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造物主以天主性尊位的特权,特别装饰了有理性的受造物。造物主本身是自主的,只受自己意志的支配。他所以善,并非出自必然,他创造有理性的受造物,也好像是自主的,或善或恶,莫不由自己的意志,所以或受罚或得救,也莫不是正义的,理所应当的。当然这并不是本人的意志,就足够使人得救,而是没有本人的同意,得救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受强迫得救。若天主不发现人情愿得救,祂决不认为他堪当得救。 福音上说:‘凡不是我的父所吸引的人,谁也不能到我这里来』 (若6:44);另一处又说:「勉强人进来』 (路14:23)。仁爱天主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不妨吸引或好似强迫许多人,走上得救的道路;不过,除非证明某一个人情愿得救,决不能认为他堪当得救。天主警告或惩戒人,目的只是要他情愿得救,而不是强迫拯救他。天主转变人的意志,弃恶徒善,只是转移他的自由,并非取消他的自由。何况我们并不是每次被强迫引导:瞎子或病人被拉着、扶着走路,并不感到什么压力。当日圣保禄,被人拉着手领到大马士革,当然这并非出自强迫。在灵性方面,既便愿意被吸引,也是《雅歌》中热烈要求的: 「你的香气芬芬怡人,你的令名香液四射,愿你拉着我随你奔跑」(歌l:3-4)。 (37)圣雅各布伯宗徒在他的书信中说, 「每个人受诱惑,都是为自己的私欲所勾引,所饵诱』 (雅1:14);智慧篇上说:「这必腐朽的肉身,重压着灵魂;这属于土的寓所迫使精神多虑』 (智9:15);圣保禄宗徒也说:「照我的内心,我是喜悦天主的法律;可是,我发觉在我的肢体内,另有一条法律,与我理智所赞同的法律交战,并把我掳去,叫我隶属于那在我肢体内的罪恶的法律』 (罗7:21—23)。以上这些话似乎令人相信,意志可以受到强迫,也可以向自由下命令。但是我们无论从内部或从外部受到多么强烈的诱惑,而在裁决力面,意志始终保持完整的自由,仍然以自己的同意,自由审断一切。至于在建议与称心如意方面,由于私欲偏情和悲惨生活的干扰,确实有时感觉自己缺乏自由,但只要不同意作坏事,从来不会感觉自己是坏人。 圣保禄哀叹白己被俘掳,隶属于罪恶的法律 圣保禄哀叹自己被俘掳,被拖进罪恶的法律,无疑是建议的自由不足,但他始终认为,自己同意的能力,完整无缺,而且大体上说已能自由坚定于善,因此不禁自豪说:「已不是我作那事」 (罗7:20)。试问保禄,你说这话有什么依恃?他将答说,因为「我承认法律是善的』(罗7:16);又说:「照我的内心,我是喜悦天主的法律』 (罗7:22)。福音上说:「你的眼睛若是康健,你的全身就都光明』 (玛6:22)。尽管罪恶如何引诱,甚至被患难俘掳,只要你坚持不同意,仍可放心大胆地声称,自己能自由行善。为此圣保禄总结说:「今后为那些在基督耶稣内的人,已无罪可定』(罗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