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的神圣与不可分离性
玛拉基亚先知对婚姻问题讨论了两点:
一、 驳斥与外人联姻:这是为保护启示的宗教,不为异端所迷惑不可少的条件 (2:10-12)。
二、痛斥休妻的大罪:婚姻是上主所定的圣事,天 主是婚约的证人,夫妻决不可离散 (2:13-16 ) 。
(Ⅰ)婚姻的神圣
先知以为犹太人娶外方女子为妻是犯了选民与上主所订的盟约,并且侮辱了选民的圣洁。他们若把敬奉邪神的女子娶来为妻,她们会带来她们所恭敬的邪神偶像,也一定会诱惑丈夫和子女背弃雅威而恭敬邪神(参考厄下 13:26-27 )。先知曾说: 「在伊撒尔和耶路撒冷也有丑恶事发生,因为犹大亵渎了上主所爱的圣所,娶了属于外教的女子为妻。」 (2:11) 「丑恶」或译「可憎恶的」 (Abomination) ,常指邪神偶像而言(申7:26; 32:16 ; 依41:24 ;耶16:18 ;则 7:20) 。先知明说:那些女子是属于外神的,她们所带来的偶像,虽不敢公然供出,但可能供在丈夫的家内,虽如此,也是亵渎天主的圣殿,因为娶外教女子的男人已沾上了不洁,他们入圣殿已算沾污了圣殿。因为先知对这样的人十分痛恨,愿对他们处以革除犹太教籍之罚 (2:12 )。再看司祭如何冷淡,亵渎祭献大典,人民信仰动摇,拿献什一之物 (Tithes) 不当之事,可说全是受了与外教人结婚的影响(厄上 9-10 章) 。
(Ⅱ)婚姻的不可分离性
大概在先知时代不少犹太人遗弃了自己的发妻,而另娶一个外邦女子,或因自己的妻子年老不孕,而把她遗弃,这样相反天良,大逆不道的行为,先知视为强盗杀人的行为 (2:16) , 因他所休的妻子是正式而有盟誓的妻子。天主要惩罚背弃盟誓而休妻的丈夫,不垂顾他们的祭献,他们虽哀祷痛哭,仍不能得天主的怜悯 (2:13 )。
先知不但攻斥休妻为非法,而且也极力主张婚姻是不可离散的。婚姻是原始的圣事,天主造了一男一女,二人成为一体 (创 2:24 )。伊民自古以来结婚时常呼号天主作见证 (创 31:49-50 ;多 7:15 拉丁本)。因有此盟誓,所以称妻子为盟妻(2:14) 。他们二人是天主所结合的,任何人即连政府也不能拆散,解除他们的婚约(玛 19:6)。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生养子女,繁殖人类,这是婚姻的所以为神圣 (2:15 )。另外为选民所传生的是天主的子女,他们的婚姻更是神圣的,无论如何是不可分散的。若是一人由于厌恶自己的发妻,而把她遗弃,他像是杀人的凶手 (2:16 )。
对申24:1-4 所许离婚之事,本是一种恶习,梅瑟为了人民的硬心许了这宽容的例外,但像耶稣说的:「起初并不是这样」 (玛 19:8) 。玛拉基亚没有明显反对这例外,但他的意思始终坚持婚姻是神圣的,决不可拆散。先知的论调已为日后圣教会开了尊重婚姻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