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幸福与成功的秘诀 幸福基于顺从——惟愿父母和我们学校中的教育人员都记着,教导孩童顺从乃是教育课程中最高的一部分。现今对这部分教育工作太少重视了。 孩童们若受适当的管教,将比容纵他们随其不驯之感情而行,远为快乐得多了。 长期敏于顺从父母贤明管教的孩童必得幸福,更能荣耀上帝而加惠于社会。孩童们当受教知道,若要享受完全的自由,就当顺从家规。教会的信徒也当同样受教,欲得享受真正的自由,就当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 上天的律法就是上帝的旨意。当他的律法成为生活准则时,上帝的全家都圣洁喜乐;但当那神圣律法被违犯时,则嫉妒、忌恨,与争论便接踵而来,结果天国一部分的居民堕落了。只要上帝的律法在我们这属世的家庭中受到尊重,则家中必享安乐。 悖逆使人损失伊甸——创世初期的历史曾详述亚当夏娃之违命经过。由于一次的悖逆,我们的始祖便丧失了美丽的伊甸乐园。而且他们所行的竟是如此的小事!我们理当感谢主,因为这不是一件大事,否则世上微不足道的悖逆行为可就多了。上帝向伊甸园里的那对圣洁夫妇所施的,乃是极为轻微的试验。 悖逆与犯法,对于上帝始终是大逆不道之罪。在小事上不忠心,若不加以矫正,不久就会引人干犯大罪。悖逆的本身,就是罪行,这不是以悖逆大小的程度来定的。 今世灵性兴盛的基础——今世灵性的兴盛,胥视遵守上帝的律法而定。可是我们若不读圣经,就不明白其中所提到的殷勤听从上帝的律法,并殷勤以此教导家人者的蒙福条件。顺从上帝的圣言,便是我们的幸福与生命。我们观察这世界,将发现在污蔑上帝律法之人的罪恶暴行下,处处都有呻吟之声。他已从他的葡萄园收回自己所赐之福。若不是他因尚有遵守诫命的子民居住在地上,他将不惜降下他的刑罚。现今为了那些敬爱他的义人,他仍厚赐怜悯。 引导儿女走上顺从之道——父母负有神圣的责任,要引导儿女走上严格顺从之道。今生与来世之真实幸福乃系于遵行“耶和华如此说”这句话。父母们哪,你们当以基督的人生为楷模。撒但必以种种诡计来破坏这崇高的敬虔标准,说这标准太过严格。你们有义务教导儿女从幼便知自己是照上帝形象所造的。基督降世是要给他们活的榜样,俾知当行之道。凡自命相信现代真理的父母们,都当教导儿女敬爱上帝及遵守他的律法。这是父母们所能作的最伟大而最重要之工。上帝的旨意是要孩童和青年们聪明地了解他的要求,以便分辨公义与罪恶,顺从与悖逆。 顺从乃乐事——父母们当“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地教养儿女,对上帝至圣的律法不容有丝毫轻视之举。他们要靠赖神圣的能力,求主帮助他们保守儿女忠于那位为拯救背逆不忠者而舍去自己独生爱子的上帝。他切望将自己的仁爱洪流倾降于世人身上。他也切望见到他们欣然遵行他的旨意,运用每一天赋才能来为他服务,去教导凡在其影响范围所及的人,俾知那因信基督称义之方,便是遵行他的律法。 第十一章 自幼施教 及早开始教导——对父母的权力,宜于孩童幼年时施与教导,及于青年时予以培养,使习于顺从。 有些父母这样想,不妨让小孩们在幼年随意而行,到他们大来时,他们就能明白事理了;这是错误的。应当在幼年时开始教导顺从。……在你的家庭学校中就需要顺从。 当孩童幼年时必须教导他们顺从父母,尊重父母的教训,以及敬服他们的权力。 在未曾明白事理之前——孩童首应学习的一项教训,就是顺从。在他尚未长大到明白事理前,就应教他顺从。 当作婴孩的时候,母亲的工作就须开始了。她必须抑制这小孩子的脾气和欲望,而使他的性情驯服。当孩童渐长后,也不要放松,仍当续予教导顺从。 自我意念尚未增强前——只有极少数的父母是在孩童早期就充分给予他们教导顺从。有些父母让孩子长到两三岁时,还任令其随意而行,因他们以为这时教导孩童学习顺从,未免太早一些。但这样做,遂使这些孩童自我意念与日增强,直至父母难以制服,造成不少困难。 孩童在幼年时,给予简明而清楚的指示,他们是能够了解的;同时,亲切和合适的处理,也能教导他们如何顺从。……母亲切不可容许孩子在某一件事上占了她的便宜;但为要维持这种权威,也不必用粗暴的方法;只要以一种坚定的手与仁慈的心,便能说服你所爱的孩子而达成此目的。若让三岁内的孩童于自私、暴怒,及自我的意念中发展的话,则将很难使之服从有益之训练了。他的癖性将变为乖戾、使他喜欢独行其是,从而厌憎父母的管教。这些不良的癖性与生俱长,直到成年时,极端的自私和缺乏自制,把他置于为害遍地之邪恶的摆布下。 切不可让孩童们对父母有不尊敬的表示。切不可让他们有自我的意念,而不加以斥责。孩童将来的幸福是基于仁慈和爱心的照顾,但也由于坚定不移的管教。 由顺从父母到顺从上帝——青年和孩童们若有常常祷告的父母,真是大有益处,因为这可使他们有机会认识及爱上帝。由于他们对父母尊敬顺从,他们便可从而学习对天上之父尊敬顺从。若果他们行事为人象光明的子女,就必以亲切、礼貌、热爱与尊敬侍奉他们看得见的父母,也就更有资格爱那看不见的上帝。若果他们是父母的忠心代表,靠上帝的帮助实行真道,就必借着教训和实例,认识上帝的所有权,并以赞美的话语和圣洁的生活去尊崇他了。 惟顺从者能进天国——父母和教师们应使孩童紧记着,主在今生试验他们,看他们是否以尊敬及爱心顺从他。那些在世不顺从基督的,在来生也必不会顺从他。 如果父母或孩童将来能被欢迎到天家去,这是因为他们在世已学习了顺从上帝的命令之故。 第十二章 顺从务成习惯 温和而恒忍的努力——必须教导孩童们知道,他们的天赋才干都当为荣耀上帝而用。故此,他们必须学习顺从。……当借着温和而恒忍的努力培养这样的习惯。如此,便能大量避免日后所必有的意志与权威之间的冲突,而这样的冲突,极易在年轻人的心中激起对父母及师长的隔阂与恶感,而且往往会反抗属世与属灵的一切权威。 不容争辩与推托——父母的首要任务,乃是当于家庭中建立起良好的管理。父母的话当如律法,不容有任何争辩或借口。儿女从婴孩时期起便当受教绝对顺从父母。 儿女为要遂行自己的意愿,对严格的管教可能时时引起不满;但他们若已学好顺服父母的教训,则有更好的准备来顺从上帝的要求。因此,儿女在幼年所领受的训练,能陶冶其品格及影响其成年时的宗教经验。 不容许有例外——身为自己家庭的教师,父母当留意各项条规必须得到顺从。……若是让儿女惯于背命,那便是父母未能够实施适当的纪律训练。必须命儿女服从。不容有背命的行为。那容许儿女背命之父母,必有罪孽伏在门前。……儿女必须知道自己有顺从的义务。 立即完全顺从——父母若不吩咐儿女立即完全顺从,便是在为儿女奠立良好品格基础的工作上失败。他们乃是准备自己暮年饱受儿女羞辱,而在日行黄泉之路时,满心忧伤。 要求也当合理——父母的要求总当合理;应表示亲切,而非无知的溺爱,只是贤明的指导。父母当以愉快之心情教导儿女,不是出于责骂或挑剔,而是以慈爱柔和的丝绳使儿女的心联属于己。惟愿所有的父母、教师,以及作兄姊的,都成为一种教育的力量,加强一切属灵的利益,把善良的气氛引进家庭与学校的生活中,这是有助于照主的教训和警戒来培育年幼之孩童们的。 从训练自己儿女或别人儿女之事工上,我们已得到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若约束管教,禁止行恶,那是不会叫儿女减少对他们之爱戴的。 当述说顺从之理由——儿女于家庭管治下要学习顺从。要培养一种上帝所悦纳的匀称品格,在家庭生活中维持规律。基督化的父母也当教育儿女遵守上帝的律法。……当儿女能了解上帝律法的性质时,就当将顺从和尊重上帝律法的理由谆谆教导他们,俾知当作什么,和不当作什么。 父母的训言有如法律——你们所管教的儿女,当顺从你们的心意而行。你们的训言须成为他们的律法。 许多基督徒父母忽略命令儿女遵守主道,后来竟对儿女的刚愎、悖逆、忘恩,及不圣洁,感到惊异。这等父母都要受上帝的谴责。他们未照主的教训和警戒去养育儿女。他们忽略了将基督教的第一要义教导他们:“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而智慧者亦曾说过:“愚蒙迷住孩童的心。”喜爱愚昧,渴慕作恶,恨恶圣洁的事物,这都是父母们在家庭布道区中所必须应付的一些难题。…… 父母们当兴起,靠赖上帝的能力,吩咐家人眷属遵行主道。他们要学习用刚强的手去抑制罪恶,但又不当显示急躁与忿怒的心情。他们不应让儿女猜测到底何为正路,乃当用毫不含糊的话语指出正路,并领导他们行在其间。 一个不服从之孩童的影响——一个不服从的孩童必大大遗害其所交游之友伴,因他必使他们效法其榜样。 漠视罪恶——当教导儿女孝顺父母,因为上帝的律法已将这义务放在儿女身上。倘若容许儿女对你们的心愿和家规都置诸不理,这便是你们漠视了罪恶;也就是容许魔鬼随意而行;而象这样的不服从权威,缺少敬虔的心意,以及自我尊大之念,将必出现于宗教生活,甚至于教会中。天上的记录册必将这一切的祸源恶因,归咎于父母的疏忽上。 重复教导可养成顺从习惯——顺从与尊重权威的教导须不断地重提。在家庭中从事于这样的工作,必成为一股为善的力量,因孩童不但接受约束,不会去犯罪,更因而爱慕真理与公义,也使作父母的同获大益。父母若非多方思考,与多方研究上帝的圣言,以致能按他的旨意去施教,则对于主所要求的这种工作,必将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