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该妥当告解,并善领圣体至少每年一次。』
在耶稣复活瞻礼前后,一总已达到理智年岁的信友,该当妥当领告解圣体等圣事。
一、七岁以上的儿童,一般的说已达到理智的年岁,因此就有遵守这条诫命的义务,不守便有大罪。
二、每年一次的告解本没有规定固定的时期,但照习惯的办法,这次告解是为预备复活瞻礼的领圣体,故此当在复活期内举行,通称“满四规”。
三、妥当告解虽则每年只命一次,但为作好教友,绝不当以一年一次的告解为满足。
(甲)假如不幸犯了大罪,你一定要立刻去办告解。
(乙)一般的说:我们至少当每月办告解一次。
有些教友每主日办告解一次,这为灵魂的神益诚属不浅。圣教初兴的教友都是每日领圣体的。
四、办告解不一定必须在本堂神父前,却是我们愿向任何一位有职权的司铎办告解,都可以的。
信友几时该领圣体? 在复活期内,信友都该领圣体。
一、复活期的四规圣体是必须遵守的,不守便有大罪。假如某人的四规告解不妥当,或冒领了圣体,也不能算满四规。
二、一众信友凡达到了理智的年龄,便有妥领四规圣体的义务。父母,教师,本堂司铎,都有指导儿童完尽此项义务的责任。
三、公教信友绝不当一年只领一次圣体,便以为足够了。
但该仰遵圣教的劝谕,勉力时常领圣体。假如我人可能每日领圣体,却要使耶稣等待一年的工夫,才来到我心中,试想那是多么冷淡的对待耶稣?
反之,我人若以信德的眼光,忖想那领受天主本身到我罪人心里,是何等的幸福!这样想来,恐怕不必强迫,早已愈多愈妙的勤领圣体去了。
(70页图)圣教初兴的信仰,每日领圣体。告解圣事是宗徒们施行过了。
圣教会何以规定每年一次的领圣体?
圣教会规定四规圣体,一方面是要我人完尽天主命人领受圣体的诫命,同时也是为救灵魂的圣宠得以永久保存。
基利斯督亲自命令过了:“你们若不吃我的体,饮我的血,便不能得长生。”(若6:54)
一、复活瞻礼领圣体,那是最相宜的,因为正是在复活节的前几日,在最后晚餐时,吾主耶稣建立了圣体圣事。
二、如同耶稣死去了,而在复活节日复活,同样教友也该在这个时期,借告解圣事“死于罪恶”,而借圣体圣事再度起圣宠的生活,为的圣体正是来日复活的保障。
圣保禄说:“如同基利斯督由死中复活了,同样我人也走向生命的自新。”(罗6:4)
(注:告解和圣体圣事的详细讲解,见本书第三卷。那里要讲怎样办告解和怎样领圣体)。
问:第三规命什么?
答:第三规命一总开了明悟的教友,每年至少妥当告解,并善领圣体一次。
问:在这第三规上有“至少”二字,是什么意思?
答:是发显圣教会很盼望教友屡次告解领圣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