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年12月15曰于东京) 在我去年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中,我向你谈了一名叛教者向国王呈递的针对该王国主教及传教士们的诉状。这份诉状特别提到了我,因为诉状中标明了我进入该国的时间、我所采取的藏匿办法、我所走过的以及目前正在经过的省份。这一开始于1705年10月]9日的事件,直至 叛教者丝毫没说及我的躲避地点,因为他虽曾搜查但未能发现,何况事实上四五年来,我一直坐船在这片极广宽的区域穿梭而并无固定住所。因此,没有任何村子被(诉状)提及,也无任何村子因我而遭罪。现在一切都相当平静。不久前只发生过对主要省份之一中的几个信奉基督的村子的指控。由于该省省督新近才走马上任,他很乐意人们向他提出此类控告,因为这种控告可带给他钱财。此外,他要求的只是罚款;他不强迫任何人抛弃基督教,也不强迫其崇拜偶像:他只下令聚会要更秘密,国王禁止的宗教的外在标记如十字架、念珠、圣牌等物件要更小心地藏起来。 迫使基督徒交付罚款是福音传播的巨大障碍。那些仅能糊口的穷人艰难地处于长期坐牢的威胁之下,因为在付清罚款和其他诉讼费用之前,他们要一直被押在牢。倘无清偿能力(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他们就要准备在狱中煎熬多年。这就妨碍了大批偶像崇拜者归依基督教,也使不少基督徒不敢公开自己的信仰。由于害怕暴露并担心立刻被向国君告发,有时整个村子都拒不接待一名传教士。 尽管存在这种通常针对所有传教士,但尤其是针对我的控告,基督徒们对圣事的热情以及归依者人数却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我听取了14011名新信徒的忏悔,为1077名成年人和955名孩子施了洗。此外,我路过的一些村子里有许多异教徒邀我去看望他们,并且做好了受洗的准备。 天主对我绵薄之力惠予施加的这些恩典,在去年7月曾被几名非基督徒的恶念所妨碍。在我快要到达一个住着许多基督徒家庭的村子时,我派人探问那里是否太平无事,能否前去拜访。省督治下的几名官吏当时正在村子里征税。但看管教堂的人没告诉我这一情况,只让人对我说,我最好在船上呆一阵子,在那里可以听教徒忏悔。当夜我听了许多人忏悔。但一个异教徒认出了我的几个讲授教理者,于是马上告诉省督治下的一位主要官吏,说村边有一名外国传教士。这名官员不想在夜里打草惊蛇,只在我船的周围布置了几名哨兵观察,以便在白天更有把握地抓住我。 一清早,有人来求我为邻船一个病危者做圣事。我进了这条船;但我刚开始听病人忏悔,那个以为我想逃走的官员就叫了起来,并让他那条船上的人把船划向我。我在的那条船的船主也划动双桨以便我躲开追捕。我幸亏不在自己那条船上,如果我在那里被抓住,他们就会拿走我做弥撒用的全套器具,我的祭服、大批宗教书籍以及供养讲授教理者的必要给养。 在官员追捕我时,讲授教理者们把我的船驶到了安全所在。他们把我做弥撒用的器具和书籍委托给信仰基督的渔民保管,随后分散到新入教者们的几条船上观察我的处境并考虑所能采取的措施。 但官员很快赶上了我坐的船。他和三名哨兵上了这条船不让我出走,随即问我自己那条船在哪里,我有多少信徒,做弥撒用的器具和书籍在哪里。因为我一言不发,有位女基督徒开了腔,她对官员说:“你们问一个对我们语言一知半解的可怜的外国人,这不是白白浪费时间吗?他看来根本不懂你们对他说的话。” 官员说了几句什么以后就准备把我移到他的船上以便把我带到省督那里。我这时觉得该开口了,便贴近他,凑在他耳边说我很穷,抓了我对他没任何好处;还问他是否愿意悄悄收下一小笔款子一一基督徒们为把我救出困境是绝不会不出这点钱的。他欣赏这一建议,并以当场给他八两银子成交。后来我把钱还给了当时出过钱的人,因为我不愿成为任何人的负担。 这是我到东京以来第二次被抓住。天主不容许更麻烦的事降临在我头上。我当时担心像我们一位神父那样遭到严厉对待:这位神父不久前被捕后被带到省督那里并被国王下令逐出王国。一名多明我会神父去年也遭到同样命运。几名东京神父在窄小的牢房里被囚禁了好几个月,直至缴付了可观的赎金才得以脱身。如果天主留下我做其他工作,我要赞美祂的圣名。我听凭天主处置,为了上天的荣光和这个民族的永福,我甘愿承受天主乐于命令我所做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