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迄今为止所描述的,关于灵魂救赎所需要的一切,唯独可以从天主的圣爱中获得;因为在这种挚爱之中,我们能够达到最崇高、最彻底、和最完美的成全圣德巅峰;圣爱提供我们救恩所缺乏的一切,它包含了丰沛浩瀚的美好恩典,甚至有我们热切渴望的至高对象,那就是天主本身! 我们毕竟是通过独一无二的真挚爱德,投奔天主,圣化成祂的肖像,与祂亲密无间地结合共融,就是与祂在精神上合而为一(格前:6:17),从祂那里得到我们所有的幸福喜悦;因为我们在今生将因祂的恩宠,享受到真正的幸福;更在来生与祂同享天堂的永福和荣耀。爱情就是这样:除非她完全赢得并完美地拥有她心爱的人,她绝不会罢休!天主就是通过圣爱的途径来亲近世人,而人也是经由挚爱来亲近天主;然而,天主绝不会憩息在没有爱的地方。因此,如果我们有真挚的爱德,我们就拥有天主,“因为天主就是爱!”(若一:4:8)。 此外,没有什么比爱情更刻骨铭心、更体贴入微、更渗透人心。爱情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要彻底深入她所爱的人心灵深处,清楚理解爱人完美的圣德,才能安心歇息;她热切渴望与祂合而为一,如果可能的话,她甚至愿意完全转化成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她绝对不能容忍任何事物,介于她与自己所挚爱的祂、就是天主之间;她奋勇前进,热切地直奔向祂,要克服所有一切的困难障碍,若不到达她所热爱的祂,决不罢休! 需知,爱情的本质具有强大无比的结合和转化的力量,能够使一个人与她的爱人亲密地结合,将她彻底转化成她所爱的人;换言之,爱情的力量,能够使相爱的恋人,彼此都竭尽全力使自己完全转化成对方,而且亲密无间地合而为一! 首先,让我们考虑人的理智:爱情将在思想上使我们变成心爱的人!因为我们会朝思暮想着她,她在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享受到甜蜜、温馨和喜悦;我们是多么热切渴望彻底了解她,并非表面上的认识,而是深刻亲密地理解她,知道关于她的一切,我们甚至竭尽所能进入她的内心深处,以便能够洞察她心灵的秘密! 其次是在感情和意志方面:爱情使我们以坚强的意志,和热烈的情感,活在心爱的人心中!换言之,就是当我们决心尽量讨爱人的欢心时,因取悦于她而深深地感到幸福喜悦。另一方面,相爱的人彼此活在对方的心灵中,因为他们理解对方的愿望、分享对方的好恶、和感受到对方的喜怒哀乐,直到他们似乎成为一个人。正如经上所说的:“因为爱情猛如死亡!”(歌:8:6)。爱情使我们超脱自我,完全进入我们爱人的内心,心甘情愿地成为她心灵的囚徒。其实,我们的灵魂更真实地活在我们爱人的身上,远远胜过活在赋予我们生命的肉体上;因为我们的天性是通过理智和意志,在精神上生存在我们爱人的身上;而肉体仅仅给予我们像动物一样,外在生存的人形罢了。 因此,世上只有一件东西,能够吸引我们远离外在的尘世事物,回到我们自己心灵的深处,在那里与主耶稣基督,形成真挚亲切的情谊。唯独对基督深邃的挚爱,以及渴望享有祂的甜蜜喜悦,能够引导我们去感受、理解和体验到,祂慈爱神圣临在的温馨。单靠爱情的力量,就足以将灵魂从卑贱的人间,提升到居于高天的天主(约:22:12);唯独乘着挚爱和渴慕的羽翼,灵魂才能够飞升到永恒的真福那里。爱情就是灵魂的生命,是她的婚宴礼服(玛:22:11-12),是她最圆满的美德(若一:4:17)。因为爱是永存不朽的(格前:13:8),若没有爱,就没有完美圆满的圣德;没有真挚的爱,所有的善行都无法引导灵魂达到她最终的目的,那就是天主!爱德是我们上主的诫命、全部法律和先知的基础(玛:22:36-40)。因此,圣保禄宗徒说:“爱就是法律的满全。”(罗:13:8-10);他更清清楚楚地说明:“这诫命的目的就是爱,即由纯洁的心、光明磊落的良心、和真诚的信仰所发出的爱。”(弟前: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