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减饮食,斋口本义,然斋有类,有期,有时,有度,本教定规,特析论之。
何谓斋类。乃分别食物之形类也。圣教成规,斋分二名,曰小,曰大。飞走肉食,均在所戒,惟水族不与焉。盖斋之故,为减肉身之力,无使体壮而骄,以抗灵魂。彼禽兽之血肉,类与人近,其相化也易,相补也捷。若鱼鳖等,则去人血肉甚远,相补之功不及矣。乃若疏果之补血气,更为微薄,故戒先肉食,次及肉生之物,如鸡卵牛乳等,亦在所戒,第因土产殊方,有无多寡不同,故大荤外,又随地稍通融焉。至若斋期,斋时,斋度,惟大斋宜严,小斋惟择类而已,他弗(不)论也。
大荤之类,味最厚,气最浊,多食昏神,故凡圣人清心事主,行克己之功者,或全绝肉食,或间用亦不多也。又天主欲人知重其功,故每圣迹显之。(见下文)
何谓斋期。期者,一定不易(更改)之谓也。人有善恶勤惰,其于斋有顺有逆。故圣教定为斋期,欲人共遵守之。盖善者顺性,行斋甚易,即于期外,倍百加功,自能鼓舞,不烦指示。惟人不皆善,斋拂(fu反)其欲,辄(往往)生畏难。然见有一定之规,为众共遵,又不得不勉强行之,久之自淑,率同归于善矣。此斋期所为设也。
圣依西铎罗曰,古不但守斋有期,即苦身,赎罪,祈主,行济贫等善,亦各有日。今但定守斋四期,而苦身等不论。盖向善之人,无日不行爱主爱人等事,何须期限。惟守斋最逆肉身之欲,人性甚弱,或猛立斋愿,旋又迟迟,日迁一日,自诳自欺,其失大矣,因定其期,俾(bǐ 使)知所适从焉。
四斋期者何。其一,为春月四十日大斋。其二,为四季大斋。其三,为大瞻礼前一日大斋。其四,为主日后第六第七两小斋。(主日者,历载二十八宿内,房虚星昂四太阳日,圣教谓之主日,亦名曜(yào 阳光)日,又名瞻礼一,次曰名瞻礼二,挨次迟至瞻礼七云。)
或问四十日大斋何义。曰,其来远矣,圣克靳孟德曰,史记上古,大主命天神降世,将欲传示十诫。时惟圣梅瑟者独,独堪躬受,乃先命持大斋四十日。梅瑟即远亲友,诣山巅,尽绝饮食,昼夜不倦,如期功满,得受两石,其上即系天神写刻十诫,(详见圣教群书)此四十日大斋所自始也。后人谢主垂诫大恩,迄今守之弗失。
古圣厄利亚(乃前知者)以在世能见主,尝绝四十日饮食,又吾主耶稣传教之初,立表劝人,先绝饮食,持大斋四十日。我等欲法耶稣所行,且无不愿见吾主者,何可不遵其所定之期耶。
古因国赋十分取一,故亦于一岁之日,取十之一,以供主赋。岁周三百六十五日,则三十六日有奇,是十之一也。必满四十者,举全数耳。又以四十日中,有六主日不大斋,故自起斋数至开斋,共计四十六日。除六主日不大斋外,仍实止四十日,是乃前知者,(古教圣人)与吾主耶稣,及他圣人所定之数也。
圣良曰,我辈于四十日内,匪(非)徒斋而已,必以改过进善为务,力杜邪魔百端诱感,庶(希望)不致间我神功,以受染污,为魔所喜。人于耶稣复活瞻礼前,不能自洁,屆其期,无清心,无静言,斋之未善,厥(其)功隳(huī 毁)矣。又曰,同吾主耶稣受苦,略酬吾主为我等受多苦,同苦同报。
圣厄格勒西亚(圣教会总名也),引圣保祿言以训人曰,四旬斋时,乃大主慈时也,又赎罪之时,获赦之时也,解曰,何谓慈时,人于此时,改恶从善,行克己之功,自悔自罚,天主见之,必加怜焉。又此时尝记耶稣为人所受之苦,正天主罷德肋(天主父)所享之功,我专心向主,主自不我忘。又吾主耶稣怜世降生,未传教先守斋,均所称慈时也。又是时吾主受难,原为我等赎偿罪债,今我等欲涤自过,不得不思吾主受难之恩,故为赎罪时。又吾主悬身十字架,尚祈罷德肋赦人之罪,今于此时,合众同祷而行克己之功,主必鉴之,故又曰获赦之时也。
或问四旬大斋,何以在春。曰,因遇复活至大瞻礼,内含美好,故宜预先为受恩地,又春时阳气发生,致令人身血气,亦渐渐发扬,恐诸邪情随之萌动,故斋以降之。
古西国持是(这)斋时,每日数刻,百工诸人,俱息本业,绝贸易等务,惟行施贫哀矜诸功,祈德之众,求罪之赦,又午前多诣主堂听讲,以明至理领神益焉。
四季大斋,乃春夏秋冬,季取三日,献主立功,又古礼,春者一年之始,宜求圣佑,兼取献新之义,每春初献三日功行于主前,夏乃五谷百菓成熟时,祈主保护,则收获时,宜谢主恩。冬则岁功毕矣,总谢主一岁之洪佑也。
人于世间,凡天所降,地所产,种种诸物,皆主所赐,宜日勤感谢。恐不能恒,故圣教定此季斋之期,以便共守耳。
圣教示瞻礼前一日大斋,旨虽不一,要在自赎己过,且以虚心体诸圣之明朗,而仿其德,因求其佑,盖圣人在主前有大力,能为我转求主。我苟积诚以祷,鲜不获允者。
瞻礼本日,乃喜乐之日,故前一日斋,人须记某日,某圣人离世升天,受永福报。当念此圣人在世所行之路,我亦可循,初无苦难。奈何不景其芳躅(zhú)(zhí 踯躅,徘徊不前)徒令专美于前也。
或问瞻体第六日小斋之故,圣教师曰,此日乃吾主耶稣为人受苦难,以至于死之日,恩莫大焉者。欲谢其恩,先宜念其苦,躬仿其万一以为献。若果有劳谦笃(dǔ 忠实、专一)信,主之享也必矣,且赐佑焉。
或问瞻体第七日斋之故。圣教师曰,故有二,其一因想吾主耶稣受难,尚未复活,圣母及众宗徒等,皆愁惨屏食以俟(sì 等待)次日,今宜略仿其行。
一者为圣母既作我等主保,则宜谢其恩,法其行,仰其德,求其佑。故圣教命斋此日以献圣母也。
古定瞻体四日亦斋,以奸徒如达斯卖其师耶稣,正在本日,是为受难之始,故亦斋。第因人禀多弱,不能共守,后免之。
或问凡过主日不大斋谓何。曰,是日乃吾主造成天地万物之始日,使各滿所愿,故不斋。又係耶稣复活之日,圣母宗徒大庆,缘此可想我等亦有复生之期,故凡过此日,大斋移前一日。
何谓斋时。时乃进食之时也。古来大斋,午方进食,晚惟用果一二,余时悉不得食。
或问斋时何择于午。曰,凡大斋日,功行宜倍于他日,早乃事主之时,未可进餐,至午觉饿,则用食以增立功之力,且早食则嫌抵慕之时久,晚食则嫌竟日之时久,故取诸午,庶民为得中。
何谓斋度。度为有限量之谓。盖人身之强弱不等,各方之风气亦不等。
譬如鞅掌(勤劳)之比偃(yǎn)仰(安闲),圣哲之比凡庸,久修之较初行,清心之比诱感,夏日之于冬日,皆有太过不及之殊。固定为得中之法,勿使过度,曰斋度。
大斋之度,乃一日一膳,其多寡如常数,宁不及毋过。盖不及则有克己之功,过则损身之患,抵晚止小飡(cān 餐),如略取茶果之类足矣。
每日一食,主前大功也。然惟有道而能耐饥者能行之,非可槩(gài 概)之人人也。故晩间小飡,为圣教通行法。大斋之度,人所宜守。顾世人贫富不同,或有身无资,日以本力易食者,圣教宽之,不在斋限。盖恐弱其力,无以营其生,此又法外之权也。
凡年二十一岁以下,或六十三以上者,俱免大斋,盖幼者血气末旺,老者血气向衰,皆须食养。若减飡读恐损气滋疾,故均免之,如或力能胜斋,不在戒而守戒,功必更倍矣。
凡人体气本弱,或有疾,及孕妇乳母等,亦免大斋。盖体弱与有疾者,必赖食补,若拘斋度,则失所滋养,况孕妇乳母,尤以一养二,馁(něi 饿)则两损,岂堪大斋乎。
凡贫之者,因无膳给,食或不充,肉味原少,亦不以大斋之度限之。
又有不可斋之地,如大东海,岁恒热,人须多饮食,始能度活,一餐不能疗饥,故免之。(上论大斋之度,并及度外者,见圣教初非强人以所难,然在能行者,必以守公法为善,盖诣德之階,升天之径,何可避也。)
小斋日三膳亦可,但以戒肉食为度。
或问斋时茶酒亦有限否。曰,斋为苦其身,故薄养之耳。然养身之需,首在食而饮次之,又胃中乾,食难化,须湿物润之,口或渴则以茶若酒解之。故古圣于饮之类不戒。然第取以润胃免渴而已,初非贪其味。
若饮酒至醉,丧仪败德,是彝(常)酒也,禁之孔亟( jí 赶紧)。
加西亚诺乃修士中大师,见有人法古圣绝食数日者,教之曰,尔能平常节用,较善于此,盖多日不食,身必受损,不能广行诸德,是守其小者,失其大者,未善也。又或斋后多食以补其弱,则益非矣。又曰,造德之巅者,岂徒绝饮食之余。惟于量所能受者偏欲减之,乃可言功。或减多或减寡,功之高下存焉矣。
圣依西铎罗曰,一日中口虽不食,第想食不置,是亦常食也。此言斋者宜绝饕心,否则穷乏者,食无给,未尝除想,岂亦斋乎。
加西亚诺曰,斋非独灵神获益,即肉躯与有功焉,故谓之神形合德。
盖人之肉驱老幼强弱亦殊,或食少而饱,或多食犹馋,成不食此而养和,或又食此而致病,或宴坐清闲,易辞厌足,或劳形力作,难忍贪饕,原非一等,故公法曰,各因其性之所近,分之当然,从其可减者减之,是名曰斋。
或问圣伯尔纳曰,欲行斋功如何。曰,养身勿傲,苦身勿弃,养身護神,苦身练神。养之过是长其仇,苦之过是杀其友,故斋非为杀身,为杀邪情耳。食时勿饱,食已仍饥,此真斋之方也。又曰,非脱饮食之愿,欲诣诸德之巅,难矣。
圣热罗尼莫曰,斋之功固戒过食,亦不宜不及,不及则身弱,其精疲。太过则伤神,其志昏。用法得中,形神两益。时存戒惧而少食,较之空腹几日,后又多食者,其功更善。内不损心,外不损身。
圣额我略曰,以苦身驱我仇,害我友,以甘食保我友,养我仇,二者皆非。故据义酌立法曰,不前时,不求异味,不求饱,适可为度,如是而已。
古圣瑟腊彼盎曰,人所负债有三,财物一,快乐一,饮食一。前二债,迟迟或能偿之,惟第三债,日偿日不足,一日不偿,辄有杀身之患。故非圣贤志苦修,不能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