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是雷神父最英勇修练的德行之一。曾如一九二一年元月十四日,传信部长王老松枢机主教所声明的,就是因了雷神父那毫不计较的绝对服从,使得罗马在传教区提前实现本地主教。下列各信说明雷神父服从的态度,关于这点也提到他的原则,但有时也指出雷神父的检讨,在同他的朋友汤作霖神父的交谈中,这些检讨获得确定。 我们由这种书信,主要内容能体会到雷神父的神修态度。他写这些信时,正处于受考验的决定性时刻。当时他的神长们使他远离天津,这传教丰收的场所,而以某种方式把他充军到中国南部(浙江省)。然而雷神父屈服于这种令人无法理解的处置,但汤作霖神父拒绝离开他咸水沽的本堂区,也不肯按照他神长们所命令的,前往南美洲的厄瓜多首都基多。他反对神长们的决定,上诉到巴黎遣使会总会长。 因为汤神父认为这命令不合法,理由是:「本地神长的制裁惩罚违反了向罗马圣座高级权威」而上诉。汤神父上书罗马时提到的问题有三部份(除了对雷神父的各项决引以外):(一)必需排除中国神职班常任较低职位,和必需创立本地主教。㈡中国教友们的爱国主义是合法的。㈢由于中国传教区的「护教权』,使圣教会处于不正常和受轻视的侍势。因此,天津教区的代牧,杜主教对汤神父科以「停职』之罚(禁止举行弥撒和施行圣事)。汤神父曾屈服这种处罚。但是汤神父从那时候起,非常强调各权力的界线,尤其指出教会神长们,在牧灵的领域中,行使职权时,受到某政权的压力,而这政权是来自外国(法国驻华公使)。此外雷神父关于反对他的人的态度,坚绝地加以称赞。 下列是寄给汤作霖神父的信。 四十二 给汤作霖神父 此信写于一九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于绍兴。 最甘饴的哥哥: 对我来说,「服从」这个问题,如同其它的德行一样,是社会性的,是为维护社会秩序所必需的,就像军队的服从:甚至有时候命令似乎发布的不好,(除非确定这命令违反道德)也该服从,因为如果允许违抗的原则,任何社团都不能生存下去。就如凡是人为的事物,都有一些缺点,有时候缺点甚至相当严重,不过没有像无秩序状态那么严重,这无秩序状态当然发自那违抗服从的原则,不过还有一个补救办法:那就是再求助于高层权力来裁定。 就如在各方面,最可爱的吾主曾同意这服从的重要性,同时祂也圣化了,祝福了,提高了这服从的重要性,并且把它列入了很美圣德的行列之中,因为它主要地为「秩序」,为「他人」有所奉献,吾主也藉着自己的榜样和爱心,减轻了服从的重担,并使人容易将服从实践在行为中。从此以后,我们服从,「并非被逼迫,而是完全心甘情愿」,同时也是由于爱。以上所述的,就是服从的美德。 这里我完全同您的意见一致的,是关于下列三点: 1.这里有把服从范围扩大的趋势,远超过法律(按照广义的解释)。 2.您并没有不服从,因为您仍停留在「合法范围」以内,只是使用了您的「实际权利」,如果这案件单单与您有关,您可以牺牲您全部的或部份的权利;如果这案件有非常深广的关系,超乎您本人的问题之上,那时就该考虑到这种牺牲(只是准许可以做到的牺牲;而不是被迫必须做的牺牲)是否损害到这些深广的利益。您是凭着良知解决了这问题,就如我「了解您」一样,我知道,那决而不是为了您本人。一切都是为了这案件的告诉,以求合法解决而不是为了您本人。爱国主义是合法的。 若把这些事情往最坏处去想,您在实际解决这诉讼时,认为您犯了错误,您仍然被保留在服从的原则内,享有着一个未曾被牺牲的权利。 3.假如在这方面,发生错误,圣教法典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就像您所遭受到了的惩罚,单单地就是为了愿依法律程序,使用圣教会法权所承认的法典。而且非常特殊地(实际上唯一的目标)使用上诉于圣座的法典。凡是受到惩罚的人,该很公正地受到判决和惩处,即使只是用很明显和公开的一句口头申斥也好,否则圣教会的法律就形同一堆作废纸。 关于这一切,您都容易知道。对我来说,情况就非常不同,而实际上我并没有什么该抱怨的。我相信,使我离开天津,让您仍留在咸水沽,一切都办的很好。 在上述第二点上,我愿再加上我的意见:只有最重要的,也迫切的急需情况下,不必等待向更上级请求,你的「不服从」(如果这个字用的正确;应该不是一个「不服从」,只不过是为了数自己的生命而「盗窃」一块面包,这不是一个「盗窃」而是救命。)。(这就是您所说的那种火警中好人的情形侧。这种禁止去援助别人的行为,多么违反仁爱的原则,不是已失去权利吗?)这不是您遭到的情况吗?因为您从来没有反对过,一个合法的命令;甚至在您不愿离开咸水沽本堂的事上,您曾向(巴黎)高级权威上诉。 我刚才忘了回答您信中的这个疑问;——您知道我对于您所想的这一切——在想到这件事时,我认为这是我这方面的心胸狭窄,因为吾主曾经严厉地对待法利赛人,热罗尼莫甚至同一些正直的人也很不客气。人不能有同样的待人方式。但是我以为这里您有对您本人该注意的方向:就是对于有过错的人,在矫正他们时也要加上我们好老师的那种无限可爱的温和。并且总不可以判断近人们的意向。——现在,请求您指出我的缺点吧!(注:修会在读经后,会友互指缺点以求改正。) 四十三 给汤作霖神父 雷神父反应瓦内维教长的一封信,此信自罗马寄来,信中指出汤作霖神父的态度显得不完全明朗化。雷神父的看法是依照每个人的气质和神修上的兴趣,一些不同的态度,尤其合法的态良,都能存在。也就是说各条神修的道路上有很大的自由,但是要在正确的服从限度内。 此信写于一九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绍兴。 极亲爱的哥哥: 您拿起来读吧;…… 去年您来此地看我,使我很高兴,现在回答您当时所写的信。我写完信,曾迟疑片刻,想一想是否该把这信给您寄去,我这信会使您难过,随后我还是把信寄出去了,因为您意志坚强,不会受到伤害。如果关于「我不知道」的事,对我们的朋友有所畏惧,不能主持正义,这一点您要「虚心」地去想;真正的朋友,他总不会向您隐瞒他认为是真实的事情,并且会以完全大公无私的态度来相处的。 对于这种下意识的事,隐隐约约,我们两人的意见略有出入,至于我,我对您看不透,至少有时如此,有时我感到畏惧;有时候我把这事告诉了您,但更多次却没有告诉您;如此做,是否不够朋友呢?或是缺乏彻底的坦诚呢?不一定。因为我不敢相信这种印象,我觉得,我们有广泛的共同性。只有这共同性下才能融洽我们深厚的友谊。但除此之外,在您的伦理气质和我的伦理气质之间,以及在您的嗜好和我的嗜好之间,还存有很大的差别;关于这些每人个性的区别(首先是人的个性不同,不易讲但可感觉),要做何种判断呢?我宁可有错,但完全没有在良心上感觉到,对此事我的想法要加以改正,因为我趋于偏爱您的看法和做法——有时,我们是对立的。简单地说,在判断时,我决定的原则常是往完善和圣德方面,有无数不同的路线可走向天堂,并且该让自由的精神随意行动;假如要所有的人都趋向于同一方式,就等于冒险去揑造模型,或者是冒险把人灵领入歧途。 但是在各种不同的看法下,什么能给我们正确性的准则呢?如何能使我们可以不错,所做的事都合乎天主的意旨,完全在祂的安排中,接近祂的圣心呢?就是,不论付出何等代价,都要尊重对我们本有的看法或做法所明确设置的界限,天主的圣意已经清楚地表达出这些设限之所在。现在我不怀疑您对这事的想法,那正如同我的想法一样 …… 「在信末后,要求汤神父寄来各种文件和瓦内维教长的信,以便作答。」 四十四 给汤作霖神父 罗马瓦内维教长的信称:传信部希望雷神父的朋友汤神父,在解决由他上诉所引起的各问题之前,先向天津杜主教道歉。但是汤作霖神父当时退疑决定这样去做,因为他认为罗马这个要求与他的行为没有正确关系的基础,尤其明显的是关于遵守「停职」处分这件事上。从那时起,向杜主教道歉不是显得汤神父口是心非吗?同时这样做会不利于所辩护的诉讼,因为向人道歉,似乎等于承认自己理屈而表示对方合法。 雷神父,在年退省中,写了一封长信,去鼓励汤神父,下面就是这信的主要内容。 此信写于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于宁波。 退省的第七天。 极可爱的哥哥: 您最末的几封信没有改变了我的看法:我们重提这个问题,在吾主前,我们一起解决这问题。 首先该清楚地确定战争的目的:我们为谁死?为什么?为使中国的圣教会得救,获得解脱。我们曾加倍考虑并且再三强调我们应把这救中国教会的任务放在一切以上:我还存有您的那些信,您在信上多次说在这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以外,把与您无关紧要的问题都抛弃,所以现在关于此问题应采取的决定就是第一应从此问题的观点上去认清事实。现在就是在这观点上不能存有任何疑问。 您的态度从未对罗马发生大影响,并非罗马认为那些迫害您的人们有理,也不是罗马不认真地审察他们行为的动机,但是不拘如何,您的案件常困扰了罗马。在这方面瓦内维教长常说的很明白,一定他说话不是以他个人的名义说的了……。 「随后雷神父提及要考虑到传信部的态度,以及他本人对这案件所牺牲的代价。」 希望您向杜主教道歉的那种要求,并非直接来自圣部,也非经过正式的公文,这要求也不是要处罚您,只是愿找到您,找到您这位诉讼的主要辩护人。罗马的要求愿意使这诉讼得到光荣的结局,而其所处的立场,却是对取得这圆满结局,不遭受任何困扰。这立场明显地就是使人服从权威,甚至服从不近人情的权威。但是保留您的权力可上诉罗马最高权威,为了保卫您一切权利的完整,和您应得赔偿的权益。这就是要看您是否愿意接受那审判未决之前的拘禁。以上这些似乎就是向您所要求的(无论如何一定要做得到)不管圣部的要求合理或不合理,这是另一个问题。我们不要把这些事混杂在一起。现在可能正是我们民族最接近得救的时刻,上主不准许我们在道路上放置绊脚石。 所以可以这样说,我的想法很清楚,没有任何犹豫,在八天或十天的考虑和祈祷之后,我认为您现在的一切行为,就如您过去所做的一样,您一直停留在战斗岗位,这对我们的诉讼曾有裨益——但是我认为现在正是您退离战门岗位的适当时刻,也是暂时放弃舞台的良机,完全同罗马保持着一向良好的往来;希望如此您的案件大概可以给予决定了,否则您可能为这神圣的诉讼带来重大的损失,其后果一定使人惊骇的. 「雷神父继续写出对于一些异议的答辩,因有人责怪他们没有适时采取应有的步骤,并攻击他们没有诚意,因此雷神父给汤神父一些建议,提出他如何给天津杜主教写信的方法,坚持汤神父要迅速采取行动,以表明下 [一您是完全无私心的并且为了您的诉讼您牺牲了您自己』。(注:汤作霖神父写一封道歉的债,但遭到杜主教的拒绝;另外.这位天津的代牧杜主教.不同意把充军的神父们招回天津并且也反对传信部所提供恢复原状的建议而上诉罗马,眼见就实现的决议因此还迟延了一年半。) 四十五 给汤作霖神父 雷神父的朋友汤神父认为更该依据原则,而不该依据权威方面的那些可争辩的命令,他认为可以利用法律上辩论的各种手段和理论的方法,以获得幸免。而雷神父的性格指引汤神父改为另一种想法。 此信写于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于绍兴。 老哥: 从远方……; 「首先写一些个人的消息,以后才提到下列的文字」 现在是梅雨季节吗?(哝,这风光明媚的江南,这么多水!这么多水!这么多水!!)但我深深感到有五十年没有再见到您;至于天津,那该算是我前半辈子的一段时光。请您把附上的信也加在一起。我回答了……在我眼前有很多您的信,都是向巴黎,天津和北平石门大修院质询及一再提出要求的信。为什么呢?为什么有人责备我呢?——因为有人徒然躲避在神长们的权力后面以求自卫,说他们有自由「按他自己的意愿」更调一位修士或会士;刚调换了,再变换工作的地方。在诉讼事件中,这是判处死刑,当然这属于个人的看法,也是历史事实,等等。假如甚至汤神父也是一位反抗者(他当然不是这种人),就该回忆想起教宗本笃第十四世正式宣布的话,就是还俗的神职人员们多次比他们的神长们抱怨的更少,等等。 ……关于服从的问题,不幸的是在这基本点上,我们彼此谈不出结果;但我也看不出有什么能共达一个结论的方法。因为这分歧的意见,特别是来自不同的出发点,您的出发点是自然的,而我的出发点是超自然的,属信仰的,等等。您不管说什么和做什么,可能都没有用,您也不必试举一些很少发生的实例,和一些需要解说的论题——您所说的集团,而非绝大多数,但圣教的团体,圣师,教父,圣人圣女,从当今教宗以至法国西部的乡下人,所想和所说的跟您的老哥哥我一样。对我来说,这里就是主要的理证,而这理论对于您推理的适宜性,丝毫不发生诱导作用;但是既然圣教会这样说,身为基督徒者就该放弃这些来自人为的权利,最低限度身为天主教司铎,或向往成全的教友都该摆脱这些权利。吾主耶稣是饱尝侮辱和苦痛的人,甚至服从于不合法的命令,吾主自己提过这事,圣保禄宗徒在以后曾加以重述。 如果您的这些推论是正确的,当然这是以人本性而言——甚至关于这方面,我预先做了声明——现代史实使我越来越更怀疑革命的利益。 那么说到这儿,您知道金口圣若望吗?他是位最崇拜圣保禄的人,他说他向罗马上诉是个早先同罗马暗中做好的圈套。这是最近准备一篇讲道稿时,完全偶然地在圣若望圣师的一本着作中,我读到了这一段。不是在某一演说中听到别人说的。 还有一次,我疑惑我们的信可以使我们彼此说服对方……近来,有一天我曾考虑到一个观点——一种感觉,什么呢!这种感觉扼要地阐明很多事,明确的说,这些事给更大的力量,超过一个单纯的推论——我们看看纽曼枢机的感觉,他更坚决地判断他的思想,超过任何思想。他曾自言自语的说:「假如圣奥斯定或圣金口若望,或另外某一位教父或最初几世纪的圣人再重回我们地球上来,自然而然地他要往那里去呢?他直觉地在那里才好像自己的家,就没有可争论的吗?在我们基督教徒这里呢?或是在天主教徒那里呢?』……;纽曼当时还是百分之百的基督教徒,他觉得对这问题没有可怀疑的;他确定如果圣奥斯定在基督教的礼拜堂内,那会感到古古怪怪的。 现在请您也有同样的想法,请您也尝试使这些所有的人们如都穿同样衣服一般适合一个理论——不论是您的理论,或我的理论(如果可以做到的说)——什么样的衣服合他们的身材呢?那不必争论。 以上这些就是我所想到的,并且,不管怎样,看见您在思考,我也觉到很幸福。 四十六 给汤作霖神父 汤作霖同雷神父交换看法后,便改善了自己的见解,反对所谓罗德理格式的神修理论,根据这种理论,服从是件绝对的事;汤神父在这理论上见到形式主义多次损害个人的真正灵性,有时也相反高级和真正的利益。 此信写于一九一九年七月九日,于宁波。 哥哥: 愿吾主的恩宠与我们同在! 迅速地商讨当时的事务,随后,对于汤神父关于服从的主题所举的例子:圣伯多禄和圣保禄之间在安提约基雅所发生的事件,这对于一位神长来说,是有关友爱的改正,而非违抗某一上级长官的命令。 关于罗视察员的例子,请看我的想法:一位神长有充分的权利阻止一位属下犯罪。假如神长,在行使这权利时,是出于一个不正当的动机,(例如复仇,嫉妒等等)而假公济私,那么他就在天主前有罪。假如这动机是出于恐惧,或是对这所谓的「和平」怀有过高的企望,那么他是更情有可谅,或减轻他的罪过。但是长上有否妄用权柄属下不是判官,尤其在最后的分析中,妄用权柄的问题首先是内在的,属于良知的,所以无法去观察,(就如在上述的情形中所说的)。 这个又引伸到另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知道在服从时是否该不计较一切动机呢?因为动机的启示就可表现出那位发号施舍人的品行。这是一个基本问题,我以肯定方式来决定这问题:否则,所有的命令便失去其价值,只成为一个可取可舍的「建议」。这就破坏了权威的原则。 ——但是权威的原则,如果这样来了解,就产生我们所见到的一切滥用权力的弊端。 是的,一部分如此:但是有两种办法可做为改正的手段,第一是向上级权威上诉,第二是祈祷,呼求天主的救助。但这方法缓慢,也使人不易忍受,甚至有时无效。不过,甚至这情形下,保存权威和因此对社会所产生的福祉,总比无政府状态——绝对的或缓和的无政府状态——或导致其它理论,所招致的祸害,要小的多,我认为各国的历史,或宗教历史都使人对这理论存有深刻印象的证明,我坚信这理论就是圣教会的理论。 还有这一点:假定服从的理论,就像圣教会神修学所指定的理论,丝毫不令人惊讶,并且自从圣经开始一直到我们这时代,在所有天主教文学读物中,服从的理论也未曾式微:「这种主张服从的神修学,历经久远,从未受到损伤的危险……不拘人所读的是什么书,例如耶稣会的会规,圣味纳爵传,圣师们的著作,圣人圣女的传记,历代教宗的文献,以及一切您所读的任何书,不论是对往昔或现在的事物,应具有灵性贯通,否则,便觉得生疏。 关于您所提出而视为基础的两大原则,当然我全心接受:一个命令,除非是发自有权力的人——在这权力的极限内——便没有价值。问题只是为知道是否一个命令,由于出命人的动机(假设有本人的利害关系),便失去他控诉的价值。例如:会长有权力调换我工作的地点:会规授与他这权力明显地是为了修会的利益。但是他不会灵活地使用这权力(把一件坏事当做一件好事)或者他使用权力时,怀有恶意(例如他存心报仇)。这命令无效吗?实际上,我该服从吗?——请看我的答复——我「疯狂地」说——我分析如下: (1)如果由于服从而产生的恶果是重大的,很可能有预料的损害,等等,(尤其是关于一个伦理上的恶行,譬如犯罪的机会),我认为人不能负有服从的责任,因为既使有英豪圣德的人(当然依客观的看法)也不会命令自己如此做。或许在类似情况中,不服从也算是明智之举而并不有损于英豪之德。 但是,我回忆到处于类似绝境的圣人们,仍然常常服从。我想起来的例子太多了。这里我只千中选一:圣方济沙勿略,尤其他是位圣人,他传教救人的热诚令人赞佩。圣人的一位传教士收到他的命令,命他离开一个教务发达的地区,在这里他多年的千辛万苦的努力才有今日的局面,受到教友们的爱戴,而且工作成缜卓著;他精通这地区的语言;再者,还没有人来这里接替他的工作。他要往别的地区重新开始,那里语言完全不一样,很困难。这位传教士对这样的一个命令颇为惊奇,悲伤不已,于是写信给圣方济沙勿略的代理人(当时圣方济起程到远方去了)请求设法延期,并藉此延期可保证他教友们的利益,因为如果他马上离去,教友们会蒙受损害……数月后,圣方济回来了,得知这位传教士还没有出发上任,于是认为他不适合传教工作,因为他不会服从,把他开除耶稣会。这位传教士后悔了,答应自己去那个新地区,等等。但没有用,圣方济沙勿略说:缺少一个工人比增多一个坏工人更好。 现在我们假设这位某某传教士引用他那拒绝调任的理论或者更好说拖延服从的理由:说是圣方济沙勿略若为保障教友们的利益,就没有发布命令的权力作为辩解,这里明显地这位传教士错了。为了某一种和某一个动机,他的命令也可能制造一些灾害,也可能破坏一些利益,等等。 但是您看出这不是圣方济沙勿略的理论,然而以前当年发生在何家庄的事,也就是在我收到罗视察员信的时刻(注:在一九一七年.复活节的圣周中.正在教务忙碌时.罗视察员来信命雷神父马上离开本堂区到江南去。),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做什么呢? (2)在其它一切情况中,都有服从的责任;而且如果一位会士发了服从的圣愿,那服从的责任就非常严重。 明显地,这封信不能畅谈这些服从的问题。而我想到这里便感到难过……我一想到这些服从的理论在我们的神职人员身上,在我们的教友身上,可能发生的后果,我毫不隐瞒您,我会不寒而傈。如果这个实际的论证至少对您比对别人更能是个切身问题,我觉得就是这问题使罗马踌躇不决。不过,总结一句这就是瓦内维教长所说的。 以上所说不该减少我们的友谊,上主正是用这友谊把我们连合在一起,一定地!主啊!!用我们这两心的完全结合进而有见解和精神的合作无间,那有多好呀,仍然让它成就吧! 四十七 给汤作霖神父 此信写于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于宁波。 老哥: 「简单地说:关于作战的方法,我们之间步骤不一致。」 「……」似乎有一个问题——如果这不是整个的问题——那就是这问题:您在您的良知中,您承认天主的权威,而且您的良知也告诉您,这一切权威所表现的,您以为是美善和权力。但除了天主的权力之外,您接受人世的权力吗?而且承认这人为的权力也具有同样的绝对性吗? 这样解释我问题的答案,合您惊奇,您对这问题不能找到答案。在罗马的处罚之后,采取什么态度呢? 为您的弟弟,我来说,这里应给的答复,就是一个「绝对」;在我心中,想到这个公正的,而绝对的决定(回答)时,使我产生一种力量和慰藉,假如有人问我:若是政府指令叛离教会,您以为怎样办较妥善?(请原谅我用这种比较,它该使您战傈)因为叛教的恐怖感,甚至使我不能想找一些方法来逃避法律,并且我需要立即而且坚决地采取严正的立场。 同样地,我在思想上,因感到我没有那么绝对地服从罗马,而自觉内疚.因我需要这种想法,采取这方面诚实而绝对的态度,为获得心灵上的喜乐和平安。总而言之,这权力是我首先计划保障的——并且设法救助那个能合法逃避毁灭的人,以后…… 「借着通讯,很难,而不易无误会地完全表达意见。」 您也不要马上想象『我完全赞成一部分』(这句话是您向我说的!!)也不要相信一切都不好,或者以为在我们中和在我们的教友们中一切都脱离了规范。 但是我诚实地相信,(比方我说过的那句话,到现在已经有大约三年或四年了,而且不只说过一次) 「家丑不可外扬』——尤其是关于我们教会的神长们和主教们——总不该把那一切泄漏给教友们——我认为这里没有宣传工具把消息送播到大众之间;但该做下列之事,做了就足够了:①通知,再通知;写信,再写信,等等,给罗马,等等——②有些一人听到坏事,也能反应好;有些一人听到坏事,也不反应坏,只有对这样的人,可以使他们了解这些事实的真相;这样的人仍然为数极少…… 「对于同样题目,写出个人的详细见解,随后报告些一小的新闻。」 我又想到一个主意,把这主意跟我刚才所说的那些一集合在一起:我本来愿意——愿意了——在知道情况改变前,我们不可干涉现有情况。尤其在外教人和教友前,同主教们保持正当的关系,等等。归纳为一句话,不要「破坏」;总而言之,也就是等待从罗马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判,和获准发动「造福教会的革命」及必要的革命,为了这革命我们曾贡献了我们的生命;……但不是发动一般所说的革命。 在您最近的几封信中,您曾同我提起一个新的裂痕,或是一个事件,使损害增大……您说:「更好;变的越坏越好,一切都该失败』等等。——您的那些话使我更痛苦,也令我战傈。我当时没有向您说出这其中的理由,因为就是说了也没有用——没有结果——并且怕给您愁上加愁。 如果是关于在俗教友的权力,或许我不要有同样的说法。但是我在另一角度下,看教会的权力,看主教们。假如当众宣布公开的抗议,使信友们和教外人士都知晓,我认为那是件不能容忍的事。您知道的很清楚,第一,我从来没有过——我相信——在教友们前,或者尤其在教外人前,说我教会神长们的坏话,判断他们等等……;第二,除非是我由于某一事实的需要所迫,而在我同修会的会友前,从不谈论神长,或既便谈到时也是必恭必敬地。(为这第二点,我较为随便,但是很少有,假设万一发生也不后悔:因为这对我来说,那就是罪过)…… 「不论如何!该维持我们的互相信任和友谊。」 四十八 给汤作霖神父 此信写于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于宁海。 哥哥: 愿吾主的恩宠常与我们同在! ……您来信说「您同我谈到您的内心修养,相似圣依纳爵的修养,这使我沉思良久。这位圣人说:假如圣教会跟我说这墙是黑的,虽然当时我看这墙是白的,仍然我相信这墙是黑的。」——很好,现在我就有这种心里准备;如同,在我的感觉不完全跟圣教会的感觉一致的时候,我便有感觉不信任自己的那些倾向,并且,何时确定我的意见与圣教会的意见不符合,我便准备放弃我的成见。 这是我们天主教的思想,我更加相信天主圣神指导圣教会和圣教会的各位领袖,「尤其是罗马教宗」虽然多次表面上人们看不出来。所以如果我的行为或是我的观点遭受到罗马的摒弃,虽然这在外表看起来,似乎是很多诉讼的结果,由于很多人为的反应,很多人情关系,及政治的反对势力所构成的,以及其它各综错关系的结果等等,但是我完全服从,心身都感到愉快,相信一切,至少在目前,都再好也没有了;并相信我的服从为我和为全体都有好处。因为在所有事物中,最真实的方面不是表露的那一方面。而且对于所有事物中,是天主和祂的恩惠在奥妙中工作。这里所要求的是我们的善意,和我们一直到达牺牲地步的努力,但是要直接和间接地,经由圣教会和圣教会领袖指导,常常处于天主的安排之下。以上这些就是,也曾经是所有圣人们一贯不变的行径。虽然我还不是一个圣人(这是我最大的悲哀)而同圣人们一起,向他们看齐是我的愿望,并以这种意识去追随这些位真正圣贤们所开拓的道路.因为这些圣贤们不只一次,也只有他们,不仅救了他们自己的灵魂,而且救了他们弟兄的灵魂。 明显地。以上所说的那些,要慎重地继续设法(如果罗马惩罚的限期允许,同样真正的解释准许——不再多要求)从罗马方面能促使实现一些事件,我认为这些事的实现为中国的圣教会是必要的。这里,为了这目标,我同您一起奋斗到底;但在选择方法上并不相同。 (对汤作霖神父的实际方法继续做了相当长的讨论,关于汤神父拒绝服从命令,不去南美洲厄瓜多首都基多一事,雷神父表示非常怀疑,不敢赞同。) 四十九 给汤作霖神父 在年退省时,雷神父又想起两年前写给赵主教的信,他以同一样的自由和同样大公无私的精神,表明他深怕天津的神父和教友有越轨的行为(譬如散布传单反对杜主教)因为杜主教妄用职权和辩事无能,使神父和教友都大失所望。从这封长信中,我们节录出一些当时发生的经过情形,这些直接与雷神父办事的原则和与他个人行为有关的事迹。 此信写于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日,于宁波。 哥哥: 「提醒他们服从,遵守所有的命令。」 ……可惜,我们不能常常做所有的好事,就像如馋如渴般地追求光荣天主和救人灵魂。既使我们所采取的路线本身是最好的,在同样环境中司铎的理想任务也是最好的,但是我们这些天主教的神父们仍然要知道我们的活动虽然是为做好事,也不能绝对自由,也要知道我们的活动,尤其该接受主教权力的管束,在圣教会中,主教的权力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我们服务主教,是凭良心而非由于畏惧。 您知道的很清楚,自从天津的杜主教发布禁令以来,除非「每次」演说时,向主教申请准许以外,我在一些演讲所以外的地方,不再做公开的演讲。您也知道,在天津老西开事件时,我甚至宁可忍受教友们的猜疑(您可以问少斌),您知道当时我已无法再忍。最后,我认为我已陷于绝境,我并未违反主教钧座的命令,但请求使我暂时远离天津。…… 然而一旦堤防崩溃,要怎样阻挡我们的教友们的澎湃怒涛呢?每一个人(我这里说的是一些优秀的人物)有他坚持的小主张,这里也会有他的传单,或一些类似的东西,而且这传单是根据圣经上的词句;您不会使他放弃这种观念,他们比您能更恰当地代表圣教会圣愿的精神。既然是这样,我们见到这事之后,不要怪我们的对头控诉我们有誓反教徒的作风。 我现在听到您回答说,妄用职权是这混乱的原因,如果您认清这是一个混乱,而且不是一个小小的混乱;您的见解就十分正确;如果您也看清这混乱正要成为思想的方式,这样会把有真实基础的圣教会和有公教精神的基督教会置于危险之中。如果这也是您的想法,就该赞美上主,因为我们见解一致。那么从这时起,就该保护着全部教义的完整,要温和但要认真地再给我们的神父和给我们的教友宣讲天主教关于服从的所有道理,和宣讲对于圣统应当尊敬的道理,设法使那些已不重视圣统的人们,再重新认清圣统的意义(天主教精神中特征之一就是「圣统」,我们是藉此特征反对誓反教。) 假如我以前不当有这种尊重圣统的精神,我不难在天主前和人前自行订正和改过自新;但是,坦诚地说,我不相信我已有所改变,(这里我不谈关于相反服从的罪过,确实我可以犯这样的罪过,因为我是罪人,不幸呀!)。现在从我自己内心回忆这最近几年来所说的,所写的和所做的等等,我认为这就是我自己的本人;虽然危险日渐显露,却使我今天或许更加肯定的去讲去做。…… 五 十 给汤作霖神父 此信写于汤神父与宗座视察员赵主教第一次会晤以后;赵主教已被罗马委任调查的责任,曾要求汤神父,在根本问题解决以前,先离开中国,以安定人心。 此信写于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三日,于绍兴。 好老哥: 愿吾主的恩宠常与我们同在! 终于收到了您可爱的长信,我等它已等的不耐烦了。 我在一天半之中,把您的信看了又看三,四次;把您信上所有的话在我脑海内想来想去.请看我的『拙见』。——我们那难于解决的症结,实际上,也不是爱国主义问题,也不是护教权问题。就是「中国籍主教」。若有了中国主教,所有的一切好处,都没有冲突,那会自然而然地爱国,也可以废除护教权,独这一点是永不容争辩的事实;当然,这不再像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啦,这几乎也不再是个急迫的问题。我们可能处于积极实现的前夕。 所以就如遇到海难时,为了救人,把一切投入海中,现在也要放弃其它问题;请注意到用这同样方法保存这些一问题的完整。接纳一切所应有的牺牲,只努力获得我们主张的「唯一必要部份」。 但您向政权让步吗?——没有,但您向被政权所影响的圣教会让步。这不是同样一件事.您也在这些事情的压力下让步,光荣的抵抗已成为不可能,再反抗会招来大祸,只要谦逊地或有礼貌地(随着各人的气质)说出这些话就够了;就是说乐于服从,或者,如果没有上级命令,就说乐于接受教宗代表的意见;我们常向世俗政权拒绝这种服从的表示——希望这最大的牺牲会拯救这「主张』,而中国籍的主教就已临近门前了。 您可能同他(注:指赵主教)一起动身去华中——上海——我坚信在那里我们可以相逢。我想尽各种办法,使您能在上海等候他一起起程(在二月)前往罗马,在圣京您有机会伴随着他。等您到上海时,我们再详谈!!! 上面的那些意见是我以后想起来的。最主要的意见(我把这些视为基本的意见)就是这些:依赖上主明智的安排,承认辩论的时刻(第一阶段)已告结束;而最高的智慧是完整的服从;闭上双眼和依侍上主;信赖超性服从的主题。 以上措施并非阻止做下列各事: 1.今天: ①明确地表示出他的主张,他的各种理由,等等。 ②对于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如预先见到什么地方不合理,全部提出; ③对于所采用的方法,加以申明,至少为避免一部分不合理的事,这就如赵主教可能无法获得另一个解决方案——(譬如:畏惧神父们:不敢说出这个决定——他内在的理由——不敢实施应采取的防卫,就像是:把那位F调职(注:这位F的行为很引起人们的议论.他反对雷神父和汤神父的主张。)以及需要严格警告的人们,就加以严格警告,等等; 2.以后,假如不遵守承诺,假如所提的解决方案产生了我们最怕的那些后果,那时不妨再报告罗马,我们的牺牲可能比以往更能得到较大的同情。 此外,希望我们能向罗马进言——譬如向我大弟弟雅德连的朋友陈述此事,他这位朋友在罗马颇有影响力。 这样我们在品行方面应循从的路线,要成为一个幼儿纯朴的路线。这不是圣人们的神婴小路吗?这种真诚的赤子之心,曾做了多少伟大事业呢?………… 五十一 给汤作霖神父 谈到与前信相同的主题,有人要求汤神父不经过诉讼程序而自行让步,当时汤神父认为圣敌法典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做属下的人们,杜主教和传信部的调查员,在合法的诉讼中,也该如汤神父他本人一样,注重到他们自己的品德…… 此信写于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实在很可爱的哥哥: 尹神父在「乡村」给我转来您的信,我也从这地方给您写一封短信。 请看我很坚决的见解(主观地,也就是说我直觉地相信这是条正路)。不拘我们的牺牲到何等程度,总该甘心忍受这种牺牲。对于我们的诉讼案件,该向罗马请求而不是在这里努力;罗马总不会责备您曾在他所派遣的代表前,或在一个各种环境所凑合的类似情况前让步。我坚信这是一个将换得生命的死亡,并坚信这也是上主的安排,祂指引我们。吾主的上智不能要求我们竟然做一次反抗的事,虽然我们全部的意愿都很好;吾主的上智也不能要求别人把我们领到某一绝境,就是只有反抗我们,才可以生存的处境 今晚我对这问题不愿跟您多谈;两天后,我会给您再写信。如果您有「祈祷」或「恳求」的勇气,那就请您像我一样,呼唤上主吧!我在绍兴时,曾经至少做了一个月的这种祈祷。如果您拒绝而不做,也许就算了;我们要尝尽辛酸,我会在上海见到您。 哦!您真是我的哥哥,我同您一起受苦,我同您受同样多的苦,您所受的那些苦我都受了——或许只有您在这不公道竞争中所遭到的祸害我看不到,但是我可以见到我们诉讼的胜利。为什么这次感到一切好像失败了呢?并且我们的十字架比以前更沉重,使我尝试到乐观主义受到的痛苦考验呢?然而这是一件使我们深信不疑的事。我们这些罪人似乎该被粉碎,而天主要完成那功亏一篑的事业。中国籍主教将要出现了,曙光将要升起;而我们可能会见到这美好的一刻,虽然我们不能亲临盛会,在这些所有苦痛中也有一个喜乐。为什么我为了想见您而等待的如此憔悴呢? 但愿这一切使我们接近吾主。比以前更与祂亲切地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