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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子耶稣(巴尔大撒著)列表
·第一章 天国属于孩童
·第二章 人类之子
·第三章 天主与人子
·第四章 成为天主子女
·第五章 活得像天主子女
·第六章 成为完全的小孩
·第七章 丰盈的孩子——圣母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二章 人类之子
第二章 人类之子
浏览次数:2819 更新时间:2007-8-21
 
 
 

  当耶稣强调人类之子的态度为得救、为进入天主的国是必要的,他所指向的是什么呢?我们不能将每人的孩童状态理想化地视如(失落的)乐园,或是将孩童没有也不能拥有德行,简单地归因于他活在先于有意识且自由「习得」道德态度的阶段。然而,确实存在着这样的领域,在其中每个人生而拥有一个原型的典范,并依此来管理自己有意识的生命,确实地迈向未来生活的方向,但起源以前的记忆总是伴随着他。人类的生命正朝向终结的型态——终末,而这型态不是别的,正是原始的型态——起初,人类的生命起源于此,并赖以生存。    

 在母亲与其子宫中孕育的孩子之间,存在着一个「原型的身分」,一个绝不只是」自然」、「生理」或「无意识」的整体:这个孩子已成为他自己, 已是异于母亲的「他者」,因为孩子是从父亲和母亲而来。她必须受孕,为使孩子来到她内,并从她最私密之处生出,就像父亲当然也必须接纳他的妻子,为了在她内变得丰饶。他们必须二人成为「一体」,彼此感激,以便能够在爱中孕育优于自身的新生命;这新生命将会为了自身的存在而同时感谢他们。但以超越他们创造的全能者的眼光来看,他们应一同为此新生命而满怀感激:「子女全是上主的赐予」(咏一二七3)。不论父亲或母亲都不能自称他们的贡献赋予了子女灵魂、自由及与天主间的直接交往。

   在母亲与孩童「原型的身分」背后,存在着更深的「原型的身分」,这根源于他们的不同一性,这从一出生就非常清楚。我所谈论的「身分」,存在于孩童本身与天主对他的观念之间,前者是现存的、发展中的实体,后者则是天主意欲在他身上实现的计划。这个观念与目的就是天主本身,但不完全是,到目前为止仍将受造物视为客体。明确来说,基于更根本的「原型的身分」,我们可以用新的后古典的方法来评价孩童状态,以证明基督信仰的独特之处:在基督内,我们首次看到,在天主自身不可分的整体中,存在着天父(给予者)与圣子(被给予的礼物)之间的区别,但仍只是在圣神的一体中。

基督信仰最根本的奥秘,亦为所有奥秘的根源,所反映出的事实之一就是:在危险四伏、脆弱不堪的人类生活中,母亲与孩子之问的一体性甚至可以战胜分离。首先,母亲怀中的婴孩,是重现在子宫内的连结,而这在爱中的一体将持续存留在母子之间。即便母亲是在一段距离外对孩子微笑,而奇迹就发生在有天孩子能认出「母亲的脸」她保护性的爱,并用第一个笑容来回报这份爱。在评论或下结论前,我们必定对此处所产生的完全的」立即的直观感到惊奇。爱被视为万有最初的根源,这样的理解萌发了孩童内自我察觉的沈睡花苞。

    你我之间的爱开展了真实的世界,它比单纯的存有更为深奥,因为它有绝对的无尽与丰饶。由于这样的开展是根源于爱,无界限的存有就被视为有意义的实体,其真实性是不证自明的:简而言之,事实即等同于善。我们称它「直观」,它不是推论式的论证过程,因为母亲的笑容不能被解释为随着爱而来的,它也是直观。因为在觉醒的心灵中,期待能获得这种对存有的认识,而它也借着任何「开放」谨慎的判断,明确地存在于具体的事件中。

    尽管它源于具体的会遇,并不传达存有的抽象概念,但这样的直观却是全然无限的,并且直达终极,臻于神圣。这就是为什么对孩子来说,父母亲具体的爱一开始与天主的爱是分不开的;若每件事都平稳地发展,他会藉由父母对天主的依赖与谦卑,温和地看出其中的差别。若这依预期而发生,那么「原型的身分」会在开展的状态中再  次得到证实。孩子会清楚地看到,只有在对等「互惠」、在面对面的相遇而非对立中,爱才得以实现。人际关系也因为爱的精神而凝聚在彼此真正的差异中,不但不会因亲密而受到危害,反而更为巩固。爱同时也能让孩子经验到完全的贫穷并非一种威胁,由于孩子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因此母亲永远潜在的爱,随时可以重现。

    [原型的身分]是受造性的三位一体的肖像,虽然模糊,却不至完全看不见。我们在受造物中发现,它存在于因爱而「联合]但彼此分离的人类中。耶稣指出决定性的观点,就是当他说这些小于的天使常见我在天,之父的面(玛十八10),宛如他们是在天主观念中现存的代表。

    因为这段开展持续朝向永恒,所以在父亲「母亲与孩一子之间的三位一体肖像必须力求清晰透明」完美无瑕。孩子开始意识到的任何扰乱——不论是在父母之间或亲子之间——都会混淆并遮盖绝对存有的领域,也因而模糊了所有受造物都是天主赏赐的礼物这项事实。这样的想法也会变得混乱,因为孩童只有在一个亲密且和平的空间中,具体落实与父母问爱的关系时,他才能理解存在的恩赐。

    在这健全空间内的任何暴力都会伤害孩童的心灵,且那最深处将无法获得痊愈。在离婚的案例中,总是孩子们背负着痛苦的重担,而这些问题常起因于婚姻中彼此不同的信仰。只有少数成人明了他们加诸孩子的,是无可估计的伤害,结果他们多么贴近耶稣最严厉的责难:[但无论谁使这些信我的小于中的个跌倒……]玛十八6]

    这已意味着孩童内在原本安全的世界如何受到威胁。即使孩子常认为没有母亲便不能做任何事,母亲却非一直都在。被保护的感觉(这能跨越距离的限制)仍受恐惧所威胁,深怕爱的生命可能会死亡:这种恐惧能穿透心灵最深处,孩子就像处于城市交通的漩流中,忽然经验到被遗弃的无助。只要他感受到一股充满保护的关怀,孩童就会确信自己拥有一个开放的庇护所;在如此的安全感之中,  孩子便可以理解到,母亲或他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必须付上努力与自我牺牲的代价。一方面,孩子更意识到如此爱的关怀实际上是一份礼物;另一方面,他也开始察觉掌控现实情况的艰难。

    当父母承担起养育之责时,孩子便会明白他们正在善尽己任。尤其对母亲或父亲来说,这责任被包含在具体善的最初范围内,在其中父母与孩童紧密相系。他们延续活出对生存法则的服从,此法则与父性及母性密不可分,但其中也包含了一部分经由个人抉择的自由意志。我们在此遇到一个矛盾,最后只能用超性及基督信仰的标准来解决。因为在孩童的无助中,他享有受照顾的神圣权利;但只有爱能成全如此的权利。因此,孩子有权得到超越法律层面的关照,而这只有在父母自由主动的自我给予中方能成就。刚开始时,孩子还不会区分在与父母的互动中,何者为神圣且绝对的善,何者为受造性的善。因此,得到善的权利是一种神圣的权利,而唯有奠基于父母与天主之意愿间最深的连结,它才能获得满全。现在,一旦天主让受造物生存,他对其受造物之恳求的神圣响应,即为永远有效的「责任」及白白赐予的爱,就如恩宠。圣神无法拒绝呼求[阿爸,父啊!]的人(路十一13)。

    福音中亦指出,即使没有爱的人([你们纵然不善],路十一13),面对子女怀着爱意的恳求,仍无法无动于衷。然而,因为罪恶依然存在,对此合宜的恳求之爱的回应将处于危险中。

    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孩子们所有其它天生的特性中:他们全都是以健康的爱的交流为模子而塑造出来的,此交流存于起初母亲给予的爱,以及孩子起初所接受的爱之间。为孩子来说,收到好的礼物是很自然的,因此服从、听话、信任、愉悦地交托,为他并不是特别有待达致的德行,却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因此就某方面来说,孩子毫无疑问地传承了母亲给予的态度,并视为一项正确的行为,而当他有东西可以给予时,他就会自发地付出。他不将他稀少的珍宝隐藏起来;他想要去分享,因为他经验到分享是一种善良的表现。事实上,孩子能将此态度内化成自己的,其前提在于他不须区分施子者与礼物,因为不论在母亲的怀抱中,或在所有给予他的东西中,施予者和礼物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在礼物中,孩子能直接地认出施予者的爱。然而,施予者的自私(你们纵然不善」)会导致孩子不再将礼物视为施予者的形象:此时,拥有私人财物的倾向便会在孩子内分生出来,以东西的效用来判断是否可能成为礼物。

    接着我们看到,孩子寻找庇护所、顺从[养育]之源等自发反应随即消失;这时,具体的[扶养]就变成抽象、合法的[权威]

    这里产生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父母在家庭中对于孩子具体的管理权力,是否为某种预备,而这之后会增大到国家或社会中几乎含括所有的决定性权力,其养育、照顾的部分将取代家庭。在黑格尔的法律哲学中确信这种分离的需要:他认为只有一种[][天生的伦理精神]是属乎家庭的,它就像是一种刺激:但是这种精神必须发展成「自主的自我决定的心灵,大概只有在更大的国家及从危险根源分离的条件中,才能使心灵的第二阶段获得[胜利] 

    但梅瑟十诫中的第四诫反对国家没收个体,而子女们孝爱父母亦是耶稣屡次对成人重新的一条诫命。即使孩子成年后,父母教育方面的权威已经消失,但这并不废除父母与子女间原本给予与回应个人之爱的关系。这个关系只会重新强调,孩子应以照顾年老的父母做为永恒及爱的责任,以表感激之情:毕竟孩子该为他们的肉身感谢父母,而这份恩情是永远都不够偿还的。就此意义来说,在人类普遍的记忆中,保留许多鲜明的原始关系,在孩子这部分,因感激而生的责任是不会凭空消失不见的,不像动物一旦弃巢,就不再复返。即使纯粹依照法律上的理论基础,我们仍可以证实在人之内存留着最初「区分母亲与孩子间「原型的身分」之完整无缺的片段,就如爱超越法律上的种种考虑,即便前者包含了后者。

    当孩子成长并为人父母时,这项证实将有所关连。即使此时,他们对「原型的身分」会拥有一个主动的经验,但他们仍不能将之与过去曾经历过的被动经验分开。这个经验使他们深陷于时代记忆的洪流里,为他们的存在及前人的过去成就他们的现在而感谢不已,并连同子孙一起眺望未来。过去与未来的相互作用都是指向现在,再次在原型孩童状态的片段中,对善的信心与充满信任的期望足以已经获得的经验为基础。

    这样的时间架构和在人类有罪的氛围中一般危险(我们再次想到你们纵然不善),耶稣打算用同样的方法,在新的孩童状态中,完全地实现与完美全善的天父之关系。为此,对于所求之美善事物所怀的坚定希望,因着已经验到的善而变得愈加真实无误,以至于成为现存的事实:[因此,我告诉你们:你们祈祷,不论求什么,只要你们相信必得,必给你们成就](谷十一24)。[我们对天主所怀的依恃之心就是:如果我们按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必俯听我们。我们既然知道:我们不拘向祂祈求什么,祂会俯听我们,我们也知道向祂所祈求的,必要得到](若壹五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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