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天主十诫之三
上图示一个本堂会口的主日清晨,信友遵守天主的诫命,相与进堂望弥撒,凡故意不守主日和罢工瞻礼的,必有大罪,善守主日。该望弥撒,停止劳力的工作,并把全日用作专务热心神功,高尚的娱乐和有益的消遣,在主日是可以行的,只须不误主日必须的热心神功。
『三、守瞻礼之日』
天主何以命令了善守主日?
那是为了要我人每一星期中规定一天,专为事奉天主和成圣自己的灵魂。
一、在古教时代,犹太人把星期的第七日——土耀日——作为敬事天主的圣日,当罢百工。
这个土耀日的罢工圣日,一如割损和牺牲祭礼等,是专为犹太人规定的,在新教中都取消了(参见宗13:15;哥2:16;迦4:10-11)。
今日圣教中第三诫命的根本原则并不指定一个固定的时日,却是在星期七日中任何一个恭敬天主的日子。
二、新教中,公教人在星期的第一日——日耀日——举行瞻礼,称它为主日。圣保禄宗徒曾提到过两次(见宗20:7;格前16:2)。
在新教中,基利斯督给圣教会建立了他在世的代表,因此也把那规定主日的全权交赋了圣教会。宗徒时代的圣教会,常在星期内的第一天纪念耶稣复活和圣神降临,因此便规定了日耀日为主日。这种办法,正如他们把圣洗和弥撒大祭代替了古教的割损和牺牲祭礼。
怎样善守主日?
公教人主日当望弥撒,并作其他热心功课,禁作劳力的工作。
一、凡属于已开明悟的人,便当遵守望弥撒的规定,为此儿童在七岁以上,便该遵守。
二、主日不望弥撒,或误掉弥撒的主要部分,便有大罪。倘若误掉一小部分,便有小罪。
善守望弥撒的诫命:该自司铎进堂起至司铎下祭台止,才算全弥撒。倘若在司铎已开圣爵之后入堂。便不得算守诫命,必须另望一台弥撒,否则便有大罪。若在成圣体后至司铎领圣体的期间出堂,也不算望弥撒。
谁人可以不望主日弥撒?
凡绝对不能或极端困难的人,可以免去遵守这项规定。但是必须请求本堂司铎的宽免。
一、病人和老迈的人,或在弥撒的时刻内必须作紧要的工作或爱德的善工,那么便可不去望弥撒。
凡居住离堂太远而交通不便利的人可以免主日望弥撒。太恶劣的天气也是宽免人主日不望弥撒的相当理由。
二、凡以轻微小事作借口而缺少弥撒的人,日久必将轻勿神功,流于冷淡。我们不该那样,但该作勤奋的教友,非有大病或环境的绝对不许可,绝不可缺少主日的恭与弥撒。
没有新的干净衣服,不能作为不望弥撒的理由。起身远行也不是缺少弥撒的正当理由,但该早些进堂与祭,然后起行。
该怎样望弥撒?
望弥撒该端正热心,不可左顾右盼,说笑谈天。
一、热心望弥撒最简便的方法便是念公经,念玫瑰经,或用弥撒经本随从司铎的礼节。
二、恭与弥撒,该在弥撒以前数分钟进堂,用作准备。弥撒后,非至司铎回入更衣所中,不可出堂。
三、每次进堂,该放些金钱在献仪柜中,连幼童们也该教导他自动奉献些许,因为我们有责任按照个人的力量扶助我们的本堂。
在圣堂中,假如能以特别的方式恭与弥撒,那该看作非常的光荣。例如辅祭,以往只有神职人员才能享受,现在则世俗教友也有辅弥撒的权利。此外如唱经班等,假如可能,便该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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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第三诫命什么?
答:第三诫命主日和罢工瞻礼日,纪念天主耶稣,童贞圣母和圣人们的功德喜庆,并多行敬主救灵的善工。
问:第三诫禁什么?答:第三诫禁止主日和罢工瞻礼日,做劳力的事工。
问:什么是劳工的事工?答:劳工的事工,就是用肉身的力量,为肉身的利益,而做事工,如同种田织布,和一切陶冶土木的工作。
问:不罢工有大罪么?答:若没有正当的缘故,不罢工有大罪,若有正当的缘故,或为贫苦,求得了本堂神父的宽面就没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