主侮辱了,把造天地万物的天主,不认为主了。我与造我的作反,我把日日保护我、照顾我的大父离开了,我把不断爱我的、赐我万恩的天主,不恭敬了,待祂无情,不知祂的恩,连想也不想。我把为我出流血汗、带茨冠、背十字架舍生丧命的耶稣背弃了,凌辱了。
哎呀,我实在可恶,无情至极。我的罪好重、好大、好凶恶。我伤心难过,我愿永远恼恨我的罪,我宁愿受万苦万难,总不敢故意再得罪我的天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