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 盖法与众绅耆。既判耶稣当死。署中役卒。终夜虐残。计其类凡五。兹先想其三。唾圣面一。掩圣目二。击圣身三。
想象 想见吾主在役卒中。苦惨不可言状。
求恩 求主赐我圣宠。助我善想耶稣之苦,默慰圣心之忧伤。
题旨 第一端 恶人唾耶稣面。第二端 恶人以布帕掩耶稣目。第三端 恶人击耶稣身。
第一端 如德亚俗。以唾面为最大之羞。役卒欲渎慢耶稣。故亦吐之。当是时守夜兵役。为数颇多。争相吐面。不旋踵而圣容秽甚。试思唾者何人。受唾者何人。唾者犯罪之人。魔鬼之仆隶。卑不足道。人人鄙薄。受唾者。天地万物之主。将于千古万民前。乘云下降。审判各人功过。其美丽于世人中无可伦比。其光耀逾太阳远甚。其尊崇为群天神所瞻仰。其权直至天上地下。乃竟面盈唾污。眉目不分。羞何如乎。但耶稣以为罪人辱我。尤愈于唾我面。我欲补其罪。故甘受此污。鸣呼耶稣。尔心爱我至斯。此后再不敢伤尔圣心矣。但我无勇。常顾脸面。不能奋发进修。求圣心加意垂怜。革我自爱之心。全心报尔至爱。
第二端 恶众见耶稣圣容。端重庄严。非常人之比。其二目尤觉炯炯然,令人钦敬。遂以白帕掩之。用便肆意妄为。无所忌禅。按古经记梅瑟下西乃山时。大光发于额。人民畏观。以布掩之,耶稣为真天主。其内蕴之光。天神亦望而生畏。乃无知贱役。以尺布掩圣目。一若掩之而不复见也者。诚愚甚矣。盖耶稣智烛千秋。明彻万事。岂尺布所能掩蔽哉。凡此恶众所为。亦即诸罪人所为。罪人逞私徇欲。不畏天主。不思天主在监,犯罪得罪于天主。殊不知天主。即在我身。其见我尤明于我之自见。可不畏欤。我灵于此。当想天主无所不在。常存敬爱心。又想圣心在天。因天主性之智能。亦知我思言行止。宜时念之而时求之。
第三端 恶众击耶稣。不一其式。或拳打耶稣首鼻肩臂胸背等处。或展手掌其面。要皆次第博击。此去彼来。久而不止。又以其存心凶恶。猛力挥拳。故圣面肿焉。肩臂胸背作乌色焉。圣心处此。不怨尤。不忿怒。惟为主忍耐。求主宽赦其仇。嗟夫圣心。尔宏量涵容。使我愧死。盖我之不能忍。适与汝相反也。按恶人打耶稣。或以拳。或以掌。是为两等罪人之像。人有以贪财故。得罪天主。其像如拳。紧执所有。不肯与人。人有浪用资财。逞其好名行乐。尊己爱人之意。其像如掌。展尔不抮。二者皆不可。