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则克耳22 3你当说:吾主上主这样说:祸哉那在自己中间流血的城!她叫她的时间迫近了,她制造了沾污自己的偶像。
厄则克耳先知在开列犹大罪恶名单的开始,马上便提出了两项最凶最大的罪恶,即杀人与崇拜邪神 。( 11:6,9; 16:38和5:6; 6:3-7,11,13;7:9,20; 8:1-18; 16:1-52; 20:30等)
那不能再迟延的刑罚来临。
⑥当天主的惩罚来临时,没有一人能站在天主前作为民众的中保,以阻止天主的义怒 (依51:18; 59:16; 63:5 ;耶7:16; 11:14)。由此可见,目前的耶路撒冷比昔日的索多玛的罪恶尤为重大,所以她绝对免不了应受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