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对孩童的态度一向非常清楚。除非人愿意转变,并回归到心智发展的萌芽阶段,否则谁也不能进入那已与我们接近、且临现在耶稣身上的天国。「我实在告诉你们:谁若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天主的国,绝不能进去」(谷十15)。不过,对迈向未来生活之路已经准备充分的人,怎么会突然止步,并转向相反的方向呢?一位犹太首领好奇地这么问。然而,耶稣对于这样的问题更感到惊讶:「你是以色列的师傅,连这事你都不知道吗?」(若三10),因耶稣认为这是很基本的事情。「难道他还能再入母腹而重生吗?」犹太首领似乎想用抽象的思考方式来证明这个论点的荒谬,但耶稣并未发现自己有丝毫的不合理:虽然他已是成人,却仍未离开、天父的怀抱。即使现在已成为人,他仍「居住在天父内」(若一18),也只有居住在天父内的耶稣,可以有根据地向我们启示天主的一切。 我们现正面临这样的时刻:一位街头上的孩童被拣选,但门徒们却不让这位看似渺小且令人厌烦的孩童接近耶稣。然而,耶稣反对这种行为:「你们让小孩子来吧!不要阻止他们到我跟前来,因为天国正是属于这样的人」(玛十九14) 。接着突然地,我们从这个孩童跳跃到另一个独特的孩童——耶稣自己。但耶稣并未看见任何跨越深渊的跳跃,相反地,他认为两者问有直接的关联:「无论谁因我的名字,收留—个这样的小孩,就是收留我」(玛十八5)。因此,孩童不只是模糊地相似天主子:无论任何人转而关爱「这样一个小孩」(千万人中的一位),并有意无意地以耶稣之名,与他齐心这样做——那个人便是欢迎居住在天父怀里的「原型孩童」。因为那位孩童不能与他的居所分离,所以无论谁转向最微小的孩童,实际上,就是达到永恒,接触天父自身:「谁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个这样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谁若收留我,并不是收留我,而是收留那派遣我来的」(谷九37)。在福音的脉络中,此处所指的并不是一种社会福利型态,而是一个根源于基督真正本质的奥秘,他的身分并不能与身为天父怀里的孩童分开。基督的奥秘与一开始所提到的内心转变密不可分,亦即回归到精神上的孩童状态。并朝向耶稣所称的「由圣神所生」、「由上而生」或「由天主生的」。耶稣不断强调,这就是进入天国的快捷方式:「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人除非由上而生,不能见到天主的国……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生,不能进天主的国」 (若三3-5)。 乍看之下,耶稣所用的是我们完全可以理解的经验:我们都曾是孩子,而我们也必须以某种方式回归:每位成人都能在与孩童(尤其是自己的小孩)相处的过程中,接触到这种经验。耶稣并不向外寻找一个「模范孩童」以作为榜样,事情远比此更为单纯:[遂领过—个小孩子来,放在门徒中间,抱起他来](谷九36)。耶稣所要表现的就是慈爱地拥抱孩童这么简单,门徒应当能像理解简单比喻的意义般,轻易地了解耶稣的行动。然而,因为耶稣说话时正拥抱着孩童,所以祂简单的话语中隐藏着意想不到、尚未被发现的意义。 除了希腊人与罗马人之外,犹太人也认为童年是通往人性成熟之路的预备阶段。没有人发现孩童的特殊意识及其价值。童年只被列为「尚未」的阶段,没有人关心孩童的精神状态,甚或是整个灵肉存在的形式,那些是先于自由与伦理抉择的。但明显地,为耶稣来说,早先的孩童状态绝不是非关伦理或无意义的状态。其实,孩童的方向——长期被成人所封锁——开启了一个原始的面向,在这范围里万事皆在正确、真理与善的界线中显明,而这个隐密的区域不能被贬称为「前伦理」「无意识」,好似孩童的心灵尚未觉醒,或还在动物性的阶段——事实从来不是这样,甚至在母亲的子宫中也并非如此。相反地,孩童所生活的那个区域或面向,显露出完整与健康的原始面貌,甚至也被认为包含神圣的成分,因为一开始孩童还不能分辨亲子爱与神圣爱之间的区别。 耶稣当然清楚这原始不可侵犯的面向是如何地暴露在危险之下。孩童状态是十分脆弱的,因为孩童没有能力,而照料他的人则享有全能的自由。他们用种种自私的方式领他入迷途,而且常常用十分无意识的、对伦理毫不在乎的方式,来代替正确的导引。因此耶稣严厉地对待这样的诱惑者:「把一块磨石套在他的颈上,投入海中,比让他引这些小子中的一个跌倒,为他更好」(路十七2)。 耶稣也知道这原始不可侵犯的面向很脆弱,而当一位年轻人面临必须决定加入或反抗邪恶的阶段,这种脆弱可能会导致关键性的决裂——因原罪与人性倾向诱惑之故。原始面向中「超道德」的真与善,现在必须用完全的自由来证实。但是,为那些将自我意识从原始面向区分出来的人而言,那部分的善与真理,现在只成为善与真理中的一种可能,并因此认为这就是普遍、抽象及法律上的面貌。十分清楚地,这样的抉择关头、这样被摆放在善之前有待选择的「法律」(天主的或社会的),最终不论对犹太人或异教徒而言,都是理想的情境,以肯定个人的道德观已臻成熟。 耶稣知道成长的过程中,脱离受保护的原始状态,是人人必须追随、无法避免的道路。但他所展望的是整合「超道德」(原始状态的神圣珍宝)与人类的成熟阶段。保禄正确地表达出耶稣的期许,他说:「弟兄们!你们在见识上不应做孩子,但应在邪恶上做婴孩,在见识上应做成年人」 (格前十四20)。这些看似互不相容的,如何能彼此相容呢?只有以这种方式:倘若看似抽象的法律是由天主写在赤子之心上的,如此一来它便能变得具体,宛如原初(耶卅一33)。这只能发生在天主赐下祂的圣神在我们心上的([我要将我的神赐于你们五内」,则卅六27)。圣神不会使我们变得幼稚,而是会凝聚我们的心并强烈地呼喊「阿爸,父啊!」这就是从天主那儿接受天主圣神的本能之意涵,就像圣道茂所说,藉着恩宠,使人心得以响应天主爱的行动。这样的一位成人已在较高层次上恢复了孩童的具体自发性,也就是诺瓦利靳所称的「综合的孩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