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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圣宠与自由意志(圣伯纳多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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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浏览次数:2418 更新时间:2008-12-25
 
 
 

(38)有些人因怕受刑、怕死,被迫在口头上背弃了信仰,我们现在应当研究他们的情况,以免因上述定论为借口,或冒然为他们开脱罪责,以为他们仅在口头背弃,或承认意志在被迫陷于罪恶,也就是说,人可以愿意他坚决不愿意的,因而丧失了自由意志。既然同时愿意又不愿意同一件事,是不可能的。现在可以提出疑问:根据什么理由,应该为绝对不愿作恶的人定罪呢?这里说的当然不是原罪,因为原罪不但没有同意,通常连知道也不知道,仅是因其它理由,负担罪责。关于本罪,可以伯多禄背耶稣为例。人人可以看出,伯多禄背弃真理,是违背了自己的本意。当时他不背弃就得死,由于怕死才背弃了耶稣。他并不愿背弃,但更不愿死。固然他是被迫,但是为了免死,究竟还是背弃了。如果人被迫用口,而不是出自意志,说出自己所不愿说的话,这并非在他所愿意的事之外,另愿意别的事,在这权情况下,仅是唇舌,违背自己意志转动,难道说意志也变了吗?伯多禄当时愿意的是什么?毫无疑问的,是愿意保持他的身份,作耶稣的徒弟。可是他说的是什么?「我不认识这个人』  (2672)。为什么他这样说?因为他愿意逃避死亡。但为什么这句话成了他的罪?

 

  伯多禄宁可说谎,也不愿意死,

他的意志是负有罪责的

我们认为伯多禄当时有两种意愿:第一是不愿意死,这是完全无罪的;第二是庆幸自己得为耶稣的门徒,这更是可称赞的。哪里来的罪?岂不是因他宁可说谎,也不愿意死吗?宁愿意保存肉身的性命,超过保存灵魂的性命,这样的意志,确实应该受谴责。圣经上说:「说谎的口舌,必杀害灵魂』(l11)。所以伯多禄犯罪,决不是没有本人意志的同意。虽然他的意志是软弱的、可怜的,然而是完全自由的。他犯罪虽不是因蔑视基督,恼恨基督,但却是过份爱自己。这并不是因为畏惧的心情,突然迫使他的意志,倾向这种不合理的爱,而是这种爱渐渐使他屈服了。当初耶稣对他说:「今夜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2634),那时他已经是这样一个人,不过他自己还不知道,但却瞒不过耶稣。所以意志的这种软弱性,并不是由于当时害怕才产生,而是由于害怕才表现出来。此时他认识到,他既爱自己,也爱耶稣。这并不是基督到这时才认识伯多禄,而是伯多禄到这时才认识自己,因为「基督早已认识在人心里有什么』  (225)。可见正是由于伯多禄爱耶稣,他的意志才受到某种压力,使他说出违背本心的话。至于说他爱自己,毫无疑问,他是为维护自己,才同意说出背耶稣的话。假如他不爱基督,他的背弃不可能是出于被迫;从另一方面说,假如他不更爱自己,也不致于背弃基督。为此应当承认,人虽然不改变自己的意志,也可以被迫隐蔽自己的意志。我说被迫,用意是说明,他并非放弃爱天主,而是由于爱自己,在爱天主的立场上,稍有让步。

 

(39)或许有人要质问:这样说,意志有时可能被强迫,那么,以上关于意志自由的论断,不是全部被推翻了吗?不错,这话说的完全正确,不过还要看强迫是来自何方。如果强迫是出于别人,这话是正确的;如果是出于自己,就不对了。如果意志自己强迫自己,他既是被推动者,又是推动者,同时失去,同时又收回,证明他仍是自由的。他自己向自己施加的压力,他自己又撤回了。

 

  伯多不是被迫同意了白己的意志,而是被迫同意了怕死的心情

伯多禄的意志自由撤回压力,是出于他的意愿。凡出于本人意愿的,绝非出自必然,而是自己情愿。如果是情愿,他便是自由的。他本人的意志,强迫他背弃,这种强迫是由于他愿意;甚至可以说,他不是被迫,而是同意,不是同意外来的强力,而是同意本人的意志,亦即无论如何要逃避死亡的意愿。否则,一个使女的声音,怎么能使他的舌头,发出这样大逆不道的语言呢?可见他的舌头是得到了居于支配地位的意志的许可。最后,当伯多禄平息了对自己过份的爱,才开始以应有的态度,全心、全灵、全力爱基督。任何恐吓、任何刑法,都不可能强制他的意志,允许自己的舌头作不义的武器,反而大胆维护真理,作出这样的声明:「听天主的命,应胜过听人的命』(529)

 

论两种孪生强逼力,如何相反自由意志,其中,一是被的,一是主

(40)诚然有两种孪生强逼力,按其性质,或使意志忍受什么,或使意志及其本性,违背自己的意志行动,所谓的被动强逼力一一通常称为强制力一一它有时可以不经他的同意,而主动的强逼力则不然。为此加在我们身上的坏事,或由我们作的坏事,如果我们是被迫的,则不应归罪于我们。但由我们作出的坏事,因其产生出自意志,不能是无罪的。我们深知,如果我们不愿意,其决不能成立。另有一种强逼是主动的,也就是被迫,违背自己的心愿所作的事。这样的行动是出于情愿,所以不能辞其罪责。比如有一个教友被迫否认基督,虽然他当时很难过,但仍然情愿这样作了。他过份想逃脱杀害他的剑,是这种心情,从内部支配他的口,说出了背叛的话,而不是剑从外部打开了他的口。诚然是剑战胜了他这样的意志,但并没有强迫他。是他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剑迫使他陷于罪恶。意志坚强的人,宁可被杀害,也不会屈膝投降。圣经上关于这样的人预言说:「人们任意对待了他们』  (912),但这只是伤害他们的肢体,而不能伤害他们的心。这并不是你们,作他们愿意作的,而是他们自己在作,你们只是在忍受。他们把你们的肢体钉在十字架上,却改变不了你们的意志;他们向你们的肉身施加暴力,对你们的灵魂却毫无办法。虽然受刑者的身体,掌握在行刑的人手里,但他们的意志是自由的。他们的意志软弱,行刑的人很清楚,不然就不会强迫他们了。软弱是天生的,坚强则不然,那是由天主的神来的。当他们成为新人时,自然就坚强起来了。

 

(41)到圣保禄指出的那个时候,一切都要更新。圣保禄说:「我们众人以揭开的脸面反映主的光荣的,渐渐地光荣上加光荣(也就是能力上加能力),都变成了与主同样的肖像,正如由主的神在我们内所完成的』  (格后318)

 

在肉身与天主之神的中间,自由意志居于中间地位

    在上述主的神与肉身的贪欲当中,所谓人的自由意志,居于某种中间位置,好似在陡峭倾斜的山坡上,悬挂于二者之间。从肉身的贪欲一方面说,它是非常脆弱的,若不是天主之神经常用圣宠扶助它的软弱,它决不能越上升,力量越大,终于达到如先知的说的天主圣山的绝顶,反而要在本身重量的压力下,逐步从恶习滚入恶习,终于堕落到罪恶的深渊。这种压力,一方面来自当初刻在我们身上的罪恶法律,另一方面,来自根于地上寓所的各种感情,它们渐渐养成习性,时刻不停地把我们的意志往低处压,圣经上把这两方面的压力,集中表现说:「这必腐朽的肉身,重压着灵魂!这属于主的寓所,迫使精神多虑』(9l5)。这两种导源于死亡的灾难,不但不伤害,且能操练不同意的人,但不为同意的人,推卸罪责,且必予以处罚。根据这个道理,得救与受罚,没有人预先的同意,无论如何不能实现,从哪一方面说,也离不开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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