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存在的本质 这种强调“能够负责”的特色,就显示在意义治疗法的一句金玉良言中:“假设你已经生活在第二度的生命中,并假设你第一次作错了,而现在还可能作错一样。”依我看来,再没有其它辞汇,可以比这句金玉良言更能激发起一个人的负责精神了。它叫人先假想现在已成过往,再假想过往可能无可改动、弥补。这种训示,使人意识到生命的有限,体悟到人由自身及生命中所创获的一切都具有决定的意义。 意义治疗法企图使病人深深体会到他自己的责任,因此必须让他自由抉择为了什么,对什么人或什么事负责。他了解是他自己要负责。这就是为什么意义治疗家在所有的心理治疗家中,是最少把价值判断塞给病人的,他决不允许病人把判断的责任交给医师。 因此,病人必须自行决定他究竟该对社会负责,抑或对良知负责。不过,也有不少人自认为该对上苍,对天主负责。他们不只以承担责任的角度,更以承行上天旨意的角度来诠释自己的生命。 意义治疗并非一种教训,也非传道。它不是逻辑的推理,亦不是伦理的劝诫。打个比喻来说。意义治疗家所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一个画家,毋宁说是一名眼科医师。画家企图把他所看见的浮世图通传给我们,而眼科医师则是要我们自己去看见真实的世界。意义治疗者的角色在于放宽及开阔病人的视野,以使他能意识到整个的意义与价值体系。意义治疗不需要硬加给病人任何判断,因为事实上,真理会自行呈现,无需他人干涉或居间介入。 人是一种能够负责的物种,他必须实现他潜在的生命意义。我这样说,是希望强调:生命的真谛,必须在世界中找寻,而非在人身上或内在精神中找寻,因为它不是个封闭的体系。同样地,我们无法在所谓的“自我实现”上找到人类存在的真正目标;因为人类的存在,本质上是要“自我超越”而非自我实现。事实上,自我实现也不可能作为存在的目标,理由很简单,因为一个人愈是拚命追求它,愈是得不到它。一个人为实践其生命意义而投注了多少心血,他就会有多少程度的自我实现。换言之,“自我实现”如果作为目的,是永不能获得的,它只是当"自我超越"之后的副产品而已。 人不能把世界看成光为了表现自己,也不该将它视为只是一种自我实现的工具或途径。这两种态度,都会使所谓的世界观变成“世界评价”,因而瞧不起世界。 到此,我们已经指出了生命的意义是会改变的,但永远不失其为意义,按照意义治疗学,我们能以三种不同的途径去发现这意义: (1)创造、工作。 (2)体认价值。 (3)受苦。 第一种,显然是功绩或成就之路。第二与第三种途径,则需要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第二种途径是经由体验某种事物,如工作的本质或文化;或经由体验某个人,如爱情,来发现生命的意义。 8 爱的意义 爱是进入另一个人最深人格核心之内的唯一方法。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了解另一个人的本质精髓,除非爱他。借着心灵的爱情,我们才能看到所爱者的真髓特性。更甚者,我们还能看出所爱者潜藏着什么,这些潜力是应该实现却还未实现的。而且由于爱情,还可以使所爱者真的去实现那些潜能。凭借使他理会到自己能够成为什么,应该成为什么,面使他原有的潜能发掘出来。 意义治疗学并没有将爱情解释作性冲动及性本能的升华的“次级现象”(由原始现象所产生之结果)。爱与性一样是属于原始现象。正常言之,性是表达爱的一种方式。性是无罪的,甚至是神圣的——当它作为传达爱的媒介时。如果只将爱情作为性的副作用,那么我们不会了解它便是两心永相契的体验,也是表达此体验的一种方式。 第三种发现生命意义的途径,是借助于受苦受难。 9 苦难的意义 当一个人遭遇到一种无可避免的、不能逃脱的情境,当他必须面对一个无法改变的命运——比如罹患了绝症或开刀也无效的癌症等等——他就等于得到一个最后机会,去实现最高的价值与最深的意义,即苦难的意义。这时,最重要的便是:他对苦难采取了什么态度?他用怎样的态度来承担他的痛苦? 我下面要引证一个清晰的例子: 有次一位年老的全科医师来看我,他患了严重的忧郁症。两年前,他最挚爱的妻子死了,此后,他就一直无法克服丧妻的沮丧,现在我能怎样帮助他呢?我又应该跟他说些什么呢?我避免直接告诉他任何话语,反而问他:“请问医师,如果您先离世,而尊夫人继续活着,那会是怎样的情境呢?”他说:“喔!对她来说这是可怕的!她会遭受多大的痛苦啊!”于是我回答他说:“您看,现在她免除了这痛苦,而那是因为您才使她免除的。现在您必须付代价,以继续活下去及哀悼来偿付您心爱的人免除痛苦的代价。”他不发一语但却紧紧握住我的手,然后平静地离开我的诊所。痛苦在发现意义的时候,就不成为痛苦了,例如具有意义的牺牲便是。 当然,认真说来,这根本就不算是一种治疗。因为第一,他的失望并非疾病;第二,我不能改变他的命运,我不能使他的妻子复活。但是在那瞬间,我成功地转变了他面对自己不可改变之命运的态度;或在那一刻,至少他了解了他的痛苦的意义。意义治疗学的基本信条之一即是:人主要的关心并不在于获得快乐或避免痛苦,而是要了解生命中的意义。这就是为什么人在某些情况下,宁愿受苦,只要他确定自己的苦难具有意义即可。 不用说,除非痛苦是绝对必须,否则它就没有意义。例如可用手术治疗的癌症,就不应该要病人像背十字架一样平白忍受。果真忍受下来了,那也只能算是一种“被虐狂”,不能算是英雄气概。不过,如果医师既不能治愈这种疾病,也无法减轻病人的痛苦,就应该激发他的潜能去实现痛苦的意义。传统的心理治疗目的在于恢复病人的能力,使他能工作及享受生命。意义治疗法也包括这些,但更进一步还要使病人再获得受苦的能力,因此需要去发掘痛苦中的意义。 关于这一点,美国普渡大学心理学教授Edith Weiss Kopf-Joelson,在其有关意义冶疗的文章上说:“心理卫生哲学日趋强调人应该快乐;而不快乐是适应困难的一种症状。这样的价值现应该对我们四周许多由不快乐所引起的不幸负责。”在她另一篇论文中,表达了希望意义治疗学可以“抵制当前美国文化不健康的趋势。当前的趋势是以痛苦为耻而非为荣,因此使得一个人不但不快乐,还要因不快乐而羞耻。” 在有些情况下人可能丧失工作的机会或生话的乐趣,但人永不能排除痛苦的不可避免性。如果勇敢地接受苦难的挑战,生命至最后一刻都仍具意义。换言之,生命的意义是绝对的,它甚至包括潜伏的痛苦的意义。 容我回忆一下在集中营里一次可能是最深刻的经验。众难友之中,历劫而犹能生还的人,不超过二十分之一,这是很容易以正确的统计来证实的。抵达奥斯维辛集中营之后,我暗藏在衣袋中的第一本书原稿,是不可能不被搜走的,因此我必须经历及克服丧失我灵魂之子的悲痛。当时,似乎已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继续活下去了,我既失去了身体的儿子,又失去了灵魂的产儿。我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疑问:我是否在这样的情势之中,生命是终极的虚无而无任何意义? 但我发现我如此激动奋力要找寻的答案,已经贮藏在我内,并且不久后就显露了出来。事情是这样的,我必须交出自己的衣服,而继承另一位犯人的破衣服(那犯人在到达奥斯维辛火车站后就立刻被送进煤气间了)。我失去了我的著作原稿,却在别个犯人的破衣服口袋中发现犹太祈祷书中撕下来的一页纸,其中还包括犹太人最主要的祷文Shema Yisrael这样的巧合。我除了把它当成一种挑战,一种要我活出自己的思想,而不光是纸上谈兵的启示之外,又能作何解释呢? 后来几天,我记得自己感到快要死了。但在这种危机时候,我内心的问题与大多数难友不同。他们的疑问是:“我们能在集中营内活下去吗?如果不能,所有的痛苦便没有意义。”但困扰我的疑惑却是:“所有生命中的痛苦,我们四周的死亡,有意义吗?如果没有,那么人的生命终究毫无意义。如果生命的意义只依赖一些偶发事件——可以脱逃或不能脱逃的偶发事件——那么人生终究不值得一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