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父,圣巴各默,天主之人,受天主之命,创立团居生活的始祖。 以下是他的训令 1.几时一个未受教育的人士,来到诸圣的集团,守门员按他的次序将他引入院门,并在弟兄集会之所,指给他一个席位。此后他不准变更他的席位和次序,直到房院主管将他迁移到他当站的席位。 2.他当很端正很温和地坐着,放下他羊皮巾的前段,这羊皮巾是悬在他肩头的。同时束好自己的长衣,即是他那无袖的长袍。使它盖到膝上。 3.几时一听到召集弟兄的号角声,他当离开自己的宿舍,诵念着几端圣经,直到集会之所。(号角可能是击木鱼,铁板之类)。 4.几时去会所,他当去他应坐的地方。但在行走时,不可践踏灯心草。这些灯心草浸过水,是为打绳用的。恐怕有人疎忽,而使修院受到小小损失。 5.在夜间,几时发了讯号,你就不当站在火旁边,这火普通是为热身驱寒生的。你也不当呆坐在集会之所,但当快手快脚地,准备绳子把席卷起来。但为身体衰弱的,则例外,他们可不卷席,而留为休息。 6.几时第一位先入会的站起来,默念圣经,拍手结束祈祷,那时谁也不得迟延起身,而要全体一齐起立。 7.谁也不许偷看别人织绳或祈祷。每人当双目下视,专心自己的工作。 8.这些都是先祖传下来的训令,如果有人在祈祷,念圣咏或读圣书时,说话或大笑他当立刻解开自己的腰带,低头垂手,站到祭台前,受院长之谴责,并当弟兄聚集,及在饭堂时,也当如此而行(参看伽仙规章,第二章第十节)。 9.日间,几时号角一响,召集弟兄集会祈祷,谁若在第一圣咏之后才赶到,必须照前例受罚。在饭堂罚站。(参看伽仙规章,第三章第二节)。 10.在夜间,为身体虚弱的,可少加宽松。但谁若在第三圣咏之后,才赶到,他当在集会中及饭堂中,受同样的惩罚。(参看伽仙规章,第三章第七节)。 11.当弟兄集会祈祷时,谁也不许出去,除了有长上的命令,或他求了许可也照准了,方可出去作本性的急需。 12.除了每星期值班的服务员,谁也不准分配结绳用的灯心草。谁若有理由,为工作所束缚,他当拿出长上的指示。 13.一个房院中的星期服务员,不当由他们选出来的几个人,在集会中念圣经,而是他们全体,按坐立的次序,背诵所指定当念的经文。 14.如果他们中有人忘记了什么,而又犹疑说出,他当为自己的疏忽和遗忘,接受处罚。 15.主日或在举行圣祭时,(在埃及是占礼七晚上及主日早上举行圣祭)每星期的服务员,谁也不可缺席,而要互应同唱圣咏。他们出自同一房院,能完成更大的服务;因为有些较小的职务,在各别的房院,可由少数人完成。如果须要大队人员时,房院主管,可由同一支派中,召集人员,完成每星期的服务。没有房院主管的命令,谁也不准,从同一支派的另一房院来,同唱圣咏。同样,除非是属于同一支派,谁也不可作另一房院的星期服务。他们按修院的人数多寡,将三个房院,或四个房院,分成一组,成为一支派。我们可称它们,是一族的许多家庭或人民。 16.主日,或在举行圣祭的集会中,谁也不许与房院主管或修院长老分开,独唱圣咏。这些修院长老是有声望的修士。 17.当一位长老在唱经时(即诵念圣咏时)如果有人失踪不见,他当在祭台前遭受处罚及谴责。 18.在举行圣祭的集会中,谁若没有长上的命令擅自离开,当立即受谴责。 19.在清晨,在各别房院中,举行祈祷之后,他们不当立刻就回自己的宿舍。他们当彼此讨论由房院主管听来的训诲。以后方可各自退回自己的宿舍。 20.这些训诲是每星期三次,由房院主管主讲。在训话时,弟兄们或坐或立,要按房院的次序,及各人的行列,其间不准变换位置。 21.当大家坐着听取院长或房院主管训话时,若有人打盹瞌睡,当逼他站起。他当站着,直到命他坐下为止。 22.几时发了集会讯号,要去听长上的训话时,谁也不可留恋在后。谁也不可在训话结束之前,去生火取暖。 不拘谁,若忽略了这些训令中的一条,就当受上述的惩罚。 ☆★☆ ☆★☆ ☆★☆ ☆★☆ ☆★☆ 一厨房值班一(译者加)病人一 23.没有长上的命令,每星期的服务员,没有权柄给任何人饮料,或器皿。没有长上的命令,服务员不可发出集会的讯号,不拘是为中午集会,或晚上六段祈祷集会。(这六段祈祷可能是圣热罗尼莫加上去的。这种集会普通是在各别房院举行的)。 24.清晨祈祷之后,那负责工作的星期服务员,当向院长清求各种须要的物品,以及要出外到田间工作的需要。他要按长上的指示,巡视每座房院,找出每人的需要。 25.如果他们寻求一本书,就供给他们。在每星期终结时,他们把书放回原处,为使接班人使用。 26.几时他们作织席工作,公务员每晚要询问每位房院主管,他们每个房院须要多少灯心草。这样他便浸湿多少灯心草,以便第二天清晨,按数量分配给每座房院。如果在清晨,他发现须要更多的灯心草,他就当再浸湿更多的灯心草,分发到各房院。直到发了用饭讯号。 27.满全了一星期服务的房院主管,及下星期继承服务的房院主管,和修院院长都有责任查看什么工作有所疏忽,或有什么当作的而未作。他们应当将铺在集会所的席,拿出去打整干净。他们当计算每星期结的绳,将总数记在板上,并保留这些记录,直至每年大会,会上当作出报告,及赦免每人的过犯。 28.几时集会迁散,每人各回宿或去饭堂时,路上要诵念几端圣经,念经时不可蒙头。 29当他们用饭时,当按次序坐在指定的位上,蒙上头。 30.几时院长命你由这桌到那桌,你当立刻听从,对他不可有任何反对。你不可在房院主管之前,伸手到饭桌上,你又不可回顾其它用饭的人。 31.每位主管应当在自己房院里,教导他们如何用饭,如何谦让。谁若在用饭时说话或大笑,他应当作补赎,又在当地立刻受谴责。他当被罚站立,直到别的弟兄用完饭为止。 32.如果有人,没有长上的命令,用饭迟到,也要作同样的补赎,或者回房而不用饭。 33.如果饭桌上缺少什么,谁也不当说话,而要用记号通知服务员。 34。饭后回房院或宿舍的时候,你不许说话。 35.服务员只可食用为弟兄们准备的公饭。他们绝不可为自己准备特别的食物。 36.谁发讯号,聚集弟兄来用饭时,要念经。 37.谁在饭堂门口,当弟兄出来时,分施甜品,他要一边分施,一边念圣经。 38.谁接收了分施的东西,不当放入风帽,而当放入羊皮巾内,他不可在入房之前,就品尝接受的东西。谁分施甜品,他要由公务员手中领取自己的一份。公务员彼此,也同一分法,一个由另一个领受自己的一份,他们要十分谨慎,不为自己争求特权。他们所领取的,当够三日之用,如果有什么余剩,当交回房院主管。主管将它收入仓房,与其它的混合,以后再分给弟兄。 39.分施时,不可给这一个比那一个多。 40.如果有人患有什么病症,房院主管当报告病者的公务员,同时从他手中领受任何必需品。 41.如果一位公务员,自身患病,他没有许可进厨房或仓房,为自己取任何东西,而是其它的公务员供给他,他们认为他需要的。他不许为自己烹调什么,他想吃的东西,而是房院主管要从别的公务员,为他领取,他们认为他所需要的。 42.谁若没病,就不准进病房。谁患了病,他当由房院主管,领到病人饭堂里。如果病人须要大氅,大衣或其它什么对象来蒙盖或什么食物,主管要亲自向公务员讨要,然后交给患病的弟兄。 43.但患病的弟兄不可进入,那些正在用饭的宿舍,在那里食他所愿食的东西,除非他是由负责这任务的公务员,领他去那里用饭的。但他不可将在病人饭堂所领受的东西,拿到自己宿舍里去,就是一个水果也不许。 44.负责煮饭的,他们当按班次,服事他们(病人)。 45.病房之外,谁也不可动酒及肉汤。 46.如果有人被派出外旅行,在路上或船上患了病,他须要或愿望食些鱼汤,或在修院常用的食物,他可吃,但不可同别的弟兄一齐食,而当自己私下食,而且公务员要丰富地供应他。如此方可使患病的弟兄,不拘在那方面,不恢心难过。 47.没有院长的委托,谁也不当去探望患病弟兄。除非有房院主管的命令,任何亲友,甚至亲兄弟,都不准服事他。 48.谁若忽略了这些训令的某一条,他当受改正,并受惯例的谴责。 ——论收人人会——(译者加)人客—— 49.几时有人来到修院的大门口,有意弃绝世俗,参加弟兄们的行列,他不可自由进来。 首先当报告院长他的来临。他当留居修院大门外数日,教给他天主经,并按他的能力,教他些圣咏。他要谨慎小心地,教人知道他的为人:他是否作过一些错事忧,心里有所畏惧,而偶然逃跑呢?或者他属于某人权下呢?他是否能舍离父母,轻弃自己的财产呢?如果他们认为他,确实对这一切有了准备,然后就教给他修院中的其它规距: 什么是他当作的,在众弟兄集会上当如何,在为他指定的房院里,或在饭堂内当如何,谁是他当服事的。在各种善功上,给了他齐全的教导后,就让他进入修院,加入弟兄的行列。 以后他当脱去自己的世俗服装,穿上修院的衣服。然后将他交给守门员,如此到了祈祷的时间,他会将他领到众弟兄面前。他当坐在为他指定的地方。他所带来的衣物,都要交给负责这些事物的弟兄,收入仓库,这些衣物由修院长上看管。 50。生活在修院的人士,谁也不可收留什么人吃饭,而要把他送到客厅门口,由负责这种任务的知客收留。 51.几时有人来到修院的大门口,尤其是神职人员,要以极大的敬意接待他们,并按圣经的教训,为他们洗脚,将他们领到客厅,献上合乎隐士的食物。如果他们属于同一信仰,他们愿意参加弟兄团体,一同在集会中祈祷,守门员或客厅主管,将事报告院长,然后领他们去一同祈祷。 52. 如果来者是俗人,或不健全的人士,或是更脆弱的器皿一一女人,她们来到大门口,按照她们的职业及性别,接待她们到不同的地方。尤其对待女人,要以极大敬意及殷勤,细心照顾她们。她们居住的地方,要于男人时常往来的地方隔离。如此,就可免除诽谤的机会。如果她们夜晚到来就赶她们离开,未免不道义。为此要照上边所述的,将她们安排在隔离,有保障的地方,施以规律的防范。如此弟兄们仍能自由自在地,作他们的义务,而无被诽谤的机会。 53.如果有人出现在修院门口,自称要见他的弟兄或亲戚。守门员要将事情,传达给修院院长。院长再教来房院主管,询问他,在他房院里有无此人。然后有了房院主管的许可,再派一位可靠伙伴,同他一齐去看望他的弟兄或亲戚。如果亲戚为他带来一些食物,这些食物虽然可在修院里食,但他不可收为已有。他当交回守门员,由他来接收这些礼物。如果食物中,有可与面包同食的,但为准带来,他本人不可接收一样,一切要拿入病房。如果它们是甜品或水果,守门员能给他本人一些可吃的,而将其余的送入病房。守门员则不许吃这些带来的东西。他要给奉献的人一些,车前草——这是很便宜的草,或一些面包,或一些蔬菜,作为回敬。照上边说过的,由父母亲戚送来的食物,有的是就面包吃的,但为谁送来的,他本人不可收,要由房院主管,拿到病房去,在那里他可只吃一次,其余的存在管病人的手里。但管病人的也不可吃这些东西。 54.如果得到报告,知道住在修院的修士,家里有亲戚患病,守门员要通知院长。院长再招房院主管来,询问他实情。然后他们选一位信德与纪律可靠的弟兄,派他与弟兄同去探望患病的家人。他与按房院上管的决定,领取旅途中足用的物品。如果他们须要在外边进食。他大可不必在父母及亲友家里用饭。他可去一间同一信仰的圣堂或修院去用饭。如果他的父母或亲戚已准备了食物,并且端了上来,但他们绝不可接受,或吃什么,除非其中有些是他们在修院常用的食物。他们绝不可尝饮肉汤和酒,或其不惯用的食物。如果他们由父母接受什么食物,他们只可用一些为旅程上必须的分量,其余的交给房院主管,由他拿入病房。 55.几时一位修士的近亲逝世,若无院长的命令,他不许去参加葬礼。 56.无人可单身独马地,破委派出去作专使,而无人陪伴。 57.如果他们回到修院,在门口见到有人寻找一位生活在修院的亲戚,他们且不可告诉他,或鸣叫他。无论在任何环境下,他们不许把在外边所作所听的,在修院里传说。 58.几时发出讯号,要到外边工作,房院主管当领他们出去,同时,除非有院长命令,谁也不许留在修院里。那些出外工作的,谁也不许问,到那里去工作。 59.几时各房院的人员集合了,第一房院的主管领先出发,以后各房院的人员按次序排队前进。他们都不许说话,而每人要背诵几段圣经。如果有人前来,想同其中一人讲话,修院的守门员,就他的责任,他当前来应付。他们当用守门员作中人。如果守门员不在场,则房院主管,或被委定人员,来作答复。 60.工作时,他们不可谈论俗事。他们或背诵圣经,或保持减默。 61.出外工作时,除非有长上的许可,谁也不许带他的麻氅衣。 在修院中,集会祈祷之后,谁也不许穿着麻氅衣,到处徘徊。 62.工作时,没有长上的命令,谁也不可坐下。 63.如果弟兄们的领袖,发现须要派人出外,但若没有主管的命令,他们不可派出。 如果领导人,自己须要出外到某一地方,他要将自己的职务,托给下一位。 64.如果有弟兄奉派,出去作生意,或者出外很远,要在院外进食,那时陪伴他们的星期服务员,要供给他们食物,但不必作什么熟菜,他要供给他们水,如在修院一样。无人可以汲水或饮水。 65.几时他们回到修院,谁也不可留在他的次序之外,他要回到自己的房院。他们要将在外边工作所用的工具挂起来,将穿的鞋交给第二个房院的主管。第二个房院主管,晚间将它们放入一个特别的房间,将它们放稳。 66.在每星期服务之后,要把一切家具,都交到一个房院,如此下星期服务的人员,可以知道如何分配到每个房院。 67.除了星期日,除了船员及面包师之外,谁也不可另行洗涤长衫,或其它修院的服装。 68.除非为大家发了讯号,他们不可去洗衣物。他们要随着他们房院的主管,去洗衣服,洗衣时,要守缄默及规则。 69.洗衣时,不可将长衫提得过高,超过规定的限度。洗完衣服,大家一齐回去。如果有人迟到,或在人家洗衣时缺席。他可禀明主管,主管另派人与他同去洗涤,他洗完衣服之后,就回自己的房院。 70.到了晚上,他们要收起已干的长衫,交给第二个房院主管。他将它们放入宿舍。如果文物未干,第二天,他们再把衣物晒干。但衣物在第二时晨之后,下可留在严曰之下。衣物收入房间之后,要略加松软它们。弟兄们不当将衣物收留在已处,要把它们挂起来,收藏在固定的房间,直到星期六。 71.除了园丁供人菜蔬,别人不可从园子里采取菜蔬。 72.除了负责棕树的修士,谁也下许擅自析取棕叶来辫篮子。 73.为了保守纪律,谁也不可摘吃未熟的葡萄或玉米包。在供应众弟兄之前,谁也不许擅自从地里或菜园禀摘取任何食物。 74.厨师在弟兄们吃饭之前,也不可吃什么食物。 75.负责管理棕树的弟兄,在弟兄们尚未吃过莫子之前,他也不可吃任何叶子。 76.奉命收获棕叶的修士,可由负责收获的主管手中,领取一些叶子,就地而吃。回到修院,再同其它的弟兄们,领取自己的一份。 77.如果他们发现有的叶子落到地上,他们不可取食。当他们经过时,要把叶子收集在树根下。谁分配叶子给收获者时,自己不要先尝。他当把叶子交给管家,管家分给其它弟兄之后,他会分给他一份。 78.谁也不准在自己房里收藏可食的东西。除非他由管家接收了什么。 79.有关分给房院主管的小饼,主管要分配给那些守大斋的修±,因为这些修士不愿意与别人共食。分配时,他当特别注意,不可给谁什么特惠,即是那些,即将离院他去的修士,也不例外。这些小饼不当放在公共大众之前,而是当守大斋者,要食的时候,按次序发到每人宿舍。他们食用这些小饼时,只可用盐作调味。 80.谁也不许在院外,或厨房里煮食物。几时他们出外,即是到田里工作,他们要领取盐及醋调好的素菜。这些素菜,在夏天时,要调得可长久保存。 81.在每人的房间,或宿舍里,除了修院为全体修士法定的事物外,不准有任何其它东西:不可有毛大衣,大氅;不可有带毛熟软的羊皮,更不可有几个钱,或其它各种方便的事物。他们所有的,只是院长及房院主管分配给他们的。以下是他们的用俱:两身麻长衫,加上一件旧麻长衫,一条长肩巾,为围颈围肩,一条山羊皮,由肩垂下,几双鞋,两个风帽,一条腰带,一个手杖。如果你找到其他多余的对象,你当毫无反感地将它除去。 82.谁也不可保有大剪刀,为剪除他可踏到的荆棘,只有房院主管及副主管存有这类大剪刀,他们将它挂在室内凹穴里,普通放书的地方。 83.如果一位修士,从一个房院迁到另一个房院,除了上述的衣物外,不准拿别的东西。 84.谁也不许出院,到田里去,或在修院里到处游逛,或者没有申请,没有收到房院主管的许可,而走出修院的围墙。 85.大家都要小心,不许到处传话;不许从一个房舍,传到另一个房舍,从一座修院,传到另一座修院,或由修院传田问,由田问传入修院。 86.谁若由陆路或海路,出外旅行,或在外工作,切不可将外边所遇到的,在院内传说。 87.为睡觉,不拘是在宿舍里,或在房顶上一一这是夏天酷热的时候,他们休息的地方——或在田里,每人常当用分配给他的躺椅。 88.在睡觉的地方,彼此不可言谈。谁上床睡觉之后,在守斋的日子,清早起身不准吃喝。在躺椅上,除席之外,不准铺任何对象。 89.不先敲门,谁也不准进邻居的宿舍。 90.中午,在发讯号前,谁也不准进饭堂饮食,或在未发讯号前,在院中到处游荡。 91.在团体中不拘是去集会,或进饭堂,谁也不可不穿羊皮巾,或不戴风帽行走。 92.晚间,没有委派的弟兄陪同,谁也不许去油手。除非人患病,谁也不许全身傅油,或者不端不正地洗澡冲身,违犯为他们立定的方式。 93.除非受命,谁也不可为病人傅油洗身。 94.谁也不许在黑暗里,同邻居谈话。 95.不可二人共坐一席,一毡。谁也不可紧握同伴者的手,或其它部位。你不拘坐,立,行,常要与他有一臂的距离。 96.除非是房院主管,或副主管,或受命之人,谁也小许从别人脚上,拔除脚刺。 97.没有自己房院主管的许可,许也不许剃头,谁没有受命,也不可给别人剃头。二人同坐时,不可一人为另一人剃头。 98.没有房院主管的许可,谁也不可在衣厨里,变换什么。没有他的批准,谁也不可拿什么东西去卖。谁也不可违犯他们的规定,而在衣厨里加添什么。 99.一切山羊皮,必须用带捆起来,一切风帽都要印上修院及他们房院的记号。 100.谁去集会或去饭堂,不可将书本留而不合。 101.每天晚上,副主管要从凹壁中,将书取出,关在它们的匣子里。 102.不拘是在修院里,或在田地里,谁也不可穿着鞋或把鞋藏在氅灰下,去集会或去饭堂。 103.谁也不可将氅衣,留在太阳下,直到中午发出用饭讯号时。谁若忽略这些规距必须受责罚。 104.除了房院主管,谁也不可拿鞋或其它的对象,去染油。 105.几时一位弟兄受伤,并未卧床,尚能行走,如果他须要一件衣服或一些油,他的房院主管要到管家那里为他讨取所须要的,直至伤愈。以后他要把东西回归原处。 106.没有房院主管的许可,谁也不可从别人手中领受任何 107.除非受命,谁也不可睡在上锁的宿舍,或者有人有上锁的房间。 108.除了主管牲畜的人,连耕耘田地的人都不可进入牛马房。 109.二人不可同骑在无鞍的毛驴背上,或骑在车轴上。 110.几时你骑驴来到修院,你先当下来,在驴前而行,除非另有紧急的原因。 111.除了负责人,为了工作须要,才可入制作室,其它的人不可进去。但负责人,除了工作急须,在未发出用饭讯号之前,也不得进去。虽为了工作急须,他仍当先禀明院长,然后遣发星期值班人进去。 112.谁也不准进面包房。除非奉命,谁也不准进别人的宿舍。 113.谁也不可赊账,从别人处拿取事物,即从亲兄弟处,也不可行。 114.谁也不准在宿舍里吃东西。 115.几时一个负责人离职时,其支族的主管人要照顾他房院的一切。因为他的副手可能须要他帮手。他当给守斋日的训诲。一次为其本房院。一次为他邻居房院。 116.有关面包房。 夜晚揉完面,谁也不准说话。同样,在早上烘面包,或摆面包时也不准说话。他们当一齐念经,直到工作完毕。如果他们须要什么,要打号示意,且不可开言。 117.没有受命,谁也不可去烘面包。当烘面包的在烘面包时,谁也不准在烘面包室内徘徊,除非有人受委如此作。 118.关于船。 没有院长的许可,船员不准开船。即是小艇也不许开。 谁也不可上船,在船舱里睡觉,他们更不可请俗人上船睡觉。 119.没有院长的许可,船员不可教女人上船。 120.弟兄们未受命之前,谁也不可在他房院里生火。(生火是为弟兄们取暖的)。 121.谁若在夜晚六段祈祷时,迟到了一段,或者他不念,或者在谈笑,他当在他的房院中,在六段经时作补赎。 122.他们坐在房院中时,不准说话……他们当反省房院主管所施的训诲。 123.当作反省的时候,不要编席,或去汲水,直到主管教他们去作时,才去作。 124.没有本房院每星期服务员的许可,谁也不可取浸湿的灯心草。 125.谁若打碎一个陶器,或三浸灯心草,就当在六段经时受谴责。 126.六段经后,大家分头去睡觉。没有急紧白亨缘故,谁也不准再离开自己的宿舍。 127.几时弟兄中有一位去世,众弟兄都要陪他上山上坟。没有受命,谁也不可落后,没有受命,谁也不准唱圣咏。 128.列队上山时,他们不必两个两个的唱圣咏。上山时,谁也不要带氅衣,他们不可勿略对答,但要保持声调和谐。 129.如果有弟兄患病,管病人的可以不去。这是作事的方针:那里有事,就往那里派人。 130.行走时,人不当走在房院主管和领队的前面。 131.无人可站出自已的队列。如果有人丢了东西,他当在祭台前,当众受谴责。如果所丢的,是自已的衣物,三星期之内,不可领受这类衣物。在第四星期他作过了补赎,才分给他,所丢的衣物。 132.不拘谁拾到了一样东西,要把它挂在众弟兄集合的场所三天,以便谁认出它,就可拿走。 133.一切斥责,一切教训,其限度以书面来决定。房院主管们的决定就鸲了,但异常的过错,就当告诉修院院长。 134.没有修院长上的许可,谁也不可在房院里寄居。任何新事件,都要由他来决定。 135.每次谴责要照下例举行:被谴责者要除去他的腰带,站立在大众集会上及饭堂中。 136.不拘谁离弃了修院,以后作了补赎,重回修院,除有长上的明命,他不能再站原来的次序。 137.同样一位房院上管或管家,如果在外睡一夜,而无弟兄陪伴,以后作了补赎,回到众弟兄集会上,若无长上的命令,他不准进入房院,也不能占原先的次序。 138.在弟兄们的集会上,教训他们的每件事,他们要绝对地,彼此重复反省。特别是在守斋之日,他们由主管领受的教诲。 139.不拘那一位在进修院前,未受过教育,首先要教导他:什么是他当遵守的,几时他受教而同意这一切,然后教他廿篇圣咏,两篇宗徒书信,或其它的圣经章节。 140.在修院里,无人可不学习诵读,或不记忆背诵一些圣经。每人只少会背诵新约及圣咏全集。 141.谁也不可找借口,而不去参加集会,念圣咏,或祈祷。 142.无论是在船上,在修院,在田间,在旅途中,或尽任何职务中,谁也不可忽略祈祷和诵念圣咏的时间。 143.现在让我们谈谈“贞女们的修院”。 除非在修女院中,有自己的母亲,姊妹,女儿,或亲戚堂姊妹,或者有自己子女的母亲,否则谁也不许去拜访她们。 如果为了任何明显的理由,必须去见她们;如果有父母的遣产,在她们弃俗人修院之前,就该她们的。或者有什么其它明显的理由,要去见她们,他们当有一位年纪老诚,生活完善的人陪同而去,见完之后,一同回来。除了上述的亲戚之外,谁也不许去拜访她们。 他们要去见她们之前,先当禀明修院院长。院长也要通知,委派为贞女服务的长老。这些长老见过贞女,又同她们一齐去见要见她们的人,同时要遵守一切规律,怀着敬畏天主的心,当他们见贞女时,不可同她们谈论世俗的事物。 144.不拘谁违犯了这些训令中的一条,他当为自己的疏忽及轻视规律,公开作补赎,且勿迟廷,如此他还可能得进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