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己的爱 (23)爱是人秉自本性的,四种情欲之一。这四种情欲众所周知,不必一一列举。不过按正理而论,本性必须最先运用于认识、事奉本性的创造者。为此耶稣基督声称人第一条最大的诫命是爱天主:「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玛22:87)。由于人的本性,是脆弱的,必须有一种急需,强迫他完成这项最重要的诫命。可见爱,是属于血肉的,在一切事物之前,首先为自己而爱自己。圣保禄以下的话正是这个意思:「但属神的不是在先,而是属生灵的,然后才是属神的』(格前15:46)。所以爱不是给人定的一条诫命,而是刻在人本性深处的一种秘密印记,如圣保禄宗徒说: 「从来没有人恨过自己的肉身」 (弗5:29)。 不爱近人,不可能真爱自己 由于上述的爱往往发作过分,超出了需要的范围,随着肉欲,无节制的要求,疯狂地任意奔放,于是为人制定了第二条诫命,以便约束这种过份:「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 (玛22:89)。这是非常公正的。共有同一本性的人,共享同样的恩宠,特别是与本性俱来的恩宠,岂不是十分合理吗?如果有人不但把照顾别人的需要,看作是自已的需要,反而看作是自己的额外负担,他应该首先努力,抛弃自己欢心的事,不然势必违犯法律。我希望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享受自身的欢乐,只要他能以同样的心情对待别人。 一个人的为人,最大的规律是有一种生活和行动的法则,约束节制自己的贪欲,不教它滥用本性的能力,因为滥用本性的能力会驱使灵魂顺从肉情,以至丧亡。他当把自己本性的能力,和与自己同类的人,共同分享,难道这不比被肉欲所利用,更正当更值得称赞吗? 你若能听从理智的建议,「抑制你的情欲』(德l8:30),又按照圣保禄的教训,「只要有吃有穿,就当知足,(弟前6:8),自然不会感到,克服妨碍灵魂得救的肉情,有多大困难。我也不相信,把从敌人手中夺回的东西,交给与你相似的人,为你有什么难以割舍之情。你若把用于取乐的事物抽出来,用以解决弟兄的需要,你的爱不但是有节制,而且台乎正义。只要你的爱是慷慨的,与别人相通的,自然就能政变性质,由以前属血肉的,变为合于理性的。 (24)但是,你若把财物分给别人,而你自己却因此缺乏生活必需品,在这样情况下,你想应该怎么办呢?圣雅各伯宗徒在他的书信中向你指出:「你要满怀信心向那慷慨施恩于众人,而从不责斥人的天主祈求,他必伸出全能的双手,向大地祝福,满足众生的需求』 (雅l:5:咏144:16)。 毫不能怀疑,慈善无量的天主,既然赐给许多人可有可无的事物,决不会拒绝赐给极端困难的人,生活必需品。何况为了对这项真理提出更确切的保证,耶稣在福音中许下,谁若放弃不必要的财物,热爱近人,必然可以得到生活所需:「你们只要寻求天主的国和他的义德,这些自会加给你们」 (路12:31)。宁可淡薄节制,不要使肉身受罪恶的压迫,这正是摆脱罪恶的奴役,寻求天主的国,和他的恩宠的具体表现。把你从本性得来的天赋,与你同一本性的人,共同分享也正是寻求义德。 不爱天主不可能爱近人 (25)为使爱近人达到完全合乎正义的境界,必须以爱天主作为这种爱的动机。的确,不在天主内爱近人,如何能有纯正的意向?除非先爱天主,如何能在天主内爱近人?所以爱天主必须超过在天主内爱近人。天主是一切美善的根源,也是我们爱祂的原因,其中道理显而易见。天主既创造了人的本性,自然得由天主维护这种本性。人是藉天主之手出自虚无,没有天主的扶持,绝不能存在,因此要保持人的本性,必须由付给他最初存在的天主,经常助佑。 为避免受造之物缺乏自知之明,不致把受自造物主的恩赐,归功于自己,天主的上智出于拯救人的目的,许人遭受种种逆境及灾难,直至筋疲力尽,勇气全消,而不得不投奔天主,仰赖祂的救援。及至被天主慈爱之手,由灾祸中救出,人才认识到,光荣天主,完全合乎正义,如圣咏所说的:「你要在困厄的时曰呼号我,我必拯救你,你要光荣我」 (咏49:15)。与禽兽同属血肉的人,除爱自己之外,本来不知道爱其他事物,现在藉着光荣天主,开始为自己的利益爱天主,因为他凭本身的经验体会到,只要在天主内,他无所不能,没有天主的扶助,自己一无所能。这种体验,为人最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