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禁止所有的假神的偶像和代表
就本诫命所涉及的,很清晰有两个主要的方式违反了天主的尊威。
第一个方式是把偶像和画像当作天主来崇拜,或相信这些偶像和画像拥有某种神性或德性值得我们崇拜,向它们祈祷,或者把信心寄托于它们,就像外教人那样,把他们的希望寄托于偶像中,这种偶像崇拜是圣经里经常谴责的。
另一个方式是,试图建立神的一个代表物,就好像祂能被肉眼可见,或者借着色彩和形象再造出来。
大马士革的圣若望说,能够代表天主的是不可见的,就像天主一样,是无形的,是无限的,也不可能以任何的形状再造出来。在第二次尼斯大公会议中,本主题深入的处理过了。宗徒论外教人是多么的正确啊,说:他们将不可朽坏的天主的光荣,改归于可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爬虫形状的偶像。(罗1:23)
因为他们把这些东西当成天主来崇拜,认为他们造的这些东西就能代表天主。因此,当以色列人在金牛前欢呼:以色列,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国的天主。(出谷纪32:4),这些以色列人被斥责为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把他们的光荣变成了吃草的牛。
梅瑟试图将人们从偶像崇拜中拉出来,他说:因为上主你们的天主,在曷勒布由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天,你们既然没有见到什么形状。(申4:15)这些话是最明智的立法者所说,以免他们犯错误,制造神的像,并把属于天主的荣耀归于任何的被造物。
它们不禁止天神和天主神圣位格的代表
为了表现神圣三位一体的位格,牧者应该教导,形式仅能表达天主的一些属性和一些举动。因此,从达尼尔先知的描述中,
在古代,天主被描绘成坐在王位上,面前摆着打开的书卷,祂监督和审判人们的所有的思想和行为。
天神也被描绘成带着翅膀的人类形状,以便我们理解他们对人类善意的行动,时刻准备执行上主的命令。
属于圣神的形式,是被刻画成鸽子的形状,或者火舌,这也是广为人知无需过多解释的。
它们不禁止基督和圣人的画像
但是制作和荣耀我主基督以及无玷圣母,圣人的画像,展示他们的人形,不仅不被本诫命禁止,反而一直被认为是神圣的做法,是表达最感激的确定标志。这种观点在宗徒时代就被确定,以及大公会议和许多教父的著作中,无论是杰出如圣人者还是初学者,他们所有人在这个主题上完全的一致。
圣像的实用性
大马士革的圣若望的《论圣像》,以及第七次大公会议和第二次尼斯会议都有详细的解释。
但是人类的敌人,用他的狡诈和欺骗,试图使这神圣的机构走入邪路,如果信友恰好在这个问题上冒犯了天主,牧者应根据特伦多大会法令,用他的权力劝说纠正这样的错误,如果必要的话,给人们解释法令本身。
他也应该教导不识字的,以及那些对使用圣像无知的人,关于新旧约的历史,唤醒他们的记忆;在对天堂般事物的默想当中,我们能被热情点燃去朝拜和热爱天主。牧者应该指出,圣人像被置于教堂里,这些像能够提醒我们去以圣人为榜样,效法他们的生活和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