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若望第十九章二十八节)
(后耶稣知诸事已毕。欲验经言。因曰予渴。)
(圣路加第二十三章第四十六节)
(且耶稣大声呼曰。父我神付于尔手。)
每日之思想 一八九九至一九O六年
祈祷 受苦 善工
将来之事如何。在吾人自为之耳。吾人当牢记此种之思想。则此思想。必促吾人以进行矣。凡群众之革新。必始于个人之革新。故吾人当即从事于改变吾人之生活以自新。对于吾人之左右。不在乎作浮夸之训导。而必有赖乎吾人言行之表样。及一种由于高超之信仰心。而来之不可抵抗之神力。吾人当不顾一切以努力于斯。当求所以坚固吾人之信徳。及增长吾人之智识之道。则必能灼热他人之心。光照他人之灵魂矣。世人不谙猜测人之灵魂。不能叩入吾人幽深之心灵。盖吾人不折不挠纯洁真诚之气。惟天主见之。而天主公平仁慈之判断。亦非世人所能有。然则吾人处世。必正直而忠诚。询非无故也。盖自天主视之。无一事为徒劳。而吾人至微之善工。亦必因他人之灵魂。有深切之影响。此乃理之所必然也。
吾人当以灵魂与生命。永歌爱情之曲。先致其爱于天主。而后及于受苦流涕。而知爱之人。愿快乐常居吾人之侧。愿吾人为敌对昏夜之警钟。常促人及晨而醒。
使人知爱光明与生活。吾人留作醒世之人。
吾人既欲为善。何必待诸明日。既欲布施。何必待富。以一已之心力利人。岂不有胜于财物乎。顾不能牺性一日。或一小时之光阴。为彼受苦之人。挥一滴之泪。或示以一笑之容。何也。吾人岂不能出一言。以慰一忧闷之人。作一纯粹爱德工夫。发自吾人之衷忱。以光照一人忧苦之生活乎。吁。天主。吾人忘尔圣训。偶尔忽视吾昆季中之一人。而藐视世人之悲苦者。盖不知其几次矣。
吁。吾天主。尔乃无上之光明。美善与仁爱。世人将于何时始知爱尔。惟尔是爱乎。何时始尽舍一切阻其与尔纯净结合之事物。得但见尔所赋予彼等之灵魂。而尔生活于此灵魂中。当为其一生行事。唯一之引导者。及裁判官乎。
无谓之烦恼。往往扰乱吾人之生活。吾人当去之。使此灵魂常得清醒。而充满天主。为良心扰乱。意志薄弱之人。开作避难处所。
余尝以受惑。而有难堪之畏惧。知其必不能与真诚之信心相合也。凡人酷爱天主教义。而愿见其广被于人灵。讵能或思藉劝导以外之方法。以达此目的乎。世人有能用压力或诡计。以强人信仰乎。且有几种之方法。对于凡属诚挚之信徒。必有与其忠实。正直。之精神。绝对不相容者矣。吾人所为偏信之小事。而不知注 意。不知已有几何矣。盖吾人以个人之傲恶。而有信仰上之狂妄。是实诸事中之最不忠信者。苟吾人对诸信仰不同之人。而遽加藐视。则吾人尙能自信恪守以仁爱待人之大戒律乎。凡犹太人。誓反教人。无神派。以严格言。固绝对不能视为吾人之昆季。以吾人当深爱其昆季。不惜为之牺牲。而竭诚以爱之也。顾吾人对于此辈。似以为无事不可行。或竟加以谤毁。似吾人之目的。不在劝化之而在侮辱之。独不记耶稣之温语。且亦为圣保禄宗徒之所言乎。吾主尝曰。「将来不更有犹太人。或异教人之区别。」斯言也。吾人已尽忘之矣。愿凡将此爱德大道。铭刻于人之心。至少知守此爱德之圣训。以待一总之昆季。初不问其人为何等样人。余虽至微极弱。然必攻斥偏信。不遗余力。而以耶稣爱人之圣律。呼号于众前也。吾人之心。每切愿得公道。好善而恶恶。怜爱忧苦。亦一本于人情。凡此。无非趋向于上主无穷之仁爱公义。无上之慈善。于不自觉中耳。
当委身以利人。即吾人所怀之于心者。宜泽其最善最大之思想。略现其一二于外。俾出诸衷忱。而成为爱德之善工。治生之善言。尤应以坚决之志愿。求所以 利人。竭所能以为一切之善工。而吾人心坎中所有不自知之魄力。种种能力。及伟大之精神。当藉果毅之工作。及大公无我之心。使成为诸昆季所共有。
绝勿有所轻视。勿藐视人。因至恶之人。亦含有一闪之神光。而常能辉耀于外也。勿贱人之意见。因每意见之究竟。或有一点之真实。吾人当知所以明辨之。亦勿藐视人之行为。因吾人往往不知其命意。而天主上智所安排之结果。常与此种行为相去远远。吾人亦不能知之也。
吾人行为之愿欲。有时能反使吾人忽略其行为。盖吾人每因寻求益人利人为人效力之良机。而反忘其身畔之小昆弟。正待吾出一言以示慰。一挥手以示爱也。故 吾人当遵迅捷之仄径。而勿思迂道以稽延。不必高瞻远嘱。但视前。而顾左右。可耳。为善之道。其在斯乎。
诚笃之信仰。且切愿与人共此信仰。可合于各种之良心。各种之信仰。而得人之尊敬。
凡吾人日常生活之所启发。及凡力作之所得。而怀之于衷心。暨凡所以养成吾对内心之生活者。必有一日得成。所以启示吾人灵魂之言行。此即吾人委身济世之 正道。为一切人生之目的也。顾吾人欲将所怀之思想。涌现于外。实一难事。而亦一英杰之举动。然此亦宜必行。盖吾人之灵魂。有如圣器。碎之所以使人呼吸其神圣之馨香也。
观夫世人隐怀偏信与嫉恨之心。而易于发泄。岂不可畏哉。此种可悲之事实。当若何使吾人发生如许之思想。与果毅之决心乎。凡属正直而天主教义所用以训世之观念之人。皆负有一种卓越任务。是即造成人与人联合。而稍播其爱德之种子于己身之周围。竭其心力。用其时间。使人获得光明与精神之生活。有一种生活与思想之准则。使可名之为消极的。其他一种之准则。可名之为积极的。第一种。则以于人类及其建树中。常见其有缺点。而所持以补救之者。不若克胜之机会为多也。故对此当回顾已往。以究其所以分隔与不合之故。第二种。则为乐其生。而欣然尽其职务。就众生以求其善。培养之。而发展之。必不失望于将来。以其为吾人志愿之结果也。对于人性所不免之过失与困苦。则当深表同情。所以促吾人努力行善。俾不虚度此生。
人苟知求眞理。必将获见天主。
吾人向前进行。当抛弃一切观念言语及意愿。而勿后顾。以其将引起之也。世之不得至善者众矣。
吾人之灵魂。实且有眞理之愿望。故吾人爱之。且求之不已也。
盖眞理。乃人生之终向。吾人必有一日将尽得之也。吾人欲度深切而坚强之灵魂生活。是即内心之生活。永久生活之发端也。吾人徘徊摸索于此美善之途中。以 成卓越之美善。且将吾人之努力。奋斗吾人之愿望。播散于途中焉。
有一言焉。乃天主之声。震吾人之耳鼓。此圣言为极有力之号召。所以启迪吾人。感化吾人者也。其言曰。「余乃道路。眞实。生活。」吾人其即遵此言之意旨以前行乎。盖天主此言。必不吾欺也。
吾人为众人而培养灵魂。此乃真人道之唯一方法也。
吾人所有用以变化。改善吾人灵魂之所为。皆当归因于圣善。迨吾人之灵魂已极长成。则惟天主乃能充满之。
吾人之善愿愈充盈。则愈乐于尽职。泰然承受。竭心尽力。欣然以竟其功。而于救灵一事。亦必愈觉有味。忍耐工夫愈深。而心中亦愈淸醒也。不为己而求善。渴欲正义之伸请。而爱好眞实。皆所以导吾人归向于天主。纵有时一再顿挫。或竟稍迷而失路。然循此以行。必能达其目的于不自觉中。
天主对于人灵之工作。其伟大无比。其至美妙亦无比。吾人能自识之。则吾人之生活。必将因之而变化矣。苟吾人能于他人灵魂上见之。则对此常在吾人中之天主。以奇妙之神工变化吾人。使吾人之灵魂复其生气。是惟能于永远中知之者。吾人对之。必爱之有加焉。
仁爱之德。乃救灵之要也。凡一切神力。一切光明因之而来。而此德乃能变化人之生活与灵魂。且此即是爱。惟爱乃能永存也。故毎日当尽仁爱之职务。不必顾虑天主之所为。因在吾人。惟有工作。牺牲舍身。以利众而已。至天主则以吾人至微之思想致善工。施于他人之灵魂。惟感化之迟速不一耳。凡诸善工。无一不得其用。而此密切之结合。善工祈祷之相在为用。即可惊可赞之诸圣相通功之所由成也。
纵使身必受苦。而此生能得不可灭之快乐。与一闪之光明。可测知无上快乐之何如也。然此神光。不能视为生活。盖生活。乃能力亘续坚强之动作也。是盖所欲之职务而竟成者。亦为由灵魂毅然征服其肉身。心平气和。无物足以扰之。惟専注于天主而已。惟仁爱乃能渐入人心。而驱除一切之非仁爱。及非爱之心。
勿尽受一切。但了解一切可耳。勿概加许可。但概宥之可耳。勿概从人言。但就一切以求片言只字之合乎真实者。可耳。凡人之观念。及意愿。不论如何偏倾簿 弱。亦勿拒却之。爱人当如耶稣基利斯督之所以爱之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现时对于心怀善志之人。最先之职务。即以仁爱之圣律。藉言语与表様以训导之。而无时或已。凡属信友。皆当为旷野高呼。『当爱』之应声。或天上将以一阵和风。送此言至吾人意想所不及之地也。
际此世风日下。人每视尽职为难事。觉日常之任务为无聊。遂使吾人中心。毫无安慰。照耀人生事美之光明。似亦巳经隔絶。此时。惟有谦抑之祈祷。乃能扶持吾人。逐日逐时。与吾人以力行之志愿是因与吾人之本愿。相违也。当示人以一部分已竟之善工。俾人知启迪吾人为善者为谁。其另一部分。则当严守秘密。盖此惟属于天主一方面者。
万勿道及己之健否。或神形之困苦。盖此足以大削其支持力也。但他人或以此见吿。则当以善意纳之。并藉吾人所得之经验。谋所以安慰之。以减其困苦。
生活两字之意义与价値。知之者何其寡欤。夫生活即知爱。知思。知苦之谓也。是即习行舍己利人之德。而使一切欢乐。愿望欣慰忧痛之事。成为一种卓越之诗歌。向人微吟。而唤醒其迷梦。及许多可怜人。所生活于其中之道德上之麻木不仁也。
每晨费片刻之光阴。在天主前凝神默想。可变化一日之事工。使之馨香。如入晚羣花萎谢。而凌晨又香气袭人也。
微事细工。为善极大。以此不为人见。而惟天主见之。自天主视之。因不以为少也。
苟人不能使人了解其所爱与所信之美善。则苦莫甚焉。盖此灵魂之底蕴。爱情及率眞之观念所由生。任何人所不能持以与人也。惟有明见明知。一身为光明生活之天主。乃能透入其中耳。吾人但当呼号谦求。向天主曰。『 吾主。求尔临格于此人之灵魂。俾其获得生活。』
当人受恩既多。何可不有以与人。既蒙无穷仁爱之天主。革新变化吾人之生活。何可不知爱主爱人乎。
天主对于人灵之神工。深切坚强。而不可即。虽此神工已吿完成。吾人亦不能明知之也。
吾人于经历种种烦扰困乏。及散漫之生活时。当竭力保持内心之安和。此种安和。虽非常属快乐。然舍此实不能使生活常归于一致。使灵魂坚忍而刚毅。苟不然 。则一遇逆境。不能更从事于祈祷默想。不复能行善矣。
余与不信之人。作宗敎之辩论。愈辩愈知此辈之完全无益也。盖若辈但知从智识上及历史上立论。顾此实不足以解释内心生活上种种现象也。凡人灵所有秘奥精微。若辈皆莫名其妙。且亦不知一己之灵魂为何物。对此可怜之人。宜求以永世之事动其心。与之共觅此一星之神光。示之以导归上主之为善之大道。而不必以有梗塞阻碍为顾虑。吾人当循此以行。庶几有豸。然后再热诚祈祷。余事天主将自为之。
凡为人效力。而能有利于己者宜戒之。而将余力深藏于心。如财奴之藏其宝。但当心存施舍。待时以牺牲。
忧苦之待慰。疾困之待援。何其多耶。成见亟待化除。怨恨亟待消释。又何其迫耶。当有几何人以务于此哉。至少吾人当以个人之赏格。力行一切。以从事于斯。基利斯督可崇之主。亦为人灵自由选择之主。在此内心革新自由许愿之际。以其赓续而不可即之神工。为吾人之灵魂。陶铸而变化之。使圣保禄之言。成事实。而人亦于此觉其壮盛之实际。其言日『 生活者非复为余。而为基利斯督生活于余身也。』是乃身内灵魂上之基利斯督。诸贫贱弱小者之基利斯督。唯一永生之
基利斯督。苟人一旦蒙其降顾。而与其灵魂相通。即不能忘之矣。
人苟不能作任何教理上深长之谈论。乃一大苦事。宜知以每日所有种种。隐秘之一心愿。种种秘密之期望。及己身种种痛苦之委屈。奉献于天主。家庭两字。其义含有种种之温柔慈爱。及可爱之内心生活。实有神奇之命意 存焉。余欲使余之家庭。成为光明之中心。美妙仁爱之观念。及情绪深远之中心。使斐立斯及诸幼辈爱之。俾其于若辈能施其灵活之势力。余之所以愿天主使余 至爱之丈夫成一圣教信友者。其在斯乎。
吾人中。谁能以其全副心神。诵此基利基督。『余悯众人』之言乎。谁能以身许之。使吾人一身之言行。无一非以此为准则乎。『怜悯』二字。其命意果何好耶。凡吾人之意见。有用以辩护者。有用以使人爱慕者。当勿忘其有别。吾人对此。多不能善为分辨。每以人所怀之意见。而忘人为同类。不问如何。皆宜爱之也。
凡属良心范围以内之事。当极尊重他人之所见。而对于诚挚之信仰。亦切勿故意卑视之。惟吾人所认为眞理。或视同职务之事。必当坚决保持。而勿苟同于人。吾人于职务上。毎见有矛盾之处。欲调和之。颇非易事。而世人之无知及成见。当若何与之周旋而不出于迁就。更须辨明何者仅属涉及个人。故当毅然牺牲。何者属于信仰之范围。绝对不能通融。不惜艰苦奋斗。坚持不移。此亦大难也。
日常之生活。当严定规章。此规一经订定。则苟非为家人。或在爱德工夫上。有重大之缘由。则必恪遵而勿失。凡人之所为。亦当尽心力。如人以善为之而竟成之。苟非真实有用。则凡作一事未竟。切勿舍此以就彼。
有时神形并觉困苦。似与上主远隔。则当从事于求智之工作。或安静之操作。以自隐。俾可渐渐恢复内心之平衡。值此困苦之际。当力避人之觉察。俾不致因 吾之苦而受苦也。吾人无权增重他人之负担。且吾人既为信友。更当谋所以轻减之。此所以当使吾之负担。在人前似已减轻也。
当使人觉基利斯督。常生活于吾人中。为吾人生活之典型。不论于忧苦时或欣乐时。常为吾人之良友。当求主使人由吾人而知爱主。更当依余所爱之比喩。使余 为『 满盛灿烂神光之大器具。俾此神光得经此器以照耀。灼热其四周之诸人。』 不变之淸醒。真实之谦和。淸挚之仁爱。此三者。乃一切坚强浓密内心生活之基础。
一般人于天主。及灵魂上事全不了解。此乃大可悲者。欲解除其人之愚昧。偏见。及一切非理之仇视。实极不易。然而『眞光普照世人』。此不必引以为忧也。 吾人惟当从事于消除为彼障碍之黑暗而已。
当心神困苦之际。宜即从事于操作以自避。苟操作时觉困乏无味。足以扰乱心神。则宜渐渐复归于宁静。
当使基利斯督生活于吾人之身。俾吾人以之给与他人。
吾人当忧愁困苦之际。天主为使此心。不受世苦极深之攻击起见。有时亦予吾灵以欢乐之起伏。及不可见而强有力之感觉。俾受此攻击与痛苦之后。仍可恢复其本来之生活。盖神光使此行程。格外光明。俾人得豫见其目的也。
当知于日常单调之小事工中。分别其所包含之大职务。藉活泼之精神与爱德。以变化之。
基利斯督。在人类中树立其十字架。苟吾人不拔去之于己心。则莫得而拔去之也。盖人惟能于形式上妨碍之。以表面上之表示阻挠之。至少可暂谋所以减削天主 教义之广播。然谁能妨害生活于吾人庄严灿烂之基利斯督乎。
世人有毁灭圣教会之狂妄梦想。此惟彼不知肉体与灵魂有可惊之区别者。以为可能耳。盖肉体有时似可摧残而毁伤之。然灵魂不离肉身。则肉身常存。而灵魂固不死者也。
毎日之事工当为毕生生活之缩影。以祈祷。工作。及仁爱工夫为日常之功课。吾人努力救灵。切勿先问其效果苦何。盖不知转为有益。知之或不免因为善而骄也。吾人当继续祈祷。牺牲。努力。献之于天主。而一任其处置。绝不回顾所有已竟之事工。更为吾之昆季。为世人之灵魂。工作劳动。俾尔国临格于其身。不获人谅解。实极大苦事。然当知天主固明悉之。则其乐足掩其苦而有余。
但与人接触。有时即成传道之奇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也。余渐如当如何郑重。以应付救灵魂。及教理之事。盖在全部灵魂中。必有一部倾向于真实。及一线之生机。所当钩取之而复活之者也。此实为宣传福音优越之工作。欲竟其功。则当藉真实之教理攻其心。而动其志。使人之灵魂获知己灵魂之所知。而深怀于厥心。其次。则当有爱德。常存仁爱之心。
『 收获丰盛。而工人殊感缺 』。彼可怜之人。于罪恶无知中度其生活。待吾人之援手者众矣。而吾人可因循坐视。而不为之谋乎。噫。基利斯督以仁慈怜悯之心。亦当为此可怜被摈之众生而流泪矣。吾人为基督之门徒。岂竟不知为此耶稣所祝福。而欲令其归向于己之小子。倾心以爱之。竭诚为之援手乎。吾人所当为者矣。苟吾人中。人人能全尽其职务。任其言行祈祷之善工。日增月盛。以迄于世界穷尽。以为善于远离不相识之人灵。其庶几乎。
苦难有一种神秘之作用。先为吾人革新其内心之生活。而于他人。亦有改革之作用。但恐非一时所能见效。然吾人因此而成就之善工。则于斯世必不能知之也。盖受苦即一种善工也。在十字架上之基利斯督。其为益于人类。或较在加利来。或日路撒冷讲道发圣迹之基利斯督为多。苦难为生活所造成。而能变化其所接触所及之事物。
一日有一日之困苦。即此已足矣。当收敛心神。专务祈祷。以预备度此「今日」。而于奋斗受苦中度此一日。
凡能引起不平及怨恨之事。则当紧闭其心以拒绝之。而于能引起无限同情神力。及善意之事。则当大开其心以迎之。
天主教之义能变化社会于现在。照毛母斯神父之所言。实予人类以『日用之粮』。而此时时为然也。
苟其人之灵魂欲就教于吾人之灵魂。则必勿拒之。盖无论其为有意或出于无心。恐正在寻求此未认识之天主。或觉有足以为之启迪天主实在之事物。跃然于吾身。或彼已知渴求真理。而觉吾人正恃此至高无上之真理以为生也。
凡人之灵魂,其表面上虽极腐败。亦非尽属圣训不能入耳之人。盖朽木虽已枯槁。而一星之火。已足以使肇焚如也。
世人往往在灵魂之表面上生活。而绝不知叩入其幽深或忧苦衷怀。苟吾人能知收敛心神。照见其身。而明悉苦难之意义。及为益之浩大。则虽最卑最贱之人。于一挥手一颤动间。亦足以启示吾人以忧苦。或抚慰之渊薮。位于一人之灵魂中。张口以待呑。直至另一人之灵魂。予以神光。俾获得光明之生活时。始已。沉默有时为一种有力之善工。微笑亦如之。
当摒身外之纠纷。及因此而发生之扰乱。更须有坚强之志愿。行吾人默想中所预备之事。而底于成。
当寻求己身周围之贫苦。而怕羞之人。苟得其人。则当以吾人之心力时间。及温柔之敬意。以援助之。
凡以受苦而自尊之人。不当与谈衷曲。
任灵魂自为繁荣。凡足以悴憔之而削弱之者。概当斥绝之。
当使此生。得更完全更富足之发展。绝勿有所吝惜。
人苟恃善信之心。求知其昆季之为人。相交务示宽大。则所有公私之怨恨与冲突。必将立归消释矣。然吾人观察他人。往往失之过近。或过远。于是而吾人。难 免有吹毛求疵。或张大人过之病矣。盖惟心存仁爱。则臧否人物。乃有公平之见地。
外来之思想。或由于人言。或由于诵读。悟司得此。实属被动。此种思想印入胸筋中。久而不变。一旦因圣宠之作用。而豁然憬悟。则不仅留于脑际且更于灵魂上。成为生活之元素。此非所以解释人类于天主之工中。得处居间之地位。而证其不谬乎。盖惟天主之圣宠。始能感化人心。使之去邪归正。苟无此圣宠。则吾人曾不能救一人之灵魂。然吾人岂不能预备种种之资料。以邀圣宠乎。岂不能于人心加以新观念而发挥之。俾一旦得蒙主佑。即可因其鼓吹而警醒。而成活跃呼。顾此中。当出以谦逊之心。须极忍耐而机警。当竭力以竟其功。而不亟求见效。盖此乃出于天主之圣意。亦惟天主知之也。
吾人作事。欲得良效。则必有恒而努力。更硏求而深究之。
凡足以危害心神。及一切无益之举。当留意避免之。
余以为现代人最欠缺凝静时候。盖默想可视为一种思想之能力。是乃对于灵魂上事一种深切之见解。为大抵人所不能有者。但此惟有内心生活之人。而其行为能收善果者。始克有之。其表面之生活。不过为其内心生活之表现而已。盖吾人苟自己不能积贮。则将何与以人乎。故吾人必先蓄其思想精力与祈祷。积贮既多。必将洋溢以利人。而此心泉既发源于天主。自永无干涸之时。吾人当日就此永世之天主汲取神力。日与耶稣灵心密切相契。求赐以少许之神智。当求天主圣神之光照导引吾人。吾人与天主偕。必能为天主之事工。或天主假手于吾人以为之。胜吾人自为之也。
勿渴求天主之圣爱。且亦不当怀此私心。而任其滋长。当知与其昆季共享天主之所赐。而将所受恩宠十之一分给他人。此或不免使吾人稍失其幽静。及与主密契之乐。然凡属信友固当作此牺性也。如此施与。必将倍获赏报。盖此实为他人灵魂。而稍失己灵之所有也。
忍受一己之痛苦。比较似为稍易。但吾所爱诸人之痛苦。易使吾人恒觉忧苦之烦闷。必须奋起以抑制之也。是当以祈祷为先务。将吾所爱之人。以完全孝顺之心。托付于天主。其次。当于此亲爱及思念之中心外。另择工作。及一种事工以解之。最后。则当为善于人。念及吾人共有之负担。其忧苦更千百倍。于吾一人所独肩之负担。如是。则不难忘此烦闷矣。
吾人于一己之忧愁困苦。当力守缄默。苟有人见吾受苦。则至少当但愿惟天主知吾受苦之多寡。及其深秘之原因。
圣保禄宗徒尝言『宜常欣乐。』斯言陈义甚高。有时吾人乃能明悉之。盖吾人之欣乐。有非剧苦极忧所能损者矣。吾人之光照。有非浓阴厚雾所能止者矣。而吾人之神力。亦能扶持种种怯弱。惟亦人将如基利斯督之背负十字架而跌倒。然吾人仍能向前进行地。亦不过偶然事耳。转瞬己起立。而复强矣。是盖吾人得天主增益。力而无所不能也。吾人虽为柔弱无能之人。吾有天主无穷之神力在吾身。而吾人灵魂之深处。常得不息之神光为之光照。然则吾人于暂生永世中。既有天主在。纵今痛苦满身。又何为而不怀神乐以自乐耶。
凡人为善之感应。具有微妙锐利之神力。其影响所及。莫能窥测。吾人第接触一善人之灵魂。即不啻备聆其训迪。仅彼一人之灵魂。惟藉其神光之照耀。己能尽发其周围道德之空气。
吾人当藉个人之所为。即使天主国。速临于世人之灵魂。盖如天主之定时未到。吾人之努力。终不能见效。或仅将为一种有效之祈祷。呼号于感化人心。拯救灵魂之天主前耳。顾当以谦抑之心。呼号于主前。深信天主必将自竟其功。而与吾人为之尽力。为之祈祷以生活也。
苟于一人之身。忽发觉其有高尙生活本能上之需要。不识天主而求之于不自觉中。此种观念。何自得来。实所不料。而吾人一旦觉察之。其欣乐为何如耶。诚若 是。则吾人当持尊敬之心。将吾人心中之宝藏。分一小部份以与之。并将吾人少许之困苦。及日常之事工。为之奉献于天主。但吾人于其灵魂上事。当极为谨慎。庶无碍于天主之神工。盖言有不合于天主之圣言者。虽只字片言。亦足以破坏天主所独成之全工也。是当一任天主施以训迪。吾人但以行事德表。示之以天主深奥有力之神工。若何竟成于吾身而已。
人虽心硬而冷淡。我则必弗怀冷峻之感觉。盖创伤虽流血。而自有生机。苟人于无形中。手抚吾人之伤口。而证其筋络富有生机。用其玄妙之用作。而有渐渐收口之一日。则吾人当亦欣然色喜矣。
基利斯督之教会。需有宗徒。然何如始克当此宗徒之名而无愧乎。对于坚强卓绝之灵魂。当有若何之服从心乎。于其一己之怯弱及罪恶。当有若何谦抑之心乎。当若何明智而清醒乎。当有若何热烈之信德乎。更当有若何活泼不变之仁爱之德乎。是当于人类中。自成基利斯督第二。当如吾主。为人类传布安和之福音。与信道。及吾主所训之自由。
吾人既蒙基利斯督大启其仁心。且其知我爱我。又非在何世人所能及。则何必亟求人之知我。识我。而吾人言及事主救灵。又何必求其了解哉。公教之管理权虽若是其受人蔑视。遭人谤毁。然仍不失其统治人灵之能力。且其行使职权时。更与信者灵魂以一种无可伦比之奋兴。此种奋兴。有时彼自身亦有之。
苟吾人灵魂之言语。出之以谦逊忍苦乐善之衷怀。则向之陈言。未有不得其答复者。
凡吾人于一生行事中。相遇见之人。苟偶尔于吾人外表面上稍加注意。则吾人何必期尙能识我之为人也。然吾人对于同道之人。不可以同样之举动待之。即道仓 猝相値之际。吾人亦能牖启其灵魂。或反是而于深切之一注视间。已可于其外貌上得其隐秘。洞烛其立身处世之道。是则毎为人所忽视。而不同道者。固莫之知焉。
余深信天主圣神于吾人灵魂。及圣敎会。实有至高无上。且继续不息强有力之化工。
实验派之唯物主义。与理论派之唯物主义。同属危险。此种邪说。侵入人心。日益炽盛。且因人类恶性根之自由发挥。故不必藉何种方式。已能确立于吾国民权政治之下。是以我侪信友之责任。在倡导牺牲之根本观念。以攻斥自利主义。在怀谦抑之心。以消除兽性或意念之傲恶。在谨守天职之定律。以抵抗肉感及佚乐之情欲。此种定律。超出人之常情。而毎为世人所忽略也。
同是言也。而有时无足重。有时则深入人心。而大起伤感何耶。意者。吾人此时。或因受他种痛苦。而已满怀忧伤而不能自禁。故易增怅触。一旦不能见谅于人 。而受人凌侮。遂突发而不能自抑欤。能知缄默。即是智慧。即是修德工夫。吾人有时职在对诸不知我心。而我亦不欲其知我衷曲之人。更明之以我心之隐衷。而于素愿以隐怀明示之人。偏秘之而不宣。
仁爱乃超性之德。然以此视之者。几希。即我教中人亦多如是。此仁爱之德。为生活。爱情。爱善工。吾人当持镇静被动无为之态度。以习行之。
对人当将一己之痛苦变为快乐。除非可使其人因我之受苦而得快慰。则必有以隐蔽之•而不使其外露。愿天主知其惟彼一人所欲加我之担负可耳。
吾人处处受人事之压迫侵扰。苟吾人之志愿。藉天主圣宠之扶持。而不知极力抵抗 。则允宜立受吾主所加于圣伯多禄之沉痛之谴责。吾主曰。『汝不知天主之事理』。所谓明知天主事理者。乃在将天主置其生活中。深究天主教义。不避毫末。藉永世之光明。以观察一切。此种光明。天主圣神。固愿与吾人。有求必得者也。此乃所以变化一己之灵魂。以生活于安和仁爱中。此乃所以爱慕与己智之工作。同时所由生之最高智慧。此乃所以由人生之外表。以求得其内心所蕴蓄之隐秘。由此起点。而能设法使世人归向于天主。不必别求他助。最后。则此亦所以热心神业。偕吾人所称为圣父。为吾人灵魂生活之原之天主。生活于极甘饴极坚强之内心生活中。
苟吾人以爱人故。而人则以心怀嫉怅仇视。来相谤毁。求有以益人而示之以之隐曲。乃觉其人不谅我衷。将好作歹。遽加武断。则此种苦况。鲜有堪与伦比者矣。吾人于此。果将何以自处乎。是当记吾主因洞见其人之误解侮蔑。勿而报之以恶声。加之以责让。亦不必郁郁于怀。而仍继续以言导之。为之效力以爱之。勿以其人拒我之爱•而怏怏于怀。而当念及更高之超性爱德工夫以行之也。
思念固美善。而祈祷为更善。爱则尽美而尽善矣。
不可过自认为生活。而当于天主监视之下。为天主而力求简单坚强愉快之生活。无论如何。必须常宽仁以待人。他人之不是。与我有关者。必我亦微有谬误。苟 人冷眼相加。则当视为吾竭诚自省其良心之机会。愿吾人于察觉自身之弱点与过失时。不复见人之谬误。
知宥人。乃基多信徒特别之标记。宽宥他人。不应出于被动。而当成为一种爱德上活泼之行为。
人类之知识。苟得之于无穷天主之神光。则实最美妙。最有意味。盖诸次原因。皆依附于唯一之首原因。而若合附节也。凡人知辨别世界与历史。自有其原动力。及造物之神力。向世人所不能知。惟天主所独知之终向。循种种莫测之轨道而推进之。则此世界与历史之变化。自可显见。世人苟能察见自身之灵魂。异时将入于无穷之永世。且能思知爱确信其不死不灭。种种之事变当前。而能无恐怖。则其堪称伟大也已。
人灵间之深壑。惟天主乃能填补之。世俗人情无一事不可为。凡属耗时废财。妄费心力。以及一切至愚极恶之举动。皆孰视无睹。更优容而鼓励之。吾人其勿思稍为天主而尽其心力。费少资财。晷刻以相偿。吾人为此。非所以取悦于此浇漓之末俗。吾人对于永福及昆季之所为。实足以贼世。而为世俗所嫉恨。彼唯一之特性。即在反对爱慕天主。且将永不接受之也。
有几种剧烈之痛苦。足使人因受苦而成圣善。并易于隐匿。而不为人所察见。此种痛苦。深藏于心。惟天主知之。惟其人能叩入人心。以寻求人灵秘奥者外。莫能发见之。若尔人者。固心存济世。探知人灵之幽苦。而与以宗教上之同情者也。 惟此种善人。殊不多觏。凡能窥隠烛微之人。毎属惟彼知吾忧苦之心曲者耳。
圣体圣事之于吾人。实有神化之作用。且变化吾人。而吾人几不能自觉。犹麦面饼与葡萄酒。乃人世之粮食。增补吾人全身之血肉。于不自觉中也。基利斯督。藉其与吾人相接触。及其所加于吾人之圣宠。使吾人获有道德上之康健。而再造其灵魂。苟吾人于此圣心中。作片刻之羁留。而将其痛苦。懦弱。忧愁之负担。托付于圣心。获益必非鲜也。
静而不动。有时乃一种最大之牺牲。亦为一总行动中之最富良效者。
天主为吾人担任吾人所欲行之事。则所为必较吾人自为为善。当吾人仅将其沉默。懦弱。及外表上之发为奉献于天主之际。则吾人所愿发生之好影响。天主必用之以为善于人灵。
世俗不能了解痛苦。不知矜怜。不知慰藉。则凡人不能推求爱情欢乐至于无穷之境。焉能探知痛苦之无穷境界乎。
吾人对于诸凡循例之慰藉。有口无心之劝勉。及不由衷不知心之言语。应以谦逊之爱德工夫接受之。但对于深切之同情。及略涉天主之谈话。暨关于永世活跃之言语。则当倾心以纳之。
一九O五年四月十三日
由十字架以入于光明.
当基利斯督受难时。最后数小时间。手足被钉。圣血倾流。以灌此人类之田园。俾其萌芽滋长。其最后数小时中之生活。备受人性之痛苦。其剧苦极痛。有非吾所能臆测者。惟圣经记是时太阳失光。全球昏黑等语。则其景象之惨酷可知已。噫。吾天主。吾人之一生。灵魂上亦有多时。为黑暗所包围。値此忧苦之际。吾人心中。似隔一重障幕。即凡足以快慰。吾心之事。亦为其所掩蔽。忧苦之深。绝非世之欢乐所能慰藉也。
福哉其人于此黑暗忧苦之时。而能念及尔唯一生活之耶稣基利斯督也。福哉其人能以困疲之两臂。紧抱十字圣架上之脚下。倚其辛劳之首。于尔被钉之两手。而将其忧伤毁碎之心。休憩于此备尝诸苦。而知怜爱之圣心中也。余信天主以仁慈爱人之大思想。而加人以痛苦。
余信耶稣基利斯督。已将痛苦变化而祝圣之。且亦几神而明之也。余信痛苦之于人灵。乃一拯救之大工匠。
余信受苦之为效。不减于言行善工。或更有加。而基利斯督之受难。于吾人则较其三年之训道。及其在世时之行动。为更有力。其在圣父前。则更为伟大。余信在斯世之人灵中。暨已亡或已享常生之灵魂中。必有一种广大之潮流。川流不息于其间。此种潮流。乃因众灵魂之受苦功德。及圣爱而来。而吾人心中最深之隐忧。及最微之努力。乃能藉神化之作用。达于吾人亲疎(shu)之人灵。与之以光照安和及圣德。
余信吾人于永世中。必将重逢吾亲爱之诸人。其人盖亦知有十字架。而且爱之者。彼等与吾人之痛苦。必将于天主无穷之圣爱中。及一经复聚。永保不离之欢乐中。消释无余矣。
余信天主乃爱德之源。而其手中之苦难。乃所以用其爱。以感化吾人。而使吾人得救灵魂之方法。
余信诸圣相通功。及肉身之复活。永世之常生。
耶稣在十字架上。曾作此卓绝而悲苦之言曰。『余渴』。
全世界人类重道此言。至于今已不知其几千百年矣。不出之于厥口。必怀之于厥心。或基于信德。或由于失望。此种悲呼。固芸芸众生所不能免者也。
吁。吾天主。今余亦有此一日矣。余处于尔圣言之下。于尔圣爱之势力下。及尔所用以意成尔革新。神工缓进之受苦之作用下久矣。今始发此悲呼耳。
苦难已临余身。余心为之碎裂而永不能复。余所最亲爱之一人见奪。是盖余以慈母之衷肠。良朋之友谊。及昆季之深情钟爱之。一旦失之而无物足以偿之也。
吾主乎。兹余以全心全灵而发此悲呼曰『余渴』。
余渴欲此能变化生活。且唯尔乃能赐予之安和。与此心神之宁静。及此活跃之息止。为尔所独有者。
余渴欲得光照。余渴欲明识之。获见之。享有之。如吾人于永世中将获见之而享有之也。
余渴欲得深切之同情。灵魂上温柔之圣爱。暨与尔密切坚强之契合。余之灵魂渴盼能专务益人。为人效劳。见知而见爱于人。并能了解一切。参与一切。
于诸横逆。及有时因外间之误解。忌嫉。狭见。压迫余灵。使余伤心。而增其痛苦。则余灵惟有忍气呑声以受之耳。
余渴盼得入永世而获常生。及此灵魂之繁荣。是吾人必俟脱兹暂世。始能明悉之者。余渴欲由唯一生活之天主。得完满永远之生活。并于天主无穷之圣爱中。复得吾亲爱者之温爱。吾天主。余渴欲见尔。
今余发此呼号。且余于未来见尔前。余灵更将一再呼号于尔前。呼耶稣。余将偕尔同作此悲呼曰。『余渴』。
当尔发此悲呼时。尔降世之任务已完成。尔已祈祷行善工。受苦难。凡尔在天圣父所托付于尔者。尔未尝或失其一。余亦愿得如是。苟余于幽独中。及就尔以求佑助时。复向尔作此悲苦之呼号。则至少余愿藉尔之扶佑。得竟成余之任务。并愿为一刚毅勇敢之人。为信徒而兼为宗徒。必使余因心切于永世。而忘于斯世受苦之诸人。余愿常坏爱人之心。且逐渐増进此爱徳。由亲近之戚友。以及于疏远之昆季。次则。余但愿异日能如尔之言。而曰。『吾主凡尔所托付于吾之诸人。余未尝或失其一』余并未求尔引余脱于斯世。惟求尔许我得在世承行尔旨。并竟成尔所命余之事工。今则求尔先涤净余灵。乃能引余向尔以入尔之神光圣爱中。盖余所钟爱之诸人。已多有人其中者。而未入者。异日亦将随余来也。余渴欲复见余素爱之诸人。与之共同生活。余渴欲识之得之而爱之。吾主乎。余固渴盼见尔也。
一般人昧于超性生活之事理。竟以为凡属神秘之事。于实验上绝不相容。毎见此类神秘。竟能使人有勇往直前。力行不懈之志。而不胜骇然惊异之。呜呼。是诚可怜人也。盖人灵洞澈高深。藉强有力之观察。以明人世事理。且其既与肉身以生机而为之主宰。则此肉身自必服从其坚决之命令。犹彼飞鸟。以翼重难于高 飞。势不得不擦地而行。顾以神化之作用。有时任彼轻捷之鸟。飞到天涯。而后使之跳跃回来也。吾人在此苦世界中。苟登高而得鲜洁之空气。必气舒而神爽矣。
当人以偏见攻我。或存心反对。以毁我之际。我每易忘吾主耶稣亦尝亲受此种凌侮。吾主洞明万事。具有精微敏锐之感觉。备有人灵种种之特性。然有时乃竟因 其挚爱无比者之不了解。或狭隘之胸襟。而受极深之痛苦矣。顾吾人乃竟不循忍受细微之凌侮耶。况彼凌侮我者。又非若吾主耶稣之受自知友。或素爱之人乎。是当效法吾主之忍耐良善。以待人。及对种种之意见。
宜自效于人。顾不宜自暴其隐曲。则信友之责职尽矣。
当天主赋吾人以生活之际。即各付以一种特别之任务。并示吾人循之以完成其永久之计画。是以吾人首当明悉此特别之使命为何如。而辨识天主对于吾人之灵魂。及吾人之生活。其圣意何在。乃即着手进行。竭毕生之心力。以致于死亡。以从事于拯救一己。及昆季之灵魂。
吾侪乃上主卑贱之工役。无异于工主手下之佣奴。毎响晚必须向之禀报耕稼。事竣而待获。吾人必当能确信。吾人播种之工已竟。上之即可用其生活之阳光。使之萌芽滋长。而无稍犹豫也。『汝将因其结果而识之』。
天主洞悉吾人灵魂之秘奥。举凡吾人心中之志愿爱欲。以至一念之微。天主莫不知之。然则人但能于行事中。见吾人之心曲耳。战是之故。吾人之言行以及所持之态度。必须与吾人灵心中之意念相符而不稍欺。盖世人将审断此心为何若。或就天主于吾人将来所欲发生之效果。及其所将启 示于吾人之事工。以判天主之所为。此则尤当重视者也。
尝观于玛尔大及玛利亚之事。而觉物质上外表之生活。实与灵魂之生活。及其不可磨灭之需要。常相勃而背驰。盖外间之呼号。似迫吾人倾出其灵魂之所能。及 所蕴之神力。摒弃内心之幽静。以从事于纯洁有效之行动也。但此疑问。吾主已解决之。使之不相凿柄矣。玛利亚之所为。固当也。且吾人之身。苟须专务于玛尔大之谦卑之工作。则吾人之灵魂。必先能如玛利亚之专心于怀思敬拜耶稣。聆圣训而默识于心。盖吾人之行动。必先以默思为之预备。且出以奉献于天主之心。始有价值也。
天主教之教义。乃以牺牲观念为根基。凡属信友。咸当则效基多之典型。于缄默中或人不注意中。及时完成其牲牺之功。以步吾主之后尘。是当视其薄弱力量之所能及。以尝日色马尼园中。及加尔瓦略山上之苦爵。当自行献作祭牲。以救众灵。并为之伸其屡懈之手。以向于十字圣架。其口则当宣扬其倾慕此受难被钉者无上热爱之衷忱。且以全纯至洁之灵心。为罪人及未奉教者。力图自效。
凡人久于潜修其灵魂。富有经历而不能宣诸外。则有时必亟思一吐其衷怀。稍将其 心上之蕴蓄。传达于他人。一般著述之动机。实本乎此。而吾人以不得善信者之同情而感痛苦。或亦以此为其神秘之缘由。盖种种身外之缺憾。足使吾人之内心生活;更感浓厚。而自忘之心乃更切也。
当极力抑制此「可恨之我•」凡非属事主爱人之事。而足以使人之赞颂尊崇仅及于吾者。常悉避之。然苟能为善。则机会纵属极微。亦必无稍纵。吾人于二者之间。欲得其平。固属不易。然必兼顾及之。苟吾人时亦以求必得神光之默导也。
吾人当依照当时之需要。及视彼时之职务。是否须舍己以从人。或须舍弃爱德工夫。而随时决定。或则克制傲心。或则牺牲谦德。
当创口开裂。而血不溅溢之际。在不相关切者视之。似痊愈不远矣。此其谬妄莫甚焉。创伤而不复流血。乃不治之症也。
当人于精神上多缺憾。且觉灵魂与天主间。绝无快感之际。而其内修工夫。仍见日进而月新。宁非实事乎。是盖吾人所爱者乃天主。非天主所予之慰乐也。吾人 所以不恤持恒心毅力常求主宠之扶佑。以修德立功者。亦惟吾人之职责使然。不过为其所当为耳。迨崎岖之仄径巳过。而渐入于平坦之途。则回首长途。窎远险峻。不禁瞿然以惊。偶或驻足。则息止于安和之中。觉天主之圣心已迩。而心中乃快慰极矣。凡有关于余内修之事当深秘之。其有发于外者。苟非属绝对的爱德工夫上所当为。则不宜用以施诸人。盖吾人不当分散其积财。而天主所与者。尤不当妄用之也。
凡形神之困苦。有侵入吾人灵魂之威胁时。则当吿之曰『若其勿再前行。』并任身外之风波打击此苦灵魂。不必过用力以遏拒之。但避其侵入。巩固此被攻之 灵魂可耳。苟吾人略静以处之。并就天主以定其喘息。则种种之纷扰忧苦。以及外来与自起之一切风波。必不转瞬而自归消散矣。
倘天主欲余寿臻耄耋。则余亦惟其旨是遵。但求天主许余爱慕之。而于此长久之岁月中。从事于有效之工作。以期天主国临格于人心。使广扬圣教。且吾人既知其程期。则何用求此程途之短缩乎。今余既巳确知。必能藉主宠而得与诸先余而入于永世之人重遇晤。则余自当静候定时之来到也。
余知此时不能获有完满纯全之生活。如吾人将于永世中认识之者。余极弱之灵魂常为千百节人事之缧絏所桎枯。因以不能认识之。获有之。而爱慕之。然而一线之神光。照耀于黑暗中。已足使余灵静待而期望一切之莅临也。
当努力压服自己。而于其灵魂上定一界限。勿任外界之势力。越此界限。并时时增益此灵之神力。以御外界之攻侵。盖此懦弱之灵魂。常受损伤。亟须有以补充之也。
惟有一种之矫作。乃属可嘉。是即任人加害而若不知。受诸困苦而若不觉。此实灵魂高深之境界。乃所以奉事天主者也。盖如此则吾人不必隐我之为人。而亦不昭示吾人之隐曲。且吾人于仁爱热忱及善意。亦当有所保留。而不竭之。吾人于肉身上之困顿中。受苦而一无慰藉之感觉。然仍勉行善工。则凡祈祷所不値求得之恩宠。或可因此而获得之。盖惟牺牲之功。必能直入耶稣之圣心中也。
沉默乃信友一种之职务。
凡属吾人个人之事。如吾人之苦难。所得之恩宠。苟非因爱德故而不得不言。则当谨秘之。即关于神圣之事。亦宜缄口不言。而将此种事怀之于心。俟有怀疑或 不幸之人来相叩问。方可示之以此心。
苟吾人将一己之忧愁困苦陈诉于人。顾诉毕而不能向之日。『请尔为我祈求』。若是。则吿之何益哉。
吾人于行事前。当先自安和镇定。收敛心神。而驱除其凡足以烦扰或荧惑吾心之意念。并藉祈祷以坚固志愿。然后持谦逊之心。抱刚强之志。以欣然从事于工作。嬉笑乃有时乃类于呜咽。而啜泣有时亦类于颂恩之歌咏。
世人多有能不明知其灵魂为何物者。其所识极微。故欲其能了解他人之灵魂。实属大难。
兹余停止笔述种种之思想。盖其所以明示余灵前进之步骤者。已尽于此矣。
斯世固无一事可称为完尽。然至少余敢言余灵幸赖不应得之恩宠。而已入于此神界之大安和中。是余所当称颂于此全善全能之天主者也。余信赖之期望之而钦崇之。回顾余所度之生活。及所受之诸恩。而不禁以谦抑感恩深切之衷情。谨献余之灵魂。及呈现余前之新生活。于天主。
一九O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