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主耶稣赋给了圣教会立定教规的特权,为辅助她完尽指导人类永远得救的职务。
是谁给了圣教会定立规诫的特权? 是吾主耶稣亲自赋给的。
耶稣说:“如果有人不服从圣教会,那么你便把他当作教外人或税吏一般看待。我实话告诉你们,凡你们在世上所保留的,在天上也不能得赦”(玛18:17-18)。
“凡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凡摈弃你们的,也就是摈弃我”(路10:16)
一、社会而没有管理权,社会便不能成立。既须管理权,便须有法律。公教会若没有立法的特权,她也不能作人类升天堂的指导。
二、立法权同时也包括执行权,为此教会对不守教规的信友有惩罚的全权。这种惩罚的实行,是不准他们领圣事,革除圣教会籍,不准享用公教丧礼等。
三、公教信友该绝对遵守圣教会的规诫,凡是不守圣教规律的人,便是不服从那赋给圣教一切权利的天主。
昔日有一个冷淡教友对他的朋友说:“天主十诫我完全遵守,但是圣教会所规定的大小斋期我却认为没有遵守的必要,为的那只是圣教会规定的,天主绝不会为这个来罚我”。
他的朋友对他说:“然则,天主没有命令我们服从圣教会么?既然那样命令了,我们若不服从她,岂不等于不服从天主么”?
圣教四规以外,圣教会再没有定别的规诫么?
有,圣教会定立的规诫很多,所谓四规,不过是几种主要的,而为公教信友日常生活所最该注意的罢了。
公教会所有的一切规律,载在《圣教法典》一书,内容包括二千四百一十四典。但在必要的时候,教宗便借罗马各圣部颁布一些新的法典或教规,以保全圣教会的利益,这些规定,都是一众信友应当绝对遵守的。
一、公教信友应遵守圣教的一切规律,比如圣教会禁止教友以下各事:
(甲)阅看或收藏不道德的书籍。
(乙)加入圬人党或其他反公教的党派。
(丙)禁止大葬。
(丁)教友子弟不得送入外教学校读书。
二、圣教会有赦免遵守圣教规律的特权。
在相当重大的缘因下,教宗,主教或本堂司铎,有酌量宽免信友不守圣教规律的特权。
例如:某域某地的主保瞻礼适值瞻礼六日,参与的人很多,因此很难为那些人妥备素食,在这种情况下,主教有权赦免当地教民不守小斋,甚至大斋也能宽免。
好教友怎样遵守圣教会的规律?
他遵守圣教会的诫命,不但依照字面的规定遵守,抑且遵守圣教规诫的精神。
一、我人若谨慎遵守圣教会的规律,那么凡是圣教所好恶的,也该是我人所好恶的。圣教会是我人的慈母,她仁慈且明智,事事都为我人现世和永远的幸福着想。
二、圣教会是耶稣亲自赐给我们的慈母,为指导我们等待耶稣的再次降来。假如我们服从这个指导,那么在世上我人便得享平安,在天堂还可同天主享幸福。
因此圣教会真可同救世真主一样的说:“我的轭是甘饴的,我的担的轻的。”(玛11:30)
问:十诫外,还有别样遵守的法令么?
答:十诫外,还有圣教所规定的规矩,最要紧的有四条。
问:那是圣教四规?
答:圣教四规就是:“一,凡主日及罢工谵礼日,该参与弥撒。二,该守圣教所定斋期。三,该告解领圣体每年至少一次。四,该量力供应圣教会之要需。”
若耶稣是普世之王,玛利亚自然是普世之母后。为此,按圣伯纳德贤的说法,有多少属天主权下之物,就有多少属玛利亚的;这样众位天神,一总的世人,一切天上地下之物,既皆属于天主之国,照样也全属诸童贞圣母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