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章旨见前章)
1在那一天为达味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必要开一个水泉,为洗涤罪过和不洁。
2在那一天——万军上主的断语——我要由地上铲除一切偶像的名号,再不为人所记念,并且我还要将假先知们和不洁的精神由地上灭绝。②
3将来如果有人还要说妙语,生养他的父母必对他说:你不能生存,因为你借上主的名字说了谎言;生养他的父母就在他说妙语时刺杀他。
4在那一天,每个假先知,在他说妙语时,必因自己的神视感到羞惭,他们必不再穿毛外氅,为行欺骗;
5他反要说:我不是先知,我是一个种田的人,因为我自幼以农为业。
6若有人问他说:怎么在你两臂中间有这些伤痕?他必答说:那是我在爱我的人家里,所受的伤!③(7*-9见第十一章后)
注释
①全伊撒尔民既已自怨自艾,上主必要赦免他们的罪过,他们从此要过一个新生活,离弃偶像,谢绝假先知。上主的恩宠如川流不息的泉水灌溉他们的心灵。圣经中屡次以泉水来表示天主的恩宠,或表示他所赐与人的圣洁(户 19:9 13:20; 31:23 ;依12:3 ;则 36:25 ;若 4:10 等处)。
②这一章内所提及的先知是指的假先知。他们或以上主的名义擅自说上主没有吩咐他们的话,即假借天主的名义发表自己的谬论,或出神说妙语,或竟奉邪神的名义发表预言,参见申18:9-22。依法律,这样的先知应处以死刑。
③为明了3-6 节的意义,应想到匝加利亚先知以为圣洁的伊民今后必要按梅瑟的法律,将假先知处以死刑;为父母的亦不顾私情,一见自己的儿子冒充先知,就刺杀他。凡先前做过假先知的,必要懊悔,再也不穿先知所独穿的毛外氅,再也不想愚弄小民,不但如此,他还要辩护说:自幼就是农夫,从没有做过先知;但这些假先知如巴哈耳的先知一样(列上18:28 )曾自文其身,身上存有伤痕;百姓一见,就反问说:怎么在你胸上有伤痕?假先知必掩饰说:那是他在亲友家所受的伤,并不是作过假先知的记号。参见先知书上册总论 3.4 :假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