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很多地方,似乎赞成食肉一事,这些应当提一提。我们不该食用挪亚在特殊情况下(洪水泛乱,所有的蔬菜都被冲走)使用的权宜食谱,而应当食用一种更为有价值,最初就有的食物,也就是主在创世纪1:29中所指出的:“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在紧接着的诗节中,神进一步指出,这种食物是好的,而有肉的饮食,仅是满足他们的贪欲。 这解释得已相当清楚,但是我们还要全方位地研究一下《圣经》的内容。 以色列的子民们吃够了神所赐的食物,于是,神特意为他们摆下了鹌鹑宴的例子,是从《圣经》中节选下来的最典型的一个。而且,在民数记的11:31、32诗节中,对鹌鹑和接下来的鹌鹑宴作了描述。在11;33诗节中,则突出说明了该章的中心内容:“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嚼烂。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他们发作,用最重的灾难击杀了他们。”他不喜欢他们吃肉。 如果研究一下早期宗教历史,将会发现最初的神父赞成吃素这一原则。那么这也就变得很清楚了。你可以研究一下Turbullian、Pling、Origen、St·John、Chrysostom等人的生活。顺便提一句,这些发誓持素的早期神父们作了大量声明,因此在各种全基督教教会会议采纳它之前,我们也可在《圣经》中读到这些内容。 到了公元四世纪的Lonstantine帝王时代,持素的基督徒不得不偷偷地修习。这是由于Lonstantine不仅是个食肉者,还是个疯子。基督教历史书中总能找到他如何将熔化的铁水倒入持素的基督徒嘴里之类的故事,而且他还把自己的妻子投进了装着沸水的桶里烫死。 经典用最简洁的语言解释最普通的道理,但对扭曲事实的人而言则难于理解。《圣经》中清楚地指出:“你们不可以杀。”(出埃及记20:13)它应当说得再清楚一些。 犹太文原文是“lo tirtzach”,它实际上被译成“你们不可以杀”。 二十世纪最著名的犹英语言学者之一,Reuben Alcalay博士在他写的《犹英词典大全》一书中指出,“tirtzach”指的是“任意种类的杀害,无论杀的是什么”。而“lo”一词所指的,如你所想的一样,意指“你们不可以”。不要杀生!让我们正视它,《圣经》在这一点上非常清楚。 韦达文献在这一点上也十分清楚。事实上,韦达文献所要求的不仅是持素,因为砍掉植物还是有业报在里面。因此,韦达经介绍了一种lacto素食餐。这种饮食对生物一丁点儿害处都没有,而且是一种使人摆脱由杀害植物带来的些微业报的特殊方法。这一方法在《博伽梵歌》中作了简单介绍,而在《博伽瓦谭》中则作了详尽的说明。这种方法主要是以奉献和爱心念颂主的圣名,供奉后的食物称为“祭余”,它的意思是“主的仁慈”。 一些《圣经》学者坚持认为耶稣吃动物的肉,但这很明显是掺杂了个人喜好的论调。继承偏见,赞同现有传统的思想是人类很多世纪的人性特征。但当一个人将个人意志施放到生活的众多领域之时,真理现在看来是更加重要了。 受人敬仰的《圣经》学者Rev·V·A Holmes—Gore研究了在《新约》四福音书中使用频率较多的“肉”一词。他把肉一词的意思追溯到希腊文原文。 他的这一发现首次发表在1947年出版的《秋天的世界方场》一书中。他指出,在四福音书中19个译成“肉”的词应当更准确地译为这样: 希腊文--------谈到次数----意思 Broma--------4----------食物 因此,约翰福音21:5的权威译文:“你们有肉吗?”是不对的。它应当译成:“你们有吃的吗?” “鱼”是《圣经》中另一个经常被误译的单词。它的意思一般不是指“可以游的生命形态”,而是早期的基督徒用来互相证明身份的标志。它仅仅用在受迫害的非常时期,也就是用在官方承认基督教为国教之前的暗号。 鱼一词是一个神秘的标志和交谈中的暗号,它源于鱼这个词的希腊形式“ichthus”,因此,它代表的是一个离合诗句,由“Iesous Christos Theou Vios Soter”由这句希腊语的开头几个字母组成。而这句希腊语的意思是“耶稣·基督,神之子,救世之主”。经常出现的鱼一词只是代表耶稣的符号,跟吃鱼一事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是,鱼这一标志并没有得到罗马人的认可。他们更愿把它说成是十字架的标志,认为把注意力集中在耶稣的死,而非他辉煌的一生上更好。或许这就是他的生活经历只有10%的被记载在合乎教规的经典中的原因之一。他的前三十年的生活经历却被漏掉了。 多少崇拜者从教堂回到家中,坐下品尝从那个曾不可一视的动物身上切下来的肉,而无视他们刚刚首肯的训令?下列诗节将扫除读者在这一章中的所有疑惑。 “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创世记1:29)指出人的正常饮食是素食。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的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兄弟也是一样。”(创世记9:4、5)说明神不允许人吃肉,但如果那样做的话,他要用他自己的生命去补偿。而且他会被他所杀的生命杀掉。这就叫做业报。 “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供绵羊的幡祭和肥膏的油脂,我已经够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 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沾满了杀人的血。”(以赛亚书1:11、15)说明食肉者即使祷告,神也不接受。 “假冒为善的宰牛,好象杀人。”(以赛亚书66:3)说明宰牛和杀人,二者被视为无有差别。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油和血都不可以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利末记3:17)这一技巧要求:你可以吃肉,却不要吃到血,这是对犹太教食物(泣干血的肉)原初的构想。它就好比拉屎却要不撒一滴尿。不可能!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利末记17:10)注意“无论吃什么血”一句。所有的肉源于血。 新约中出现的“肉”一词 这一部分所要指出的是:某些话是如何在金·詹姆斯所翻译的《圣经》译文中译错的。正确的译文选自Nestle写的《新约》希腊—英文译本。其中,也对照了King·James的译文。 “这约翰身穿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马太福音3:4)注意“locust”一词,它有两个词义,一是蝗虫,另一个是刺槐,这里指的是刺槐树上的果儿,它是圣约翰的面包。 “她的灵魂便回来,她就立刻起来了。耶稣吩咐给她东西吃。”(路加福音8:55) 英文版《圣经》中将“Phago”一词译为“肉”,而应该为“吃的东西”。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到他晓得弃恶扬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和蜂蜜。”(以赛亚书7:14、15)基督教徒喜欢引用这一诗节的前一部分,以证明耶稣是救世主,却很少引用后一部分,而它却预言了耶稣将是个素食者。 “他们正喜得不敢信,并且希奇,耶稣就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便给他一片烧鱼和一块蜜房,他接了它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41-43)注意单词“它”是单数。给耶稣的是烧鱼和蜜房,他只接受了其中的一样。从以赛亚书7:15来看,我们可想而知他接受的是哪个了。 “天渐亮的时候,保罗劝众人都吃饭,说:‘你们悬望忍饿不吃什么,已经十四天了。所以我劝你们吃饭,这是关乎救命的事,因为你们各人连一根头发也不至于损坏。’保罗说了这话,就拿着饼,在众人面前祝谢了神,掰开吃。于是他们都放下心,也就吃了。”(使徒行传27:33-36)英文版《圣经》在这里用的词是“trophe”,尽管他们译成肉,但很清楚耶稣(保罗?)所指的是饼,他们吃的也是饼。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罗马书14:15)这里食物一词指的是灵性食物。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马书14:17)这里指出一个事实,神的国不是物质的。 “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8:8)这一诗节不是说我们吃不吃没关系,而是说吃这一行为不影响我们跟神的关系。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林前8:13)“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林前10:3)这里用的broma一词,是食物的意思。 “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罗马书14:20、21)非常好的诗节。这里用的词是broma,即食物。因此,很清楚,吃肉是不好的。 根据经典学者瑞恩·玻立新出版的「上帝的食物」书中的探讨,耶稣基督确实是一位素食者。 在这本书中,玻立对耆那教、佛教、印度教和道教等各大宗教进行了精深的探讨,这些宗教全都具有非暴力、宽容、轮回以及鄙弃肉食的基本传统,玻立还探讨了犹太教、罗马天主教、回教和基督教关於素食的明显证据。 玻立说:「世界上所有宗教的教主都是素食者。」玻立本人也是一位素食者,他目前住在纽约布鲁克琳,任教於社会研究新学院。他说:「神圣生活的要素之一就是简单的生活。」 耶稣很可能曾是艾赛尼派的一员;艾赛尼派是犹太教的素食宗派,共同分享财产,反对用动物祭祀,并且举行洗礼仪式。耶稣反对犹太教用动物祭祀的传统仪式很有可能是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 玻立说:「如果人们相信他们的救世主也是动物的救世主的话,这里将会成为一个不同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